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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夕,曾经在锦州当兵2年,退伍后无所事事,在一家国企工作,喜欢写作,喜欢到疯狂的程度。几乎每天笔不离身,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一直以来认为自己就是个玩笔杆子的命,后来喜欢上看玄幻小说,有的很好看,比如《狂神》《寸芒》,有的却越看越郁闷,明明一个大男人却弄的跟个女人是的,情节也很单调,没什么意思。很想写一部属于自己的玄幻小说。后来刘猛的《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书籍让我再次回想起在部队的日子,很是怀念,思索了半天,决心在起点上杀出一块属于我的领地。后来朋友跟我打赌,要是我能排行前五,他就月月给我投月票,虽然“赌金”不高,但是为了我写书的**和他的赌约,我便开始构思这部《羽临天下》。
我第一次写书,等我完成第一章的时候,我发现我不是玩笔杆子的命了,而是玩汉语拼音的命~~~~~人生真的很有意思,像阿甘妈妈说的:“生命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谁会想到不学无术的我能喜欢写作?我都不明白,谁还能明白,这便是人生吧。

我喜欢好莱坞的电影,比中国国产片强多了,这倒不是崇洋媚外,原因是中国国产片相当俗套的情节、俗套的台词、俗套的道具和场景,就是让周润发来演也是个垃圾电影。因此我喜欢美国人在电影中塑造的“硬汉”形象,例如《第一滴血》的史泰龙,《勇闯夺命岛》的尼古拉斯•凯奇,《我是传奇》中的威尔•史密斯等等等等。我想,硬汉中国也有,但是就是演不出来那种个性,顶多是演个小白脸罢了,幸好现在又出现了孙红雷,也只有他演的电影或者电视剧能表达出男人的味道吧。所以,我将在《硬汉天下》中充分展现一个硬汉形象,那种敢于面对一切的勇气,从不退缩的精神。
我不期盼我这次能怎么样,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在第一次就成功的,但是我会尽全力让大家满意,努力为大家打造一个美丽的英雄世界,给你们带来震撼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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