举刀。自宫。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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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无望,偶终于证明了一件事,偶无法写出让大家满意的作品,毫无不讳言,也从未写出让自己满意的作品,只证明了一个斗篷中人走过江湖,拉了一呛二胡,曲奏时寥寥宴席,曲罢时各人逐欢,随风而起,随风而逝,风起风落,毫无痕迹,好像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只有一个斗篷,在地平线上甬甬踽踽。
提剑轻出,但见白骨累累,怎还不看一个透?!
怎么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脖子上套绳的只猴,被人牵牵,耍耍,自己乐颠颠地兴奋?!
最终人烦了,责问你一点儿态度,再问你怎么没让他满意,你能怎么说?!
曲罢了,不乐则和寡,不彻不沾衣,也就是说不让人快乐,就没有人附和,不能透彻洞察,就无法感染到人。
轻轻来轻轻走,大半人都是这样,人在人不在,都不多点啥,也不少点啥,各位,没有谁为某个人中剑倒下,永远消失而痛不欲生吧。
唉,这就对了,曲终人罢,我也是,你们也是。放在我这儿,人再不曾记起曲子,不是曲子不长,不彻底,而是不动听,更不耐听,回首看看,一片阵痛。我是没有本事博众一乐的,好像也不是为了博众一乐,何必无病呻吟,脸一遮,灰衣裹裹,蓬头垢身,见美女我躲,见车我躲,见人钱砸我接。
所谓不思永贞之迷当谓之惘,不触及永恒与不变的东西却一心迷恋,岂非是昏了头,于是,似乎看到燕十三从三少爷家驰舟而出,一身灰衣临于舟头,忽然拔出了他的剑,在船上刻了个“十”字,然後他就将这柄已踉随他二十年,已杀人无算的剑投入了湖心。此真丈夫也。弃争锋之剑,名利之身,十年后,剑化青龙,无所指,无所不指,剑法大成矣。十年后,燕十三挟此技艺,向我笑了一笑,轻轻说道∶“因为我忽然发觉,一个人的一生中,多多少少总应该做几件愚蠢的事,何况……”他的笑容带着深意∶“有些事做得究竟是愚蠢?还是明智?常常是谁都没法子判断的。”

他问:“你看见了我当初那柄剑?”于是,我大梦醒矣,忽然抬头眨眼,觉得闭门谢客,沉剑湖底,读书,工作,体验生活。。才应该是正道。这时,是不是该干脆点儿做出决定呢?!当绝迹网文,精研剑道,或三、五年,或十余年,重出摆琴,歌一曲江湖,或许永远销声匿迹。
因无金盆可供洗手,插手入瓷盆中浸泡良久,看看,一双灰指甲,许久不得修剪,烟垢金黄,年纪轻轻,已无法抓美女美胸矣,抓之必尖叫,只愿以后键盘不沾油腻藏污成诟,饭前饭后,指肚不脏,多捉美女,多染芬芳。
举刀。
自宫。
此时舟已在湖心,刻舟以铭。
泡壶好茶,买两枚月饼,夜晚去看月亮,月亮?!月亮,记着,夜晚要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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