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疯狂致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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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致富(五)
粗略估计,这二十几个毛贼,能靠偷盗致富的,少之又少。其中,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只能是满足一时的虚荣,达到即时行乐的目的。
像旺大汉,小陆这样有心计的人,一边参与疯狂盗窃,一边又考虑给自己留条后路,或多或少用自己的不义之财,营建着自己家庭的安乐窝,与贫穷的农村相比,富甲一方,令人眼红。
但他们偷盗已经上瘾,口说金盆洗手,到要真正上岸又谈何容易。
前者,因吸毒,最终是个人的自身毁灭。
当他临终的时候,也许他会认为,这个世界他什么都享受过,没有枉走一趟。
而后一种人,往往有家室的拖累,亲人的呼唤,尽管不能让他立马回头是岸,但当他老来时,他面对子孙,是绝不会如实地讲,我们这个家底是偷来的。这其中,也包括老覃。
物以类聚。这群毛贼相聚在老覃周围,从性质上看,老覃这个老实巴交的武胜农民,已经彻彻底底地堕落了。
这几年他亲身感受了发生在他身上的翻天地覆的变化,穷怕了的他,终于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捷径。
“老板”这个成功和身份的象征,终究落到了他这个,还带着土气的农民身上,司机这样称呼他,邻居这样称呼他。在享受这份荣誉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他给子女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因为他没有文化。
分析这群毛贼何以会聚在他的周围,不难发现,问题在于他有销赃的渠道。当他在不经意间告诉我,老田发了,开了公司,且善万区委书记为其管帐的时候,我就有种预感。
这个家族,已经建成了一条收赃、销赃的完善渠道,形成了收,销一条龙。而围绕在他身边的小喽罗,只不过是他们这一条龙,伸向社会的脚脚爪爪。

小陆讲,如果石桥铺那边不收购,就打的,运到这儿来卖。正好道出了这个收购点,在这批毛贼眼中的地位。星星围着月亮转,小毛贼也只有围着能将贼货变成钱的老板转。
一个传一个,这个走了那个又来,老覃的队伍长盛不衰。
下面列出一个简单的算式:
二十个毛贼,月偷盗创收人平五千元,总计月创收十万元
老覃一家按以上创收的1/4折算,总计月收入约二万五千元
田氏公司靠出租,销售收入,就这一个点,约五万元。
计算依据:一个扣件偷来折价,每付二元,老覃加五角,老田加二元五。销售价五元计。
物质流的流通是毛贼交老覃,老覃再交老田(或其它老板)
现金流则刚刚相反,实现收入是老田(或其它老板),现钱返给老覃,老覃再返还给毛贼。
整个流程,只有老田这个环节,没有亲眼所见,仅凭推测。
根据上述推算,每个月,这些毛贼给社会、国家、企业带来的损失,应不下三十万元人民币。其活动范围遍及直辖市的主城区。
不难看出,我的这些老乡,已经走上了百万富翁的康庄大道,难怪不得举手投脚,都那么盛气凌人。谁看得出,我的这位老乡,一个不起眼的收荒匠面对每月三千元开支,会不动声色,应对自如。
为了作一个对比,同时给出有关部门的相应收入:
两个房东,房屋出租,估计月收入八百元
街道搭棚的管理费一百元
派出所暂住费、管理费二百元(估计)
工商执照费,执照转让费一千元(不足)
税务所税费一千元(估计)
总收入三千一百元,至于另外的什么费,诸如打点费不在此列。可见,约相当于老覃月收入的八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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