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哦!你还能破案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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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还能破案嗦?
无独有偶,今天的重庆青年报、重庆商报分别以歹徒疯狂作案、民警巧妙钓“鱼”、计擒“拉*”和三人臭味相投、以“拉*”自称、作案四十余起“恐怖邦”落法网为题,报导了江北警方破获的一起大案。
唱主角的警方,就是笔者长达数年、经常提及的那个位于家门不足二百米的某派出所。
你不是说他无能,不忠于职守吗?偏偏好事就亲睐于他,让他抛头露脸。此案一破,大功一件,该所办公室里少不了又要增加一张留芳传世的奖状。
一俊遮百丑,我想,周围的这些贼窝永远也不会有人去理麻了,果如此,不缔是社会的一大悲哀。
我告诉其香居餐馆的老板,这回某派出所该大大露脸,她不屑一顾地告诉我,假打。想来,如果再将此消息告诉邻居中一批关注此贼窝的老人,我想得到的回答亦不会二样。
那么,这派出所到底是英雄,或者是狗*。最好的办法,还是让事实说话。
此案的线索,缘于一伙偷盗铝合金的窃贼。在审理这伙铝合金大盗团伙时,发现22岁的辛晨志江湖经验老道、言行诡异。

经深入审讯,原来绰号“猴儿”的辛晨志曾伙同绰号“拉*”的老大韦紫剑、“火凤凰”史伟组成的“恐怖邦”疯狂作案,抢窃、杀人40余起。
显而易见,是窃案引出了大案,那么,请问,在离你所不足二百米的所谓废品收购站,天天在收贼货,贼人天天在犯案,为何你们会视而不见?
如果说那伙贼破案前犯案40余起的话,那么这儿的贼人每天犯案不下十起,一个月就是数百起。周围的百姓见你们,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人都搞疲了,管它赃物白天运、晚上来,睡得着,就扯伸脚杆睡,人人都知道这是一群贼,你们不知道?该管都不管,谁奈它何?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上次滨江路电线被盗,不是工地上的人群起捉贼,某派出所又有何功劳?
此贼窝(还有下面的收购点)一日不理麻,在百姓的眼里你们只能是一群不捉老鼠的懒猫,养胖了的肥猫。而此案的告破,只能是暴牙齿咬虱子,遇了园(遇巧)。
2001.6.20凌晨十五分
为了不埋没你们的成绩,在本小册子完稿后,尚未重新打印前记录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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