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痛追来了甩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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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中传来教堂的钟声,浑厚而悠扬。
沈思坐在广场中央的喷泉边上,仔细打量着叶未明。
似乎直到今天他才认清楚眼前这个人。沈思万万没有想到叶未明主动约自己出来,只是为了说「结束」两个字。有那么一瞬间,大脑似乎变成了不小心曝光的胶卷,整个画面一片空白。
然后沈思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好像调色板上已经失水凝结的颜料。
「未明,你不是和我开玩笑?」
叶未明却显得淡定如常。
「我讲的话很好笑吗?」
「不好笑。」沈思终于也站起来,直接平视着他。「一点也不好笑。」
落日最后的辉煌已经变成灰烬。
周围的光线黯淡起来,叶未明的脸在沈思眼中逐渐模糊。他无所谓的语气让沈思有一种彻底被愚弄的感觉。他一直以为,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如果要分手,一定是自己首先提出来。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并不依照某个人设想的方案去进行,它总是会偏离预先设定的轨道,指向你最不愿意见到的那个方向。
「为什么要结束?」
沈思尽量让自己显得不是那么在意,然而他做的不够完美,事实上,他就是很在乎,却缺乏足够的勇气承认。
叶未明淡淡一笑,仿佛已经看透了他的想法一样。
「你觉得很突然是吗?」
沈思不想回答,也不能回答。
还有什么好说的?都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何况认真回想起来,两个人之间其实也没有太过亲密的关系——他的意思是指,他们从来就没有过类似「海誓山盟天荒地老永结同心」那一套恶心的玩意。想见面了,有需要了,事先打个电话,如果恰好两个人都有时间,那就聚在一起狂欢一场;完事之后,再去继续各人平淡的生活。
不麻烦,好相处,无需花多少心思去应酬。这是沈思对叶未明最满意的地方。然而凡事有得必有失,上帝给了你一样东西之后,他必定会拿走你另一样东西。他们两个人之间显然缺乏必要的感情沟通,或许,直到今天为止,谁都没有真正深入了解过对方。
相聚时尽可以浓情蜜意,分离后依旧互不相干。没有任何感情负担,无所谓谁付出的多一些,只要大家在一起开心就好。抛开两个人是同性这一层关系,事实上很多恋人都是这样相处的——有媒体称之为时尚生活理念,不管对错,从骨子里来讲,或许现代人所谓的爱情原本就是如此苍白。
假设他们之间曾经有过那种不值一文的——
爱情。
广场四周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夜晚,掀开了它撩人的面纱。
叶未明的表情也从模糊逐渐变得清晰。沈思忽然发现在他下唇上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排齿痕,朱红色的嘴唇在灯光下看起来是那么柔软而湿润。
他早就知道,叶未明在紧张或者不安的时候,喜欢用牙齿咬自己的嘴唇,这个习惯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
那么,现在的他,是紧张,还是不安呢?
看着那排过于明显的齿痕,沈思突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想狠狠地,狠狠地吻到上面去。
紧紧地拥抱着他,不去理会周围人的眼光,不去理会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就这样直到——
直到开始厌倦的那一刻为止。
可是偏偏已经不能了。
因为就在刚才,眼前这个人刚刚对他说了一句致命的话:「我们结束吧。」
在一瞬间,沈思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荒唐,接下来的反应就是想大笑一场!
笑到浑身颤抖,笑到眼泪流出,让全身的血液翻涌倒流,让那放肆的笑声把五脏六腑震成碎片,惊醒天上地下所有神仙圣佛妖怪鬼灵,让他们为此时此刻做个见证!
真的很好笑呢。在要分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很在意他的,可是为了无聊的面子问题,偏偏要装做若无其事。
心底里,似乎有一个声音在残忍地说道。
沈思不想询问原因了。不想问也不愿意问。他不想听见叶未明说他已经厌倦了这种关系,或者是他突然爱上了别人,或者……或者去他妈的!随便什么原因!!
他很自私,也骄傲得一塌糊涂。
叶未明看着面无表情的沈思,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把冰凉的手放在他肩上。
「我要去维也纳了,沈思你不祝贺我吗?」
惊讶的表情在沈思脸上仅仅维持了0。01秒,假如那也算是惊讶的话。
他生硬地回答:「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恭喜你,终于达成愿望,可以飞到向往以久的地方了。」
维也纳,音乐圣地,有着美妙的发音,可是它听起来是那样遥不可及,仿佛属于另一个星球。
沈思当然知道,叶未明一直都想去维也纳。从刚认识的时候起,他就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只不过相处的时间一长,慢慢地沈思也就有些淡忘了,或者是,他有意不去碰触这个问题。
叶未明迟早都是要离开的,即使沈思真的能够变成鸵鸟,把头埋在沙堆里不去面对这个事实,它终究还是存在的。
这个答案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然而叶未明所不知道的是,这个答案对于沈思来说,比其它任何一个答案都要残忍得多。
「沈思,」叶未明扬起一抹无可奈何甚至是带着点凄凉的笑容,「即使你真的不难过,至少,在我面前也要装出一点点不开心的样子来,好不好?」
别让我总是觉得你如此无情。
沈思拨开他的手,两个人的手心和手背一擦而过。
「我觉得,这样对你我都比较好。」谁规定的,分手就一定要难过?我偏不。「你今天特意约我出来,就是为了说这个?」
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你说NO。
「是,就是为了这个原因。」
事实再次证明,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
「既然这样,」沈思深吸一口气,拉开两个人的距离,如同对待一个陌生人那样说道,「如你所愿,我们就到此为止。从这里开始,」他指指脚下踩着的广场,「从此你向东我向西,真正意义上的各奔东西。」
他们就像两列相对而驰的火车,在一个名为「音乐广场」的车站相遇,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然而车站是开始也是结束的地方,没有一列火车会永远停在那里,从此以后,他们仍将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下去,距离越来越遥远。
叶未明的嘴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沈思,你有必要这么快就疏远我吗?我是不会跟你纠缠不清的,我也不会像个女人似的哭哭啼啼和你算细账,那是算不明白的。你懂吗?算不明白!
将近一千个日日夜夜的相处,怎么可能算得一清二楚,怎么可能……
他听见沈思用嘲讽的语调继续说道:「这里正好在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回去的时候,谁都不用比别人多走一步,公平的很,你说是不是?未明。」
或许以后永远都没有机会再这样称呼他了。
「沈思!」
教堂的钟敲响了最后一声。
沈思耸耸肩,好像真的已经完全放开了。
「其实未明你也用不着特意约我出来的,在电话里说一声就好,今天外面的确有点冷。」
「沈思……」
叶未明低下头,用双手捂住脸,半长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大半个面孔。他的声音里带着无法掩饰的疲惫:「今天我还去酒吧拉小提琴,你要不要一起来?」
沈思答得干脆:「不了。抱歉,我已经约了人。」
都已经结束了,何必再留恋下去?分手不需要繁文缛节的过程,断就断得干净利索一点,他们都讨厌拖泥带水。
难得有这么一个相同点。
叶未明当然知道沈思在说谎。他既然来和自己见面了,就绝对不会再去约别人——然而眼下没有必要揭穿这个谎言,大家彼此心知肚明,起码面子上要过得去。
「那么,就这样。」
再见了,沈思。
叶未明深深地,深深地看着站在眼前的男人。
这个曾经和他有过最亲密接触的男人,这个似乎他曾经爱过的男人,这个即将和他分手的男人。他要把他此时此刻的形象完全摄入脑中,变成永生永世永不磨灭的记忆。
「希望你——」这个时候语言总是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贫乏,苍白且无力。叶未明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进行最后一项告别仪式。在头痛欲裂的混乱中,有两个字跃然浮现出来,他几乎是机械地照着念了一遍:
「——幸福。」
幸福。
这两个字几乎可以涵盖一切语言。
这两个字又是如此平庸无奇,什么感情都不能表达。
「幸福」所代表的真正含义,现在你还不懂。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你能够找到真正属于你的另一半。到那个时候,也许你就会明白我的心情了。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得到,因为你是沈思。然而,你未必还能记得我。
「你也是。」
沈思只说了三个字就转过身去。毫不犹豫的。
不想再一次看到那离去的背影,所以他选择把背影留给别人。他真的很自私,他心里也明白。
叶未明听见自己喊了一声「沈思,你站住!」然而沈思并没有停下脚步,他又喊了一遍,想引起他的注意,至少,也该让他回过头来再看自己一眼。这次喊的声音更大,他嗓子都开始疼了,可是沈思的背影却越来越遥远;最后叶未明终于明白——自己其实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些声音都是他在心底,在想象中喊出来的,沈思永远都不会听到——除了他自己,谁也无法听得到。
周围是如此寂静,整个世界仿佛停止了运行,叶未明长久地伫立在广场之上,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一下一下地跳动。
于是他知道他还活着。
无法想象,就在不久之前,沈思还握着他的手,担心他会冷,担心他没有好好吃饭会胃痛,听他讲贝多芬与克莱门特,故意用食指抚摸他的手心,用体温温暖他冰凉的手指,那十指交缠过的触觉似乎还留在皮肤上。
然而现在,他已经走了。
就这样彻底消失,不见了。
叶未明把沈思握过的那只手放在脸颊上,意外地感觉到一种陌生的,冰凉的液体正在不断地滴落下来。
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呢……
大街上每一个人都在流泪,整个世界仿佛陷入无尽的忧伤之中。
即使再难过再悲伤,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不仅要进行下去,还要更加完美。
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是治愈一切创伤的无上圣药。

叶未明走进KSANA的大门时,时针刚刚过了七点。酒吧里还没有多少客人,显得空空荡荡,就好像他此刻的心情。
凌也风坐在吧台后面不知在忙些什么,猛然抬头看到他,像往常一样招呼一声:「未明,今天怎么这么早?」
叶未明不说话,他觉得自己累极了,浑身上下半分力气也榨不出来,所以他只是坐到高脚椅上,懒得回答。
「让我来猜一猜。嗯——」
凌也风凑过来,一只手托着下巴,很有兴趣地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钟,突然说:「你跟他分手了对不对?」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脸上又没写字。
叶未明连眼皮都不抬,双手交叠趴在吧台上,盯住发亮的一个小光圈,那是顶灯反射出来的光。
「看吧看吧,我一猜就中。不是吹牛,想当年,我可是人称半仙的……」凌也风自鸣得意刚说了一半,发现叶未明还是病恹恹地趴着,对此毫无反应,他有点失望地叹口气,转身倒了一杯威士忌放在他面前。
「那,请你的。失恋的年轻人。」
「谁说我失恋了。」
叶未明终于肯抬起头来看看凌也风。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难过地皱眉,好不容易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你、你没加、水、水吗?」
「我以为你不需要呢。」
凌也风故作无辜地回答。失恋的人不都是走进酒吧里,怒气冲冲地要一大杯威士忌,还肯定是不加冰加水的那种,然后举杯一饮而尽根本像是在喝白开水一样吗?管它真的假的,反正电影电视上经常有这样的镜头,他只不过是照搬而已嘛。
「咳咳咳……咳咳……你存心害我……」
叶未明脸涨得通红,捂着嘴拼命咳嗽,颤抖的手指着凌也风好半天,最后终于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来:
「歹毒!」
唉,原来这个世界真的颠倒过来了,好心没好报,人家根本不领情。
凌也风坚持认为自己是非常善良的,善良到已经快要绝种了。
「先别急着否认嘛,一看见你哭丧着那张脸进来,我就知道,你肯定已经和沈思掰了。」
沈思。
这两个字从凌也风嘴里说出来,还是有足够的杀伤力,让叶未明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无所谓失不失恋的问题,我们从来就不是那种关系。」他举起空杯子,「我还要。」
凌也风拿走玻璃杯,却只是放在一边不加理会。
「Do*not*have*any*attachments,do*not*have*anything*in*your*life*you*are*not*willing*to*walk*out*on*in*30*seconds*flat。——这句话,你知道吗?」
叶未明皱着眉想了一会。
「听起来倒是很熟悉,好像是哪个电影里的台词——别要任何附属品,在你的生命中,不应该有任何你不能在三十秒内抛弃的东西……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我以前曾经看过的,可惜忘记名字了。」
凌也风摇了摇头。
「未明,这个人其实说错了。完全错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是你不得不遗忘的;总有一些人,是你不能不记起的;错过了,抛弃了,就有可能再也找不回来。一个人这一辈子,实在是太短暂,太短暂了……」他的声音变得遥远起来,似乎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叶未明忽然从高脚椅上跳下来,走向吧台后面。
「客人都快来了,我去换衣服。」
凌也风看着空空荡荡的酒吧,再次叹了口气。
什么事,是不得不遗忘的;什么人,是不能不记起的。
我懂,可是他并不了解。
「老板,我看未明今天有点不大对头,好像心不在焉那!」
「是啊,刚才那个曲子就拉得马马虎虎,现在干脆在发呆了。」
「到底出什么事了?谁知道啊?」
几个熟悉的客人坐在吧台边交头接耳,小声询问着。
凌也风看看站在舞台中央的叶未明,灯光并不是很明亮,却无法掩饰他黯然的神色。凌也风轻轻笑了一笑,用带着几分理解或者也可以叫做同情的表情告诉每一个客人:「别担心,他只不过是,有点舍不得某人而已。」
北风吹过夜晚的街道,卷走几片枯黄的落叶。
叶未明没有和凌也风道别,径自走出酒吧大门。他系好围巾,还是觉得有点冷,又把风衣的腰带拉拉紧。
那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记忆的印痕依旧如此清晰。
——想不到这个叫做沈思的家伙居然会追到酒吧里来。
在叶未明把胶卷还给沈思之后的第三天,沈思的身影出现在KSANA酒吧门口。
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叶未明多少有些意外,不过他立刻就低下头去专心拉小提琴了。这家伙到这里来肯定有什么目的,只是他现在可没那份闲情逸致跟他歪缠。
拉完最后一个客人点的小夜曲,又有条子递过来,细长而向右倾斜的字体,龙飞凤舞地写道:
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叶未明抬起头,眼睛在酒吧里缓缓扫视一周,很快就发现坐在角落里的沈思,对他笑着举了举酒杯。
把纸条在手心里揉成一团,叶未明招手叫过一个服务生,冷着脸吩咐他:「把我的规矩跟那边的客人讲一遍。」
自从两个月以前开始在这家酒吧拉小提琴以来,就不断有人向他提出各种各样的邀请,因为迷恋他出色外表和独特气质而在此流连的人绝不是少数。但是他从一开始就和老板讲得很清楚:只管拉琴,不陪客人。
凌也风虽然嘴上大叫浪费,却相当痛快地答应了——他可不是个肯吃亏的人,只不过心里另有一盘打算。
稍微知道点底细的客人是不敢在这家酒吧闹事的,有几个不识相的硬要碰钉子,全都被凌也风出面摆平,渐渐了解到叶未明是与众不同的,最近几乎没有人再提出类似的邀请了。不过倒是有人在背后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刺玫瑰」——意思是,好看,却碰不得。
脸上长着几粒雀斑的小服务生和沈思叽叽咕咕一番之后,扁着嘴走回来,有点不高兴地说道:「叶未明,那个客人说他认识你,还有东西要给你。等你有时间就请移大驾过去,他请客。」
搞什么,难不成天底下的男人都瞎了眼?我也长得很可爱呀,为什么他们却偏偏看上这个家伙了呢?
小服务生满心的不乐意。
叶未明头也不抬,低头整理乐谱,说道:「我不认识他,告诉老板把他轰出去。」
「搞什么呀,人家可没对你做什么,凭什么轰他出去!」小服务生愤愤不平地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呀?这么英俊的男人太少见了,我还想多看他几眼呢。
叶未明斜着眼睛瞥了他一眼,忽然挑眉一笑,「你喜欢他?」
果然,小服务生的苹果脸开始变红,鼻尖上也渗出了细细的汗珠,视线偷偷向沈思飘过去——
「他是个虐待狂。」
叶未明突然冒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同时恶意地加上一句,「你要是落到他手里,这辈子就算彻底完了,有你好受的。」
什、什么?!!
虐待狂……
小服务生吓得浑身一颤,做贼心虚般瞄了沈思一眼,赶快躲得远远的。
叶未明忍不住嘴角向上扬起。
捉弄别人也挺好玩的,尤其是这小家伙居然比那个聂小雨还要单纯。
沈思当然不会知道叶未明在背后说了些什么,他此刻正坐在阴影里,仔细研究着灯光环绕下的叶未明。
从这个角度看起来,他真的很特别。全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叫做「吸引力」的东西,仿佛是一个强大的黑洞,牢牢吸引住每一个人的视线。
即使放在一万个人里头,他肯定还是最最醒目的那一个。
在这里拉小提琴,实在是太浪费了。
……还有,这家酒吧的服务也实在是糟透了,好半天都没有个服务生过来;就连气氛也很奇怪,即使没见过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也用不着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吧?我又不是泥做面捏的——沈思可不知道长着雀斑的可爱小服务生已经把叶未明的话告诉每一个同事了。
时针指向午夜十二点。
一切魔法都要失效的时刻。
叶未明的工作就到此为止。他放下小提琴,向台下的客人施了个礼,照例收到一阵掌声;不经意地,发现沈思依旧坐在那里看着他。
他怎么还不走呢?可真有耐心啊。
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样冲动,驱使叶未明向他走过去。
「你找我有事?」我们好像已经银货两讫了。
沈思只是拿出一叠照片递到他面前。
「昨天刚刚洗出来的。」
叶未明开始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下一秒钟就被牢牢吸引住了。
是他自己的照片。
叶未明不假思索地就接了过来,拿在手里翻看着。他不得不承认沈思的技术的确很好。每一张照片都拍得那么出色,他以前从未见过。
沈思在旁边说,这些是我特意送给你的。
叶未明对他一笑,「谢谢你。」
他第一次收下自己的照片,因为真的很难狠下心来拒绝。
其实沈思心里比叶未明还要高兴,庆幸他的计策大获成功。
「现在我可以请你喝一杯了吗?就像一般朋友那样。」
「好的。」
属于午夜的狂欢才刚刚开始。
凌也风换了一张摇滚CD,酒吧里飘扬起SCORPIONS那首经典情歌——《Holiday》。
所有灯光同时熄灭,白蜡烛小小的光影摇曳着,一对一对的情侣开始站起来跳舞,与众不同的是,他们全部是男人。
「想不到你会在这里工作。」沈思举起了酒杯,看着叶未明。
「很奇怪吗?」
「不。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喜欢的人碰巧是同性而已。何况据我所知,著名摇滚乐队QUEEN的主唱Freddie*Mercury就是一个彻底的同性恋者,还有很多伟大的音乐家和艺术家也都在此行列之中。」
叶未明直直地盯着沈思。
两个人对视半晌,视线几乎在空气中碰撞出火花,没有人肯退缩。
沈思忽然意味深长地一笑,在桌子下面伸手握住叶未明细长的手指,带着不容抵抗然而却是异常温柔的力量。
叶未明没有挣脱,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沈思低声问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也是吧?」
那天晚上的烛光太昏暗,音乐太迷离,气氛太暧昧,你也太性感。
而我,正需要安慰。
在一个春风都要沉醉的晚上,我碰巧和你在一起。
所以,为什么不呢?
然而,假如时间可以倒流,再让我重新选择,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应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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