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金河城变身‘蝶舞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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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的艰苦跋涉,一行人终于到达了金河城。它的繁华,笔墨难容。我们像走入大观园的刘姥姥一般,新奇地看着眼前的壮观景致。漆成金色的高大城门楼有七、八层楼高,威武的形似麒麟的镇街兽立在宽阔的街道两边,商贾店铺林立,空气中传来的叫不出名字的食物芳香。金河城——这个没有被任何人类高科技所衍生地附带品污染地异世界之都,在我眼中美的如同天堂。
金河城之所以得此名,是来源城中流过的金河。它虽宽广辽阔,却温润舒缓,与湍急寒冷的昕饶河截然不同。更美的是它的水,极为清澈,即便深达数十米,也还能依稀见底。河底皆是金沙,在阳光的映照下,河水都被金沙掩映成了摧残的金色,由此得名金河。
当初云岚曾告诉我,若当他是兄弟到了金河城,一定要去‘雀明楼’落脚。‘雀明楼’不仅是金河城中几家大酒店之一,更是蒂纳雅在晨越国的总商号所在地。我们一路打听着向城西行来,‘雀明楼’当真如云岚所说的一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远远的就看见‘雀明楼’高大的匾额,足足有两米多高,五米多宽。烫金的字,飘逸洒脱,我猜是云岚亲笔题的。
还未行到近前,楼内已然有了动静。一位身着灰色袍服的中年男子迎出,他后面跟着两排侍从。
“‘雀明楼’陶维,率众迎接来迟,望毓公子赎罪。”说着倒身便拜,身后的一行人也纷纷拜倒。
“请起,陶公快快请起。”我疾步上前搀起了陶维。云岚曾提过此人,他和云岚的交情很不一般,是云岚母亲‘云贵妃’的至交好友,我自然不能怠慢。
我将众人一一引荐给陶维,他笑着请我们入‘雀明楼’。还未走入楼中,忽然有大群的彩蝶向我飞来,以往最多也就是七、八只而已,我呆滞地看着那群飞舞的美丽彩蝶渐飞渐近。下一刻,我已经被包围其中。沿街的百姓、商户都被这一奇特景观吸引,只几分钟光景街道就被阻了个水泄不通。
我无奈的用手驱赶蝴蝶,蝴蝶美丽的如梦似幻,扇动着华丽的翅膀就是不肯走开。无法下手过重,不仅仅因为它们的美丽,光看就知道,这些蝴蝶绝对是些罕有的种类。更让我头痛的是,我走到哪儿,蝴蝶就追到哪儿,飞舞在我周围不愿散去。
“公子身上,可带有什么香囊?”陶维边指挥着手下小心地驱赶蝴蝶边询问着我。
我无奈的苦笑“我到是希望有,可惜不是。”
陶维惊讶的看我“就连蝶乞公主也不能吸引‘梦霞蝶’的,它们竟能对公子情有独钟至此,甚是难得啊。”依他看来,这竟然像一种殊荣。

我苦笑“‘招蜂引蝶’,实非毓某所愿也!”即便这蝴蝶当真美丽的世所罕见,我也不想被这样的围困着。忽然想到《还珠格格》中的‘香妃’走到哪里都被蝴蝶追着,别人一眼便知道了她的身份,顿时脑门上涌出无数黑线。
好不容易将‘梦霞蝶’阻隔在‘雀明楼’之外,才知道这无妄之灾的源头,竟是来自‘雀明楼’。
再过五个月,便是晨越国三年一度的‘药庆’之日。‘药庆’是晨越国最为重视的举国庆典,药庆前后的十天里,晨越国会日夜欢庆,在金水河边的祭坛上,举行盛大的药神祭。二十天内,来自全国的医术高手会云集于此,在祭坛周围设立的专属地方比拼医术,比拼至最后,只得一名获胜者,便可挑战上一任的医神。最终胜出的一方会被看做是医神附体,他会拥有医神的封号并保佑晨越国在未来的三年里风调雨顺、繁盛昌荣。正因此,医神的地位也直逼皇权,太多的人想要得到这位置了。可惜,目前还没人能斗败被称作‘双冕医神’的晨王——锦衣候,他已经蝉联了三届的医神了。
陶维有个女儿,唤名雅娘,正直二八年华,醉心医术,金河城里也算小有名气,一直梦想夺得‘医神’的封号。‘梦霞蝶’翅膀上抖落的粉末,是种极其珍贵的药材,世称‘仙顶尘’。为了获得‘仙顶尘’,陶雅娘不但亲自饲养‘梦霞蝶’,还在‘雀明楼’周围种植了很多幻璃草,只因幻璃草所开的白色花朵是‘梦霞蝶’的最爱,而‘梦霞蝶’可能会将身上的粉尘,沾落在幻璃草所开的白色花朵上。我只所以引诱了那许多的‘梦霞蝶’,便是因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味道,像极了幻璃草花的味道。
据说‘梦霞蝶’急难饲养,即便养活了也不会受饲养者的控制,而它翅膀上的粉尘必须是甘愿抖落下来的,如果被捕捉,片刻便会死亡,粉尘也会失去药用价值。
席间陶维为我细心地讲解关于‘梦霞蝶’的事,无外呼是想我帮帮他的女儿。而更让我拒绝不了的是,几只‘梦霞蝶’从嵌开的窗口缝隙中飞了进来,在我周围盘旋了几下,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落在我的掌心上,竟开始轻轻抖落翅膀上的粉尘,之后又纷纷飞走。只这一点,陶维便敬我若神了。
三日后,关于我吸引、掌控‘梦霞蝶’的事,金河城几乎是家喻户晓,我更因此而有了另外的雅号‘蝶舞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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