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记忆底拼了命的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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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广场,沈思第一次见到叶未明。
那时候正是春天。
为了拍摄鸽子们迎着朝阳振翅起飞的画面,沈思赶在日出之前到达这里。他想不出在这个城市里,除了音乐广场之外,还能找到第二个地方,有这么多鸽子,有这样开阔的场地,可以让他从钢铁水泥架构的楼房空隙中看到曙光。
空气冷冽而清新。
早春的寒气依然肃杀,很容易就能穿透皮衣皮裤,仿佛直接钻进骨头的缝隙里。沈思已经来勘查过两次,对于地形相当熟悉了。他在广场边缘选了一个绝佳的位置,支起三角架,固定好装了胶卷的相机,然后开始估计景深,调测焦距。他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精准,绝没有半点多余浪费,就像提前经过设计一样。
OK!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思满意地点上一支烟,轻轻跺着脚,盯住天空中光线的变化,等待着拍摄的最佳时机。
黑夜正在逐渐隐退。
一缕清风将一颗露珠从树叶上推落。
它在晨曦中缓缓下坠,变得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射。
就是现在!
沈思立刻行动起来。他扔掉吸了一半的香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哨子,放在嘴边,想用那刺耳的噪音惊醒尚在沉睡的鸽子们。
想不到的是,居然有人抢在他前面。
一阵突然爆发的音乐代替了哨声,几乎在同一时刻,栖息在广场四周的无数鸽子们拍着翅膀冲向天空,鸽哨声响成一片。
这是不容错过的大好时机。
沈思已经来不及惊诧,他只要抓紧时间。
镜头5/8,曝光一秒,取景框捕捉到最先起飞的鸽群,从几个不同角度拍摄,连续两次。换300毫米镜头,太阳升起了四分之一。调整光圈f/8,标尺无限远,拍了七八张,再连续两次留作备份。
音乐还在继续,和他一起呆在广场上的这个人是谁?
不管!
太阳已经升起五分之三,沈思把三角架和相机扛到广场中央,相机的带子缠在手腕上,以免半路滑落下来;镜头调到1/16,上面的程序重复一遍;换镜头,重新调试,对准鸽群中央拍摄,鸽子们的翅膀在发光!
现在的情况是,光线一秒钟变幻无数次。
沈思换上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拍到一只努力向上单飞的鸽子。远处楼群做背景,再换镜头拍几张。
好奇怪的音乐,从哪里冒出来的?活见鬼!!这个人肯定有毛病,一大清早的,居然放这种刺激神经的音乐啊!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乐器演奏出来的,反正不是他深恶痛绝的钢琴。
沈思无暇去寻找那音乐的来源,他追赶着光,和时间赛跑,已经顾不上头顶被淋了多少鸽子粪。
换另一架已经装好胶卷的相机,原先设定的景深有点误差,赶快调整过来。为了保证画面上的景物全都清晰,只能采用超焦距了。
仰角130度,躺在地上拍摄。
少数起身特别早的人已经在广场上开始锻炼了,偶尔有几道讶异的眼光向这边投射过来,沈思毫不在意,或者说,他全身心都投入到摄影工作中,其它感觉已经变得麻木了。
……
当太阳完全升起来的时候,沈思满意地眯起眼睛,认为可以结束长达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了。他对于自己的效率还是相当有自信的。
整个城市依旧在沉睡中。
沈思收拾着摄影器材,注意到某种声音一直在耳边缭绕不去。
究竟是谁在这里放音乐?
突然间,很想看看这个陪着他工作了一个早晨的人。
在有课的日子,天亮之前赶到音乐广场练琴,等待日出。
这几乎已经变成叶未明的一种习惯。
学校就在广场附近,所以那个广场才叫做音乐广场。他住的地方却不近,赶过来几乎要横穿半个城市。
可是叶未明喜欢。除非是下雨的天气,否则他一定会去广场练琴,因为那里有音乐大师们的雕像。
贝多芬,莫扎特,巴赫,柴可夫斯基,门德尔松……
他对着大师们练习小提琴。
听说雕像也是有灵魂的,如果你不停地抚摸它,甚至有可能在某一天活过来,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反正叶未明从来都不肯相信。对于他来说,琴声,只是给自己听的。
依照音乐的指引,沈思很容易就看到了正在练琴的叶未明。
是一个身材高挑的人。
虽然头上还绑着一根马尾辫,不过凭借多年摄影得来的经验,沈思可以确定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最多也不会超过25岁。他站在一丛开着深红色花朵的植物前,正好背对沈思,在专心地拉着小提琴。
霞光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光的粒子在琴弓上欢快地舞蹈。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
只有音乐在流动。
作为一个出色的摄影师,必定能够凭借直觉捕捉到精彩的画面。在那一瞬间,沈思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把镜头对准了叶未明。
左侧逆光135度,脸部的轮廓很清晰,身体的线条也很流畅,这就足够了,不需要反光板来增加亮度,构图的好坏能决定整个画面。
沈思从不同角度连续抓拍了十几张。
镜头里的人实在是太完美了,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里剧烈地跳动。
那是被感动的声音。
但是为了保证照片的清晰度,拿着相机的手却不能有丝毫抖动。
直到一个胶卷拍完,沈思这才觉得满意了。今天是一个相当有收获的早晨,他已经在脑海中想象照片冲洗出来的效果了。
恨不得马上就能看到。
沈思拧着一颗螺丝钉,把相机从三角架上拆卸下来,并没有注意到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
随后就有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用优雅动听的声音说道:「对不起,请你付两百块钱。」
沈思没有立刻抬起头来。他首先看到的是,裹在深蓝色牛仔裤里,两条修长而笔直的腿。他第一个想法是——这人如果不去当模特儿那简直是暴殄天物,浪费资源。
沈思立刻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视线慢慢地向上移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同样令人难忘的面孔。
根据沈思多年总结出来的审美观念,一个人脸部最醒目的器官是眉毛和眼睛;尤其是二者的位置,基本上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长相是漂亮还是丑陋;最最重要的是,眉眼间距不能过大,因为那样会使眼睛显得黯淡无光。
站在面前的这个男人眼窝很深,虽然眼睛是东方式的细长,然而浓密的眉睫弥补了这一点,使他看起来有点像混血儿。鼻梁也长得恰到好处,嘴唇稍微薄了点,弯成一个微妙的弧度,似乎总在表现他的讥诮与不屑。至于身高嘛……沈思站直身体,发现自己和对方的视线基本上处于同一水平面,说明这个人几乎是和他一样高。
啧啧啧。
真的很不错。
尤其是,他还如此年轻。
身材虽然修长,但又不会让人产生瘦弱的感觉,裹在牛仔服里面的肌肉很结实,充满弹性和爆发力——在这一点上,沈思对自己的眼力非常有自信。
眼角的余光不经意地瞟见这个男人的左手上还提着一只琴盒,从外形上判断,应该是小提琴吧?沈思立刻明白,原来刚才就是他的琴声一直在陪伴自己工作。
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双眼睛,写满了漠然和满不在乎。
一切重要的评估往往只发生在一秒钟之内。
沈思对眼前的男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对不起,刚才看到你摆的POSE非常好,没有经过你同意就拍下来了。不过,我想你是不会介意的。」沈思微笑着说道。他可不是青涩未成年的小弟,知道怎么样才能表现出自己最迷人的风度。
可惜对方显然没有被沈思的笑容迷惑到,他冷冷地回答:「我当然不会介意,如果你付钱的话。」
付钱——吗?
沈思脑筋转得飞快。
「我保证不会在你同意之前拿这些照片去发表,冲洗出来之后寄一份给你怎么样?你的姓名和地址可以告诉我吗?」这个借口实在是太巧妙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他的资料。
「不用那么麻烦,只要你现在付我两百块,照片随便你怎么处置,我不要看。」他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两百块是不是有点太贵了?我送你几张照片,大家交个朋友嘛。」沈思很没品地摆出和菜市场小贩划价的姿态来。他可不是小气到了这种地步,而是他不确定自己的钱包里居然还能再翻出两百块钱来——那好像已经是几天前的事情了,否则他怎么会接下这么无聊的工作,天不亮就跑到广场上被鸽子们浇一脑门便便。
你以为这滋味很好受吗?
「那好办。」年轻男人说得云淡风轻,脸上的表情也丝毫不变,却突然闪电般出手,在沈思反应过来之前已经抢走他的相机,同时后退两大步,站在三米之外。
「底片给我。你可以不用付钱。」
豹子一般的敏捷。
速度,力量,爆发力。
沈思只剩下倒抽冷气的份。
他实在佩服死自己的眼光了,从一开始就觉察到这个男人深藏在外表之下的强硬。
当然还有智慧。
不过沈思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以他们两个人现在的距离,他是甭想再发动突然袭击了,而且他也不敢那么做,怕损坏那架娇贵的相机。它可是欧阳杰的心肝宝贝,磕坏一星半点,小杰准会扒了他的皮!
唉唉唉,他还真是个值得同情的人那!
看到对方正准备退出胶卷,沈思连忙出声制止他。
「喂,请你等一下!那个胶卷里还有别的照片呢!」
年轻男子好看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极淡的笑容,是胜利的骄傲。
「那就请你付钱吧。据我所知,公民是有肖像权的,对不对?」
在这么明显的事实面前,沈思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穷光蛋。
「今天我没有带那么多,就一半,一百块行不行?」
他掏出钱包,心想说不定运气好,还能凑出来呢。
「难道你认为自己拍出来的照片就这么不值钱?」男人语气中的讽刺这样明显,除非是聋子才听不出来。
「你拍照片有几年了?现在的摄影模特是什么行情知不知道?我收你两百块已经是很便宜了。」
的确不贵。
以他这样优秀的素质,在摄影界来说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即使收十倍价钱也不能算高,对于这一点,沈思心里有数。
可是他对于自己的钱包更加心中有数。
「那你说怎么办?或者你先把相机还给我,留下姓名地址,等胶卷洗出来以后,我把照片和报酬一起寄给你——你看这样好不好?」沈思说着说着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在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里一通乱翻,终于摸出一张N年以前放在那里的,已经有点发皱的小硬纸片。
「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暗绿色布纹纸上用漂亮的花体字印刷着银色的字句:
沈思
自由摄影师
电话:XXXXXXXX
男人没有伸手接沈思的名片,只是远远地站着瞟了一眼。

「自由摄影师?我看是无业游民吧?」
真是一针见血的犀利。
被他说中了。
沈思毫不脸红,气定神闲地解释道:「自由摄影师也是一种职业,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就我本人的立场来说,之所以会选择这个职业,仅仅是因为不愿意被一大堆规章和制度束缚住而已。」
至少在,那道伤口完全愈合之前。
我放逐自己,肆意挥霍,不过想用这种愚蠢的方式来遗忘他,忘记那个无情的人。
青春,梦想,热情——一切美好的过去都将被时间抹杀得干干净净。
这些念头在沈思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当然不会说出来,也许他自己根本就不愿意承认它们的存在。
年轻男子盯着沈思有五六秒钟,终于点了点头,说:「既然这样,那好吧,相机还你,不过胶卷我要留下来。」
他不容分说就动手退出胶卷,远远地把相机抛还给沈思,吓得沈思赶快伸出双手来接住。
「明天还是这个时间,你到这里来,我可以把胶卷还你——只是别忘了带钱。」男人说着就转过身去,打算离开的样子,握着胶卷的手向沈思挥了挥。
「等一下!」
沈思捧着相机就追了上去,「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你住在什么地方啊?对了——」忽然间脑海里灵光一闪,沈思恍然大悟,他喊道:「我知道了!你是旁边那所音乐大学的吧?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
要是的话,那就好办了。这么出色的人物,在任何地方都会被关注,很容易就能够打听出来他的资料。
男人的脚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沈思再次追了上去,听见他说道:「你猜错了,我不是音乐大学的。至于我的名字,那半点都不重要。」
反正明天以后未必还有机会再见面。
叶未明想着,背起琴盒准备离开音乐广场了。
今天和这个莫名其妙的摄影师纠缠了好半天,几乎要耽误他上课的时间了。这很不符合他以往的作风,他一向最讨厌拖泥带水婆婆妈妈的人了。
只不过在刚才,当这个摄影师向他解释有关职业问题的时候,眼睛里忽然多了一层异样的神色,如同流星划过天边,一闪即灭。
可是叶未明却已经发现了。
那是令人痛苦到无法喘息的孤独。
不管他嘴里讲的是什么话题,他肯定是记起了某些不愿意去想的事情,所以才会有那种表情。
只有孤独的人才能解读孤独。只有寂寞的人才能感受寂寞。
为什么?
看起来这样热情爽朗的一个人,也会有和我一样的痛苦吗?
叶未明不想打扰别人的过去,但是那个眼神,让他最后时刻改变了主意。
沈思看着叶未明大步流星地走开,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三秒钟,发现自己别无选择,除非用钱去赎回被劫持的宝贝胶卷。
可是他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啊!
有生以来,虽然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骄傲的人,可他却是第一次遭到这样的惨败,就连一向引以自豪的魅力都没有发挥半点作用,居然还有人对他帅气的面孔和潇洒的身材毫无兴趣。
啊啊啊啊啊。
他简直不想承认这个事实。
对了,还没有打听到那个人的名字呢!
沈思再次追了上去,一不怕白眼二不怕唾骂三不怕苍蝇拍的大无畏精神发挥到极致。
「喂,我说,你的名字总可以告诉我吧?我打赌你一定是音乐大学的学生,你当然可以否认,不过48小时之内我绝对可以打听出来的——我认识那里很多学生。还有,你的条件很不错,愿意当摄影模特吗?我可以替你介绍最优秀的摄影师,当然我自己也是的。」
沈思加快脚步追上那个男人,很像个无赖地拦在他面前,同时伸出右手——「认识一下,我叫沈思,思想的思。」
沈思?思想?
谁不知道呀,刚才已经看见了,那张名片上根本就没有多少字嘛。
「对不起,没兴趣。」
叶未明说完这句话就从沈思身边绕过去,好像绕过一只挡路的蟑螂,继续走他的路。
太阳几乎要爬上树梢了,广场上也渐渐有了早起锻炼的人;还有很小的小孩子在跑来跑去,互相追逐着,尖叫着,嬉闹着。
真羡慕他们可以这样无忧无虑,可惜我早就把属于童年的记忆给弄丢了。
叶未明解开绑成一束的头发,轻轻一甩,让那发丝正好披散在肩膀上——这个长度是学校官方所能容忍的极限了,再长一点就会招来麻烦。其实他也不是特别喜欢留长发,只不过懒得天天去跑美容院。辛辛苦苦不知道费了多少营养才长出来的头发,在几分钟之内就被剪掉了,而他居然还要倒找钱给人家,怎么想都不合算。偏偏他的头发又长得很快,久而久之,就这样留长了,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幸好并不难看,聂小雨还说他这个样子看起来超级像某位日本明星呢!
「未明啊,你怎么可以这么帅呢?!唉唉唉,真让我心痛死了!!老天,你到底还有没有公理啊!让他的脸长成万人迷也就算了,居然连身材都这么好,居然还让我和他住在一起,每天都要忍受着残酷的精神迫害——你老人家也不是不知道,看在眼里却吃不到嘴里的滋味,真的很难过呀!!!」
聂小雨说的时候还捂着胸口,故意摆出一副花痴表情,流着口水看他。
当时叶未明连想都没想,抬脚就踹在聂小雨粉白水嫩的脸蛋上。
沈思的手停在半空,整个人仿佛变成一尊罗丹的雕像。
——刚才那个人甩头发的动作实在是太帅太帅太太帅了!!!
飘逸的发丝在风中飞扬,被阳光染成耀眼的金铜色,然后轻轻地落下来,落在他刀削一般挺直的肩膀上……在沈思有意识之前,他已经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了。
真可惜,没有机会把刚才那个画面抓进镜头。当然,如果他肯配合一点,转过头来笑一笑那就更加完美了。
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过这个男人。
沈思暗中下定决心,第三次追上叶未明,丝毫不觉得自己活像是黏人的牛皮糖。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真讨厌。这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
叶未明突然止住脚步,转过脸来看着沈思。他抬手把一绺落到眼睛上的头发拨开,沈思看见他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大概是刚才练琴的时候流出来的。
「你到底想干什么?痛快讲出来好了!我可没功夫陪你闲扯淡,想拿胶卷的话先付钱,其余免谈!」
叶未明的口气里透着不耐烦。
春风拂过位于城市最中央的音乐广场,沈思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你放心,胶卷我一定会来拿的。就在明天。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那么总可以告诉我一点别的事情吧——比方说,你刚才演奏的那首曲子到底叫什么?」
仅仅凭这一句话,我就能判断出你是个彻底的外行。
不久以后的某一天,在KSANA酒吧,叶未明向沈思举起了酒杯,这样说道。
他说话的时候,轻轻摇晃着盛在酒杯里的血红色液体,一双细长的眼睛透过玻璃杯边缘看着沈思——既纯净,又有些妩媚,波光闪烁如同月光下两湾幽深的潭水。
酒吧里正在播放一支老牌摇滚乐队的情歌,主唱的嗓音华丽而性感;沈思仿佛被催眠一样失了神,恍惚中只觉得坐在对面的叶未明变得朦胧起来,任他怎么睁大眼睛也看不清楚。
「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Tchaikovsky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你不知道吗?」那天,叶未明好心地解答了沈思的疑问。
沈思真的不知道。他唯一熟悉的乐器是钢琴,同时他最讨厌的乐器也是钢琴。
因为那个人喜欢。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深藏的记忆被唤醒,有那么一瞬间,沈思甚至忘记了呼吸和心跳。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将过去彻底遗忘。
等他回过神来,叶未明早就走得不见人影了。
没关系,反正明天还能再见到他,我一定会和他发生交集的。
——在某些事情上,沈思对自己异乎寻常的第六感特别有信心。
「闭嘴!别跟我讲什么狗屎超能力!如果你有超能力的话,那我就是外星人了!」
欧阳杰左手叉腰,右手食指不断地戳着沈思的肩膀,「老实交代,你又找我借钱干什么?」
他这样子怎么看都像一把大号茶壶。
还挺有那么点泼妇骂街的意思,最好再套上一件花里胡哨的廉价睡衣,那样的话就更加完美了。
沈思吊儿郎当地歪在椅子里,两条长腿架在面前的桌子上,脑子里不三不四胡思乱想,可就是没有胆量说出来。
没办法。这年头,有钱的是大爷;他没钱,只好装孙子了。
「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我得去把胶卷赎回来啊!那里面还有一半是你让我拍的照片呢!」
「去!你骗谁呢!说什么胶卷被人抢走了——你当我是傻瓜啊!」
「你不信?!」
沈思立刻装出一副严重受伤的表情来,「我犯得着为了四百块钱编个故事骗你吗?难道我的人格就这么不值钱?在你眼里我连一点点信誉都没有吗?噢!小杰!你你你,你实在是太令我失望了!」
沈思张开双臂,看样子想扑过去抱住欧阳杰,吓得他赶紧向旁边跳开,躲过这一劫。
「去去去,离我远点!」欧阳杰没好气地说道,「我才不会安慰你呢!你是木头啊,就这么让人把胶卷抢走?对了,我还记得某人曾经跟我吹过牛,说什么打遍全市无敌手,气死西山一头牛——原来都是假的呀!」
「小杰,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情嘛,就让它变成历史吧!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原则,对待美人,我一向是温柔有礼的谦谦君子,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动手动脚呢?太煞风景了!」
沈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让**离开舒适的安乐椅,笑嘻嘻地把手伸到欧阳杰面前。
「英雄如今口袋空,小杰,你我相好一场,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恶~~~
欧阳杰差点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你那是个什么表情?谁跟你相好啊?!!拜托你行行好,我从早晨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呢!」他忙不迭地掏出钱夹,从里面数出四张甩给沈思。
「四百块拿去!赶紧给我离开,三天之内不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沈思眼明手快,一把攫住还在半空飞舞的钞票,对着欧阳杰抛了一个飞吻,人已经移动到了门口。
「小杰你真的太可爱了!明天我就把胶卷拿过来,你帮我冲洗出来!」
欧阳杰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滚!我再也不想看见你那张脸!天天吃我的穿我的还用我的!我认识你算是倒了八辈子霉!」
可惜,沈思早就跑得没影了,他只能对着满墙壁的照片生闷气——照片上,每一个人都笑得那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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