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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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倒是真的佩服叶昊宁的记性,因为就连自己都差点忘了,大约在一年前他陪她去过一次鞋店。
也就是在那一次,他不经意地向她描述过一个女人,而她今天终于见到了。
那时是在香港,原本叶昊宁是去办正经公事的,结果肖颖也心血来潮,请了年假跟着一同前往。
早在飞机的时候叶昊宁就说:“到时候也许没时间陪你,我给你卡,你自己去逛。”
她满不在乎:“才不要你陪。你们男人逛街总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简直大大影响兴致。”
叶昊宁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只是说:“或许该说你运气不好,其实也有耐心十足的男性,可惜你没碰上。”
她觉得自己也许是真的运气不好,小时候就见识过老爸陪她们母女逛街时的不情愿,通常都要三催四请才肯勉强出门,结果到了店里却又待不足一两分钟便要急急地往下一家走,似乎只恨不得能早点结束这种折磨。于是自然惹得老妈一阵埋怨,等到肖颖再长大一些之后,也就不再硬拖上肖爸爸,改成母女俩手挽手享受轻松的二人世界,直逛到商场关门才回家的时候也是有的。
然后便是陈耀。饶是那样好性格的一个人,平时温文尔雅,笑起来如沐春风的,又宠她,却也在一同购物的时候显出些许不耐烦来。
虽然有了前车之鉴,可是那时的肖颖偏偏喜欢拉着他一起,仿佛伴在清瘦高挑的他身旁,漫步在宽敞整洁的大街上,就连脚底都能一步一步生出花朵来,幸福的花朵。
所以明知他不情愿,却还是自私地拖着他。
最后或许是实在没办法了,他只好说:“你进去挑吧,我在外面等你。”
尤其是经过那些饰品专卖店的时候,一群女孩子挤在不大的店堂里叽叽喳喳,他更加没兴趣,也觉得不方便,于是就等在店外漫无目的地看风景。
有好几次肖颖收获颇丰地乘兴而归,结果一抬眼却看见陈耀的背影,双手插在兜里站在一旁,似乎有些寂寥,她终于不忍心:“……以后你别陪我了,我找许一心她们,省得你每次都这么无聊。以后该打球该自习,都随便你吧。”
他如同获了特赦令,立刻笑道:“总算是良心发现了!”一伸手摸摸她的头。
他比她高了十多公分,一向是学校篮球场上的活跃主力,弹跳又好,仿佛轻轻松松便能摸到篮框,时常引来一众女生花痴的尖叫声。
肖颖想,明明以前小的时候身高还差不多的,可自从初中毕业之后这家伙便仿佛抽了条儿,一下子拔高起来,从那之后一直居高临下,爱怜或高兴的时候,就总喜欢摸她的头。
她故意不服气:“怎么像在逗小狗?”其实心里又有一丝甜蜜,他的手掌那样大又那样暖,就只落在她一个人的头发上。
后来就真的不再找陈耀逛街,因为几乎可以确定,这种对于女人来说十分享受而又乐趣无穷的事情,却是对男人们最好的折磨。
或许正是认定了这一点,所以在与叶昊宁认识之后,甚至是在结了婚以后,肖颖都不曾主动开口让他陪她去买东西,更多的时候,都只是让司机用车接送。
而他也很少关心她买了些什么,仿佛对这种事情永远不感兴趣。
唯一一次一道买餐具,那还是在渡蜜月的时候,当时两人飞去北欧玩了大半个月,结果某天看见路边有家精巧的小店,推开门进去一看,墙壁上挂着琳琅满目的瓷器,一排一排错落有致,竟然是纯手工制作。店主穿着深灰色的工作装,坐在桌前神色认真地往盘子里描绘着花花草草,光线明亮,而那位中年外国男子就那样低着头,仿佛全神贯注,就连推门的风铃声都没有打扰到他。
最后买了一整套回来,绘的是欧洲中世纪的仕女图,原本那些繁复的衣饰就十分有难度,然而店主显然是位严苛的手工艺人,一笔一划竟然一丝不苟,就连仕女们的面部神情都似乎把握得很有分寸,带着隐约的高傲,优雅而又矜持。
其实当时店里还有很多种选择,而肖颖一向对这种人物画像不怎么感冒,谁知倒是叶昊宁首先指明要买下它们。
她事后说:“我觉得那套花卉的反而更好看。”
叶昊宁停下脚步:“刚才怎么不说。要不要再回去看看?”
她想了想,还是说:“算了吧。”因为价格并不便宜,而且,这样东西的至多只能算是工艺品,哪能真的用来盛饭装菜?然后又不忍笑道:“不能怪我当时没说,而是你下手太快。我都还没来得及一一欣赏完呢,结果你就已经付钱了。难道你平时跟人家做生意签合同也是这样的?”
“看见喜欢的就买,这样不对吗?”
“可是选择那么多,可以慢慢挑,不是么?”
“像你那样,到后来十之**会挑花了眼,最后什么也买不成。”
她不禁咋舌:“咦,这你也知道?是不是经验丰富?”
他似笑非笑地看她一眼,不接话。
也就是在那一次,肖颖发现他们两个人的购物习惯和观念简直是南辕北辙,于是更加不会让他陪同。
后来到了香港,叶昊宁果然没什么时间,一连几日都是早出晚归,留下她一个人在酒店里,倒是过得很悠闲,十点以后才起来吃早餐,然后便拎着手袋出门闲逛,三四点再喝下午茶。
给许一心打电话的时候,就听见对方的感叹:“这才叫做享受生活……”
可肖颖却觉得有些无聊,不免去想,电视里的那些名门太太们又或者是某些大款老板的情人们,天天过着这样的生活,难道就一点也不腻味?
反正她是渐渐觉得无趣起来,因为平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叶昊宁几乎整天忙到头不见踪影,甚至有一天晚上直到下半夜才回来,一身酒味地趴在她颈边呵气。
她被吵醒,心里着实不悦,伸手便去推他,而他似乎真的喝多了,顺势翻了个身,便仰面躺在床上不再动弹。
这人酒品倒是一向不错,喝得再醉也不会借酒装疯,反而越发安静老实。
结果第二天一早她还没完全睁开眼睛,他却已经一身清爽穿戴整齐地站在床边,墨色的眼底一派清明,一扫几个小时前的醉意,仿佛半夜里醉酒而归的人并不是他。
她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口齿含糊地问:“……又要出去?”
下一刻,便有淡淡的清香袭来,是叶昊宁惯用的须后水的味道,“嗯,你要睡到什么时候?”

“不知道……别吵我。”
“大好时光,怎么能在床上浪费。你昨天几点才睡?”
“唔……”她确实没睡够,就因为半夜醒了那一下,结果又用了很长时间才能再度入睡。心里又想,这人不是要出门吗,怎么还在这里啰嗦?
过了一下,没有动静。
终于清静了。她满足地拥着柔软的被子再度翻了个身,结果就听见“哗”的一声,白花花的日光直扑过来,令人猝不及防。偏偏她睡觉怕亮,如今再顽固的睡意也被成功地驱赶走。
“……叶昊宁!”她几乎就要暴跳如雷,腾地一下坐起来,果然只见某人衣冠楚楚地倚在窗边微笑,作优雅而无辜状。
十分钟后刷完牙,她又扬声问:“你是不是心理不平衡?见不得我睡懒觉?”见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摆弄遥控器,隐约有电视声音传过来,不禁又好奇地问:“你不是要出门,怎么还不走?”
“等你啊。”某无良之人看着新闻,竟然回答得十分理所当然。
一直到二人一同走进名店,肖颖仍在怀疑,也不知道叶昊宁今天是不是真的太无聊了,所以才会心血来潮地陪她来买鞋。
可是,他明明也有别的事情可以做。因为在路上的时候,她听见他讲电话,或许是香港这边的朋友邀他吃饭,他却说:“不了,今天一整天都没空,下次吧。”
所以挂上电话之后她就问:“你今天还要忙什么?”心想,百忙之中还要来送她,真是不容易。
结果叶昊宁沉默不语,只是转过头看她一眼,眼角微微一跳。
肖颖一凛。
也不知怎么的,立刻就想起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灌篮高手》,黑发俊美的流川枫在场中斜眼去睨那只红毛猴子,冷冷地说:白痴。
虽然这两个字叶昊宁很给面子地没有说出口,但她还是觉得,他刚才的眼神与流川枫的如出一辙,而自己便理所当然地沦为那个受尽鄙视的樱木花道。
于是她有点憋屈,悻悻地低下头玩手机,过了好一会儿,才又突然抿着唇角笑了两声。
叶昊宁微微愣了一下:“怎么了?”
她抬起头,脸上有小小的得意,只是问:“你是不是要陪我逛街买东西?”
叶昊宁随即眯起眼睛,眼神越发的狐疑:“所以呢?”
“没事。”她在心里哼了一声,简直就要摩拳擦掌,表面上却仍是微笑得纯真,声音也格外温柔:“待会儿不要后悔才好。”
其实她买东西本来就挑剔得厉害,又因为清楚他的购物习惯,所以进了店堂之后,故意慢悠悠地一路晃过去。
一直等到试过第六双鞋仍旧不甚满意的时候,她才仿佛不经意地转过头,果然看见坐在一旁那人眉心微皱。
她问:“就不耐烦了?”心想,这是不是就叫自作自受有苦难言?哼哼,谁让他总鄙视她,还用眼神骂她白痴。这下总算有机会折磨他!
谁知叶昊宁只是瞥她一眼,似乎早就猜到她的想法,于是轻描淡写地说:“没有。”
“……哦,那就好。”有一点小失望,但转念又一想,喜怒不形于色一向不都是这人的专长么?说不定此刻早就坐不住了,却在表面上装作不在乎。
这时店员小姐半蹲在一边说:“小姐,您穿这双鞋很好看。”
“是么。”肖颖闻言低下头。
是今年的春夏新款,浅白色细腻的小羊皮,上面压着暗纹,样式简单精致,将腿踝和小腿衬得白皙纤细。
她又转头去征求意见。
叶昊宁也说:“不错。”
“嗯……“其实她还是有些犹豫,结果他一边将卡抽出来递给店员,一边说:“你该不会真是故意要折腾我吧?”指尖点了点手表表面,提醒她:“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你早饭也没吃,难道不饿吗?”
被拆穿了,她有点恼羞成怒,弯身穿回自己的鞋,不大服气地说:“谁说我故意折腾你?哪个女人不是这样买东西的?”
“你这是以偏概全,至少我认识的一位女性朋友就不是这样。”
“哦?那她是怎样的?”
难得的,她竟然看见叶昊宁微微垂了眸,似乎在思索,又仿佛后悔不该提到这个话题,直到片刻之后他才说:“总之那人不喜欢试穿,报了号码,直接挑中合眼缘的就刷卡买单,哪像你这样麻烦。”说完接过包装好的鞋子,又拖住她的手,大步流星地走出店门。
肖颖记得自己当时还打趣他:“看来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那个朋友倒和你一个脾气。”是因为还记得欧洲买瓷器的事,所以才这样说。
叶昊宁没理她。
她又说:“你那个朋友家里是不是很有钱?要么就是做明星的?照你这样描述,动作真是帅得可以呀!走进名店,随手指一指,店员们就忙不叠地将鞋子一一包好,简直就是女王般的气势嘛。”她真心诚意:“什么时候有机会把她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吧,我最喜欢看有气势的美女了。”
“你喜欢的东西太多了。”叶昊宁淡淡看她一眼,将整盘的烤五花肉推过去,“这也是你喜欢的吧。”
“当然!”
被这样一打岔,自然便转了话题。谁知直到一年之后,终于还是让她得尝所愿。
与许一心在鞋店里见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肖颖心中猛然一动,看着对方挑选鞋子的那份架势,只觉得莫名熟悉,那些模糊的记忆便被理所当然地再度勾起。
确实如同自己当年想像的一般,既有气质又有气势。
那位美女就站在自己面前,对着电话笑意盈盈地说:“我在B市,谁知你已经走了……真不凑巧。”
她听着对方的絮絮低语,耳边却又隐约传来轰隆隆的噪音,如同阴沉天气下的闷雷,又或者徐徐辗过的公车。然而店堂里其实是那样的安静清凉,通透的玻璃幕墙外依旧是炙烈耀眼的阳光,天空明媚异常,蓝得近乎发白。街道上更是一片空荡,不见半分车辆行人的影子。
肖颖回过神,不禁想,怎么会不凑巧呢?世界明明这么小,算上上回网上的照片,其实她已经见过她两次。
或许还有更加巧合的,她只是不愿再去费心揣度罢了。
**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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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为庆祝新工作的顺利开始,决定星期三再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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