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章 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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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老杨,蓝煜星一步一个台阶,走向他曾经走进去过的那间会客室。
两个人脚步节奏完全一致,在寂静的地下工事里,显得异常响亮,这脚步声,每一下都像是敲打在蓝煜星的心上。除了脚步声,他还可以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急促而有力。
这样的紧张,是蓝煜星从未有过的体验。
有生以来,他曾经有过很多次紧张的时刻,比如,第一次进中纪委的面试,第一次去见并不赞同他们婚姻的小雅的母亲,第一次看到只在电视上见到过的领导……那些时候,他也有点紧张,但只是一瞬间,很快便能沉静下来,坦然面对即将见到的,即将发生的事情。今天,他是怎么了?
怎么了?蓝煜星其实清楚,这一切,都源于他即将见到的人,那个他曾经十分尊崇的河西大队的大队书记,P县的县委书记,十分尊敬的把自己当成儿子一样谆谆教导的未来岳父,宽厚的长者,慈爱的父辈,谈新权。
几十米的通道,二十多级台阶,仿佛走了半个世纪那么长。蓝煜星很奇怪自己的想法,明明一直在准备着今天的会面,可是,真的来了,他却希望这条路永远不要走到头,永远不要有这次会面。他真的不想有这样的会面,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太残忍了。蓝煜星脑子里为这次即将到来的会面作了一个评价。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看着老杨打开那扇木门,蓝煜星作了一个深呼吸。他需要平静自己的情绪。
早就知道,人在紧张的时候,做两次深呼吸会平静一些,可是,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不需要,在需要紧张的时候,他总是能够出乎自己意料地平静下来。今天,终于有机会试了一次,可惜,没什么用处,他依然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他老了。
这是蓝煜星在跨过木门之后,看到端坐在沙发上的谈新权之后的第一感觉。
今天的谈新权,穿着严肃而又正规。藏青色细条纹三粒扣西装,质地很好,而且刚刚熨烫过;洁白的衬衫,领口下打着一个饱满而又齐整的领带结。头发也经过精心打理,虽然发型很普通,但每一根都梳理得很齐整。刚刚刮过胡须的脸,很光洁,只有下巴的地方有点发青。他是刚刚出席完一个重要的活动来不及换装就赶了过来,还是非常在意今天的这次会面,蓝煜星不得而知。
这样的装扮,应该是可以让人显得很精神、很年轻的,可是,蓝煜星得出来的根本不是这个结论。他看到的,只是谈新权那比以前白得更多的头发,额头比以前更深的皱纹,还有,他眼中的血丝和落寞神情。
他只穿了一件西服和一件衬衣?早春的天气还有点冷,这么大年龄了,会冻感冒的。不过,蓝煜星很快看到,一件长长的风衣挂在沙发旁面的衣服架上,应该是他穿来的。这就差不多了,蓝煜星放心了一些。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在关心他的健康和身体,蓝煜星对自己的想法有些奇怪。他很快明白,对眼前的这个老人,自己似乎无法产生敌意,尽管,他是那么痛恨这视人命如草芥的组织,但他根本无法把这个组织和眼前这个慈祥而又年迈的老人联系到一起来。
“来啦?”谈新权抬起了眼皮,目光平静如水,和平时见到蓝煜星并没有任何区别。
这给蓝煜星提了个醒,他现在不是领导,也不是长辈,而是对手,是敌人。自己现在心浮气燥,而他却如此沉静,在气势上就弱了三分,按这样的状态延续下去,今天的谈话显然会很被动。蓝煜星并不知道谈新权会和自己谈什么,但无事不登三宝殿,他既然来了,就免不了一番讨价还价,自己需要警醒才是。于是,蓝煜星也稳定了自己的情绪,说了一声:“来了。”
“不错!”谈新权赞了一声,赞得蓝煜星一头雾水,不过,他的答案很快便给了出来:“年轻人,能够如此迅速地就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不容易啊。坐吧。”谈新权把手指向对面,示意蓝煜星坐下。
按照谈新权的示意,蓝煜星坐了下来,心中却是更加警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的局面似乎比刚一进来的时候还要被动呢。
“不要奇怪!”谈新权的话,总是跟着蓝煜星的心理波动在走:“你进来之前,我也坐在这里平静自己的情绪呢。这种情况,好多年没有了。当初在河西大队做大队书记的时候,我开万人大会,发动大家大干水利,全村上万名男女老少聚集在打谷场上,我坐在台上往下一看,黑压压的,全是人头,当时就紧张了,开场白都有些结巴,不过,很快也就适应了,反而因为开始的一点点紧张提起了我的**,四十分钟的会开完了,下面一片欢腾。现在想想,那时候真是孟浪啊,一个小小的大队书记,也开什么万人大会。”谈新权自嘲地笑了笑。
他说得简单,但是,那个局面,在蓝煜星的想象里,却是无限神往。一个大学刚刚毕业的年轻人,二十出头,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在上万名父老乡亲面前,一呼百应,万人拥戴,那种风采,那种魅力,难得一见啊。不过,这也在提醒蓝煜星,这人应该是个天生的演说家,他的话,肯定会有极强的鼓动力,自己要把握住防线才是。
“初生牛犊不怕虎啊!”谈新权的这句话像是在说自己,又像是在说蓝煜星,不过,他很快把话题转了回来:“可是,就是那时候的那种紧张,和刚才我进这个屋相比,也是有所不如。在你来之前,我做了好几次深呼吸呢。你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啊!”
谈新权毫不讳言自己刚来时候的心理状态,他描述的,简直和蓝煜星在进这间屋子之前的情形如出一辙。蓝煜星终于感觉到,自己和他,今天才有点棋逢对手的样子。
“怎么不说话?”谈新权并没有独自一人喋喋不休,他显然在关注着蓝煜星的状况和反应。
“我在听您说呢。”蓝煜星谦恭地一笑。
“是啊,今天的确应该是我多说一些,很多事情你还不明白。不过,我会很认真地听听你的想法的。”谈新权今天的目的看来就是要在讨论中说服蓝煜星了,他并没有隐瞒:“我问你一件事,你知道我今年多大吗?”这又是一个让蓝煜星一头雾水的问题。
“您五十七了!”对谈新权的档案,蓝煜星非常熟悉。
“其实不止,我今年已经六十三了。比你知道的大了六岁。”谈新权的话似乎回应了蓝煜星的想法。刚才,他脑子里还在转着谈新权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怎么就能得到一个村的老百姓拥戴的问题,很快他就给了自己一个比档案年龄要大得多的年龄。这样算来,谈新权做大队书记的时候,其实已经是三十出头了,三十而立,倒也正常。
“刚才,你是在想我在河西村时候的事吧。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能够把全村上万人团结到了一起来,风风火火地干了那么多的事情,不大可能是吧。其实,那会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年轻,后来很多的传言都夸大了,我给你说说我以前的事吧。”谈新权好像看透了蓝煜星的心思一般,每一句话都十分契合他的所思所想,虽然从进了这间屋,蓝煜星前前后后只说了三句话,不到二十个字,可两个人的交流并不是局限于语言,这样,这次谈话就显得很顺畅了。

“现在是凌晨了,我还真有点饿了,咱们吃点宵夜吧,咱们边吃边聊。老杨啊,你把我带来的东西拿过来,再看看厨房有没有什么现成的可以吃的东西,也给我们弄两样。”谈新权既然提到他带了东西了,看来他也是有所准备。蓝煜星是不管那么多,既来之,则安之,随他去吧。
不一会儿,老杨带了两名勤务兵过来,一个抱着两个坛子,另一位却是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了几味点心和干果。老杨也没闲着,他左手一个很别致的木炭炉,右手是个木篮,篮子里装了几件平时不见的木制器具,很精致也很复杂,不知道谈新权这壶里卖得是什么药。
一切摆放完毕,谈新权对老杨说:“天也不早了,你身体不好,熬不得夜,休息去吧,留个人在这儿照应着就行了。”老杨答应一声去了。
“这喝酒也罢,吃东西也罢,要自己动手才有趣味,你们年轻人现在不是流行DIY嘛,Do it yourself! 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不这么说,我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呵呵。”酒水和食物都拿来了,谈新权开始忙活了,蓝煜星识趣地站起来帮忙,心里却是纳闷,眼前的这老头越来越像是一个谜,总是给他太多太多的惊奇,比如他刚才说的那句Do it yourself,很纯正的英国本土口语,和时下流行的美式英语的味道是大不相同的。
“你把那个锅子放在炉子上,对,好!”谈新权一边拆着酒坛上的沙袋和封皮,一边指挥蓝煜星给他打下手。安置好了以后,谈新权从篮子里拿出一个上面有着长长的柄底下面却是一个小圆桶的东西,放在酒坛子里搅了一下,蓝煜星很快就闻到了一股子扑鼻的酒香,很醇的感觉,和常喝的白酒不同,这种醇香没有丝毫的刺激性,只有那种纯正而又稪郁的香味。
“知道这叫什么吗?”谈新权把手中的工具已经从酒坛里提了出来,下面的圆根里满满地盛着的就是酒。
“记不大清楚了,好像叫油端子吧!”蓝煜星笑了笑,对自己的答案并没有把握。小时,村里常常有挑着担子的卖油郎,一头是油桶,一头是油粕,有人买香油,他们就把一个漏斗放在油瓶上,然后就是用这种油端子,把油慢慢地提出来,再倒进瓶里去。端子有大有小,最大的半斤,小的一两二两的都有,和人民币的币值类似,顾客想买几两都成。
“呵呵,还不错,不过,盛油的叫油端子,用来盛酒,就叫酒端子了。这些很传统的家伙,现在离我们是越来越遥远了,你们这一辈人还能记得,再过一辈子,这些东西就成了地地道道的文物了。”谈新权一边往砂锅里添着酒,一边发着感慨。
谈新权的情绪也带动了蓝煜星,世事变迁,沧海桑田,世界在变化着,人也在变化着,现在,两人还能在一起其乐融融,谁知道下一刻怎么样,谁又知道明天会怎么样。也许,就是明天,自己的性命便会在这个看起来慈祥而又和蔼的老人手里终结。想到这一点,蓝煜星清醒了许多,眼前的和谐,只是表象,前途凶险啊。自己的命运,也许就决定于今天的这一次会晤了。
不过,一切都没影响到蓝煜星的坦然,对生死,他早已置之度外,按道理,早在一个月之前,他就应该再一次和这个世界告别了。不是他不想继续活下去,他还想做很多很多事情呢,只是,造化弄人,已经由不得他了。人嘛,到什么山砍什么柴,既然命运把他推到了这一步,让他在生命和原则之间做出一次选择,他就必须做这种选择,蓝煜星并不遗憾。至于眼前,今朝有酒今朝醉好了。
酒在炉子里越来越热,酒香也越来越浓郁。蓝煜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酒香把自己的五脏六腹过滤遍,心里暗叹了一声: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这时候,谈新权已经在对另一个坛子下手了,他边拆边说:“这酒不错吧,知道是什么酒吗?”
蓝煜星看着砂锅里渐渐开始冒出热气的酒,酒色棕红,色泽纯净,一点杂质都没有,在砂锅里极象一块大大的琥珀。不是葡萄酒,更不可能是啤酒,便答了一句:“这是米酒吧。”
“是米做的,却不是普通的米酒,准确地说,应该叫黄酒,不过,它还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女儿红。”谈新权边忙活边拆开了坛子。
“女儿红?”这个名字蓝煜星很熟,但他还从来没有看过,但在很多的小说里都听过这个名字。
“其实,我的老家在南方,吴越吴越,我家是越地的中心,那可是一个名人辈出的地方啊。可惜,我从十几岁上了大学以后,学习,工作,经历了这么多的波折,几十年了,总是想找个机会回家看看,居然一次也没成行;其实,也不是没有机会,想抽时间还是有的,可一来我父母死的早,又没什么兄弟姐妹,家里没什么人了,想回去却不知道回去看谁,二来,我这一生庸庸碌碌,想到家乡那些闪光的名字,居然有无颜以对父老乡亲的感觉。中国有句成语叫近乡情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我连乡音都改了,也就越来越缺乏回乡的勇气了。”谈新权的话让蓝煜星心里一动,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坚强的老人柔弱的一面,他真的没想到,以谈新权的特立特行、杀伐决断,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代枭雄了,没想到到老居然连回老家看一看的勇气都没有。
谈新权的家乡蓝煜星自然清楚,那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近百年了,一颗又一颗闪亮的明星从那里升起,政治家,教育家,科学家,大文豪,难道,真的是这些响亮的名字给了谈新权压力了吗?蓝煜星不理解,也不懂。如果因为家乡有名人就连回乡的勇气都没有,那来自湖南湘潭、四川广安的游子,岂不全部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算了,不说这个,徒增伤感,还是说酒吧。”谈新权说话的特点就是这样,永远围着一个主题,稍稍偏离一点就会拉回来,而且不着痕迹。
“女儿红,故名思议,和女儿有关。咱们那儿有这种风俗,家里添丁了,便埋下一坛新酒,如果是男孩子,到了十八岁**的时候取出来宴请亲友,这就叫状元红了;女孩子,就等出嫁的时候拿出来,就是女儿红了。”谈新权在解释酒名的来历,这蓝煜星倒是早就听说了。
“这坛酒,是生晶晶的时候我埋下的,也是我亲自酿的酒。来之前,我特意安排人到我在P县的老宅那里把酒起了出来,今天,咱爷儿俩把他给喝了吧。”谈新权见酒温得差不多了,便从篮子里拿出一只木勺和两只木碗,然后,盛了满满的一碗,放到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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