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狩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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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胡思乱想,快到凌晨,蓝煜星才沉沉睡去。梦乡中,听见手机的铃声爆豆般地响了起来。一听,原来是谈晶晶那银铃似的声音:“懒猪,起床了没有?快出来,我在门口等你呢。”
“马上好,等我十分钟。”蓝煜星连忙掀起被子,急匆匆地套上运动鞋、牛仔裤、棉风衣,简简单单地刷了牙洗了脸便往门外奔去。
到了大门口,正门并没有开,蓝煜星进了传达室,见窗口围了一大群的特警,正在对着外面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蓝煜星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哟,这么热闹,都在看什么呐?”
“蓝科员早!”一段时间下来,大家已经很熟了,特别是蓝煜星,和他们年龄相差不大,更容易和他们打成一团,不过,蓝煜星少年老成,又是省纪委的干部,也很受他们尊重。几个人跟蓝煜星打完招呼以后,才跟蓝煜星说:“你看外面,一个小姑娘开了一辆悍马吉普,也不知道是在等谁,真酷!”
“不会是晶晶吧!自从她进了玉纶以后就开始学车了,不过,这时间也就一个来月啊,现在敢开悍马啦?”蓝煜星心下纳闷,往窗外一看,可不是嘛,离大门大约有五十米左右的马路上,正停着一辆深海蓝色的民用版悍马H2吉普车,悍马可是世界顶级的军车品牌,穿越性能有口皆碑,怪不得这帮大兵这么感兴趣了。还有,悍马的旁边,身着帆布猎装、黑色警靴的谈晶晶英姿飒爽,颇有一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味道。有人这么说:当兵三年,看到老母猪都是双眼皮的。悍马再加上晶晶这样的美女,对特警们的吸引力绝对是致命的。
“蓝科员,这小姑娘漂亮不漂亮?我先看到的!除了林主任,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美女呢。”一个特警貌似在问蓝煜星,口中炫耀的意味却十分明显,给人的感觉好像不是他发现了一个美女,而是美女就是他的女朋友似的。
“那是!”蓝煜星自豪地一笑,拉开门,大步流行地向谈晶晶走去。
“蓝煜星,快点!”见蓝煜星出来了,早就等得很着急的谈晶晶急忙向他招手,甜蜜而又带着点娇嗲的声音和她的形象形成了很大的反差,不过,大家一听就知道,两个人的关系绝对非同一般。这让蓝煜星身后的大兵们一下子就炸了锅了。
“我靠,不会是蓝科员的女朋友吧,开悍马呢,真他娘的有钱!”一个小伙子喃喃自语,无比的羡慕。
“少见多怪了不是?你们没听说过吧,蓝煜星的女朋友可是S市市长大人的千金,市长的千金还得了,那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想开什么开什么。”另一名特警一幅见多识广的样子,狠狠地白了这家伙一眼,鄙夷地教训着。
“想开什么开什么?明儿你让她开艘神舟六号来我看看?”被教训的显然有些不服气。
“你这不抬扛嘛!”
“是你说想开什么开什么的!”两个显然是较上劲了。
“别吵了别吵了,管人家开什么车呢,反正咱又坐不上。不过,市长的千金,又有权,又有钱,长得又漂亮,蓝科员可真是有福!啧啧。”一个理性的声音平息了这场争吵,把话题引向了大家的共同的情绪上来:羡慕。
这边蓝煜星走到谈晶晶的面前,他的目光看得谈晶晶有点不好意思:“要死了啦,看什么看,还不上车走。”说完,也不理蓝煜星,自顾自地跳上了驾驶座,把车启动了,声音不大,但听起来很浑厚,果然是悍马啊。蓝煜星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上了车,拍了拍座椅说:“这车好,结实,轻易撞不坏。”一边说,一边还很夸张地系好了安全带:“好啦,走吧,我这老命打现在起,就交给你啦。”

“说什么呐?就好象被绑架了似的。诺,这里有一件帆布夹克,你换上吧,等会打猎的时候山里的树可多,别把你的衣服招坏了。”被轻视的感觉并不舒服,谈晶晶没好气地把一个袋子扔了过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挂上档,脚下一踩,车子便动了起来。
“咱们不是去钓鱼嘛,怎么又成了打猎啦?”计划有变,蓝煜星毫不知情,当然要问。
“钓你个头啊,这么冷的天,坐那儿一动不动地钓鱼,想冻死我啊。”谈晶晶白了蓝煜星一眼,依然是带着情绪,没好气地发着牢骚。
“孤舟蓑笠翁婆,独钓寒江没雪,感觉也不错嘛。”经晶晶这么一点,蓝煜星很快明白,现在虽然已经开春了,但S市的天气依然很冷,这个天去钓鱼,的确不是什么好滋味,但嘴上是不能输的。
“谁跟你翁婆啦?难听死了。”谈晶晶嘴上不满,但口气里已经听不出任何不满了,蓝煜星的话,在她耳朵里听起来似乎很受用,所以,谈晶晶很恢复了她的本色,开始连珠炮似的说她的话,让蓝煜星根本插不上嘴:“本来是想去钓鱼的嘛,昨儿晚上,我和玉纶姐通了个电话,玉纶姐说,这么冷的天钓什么鱼啊,你们打猎去吧。咱们玉纶集团有个狩猎场,在效区的山上,有一些工人和教练,还有猎枪,猎场里放养了一些野免啊,山鸡啊什么的,打完以后带回来,工人会帮咱们把猎物剖开洗净,然后那里还有木炭和各种各样的烧烤工具,我们可以自己烤猎物吃,如果自己不会烤,也会有厨师帮咱们烤,不过,那就没意思了。我想啊,打猎的确比钓鱼好玩,就来了。”这个车子是钱叔的,他坐别的车子都是驾驶员开的,唯独这个车子例外,全是他自己亲自驾驶,说开这车过瘾。现在他出国了,车子交在玉纶姐的手里,玉纶姐就交给我啦。”谈晶晶有些洋洋得意,不过,她很快适应了路况,车子开得比开始的时候平稳多了。
钱大富自己居然搞了个狩猎场,声色犬马,这老头可是一样不少啊。蓝煜星十分清楚,对山里人来说,打猎可能只是一种谋生手段,但对都市人来说,打猎却是一种非常侈奢的消费。特别是象钱大富这种自己搞个猎场的,一块狩猎场,没有个几千亩地根本没法玩,而且,还要准备枪支、弹药等各种各样的狩猎用品,要购买大量的猎物放进去,并且保持它们的野外生存状态,经济成本,绝对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想到的。猎手在开枪命中猎物的时候,自然有一种快感,但是,那一枪的成本,如果平均算下来,何止一千只野兔的价值啊。当然,钱大富是企业的经营者,他搞这些东西,未必是为了自己享受,在这里接待一些客户,效果有时候是意想不到的,也很容易拉近感情的距离,所以,生意谈成的机率自然也是相当的大。商人嘛,无利不早起,蓝煜星一直是这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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