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神经病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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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哥虽然慢一点,可也推倒身前几个手下,大步抢到灵灵面前。
“灵灵小姐,你没事吧?”
“我……我……我,我……”
灵灵牢牢地抓住郭玫瑰的胳膊,望着狼哥的眼神里充满惊慌,语不成句。
郭玫瑰的眼珠动了动,突然搂着灵灵的娇躯向后退几步,然后脸上露出极度关心的神情。
“容容,你没事吧?摔到没有啊?”
灵灵听到郭玫瑰的话,顿时呆了一下,小姑娘也很聪明,什么话都不说,把头深深地扎在郭玫瑰的怀里,只把后脑勺留给狼哥。
狼哥也蒙了,明明是单灵灵,怎么变成什么容容了?
“喂,小子,你说什么容容?”
“和你有关系吗?这是我老婆,我叫她阿猫阿狗和你有关系吗?”
狼哥本来说话就挺横,没想到郭玫瑰比他还横,还冲着他瞪眼睛。
“哎呀,王八蛋,你和谁说话呢?你知道我是谁吗?兄弟们……”
狼哥一边骂一边向身后挥手,他带来那些小混混都站起来,一起冲着郭玫瑰瞪眼睛,一时间这些男人好像在比谁的眼珠子更大。
郭玫瑰看上去更火了,一只手搂着灵灵,另一只手还推了狼哥一把。
“你他妈说谁是王八蛋,你有种再说一遍,我老婆脑子有问题我已经很惨了,你还敢骂我?信不信我老婆砍你?”
“操,你他妈敢推我,我……嗯?你,你刚才说什么?你老婆……脑子,有问题?”
狼哥怒了,正准备招呼兄弟们把这个胆大的人揍一顿,突然想起郭玫瑰的话,再次呆住。而且他看到郭玫瑰怀里那个“极像”单灵灵的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真得多了一把小刀,摸摸地在自己的头发上比划着,动作非常诡异。
小混混们都来到狼哥身边,就等着狼哥一句话,他们就要动手打人。
“老婆,你哪来的刀啊,快,快还给我,不要伤到人啊!”
郭玫瑰不再理狼哥,而是伸手去抢灵灵手里的刀。可是灵灵却很倔强,在郭玫瑰的怀里和他撕扯起来,那锋利的刀子一会儿刺向东,一会儿刺向西。
在狼哥的印象里,单灵灵是一位又文静又端庄的女孩子,当然这都是她已经死去的母亲的功劳。绝不会像眼前这个疯女人一样,脸又白,又踢暖水瓶,还拿刀子乱比划,基于这种印象,狼哥越想这个女人越不像单灵灵。
最重要的是,现在这个社会上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神经病患者行凶是不负法律责任的。狼哥可不想自己莫名其妙被一个疯女人捅上几刀。
“容容,容容,你把刀还给我啊!”
“嗯嗯……嗯……嗯!”
郭玫瑰还在和灵灵抢刀,灵灵并不说话,只是鼻子里乱哼哼。包子铺的老板远远地躲在一边,心里暗暗叫苦,今天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这时候,小混混中的一个凑到狼哥耳边。

“狼哥,怎么办?要不要修理他?”
“修理你妈个头,想挨刀子你上。”
狼哥正有火没处发,可算找到对象了,一巴掌扇在这个手上的头上,把他打得直咧嘴。然后狼哥闷哼一声,向手下们向门口挥挥手。
“走,包子不吃了,今天真他妈晦气。”
铁青着脸,狼哥怒气未消地走出包子铺,那些狗腿子也不敢怠慢,急忙都跟在他的身后。
狼哥带着手下们顺着大街向南走,南边新开了一家卡拉OK,他们要是收保护费。本来狼哥想少收点,但是经过刚才的事,心里很郁闷,决定狠宰那家卡拉OK一把。
这一帮流氓招摇过市,谁见谁躲,避之唯恐不及。而当他们已经走到那家卡拉OK门口的时候,一个小混混突然大叫了一声,好像诈尸了一样。
“啊……”
“你个婊子养的疯了,穷嚎什么?”
狼哥也没客气,破口大骂自己的手下小弟。这个小混混好像没听到狼哥骂他,反正显得很兴奋,还跺了几下脚。
“狼哥,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你他妈想起什么了?你马子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子?”
“不是,不是。狼哥,刚才包子铺里的那个男人,我认识啊!”
“包子铺里的男人?哦,你说那个疯女人的老公?你认识?”
“对,我认识。那小子叫什么忘了,反正大家都叫他郭玫瑰,他就住在革命公寓那一片,是个老荣(注:小偷行话中称自己的职业为老荣)。”
“妈的,个王八蛋,活该,小偷娶个神经病老婆是他活该。”狼哥骂起来的时候,忘了自己的职业也不怎么光彩。
“不对,不对啊,狼哥。据我所知,郭玫瑰没有老婆啊,他光棍一条,怎么可能有马子会喜欢老荣呢?”
“什么?”
狼哥的脸色顿时就变了,眼睛鼓得像灯泡一样,足足呆了能有十几秒钟,突然猛地蹦起来,又是一掌拍在小弟的头上,这一下他使尽了全身的力,把那个小混混打得当场就趴在地上。
“我操,你他妈废物吗?才想起来?孩子死了你才来奶,要是抓不到那个混蛋,我就先拆你一条腿。全他妈跟我走。”
狼哥转身撒腿向回跑,这可不是小事,早晨的时候他就接到通知,知道单老肥的女儿离家出走,一定要找回来。如果他立下这个功劳,两年之内的吃喝玩乐,估计就有人报销了。
所有的小混混也不敢再废话,都跟着狼哥向回跑,一个个恨不得多长两条腿,横穿马路的时候,差点还引发交通事故。
但是他们太晚了,等他们杀回包子铺的时候,郭玫瑰和灵灵早就天涯海角任消遥去了,他们连个屁都没捡到。
当然了,作者某些用词有点夸张,谈不上天涯海角那么远,郭玫瑰把灵灵带自己家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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