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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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她低头扫一眼他的脚,又皱眉起来,“你穿着皮鞋,不怕脚磨出泡?”
“只要不是跑步,我没问题。”踏踏脚底,他耸肩。
她闻言低头一笑,弹出响指,“OK,我们走吧。”将手**他的臂弯,她挽起他,笑容大大的。
微讶她突兀的举止,司马温眼中瞬间闪过错愕,随即敛下眼底,任她拉着开始徒步魁北克城。
他们相识不久,甚至可以说不熟,她轻率的举动难免会令人误会轻浮随便,可她的一举一动似乎有着强烈的目的性,此时的动作会造成将来怎样的结果,只有她自己清楚。何况,她出人意外的行为总能跳脱他精准的分析,每每令他尝到的滋味只有懊恼。
她不是个轻浮随便的女人,那么,她挽起他,是何目的?
关佑珥是摄影师,一家较为出名的杂志的——摄影师。
哦,别搞错,出名的是杂志本身,她嘛……大概是不想让人烦到,同行们听了她的名,皆以为是无名小卒。
《摄色》杂志,亚洲区发行量最大的摄影杂志,在海外十二个国家授予分区版权,甚至西欧和美洲的一些国家也有发行。当然,比起法国的《PHOTO》、美国的《国家地理》,《摄色》相对的名气小一些,却无损它发行量高居亚洲排行榜首位的事实。
她没有神秘地隐瞒职业,在随意的闲逛中坦然相告。照理,他应该满意才对。但仅仅是照理,事实上,她细述了关于自己的事,却对他的来历毫无兴趣,让他气结。

照她每年有八十天的休假推算,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摄影师,否则公司不可能给她如此长的假期。去年九到十月间,她从哈密尔顿出发,沿着多伦多——奥沙瓦——渥太华的路线,游览了加拿大东南部的枫景枫情。今年,她则从渥太华出发,以蒙特娄——尼加拉瀑布——魁北克城为线,继续去年的赏枫之旅。因游玩时间较长,她通过网络在魁北克城的郊区租了一间小屋,房东玛娜哈太太是位四十多岁的因纽特人(即爱斯基摩人)——她说。
此刻,他们正在地下城,气温比地面高,高领毛衣已让人吃不消了。他拉拉领口,感到身上一阵燥热。
“我请你吃冰激凌。”她突然跳了一步,像只小蓝鸭。
未等他开口,浅蓝的头巾早划出一道弧线,挤到小冰店去。两分钟后,一人一只冰激凌,边走边舔,不亦乐乎。
“嗯——在地下城吃冰真是舒服。”粉舌舔了一圈,犹不满足地在唇边划过一圈,她闭眼享受着冰凉,开心不已。
盯着手中舔了一半的冰激凌,再看看她只剩空壳的手,司马温突然羡慕起冰激凌起来。他居然很邪恶地希望能像巴巴爸爸一样,把自己变成冰激凌,放在她手中让她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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