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又见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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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四年晚春的康涅狄格似乎显得有些阴冷,持续几天的阴雨天气,令天地间的万事万物都显得有些沉闷。时值三月八号,一队由十二辆双辔四轮马车所组成的车队,缓缓的行驶在由哈特福德通往纽黑文的州区道路上。
马蹄敲打在泥土道路上所发出的闷响,时不时的通过遮掩着布帘的车窗传进来,其中还偶尔夹杂着两声鞭响。尽管这一时代的车轮上已经安装了橡胶的车胎——邓禄普的螺纹车胎,但是在高速行进中的马车,仍旧显得异常颠簸。
静静地坐在一辆马车里,傅雪亭的目光透过车窗上的帷幔缝隙,近乎茫然的看着车外那不断向后倒退的旷野。已经来到这个该死的时代将近一个星期了,可是他仍旧没有从最初的那种震惊中缓过神来,在他看来,这一切都是梦,一场离奇的、短期内似乎还无法醒转的荒诞之梦。
作为一个出生在二十世纪后半叶,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初的年轻人,傅雪亭从不相信玄幻小说中那些离奇的穿越故事,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无聊之时可供消遣的一种快餐读物而已。他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崇尚科学,在他看来,那种可供穿越时空的所谓虫洞或许存在,但是要想开启它,却需要某些不知名的强大力量。很显然,在那种力量的作用下,人的血肉之躯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承受得了的,因此,所谓肉身穿越也就成为了一种奢望。
可是而今……而今面对这铁一般的事实,傅雪亭似乎不得不承认穿越的存在了,因为他本人就已经来到了这个十九世纪中叶的美国。
都是工作事故惹得祸啊!傅雪亭知道,作为一家军工厂的较检员,工作中的任何一项失误都可能会是致命的,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次因事故造成的爆炸并不没有夺取他的小命,却让他生不如死的来到了这个人生地不熟的落后时代。
小说中那些有幸穿越时空的主角们,在初临贵地的时候一般都会考虑什么?傅雪亭也算是一个小说迷了,他看过的小说不少,但是事到临头,他却丝毫想不起那些小说中的内容了。他知道自己的感受,说害怕吗?没有,他并不觉害怕,在经历过那样一场灾难性的爆炸之后,他已经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样的感觉了。他现在只觉的彷徨,只觉的迷茫。说来有些好笑,在过去的几天时间里,傅雪亭感到在这个世界里,让他最不适应的,竟然是寂寞。没有任何的娱乐项目——没有电视,没有电影,不能上网,不能K歌,一到了夜里,四处漆黑一片,连个电灯都没有,像他这种享受惯了二十一世纪科学福音的人,如何受得了这样的生活?幸好的是,他本人的英语水平很不错,听说读写都过得去,否则的话,他到了这个地方之后,别说生活了,和别人交流都成问题。
说到同人交流,傅雪亭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的那个救命恩人,也就是此时这个马车车队的主人,那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白人,身材瘦高瘦高的,据他自己介绍,他叫约翰•布朗,是本乡本土的康涅狄格州人。这个车队的随队还有三十几个人,除了布朗的两个儿子之外,其余的都是随从和伙计,多少让傅雪亭感到惊讶的是,这些人中竟然还有七八个黑人。
说起来有些惭愧,傅雪亭在当初上学的时候,偏科现象就很严重,他的历史学的是一塌糊涂,考试几乎是回回不及格。对于中国历史来说,他好歹的还知道一个唐宋元明清,可是对于世界时,尤其是美国历史,他所知道的东西可就寥寥无几了。不过即便如此,他也知道在十九世纪中期的美国,那是一个充满了矛盾和冲突的时期,具体的说,这些矛盾就存在于奴隶制的存废问题上。纠缠于这个问题,美国的南北两方,进行了长达半个世纪的争斗,并最终在林肯担任美国总统的时候,引发了一场著名的“南北战争”。
傅雪亭之所以对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的历史较为了解,还是因为他是一个军事迷,而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出现了很多里程碑式的新型军事技术,其中最为重要的,自然就要数潜水艇在军事上的首次发挥作用了。傅雪亭记得很清楚,就在南北战争期间,南方叛军的“亨利”号潜水艇,用水雷击沉了北方的“蒙萨托尼克”号战舰,这是军事史上,潜艇击沉战舰的第一号战例。与此同时呢,这一次战役,也是一个名将辈出的战役,像当时的南方的“西点第一名将”莱斯特•李、“石墙”杰克逊、“小贝利撒留”史蒂文森,以及北方的谢尔曼、格兰特等等。

不过话说回来,傅雪亭对美国这一阶段的历史了解,也就仅限于南北战争期间的一段战争经过了,至于说其他的方面,他则了解甚微。就像他的救命恩人布朗先生,他一直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可就是想不起从哪里听说过。
马车车队在旷野上缓缓的向前行进,随着车轮的碾进,天空也缓缓的暗淡下来,在这段时间里,傅雪亭在车厢里,时而清醒时而昏沉时而酣睡的,可谓是不亦乐乎。当他最后一次从瞌睡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察觉到马车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马车外人声嘈杂的,也不知道大家在干些什么。
轻轻披上那件布朗送给他的长披风外套,傅雪亭推开车门,一纵身跳下了地。也许是坐车时间太长的缘故,在着地的那一刹那,他的脚下有些虚浮,整个身子晃了晃,险些跌倒在地。不过就在他将倒未倒的当口,一只黝黑的大手从侧里伸过来,不失时机的扶住了他。
“先生小心!”一个操着拗口腔音的声音在他身边响起。
迅速的站稳身子,傅雪亭扭头看了一眼。此时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容憨厚的黑人小伙子,他那黑的发亮的额头上,乖顺的趴附着一层短而卷曲的头发,看上去样子有些好笑。经过过去几天的相处,傅雪亭知道这个黑人小伙子名叫斯宾塞,是布朗身边的随从之一,为人忠厚老实、木讷不喜言,不过除了对布朗先生以及有数的几个人之外,这个小伙子似乎对白人有着一种极深的仇视。也许就是因为肤色的关系,斯宾塞对傅雪亭的态度相当友好,这几天来,傅雪亭的生活一直都是这个黑人小伙子来料理的。
通过几天的相处,傅雪亭发现这个叫斯宾塞的黑人相当不简单,他的爆发力很强,短跑的速度那叫一个骤如疾风,与此同时呢,这个小伙子还有一手精准的箭术,至少是个打猎的好手。这几天来,傅雪亭一直想要问问斯宾塞的过去,可是却始终没有开口,他知道这个黑人小伙子的过去肯定不怎么幸福,
“谢谢你,斯宾塞。”带着一脸善意的微笑,傅雪亭扶住黑人小伙子的胳膊,说道。
“先生不用客气,我很愿意为你效劳。”黑人小伙子憨厚的笑了笑说道。说实话,斯宾塞的确是对傅雪亭这个黄皮肤的年轻人充满了好感,这倒不是说他同傅雪亭有什么了不起的共同语言。这个黑人的小伙子之所以对傅雪亭有爱好感,一方面是因为他是黄种人,在人种上说,黄种人同黑种人之间没有什么恩怨纠葛。同时呢,还因为傅雪亭很尊重自己,这种尊重在很多方面都能够体现出来,包括一言一行,一个微笑,一个动作,一个称呼。
“谢谢你,斯宾塞。”听听,这句话听起来多么的让人舒心?在斯宾塞的印象里,除了主人布朗以及他的两个儿子之外,很少有那个白人会称呼自己的名字。那些高傲的家伙往往只会用“嘿”、“喂”甚至是“黑鬼”之类的语言来招呼自己,至于说一声谢谢,那更是不可能对自己说出来的。这几天,眼前这个黄皮肤的年轻人给了斯宾塞很难体会到的一种自尊,对于斯宾塞来说,他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他只知道谁对自己好,谁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平等的“人”,那么自己就对他好......一切就是那么简单。
“车队怎么停下来了?”傅雪亭转过头,在四周空旷的原野上茫然的看了一圈,然后疑惑的问道,“难道我们今晚要在这里宿营?”
“是的先生,”斯宾塞松开搀扶着傅雪亭的手,恭敬的说道,“今天我们恐怕无论如何也赶不到纽黑文了,所以主人才吩咐下来,让大家在这里宿营,明天一早再继续赶路。”
“哦,是这样啊,”傅雪亭点点头,而后随口问道,“那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做的吗?”
“没有的先生,”斯宾塞摇头说道,“只是刚才主人吩咐我,说是让我请你过去说话,只不过我看你睡得正熟,所以没有叫醒你。如果你现在……”
“哎呀,这实在是有些失礼了,”不等斯宾塞把话说完,傅雪亭便颇感惭愧的说道,“斯宾塞,布朗先生在哪里?你现在就带我过去吧。”
“好的,先生请跟我来。”斯宾塞没有多说什么,他点点头,赶前带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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