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新日友好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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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一个资源稀缺的群岛国家,如果要想发展就必须向外扩张。DuShU001.CoM。而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朝鲜王国,其次就是大清国。而在这两个地区,新几内亚公国都拥有大量的利益。所以无论是为了公国的自身安全,还是为了经济利益,封杀日本的发展是公国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一旦让这头恐怖的怪兽发展了起来,那对公国而言将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日本别看后来好像很强,其实在鸦片战争以后他还不如中国呢!1853年的时候,美国东印度司令官只用4艘军舰就打开了日本的国门,并在第二年签订了《日美和亲条约》。后来看到美国人占到了便宜,俄国人、英国人和荷兰人相继过来想分一杯羹。日本在大炮的威胁下不得不签署了大量丧权辱国的协议,开始一步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1858年的时候,以美国为首的列强又强签了不平等的《安政条约》。日本陷入了严重的民族危机,幕府顿时内外交困。主要由萨摩、长州两藩下级青年武士构成的讨幕派,乘机将国内所有的不满导向屈从列强的幕府。1867年,明治天皇在萨摩、长州等藩的支持之下颁布了“王政复古大号令”,宣布废除幕府,一切权力复归天皇。次年,新政府在军事上彻底击溃了幕府,明治天皇开始掌握国家大权。
不过这个时候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混乱的日本,众多的封建藩主掌握着众多的土地,而底层民众不仅生活困苦,还要面对层层的剥削。加上外国列强的威胁始终存在,日本的前途好像并不光明!
可是就是在这种极端复杂的情况下,日本天皇在众多贤臣的帮助下开始了自上而下的改革。先是废藩置县,从众多藩主手上收回了领地,在全国设立3府72县。随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包括改革军事,承认农民的土地私有权,扶持工业发展等等。在短短几年间,日本国内一派中兴的迹象。各种现象都表明当时的日本发展非常迅速,可是因为天皇掌握了大权,那些士族失去了权利。这些士族当然不甘心了,于是在1874年发动了佐贺之乱,1876年又发生了荻、秋月、神风连之乱。以及到1877年的时候再次发生了由西乡盛隆领导的鹿儿岛叛乱。可以说日本国内也是祸乱不断。但是日本在这种时候也不放弃对外扩张的步伐!
1871年12月,有琉球船民在海上遇风,飘流到台湾南部东海岸上陆,被台湾土著部落杀害。日本当权者正酝酿吞并琉球,一得到此消息,就有人提出应为此向台湾“兴问罪之师”,统治集团中很快兴起一股“征台论”。1873年,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华借《中日修好条规》换约之机,就琉球船民事件向清政府进行外交讹诈,并狡辩说台湾东部“土蕃”之地不是中国领土。1874年(同治十三年)日本派遣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军侵犯台湾。大军在琅登陆,征讨牡丹等社。清政府一面向日本质问,一面任命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带领轮船、兵器入台,处理日本侵台事件。英国也对日本用兵台湾表示不满。日本武力侵台遇到许多困难,只好寻求外交解决的途径。
如果按照历史正常的发展,由于日本的恐吓,加上当时大清国正在对西北用兵,抱着息事宁人态度的清政府会在1874年和日本签订《中日北京专条》,赔偿日本人50万两白银,而且承认日本为琉球的保护国。
可惜历史在这一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为新几内亚公国出兵干涉了。当时约翰派7艘军舰击沉了日本的那几艘运兵船,使得日本人失去了讨价还价的能力。

1875年的时候,为了进一步限制日本的对外扩张,公国正式在琉球王国驻扎了一支军队。对于新几内亚公国的这种挑衅行为,日本人当然非常恼火!可是公国的海军实在是太强大了!日本人几次想攻打驻扎在琉球群岛的公国驻军,都以失败而告终。
1876年的时候,约翰一次性调动了16艘军舰,在琉球群岛东北三百多海里处将日本的那支破烂水师彻底送入了海底。随后新几内亚公国政府开始有计划的封锁日本的海岸线。
因为知道日本也是一个盛产金银的国家,约翰一想反正已经得罪了,不如干脆做绝一点!1877年2月3日,新几内亚公国海军18艘军舰炮击鹿儿岛,不仅击毁了当地的炮台和一些防御设施,还将这座城市洗劫一空。
1877年3月12日,已经尝到甜头的公国海军在福冈登陆,整座城市遭到了公队地毯式的大清洗,几乎所有比较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光这两次洗劫活动就使这两座城市的一千多家商店破产,几百户富户变成了穷光蛋。至于两地的府库,你认为公国会好心的给日本人留下一些东西吗!这两次的大洗劫让公国得到的财富超过460万两白银以上,其中三成分给了士兵,七成进入了国库。
1877年5月到6月,新几内亚公国又洗劫了日本三座城市。一时之间,日本人是人心惶惶。对新几内亚公国海军更是充满了仇恨,许多日本军官提出要报复公国,必须建立一支现代化的强大海军。日本人对海军的强大从未如此的期盼!为此他们紧急求见了美国大使和英国大使,希望他们帮助日本渡过此次危机。
因为英美两国也不想看见局势变成这样,所以希望新几内亚公国能够停止这种强盗手段。对这两个国家提出的要求,约翰不得不重视。所以最后他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命令海军停止了大洗劫的行动。
1877年9月10日,新几内亚公国和日本签订了《新日友好条约》。条约内容如下:
一.日本将土噶喇群岛割让给新几内亚公国,以后这个群岛的主权就属于新几内亚公国了。
二.为了保持太平洋海域的安全,日本不得建立自己的海军舰队。新几内亚公国有责任保护日本海的安全,为此日本王国每年需要支付给新几内亚公国50万两白银的军费。
三.此次新几内亚公国所有的海军军费需要由日本承担,一共需要支付白银150万两。
四.新几内亚公国保证日本沿岸城市的安全,有责任维护日本人民的人身安全。
五.日本向新几内亚公国开放市场,公国方面将在京都、大阪、长崎、横滨建立租界,设立领事馆。
由于害怕新几内亚公国继续打劫,所以尽管条约非常苛刻,但日本人咬咬牙还是签下了这份条约。在以后几年里,新几内亚公国再也没有攻击过日本人的城市。毕竟既然签订了条约,拿了好处,再做的太过火其实也没必要!有些东西只需要通过谈判就能得到手!不过日本人从来没放弃过要发展海军的念头。由于条约限制,他们只能偷偷从欧洲和美国购买军舰。但几次购买的6艘军舰分别在南海地区和日本外围海域被公国海军截获,公国平白无故就又多了6艘军舰。一看暗度陈仓的办法使不通,一时之间日本人也无计可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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