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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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年。
宴会办得好不热闹,林旭怀的「父亲」六十五寿宴,参加的宾客至少百人。以「何家」在商场的地位,这样的参加人数,算是经过一番过滤了,没太大交情的,收不到请帖。
林旭怀向来不太参加这类宴会,但碍于是自己甚少开口叫声「爸」的父亲的寿宴,他不来就不够意思了。虽然这宴会多他一个少他一个,是无所谓的,他还是礼貌性地出席了。
整个何家,就他一个不姓何,虽说他身体里有一半流的是何仲亮的血,但他总觉得自己跟何家是挂不上关系的,他不过是何仲亮不小心在外头遗落的种子。若不是看在所有何家人对他都好的份上,他才不勉强自己参加这宴会。
「林啊,什么时候带个女人回来让爸瞧瞧?」刚切完蛋糕的何仲亮,亲自端来一块大蛋糕给林旭怀。这是他另外两个儿女都没有的荣幸。
「我今天带来的难道不是女人?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到她,我们刚到的时候,一起去跟你请过安的。」林旭怀拿了蛋糕,用叉子切下一块,吃了。
「那个不是我想看的女人。」那个袒胸露背,正对其他男人笑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他才没兴趣看。
「可不可以请大人明示,你想看哪类女人?我会留意看看,看到的话,一定把她带回来让你瞧瞧。」他斜倚在墙上,皮皮地说着。
「你想气死我啊!」
「并不想。」他三五口解决了蛋糕,「不要因为旭尉、旭薇婚头了,就把脑筋动到我身上,你的两儿一女中,已经有一儿一女结婚,该知足了吧?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婚头的打算。」
「好、好……我不逼你。既然你想单身,那可不可以回来住?我好无聊喔!你搬出去五年了,不想搬回来吗?」
「无聊?一个孙子还不够虐待你啊?我知道了,等会儿我去跟旭尉说,要他跟棻棻再接再厉,多生几个萝卜头陪你。」
「你……我都不晓得怎么说你了。」何仲亮叹气。也许五年前,他就不该答应让他搬出去的。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在家里住得好好的林,五年前的某天回来,突然就说他买了房子,要搬出去住。
当时,他以为他可能是交了女朋友,不想待在家,谁知道,搬出去五年了,女朋友勒?哼!连个影儿也没。早知如此,就不给他搬出去了。
以前在家,都觉得这孩子跟这个家有隔阂了,现在他表现得更像是跟这个家无关似的。唉!何仲亮忧心地想着,他对这个儿子的亏欠,能弥补得了吗?
「那就别说了。」林旭怀毫不客气将空的蛋糕碟子,还给了何仲亮,说:「刚刚旭尉、旭薇告诉我,他们必须提早离开,我也想提早离开。」
「不行!你是唯一没家累的,你留下来陪我!」
「你忘了我今天带了女人?**一刻值千金,何况我花了不只千金,才让Sandy答应陪我一个晚上,我可不想浪费辛辛苦苦赚来的钱。」
「不行!我开支票给你好了,就算补偿你的损失,你留下来!你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对着这一屋子人,不无聊到死才怪。」何仲亮拉住林旭怀的手,死也不放的样子。
何仲亮隐约觉得,这三年来儿子变了很多,却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了。他实在不喜欢现在这个游戏人间的儿子,以前的他绝不会花钱买女人!
林旭怀犹豫地皱了皱眉头,看一眼远处的Sandy,她是当红的广告明星,拍过的广告片不下二十部,以一个二十出头、出道不满两年的模特儿,她的成绩是极突出亮眼的。
「……支票不用开了,我留下来。」
瞧她甜美的招牌笑容、彷佛吹弹可破的嫩白肌肤,她确实值得男人花上百万价码,只不过……他突然失去了兴趣。
虽然他不说,但在他心里,父亲比起一刻**要来得重要,且值钱多了,而且在他父亲这么紧的拉扯下,他根本走不开。
「这才是我的好儿子!来来来,今天跟你介绍一位世伯,说不定他对你的事业有帮助喔。那位白伯伯老家在云林,做的是木材进出口生意,你们做家具最需要木材的,对吧?儿子啊,你留下陪老爸,老爸一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林旭怀受不了地翻动眼皮,被动地任由老人家拉着,去见那位世伯。
他留下来陪他,又不是为了不让自己吃亏!
这老头子脑袋到底装什么?当真看不出来,他留下来的原因是为了聊表孝意吗
这已经是第十一杯琴酒了,林旭怀仍是一口饮尽,将空的杯子排在吧台上,感觉好不热闹。
他打算这个晚上,至少在这间酒吧的吧台上排上十二个酒杯。
为什么一定要十二个呢?
「12」这个数字,对他来说有某种特别意义,某种他在清醒时不愿意承认的特殊意义。所以现在的林旭怀,不是非常清醒。
他记得遇见白瑞绮那天,是一月二号。
幸亏,他们不是在十二月三十一号认识的,要不他就得喝上一千两百三十一杯了……他望着那整齐排成一列的空酒杯,讪笑!
那个世伯,跟白瑞绮有同样的姓。
是移情作用吗?他怎么觉得,那位世伯笑起来眼角弯曲的弧度,跟白瑞绮好象呢?
白瑞绮离开他,有三年了吧?
忘记一个人,三年的时间应该够了。可是他怎么老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想起她呢?
他忘不掉白瑞绮用开朗的声音在他耳边说--
「老板,你真是个好人……」
他真的是个好人吗?
一个好人会答应女人用那种方式分手吗?
他根本不是个好人,他是个烂男人!
不晓得白瑞绮过得好不好?不晓得现在的她,在哪个国家旅行?不晓得她身上的钱够不够用?三年来,他不时会想这些问题……
她走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某个部分,好象也跟着她离开了。
三年前那个晚上,他究竟发了什么疯呢?居然真狠得下心。
不过白瑞绮也挺洒脱的,说走就走,说不纠缠他,就真的再不联络。
三年了,没给过他一通电话!
他的电话号码,不管是工作室、住处、手机的号码全没更换过!他也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就连阳台上、大门前那些花草,全都好端端的活在它们该在的地方。
偶尔,他会让迷迭香的气息吸引,在阳台一流连就是一整个晚上。
阳台的棚架,是他跟白瑞绮两个人一块儿DIY的。
白瑞绮说,有了棚架,下雨的时候,雨水就能在棚架上跳舞,「家」就会变得很热闹……
罢了!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喝掉了第十二杯酒,他摇摇晃晃地起身买单,都怪今天晚上那位白伯伯,要不他很久没想起白瑞绮了,至少有四天没想起她了!
而且,他很久没像这样连喝十二杯酒了,起码也三个多月了。
等会儿坐车回去后,他想……把阳台、大门前的那堆花草,全部拔光!
嗯!他决定了,今天晚上他一定要--拔、光、它、们!
该死的!他干嘛放Sandy回去呢……虽然喝成这样,也难办得成什么「好事」,但至少有个女人可以抱。
他想念……好想念白瑞绮的柔软身子。
暮秋十一月的傍晚,风清清凉凉的,偌大的花园里,有个木制棚架,棚架上覆着浓密的攀藤类植物,栅架底下是一套大理石制桌椅,坐着一对母子。
女人坐在大理石椅上耐心地舀着水果泥,喂着不久前满两岁的儿子。小男孩坐在不规则状的大理石桌上,不吵不闹,一边拆解手里的模型玩具,一边乖乖吃着女人喂来的果泥。
小男孩每吃一口,女人就露出一朵美丽的笑花,孩子也露着天使般的笑容,一大一小,安安静静的。
空气里,有淡淡的草香,园子里的开花植物几乎谢尽,暮秋是植物最萧索的季节,整座千坪大花园里,只有四季观叶植物,还能热闹招摇着。
满园子的绿、一大一小的母子,恬静的氛围,几乎是人间最美的活动画,可惜突然闯进一道不识趣的男人嗓音,破坏了甜美的气氛。
「我去妳何伯伯家,看到人了。」
这话,让女人瞬问僵硬了,石桌上玩要的孩子,看见说话的人,扔下玩具,伸手讨拥抱,小嘴咿咿呀呀地说:
「公,抱抱。」
「好好,外公抱。崴崴乖不乖?」
「乖--」孩子撒娇的语音,拖得甜甜长长。
石椅上僵硬掉的人,动了动,无意识翻动了碗里残存一口的果泥。这一口,是要浪费了。
「确定是他吗?」
「难不成何家还有第二个林旭怀?」
「没……」她起身,将碗搁在石桌上,目光清澄地望向抱着孩子的人,问……
「爸,你是不是不甘愿养自己的孙子?」
「我哪有!我很甘愿啊。」
「你答应过,让我过我想过的生活。三年前我就说过,我不想找孩子的爸负责,我也说……」
「我记得妳说什么,妳说我要是笨到找他负责,妳就逃家!我记得,我哪里敢忘记呢?可是女儿啊,妳除了威胁我这个心脏不够强壮的老爸,能不能做些更有意义的事呢?」
「譬如什么?」
「譬如……」他忽然沉默。老实讲,这两年他女儿比起她刚毕业那几年四处旅行,活得负责任多了,做的事也已经够有意义了。
一时之间,他可真想不出什么更有意义的事,要叫女儿做的。除了把孩子的爸找来这件事,他真的想不出来。可惜,他没办法直接叫女儿做这件事。
他是真的怕女儿逃了,她一个人逃走也就罢了,问题是她若要走,铁定是连他的宝贝外孙一块儿带走。他才不想冒险!
于是,他不甘愿地讲完话--
「……等爸想到再说。我先说明,我是去参加妳何伯伯的寿宴,不是特别去找他负什么责的。你们母子俩,有爸爸我负责就够了。我只是随便跟妳聊聊,告诉妳我在妳何伯伯寿宴上碰巧看到他。他跟小时候的模样,差挺多的。」
「爸,你一定有其它的话要告诉我吧,不然你干嘛跟我提他,如果你只是『碰巧』看到他,你大可连提都不要提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哎呀!女儿啊,妳变得好犀利,这样女人味会越来越少,不太好喔。」
「爸!请你讲重点。」

「重点啊……哪有什么重点!只是妳何伯伯特地把他拉到我面前,说什么他现在公司开得挺大的,他设计的家具外销全世界,不晓得是不是夸大啦!反正,意思就是,他需要木材,我们家做的又是木材进出口贸易,所以……
「所以,你就很干脆把我卖了?」她瞇起眼,语气威胁。
「我哪有卖妳?我只是--同意跟他谈生意而已。」
「爸!你明知道现在家里的生意全是我在谈!」
「哎呀!女儿……妳现在这种死样子,他认不出来的啦。」
「我哪里死样子了?!你说!」
哪里死样子?还要他说吗?
向来崇尚自然的她,现在不化妆不出门;从前一头短发俏丽,现在长发飘逸:以前身上只有花草香,现在不用香奈儿十九号不行;以前衣着讲究宽松舒适,现在衣服非一流名牌不穿,从衬衫、窄裙到套装全是名牌货。
不是他这个做爸爸的供不起,就算她要把整个名牌专柜买下来,做爸爸的也不会吭一声,反正女儿就一个,不宝贝她还能宝贝谁。
问题是他明白,崇尚名牌、爱装扮,压根不是她的真个性。
白应然一直不晓得是什么原因改变了女儿,直到那天看见林旭怀带了个八面玲珑的女星,是女星吧?电视广告常看见那张漂亮脸蛋。
总之,那天他才隐约明白,女儿把自己变成「道地」的千金小姐、变成精致的「温室兰花」,八成是下意识在「迎合」某人的喜好。
这样没有自我地爱一个人,她不苦吗?他这个爸爸,看了都觉得苦。
「没啦没啦,爸说错话了。我看他现在春风满面,八成记不得妳的样子了。那天他带了一个很漂亮的明星出席寿宴。
根据妳何伯伯的说法,这几年他交的女朋友不计其数,一个比一个漂亮……
哎呀!我在说什么啊?我意思是,之前妳用那种不修边幅的自然模样跟他交往,经过三年,妳现在这精致美丽的『死样子』,他认不出来啦。」
「你说精致美丽是死样子?」
「不然是活的吗?所有人工刻意凿着出来的美丽,都是死的。在爸爸眼里,只有自然、发自内心的美,才是活的。像妳妈妈、像妳三年前的那种美,才是活生生的美。
我抱崴崴进屋了,妳考虑一下,如果不想跟他谈生意,这次爸爸来谈。」
「爸……你不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
「我不喜欢,但不要紧。问题是妳喜欢吗?」
「我……也不喜欢,可是--」
「可是,妳觉得他会喜欢?妳不是不想挽回他?他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
她沉默了好久,久到白应然想把孙子抱进屋子了,她才又开口:
「爸,他……结婚了吗?」
「没有。他要是结婚了,跟那个漂亮的女明星公开亮相,他老婆饶得了他啊?就算他老婆饶得了他,妳何伯伯恐怕也饶不了他。再说,我也没那么笨,要是他结婚了,我才不会答应跟他『谈生意』勒。」
「唉……」她轻轻叹了气,继而喃喃低语:「……我以为他结婚了。」
白瑞绮恍恍惚惚地,只听见父亲说的「没有」,其它的下文,全进不了她的耳。
「绮绮--」白应然原想再说什么,但也不是没看见女儿的恍惚,他索性什么都不多说了。
反正都做到这种程度了,林旭怀原本只想让佳艺家具的采购部主任出面谈生意的。那天可是他「好说歹说」,才让林旭怀答应来云林「亲自洽谈」。总之,能做的,他都做了。接下来,随他们年轻人了。
「妳一个人好好想一想。」
「白总,这笔生意就这样说定了。」
「好,今天下午我会让人把合约送过去。」她用肩膀抵着电话筒,手翻找着桌上叠成小山的文件,终于抽出她找了好一会儿的合约书。
她振笔在合约上快速修改,心想等会儿要秘书赶紧再重新打一份。
「跟妳谈生意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哪里,你夸奖了。」
「这样吧,白总,中午用餐时间快到了。我们一起吃个中餐,妳顺便把合约带来,如何?」
她迟疑,评估两秒,想起老板说过的话--「尽量满足顾客,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然后,她轻快说:「这样也好,人都是要吃饭的,我拒绝就太说不过去了。但是请方总一定要让我作东,否则我不好意思去的。」
「不让妳作东,妳就不来吗?」
「方总给了我这么大一笔生意,理当让我作东。方总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愿赏我吧?」她声音软软地,任谁听了都只能点头。
「白总都说成这样了,我拒绝就太说不过去了。」他模仿她刚才的语气,浅笑一阵,「下回记得赏我光,让我请妳就是。中午我让司机去接妳,餐厅我订好了。」
「好。请司机十二点十分过来,可以吗?合约还得修改,需要一些时间。」
「没问题,二十分钟而已。我等。等会儿见。」
「等会儿见。」
招来秘书交代合约修改细项。她晓得最慢十分钟,新合约就会送进来了。她的秘书,效率极佳,电子档案叫出来,冗长满满五页的合约,她的秘书只要十分钟修改时间。而她,可以在十分钟里,喘口气。
白瑞绮坐在旋转办公椅上旋转着,转了十多圈,感觉头昏昏地。但无妨,她喜欢这种短暂昏眩的感觉,就像……像让林旭怀紧紧拥抱的感觉。
林旭怀的怀抱紧实,常让她有透不上完整一口气的感觉,缺氧的人总会产生昏眩。所以在林旭怀的拥抱里,她总是昏昏地,她喜欢那种昏昏的感觉,像是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每回想他的时候,她就会坐在旋转椅子上,让自己旋转个十来圈,让自己晕眩、让自己产生彷佛又被他紧抱的错觉……
下回记得赏我光……餐厅我订好了……
方皓郢约她,不是第一次了。方皓郢必然是料准她这回铁定不会拒绝,才先订了餐厅。
答应了今天这顿中餐,是不是该把话说清了?
其实他事业有成、温文有礼,可惜她的心,不再属于自己,否则方皓郢是个很好的对象。
桌上的水晶球紫得透亮,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自从三年前离开林旭怀之后,水晶球再也没出现过他的脸,也许是他们真的没有缘分了。
白瑞绮叹气,出神地想着,如果她能像她父母那般幸运,那该有多好……
爱怎会如此难以捉摸?
她爱了他二十个年头,整整二十年啊!变成他想要的模样,却还是得不到他!要不要再试一次呢?
人长大了,梦想会改变。林旭怀不会一直是二十年前的林旭怀,林旭怀不会一直向往自由、渴望浪迹天涯……也许一开始,她就选错了方式出场。
要再试一次吗?毕竟,他没跟三年前认识的那位「千金小姐」在一起。
她……还算有机会吧?
秘书将新合约送进来了,提醒她已经十二点。
白瑞绮收拾了一下,起身走进私人盥洗室补妆。
他真会认不出她?望着镜子里,连她都觉陌生的面孔……心里忽然间有了再确定不过的答案--
那笔生意,她谈定了。
她霎时有些期待,再见面,林旭怀会是什么反应?
钟情
「哥哥,你长大后想跟什么女生结婚呢?」
「结婚?妳几岁?问这种问题?」
少年低头看那个甚至不到自己胸膛的洋娃娃,她皮肤白哲,头发自然微卷,眼瞳大且亮,穿著粉红色蕾丝洋装,头上夹了对粉色蕾丝发饰。
若是把她摆进橱窗,要地不移动、不眨眼,看起来就是个洋娃娃,绝对没人会质疑。
今天两人第一次见面,无所谓喜欢或不喜欢她,她父亲到家里拜访,他则暂时权充「保母」。她跟了他一下午,不哭不闹,偶尔会问些奇怪的问题。
「我七岁。哥哥不想回答我的问题吗?」
她扯着蕾丝蓬蓬裙,讨厌被人穿成这样,却没法有其它选择。爸爸跟妈妈的喜恶差好多,她还是喜欢妈妈帮她做的装扮多一些。
「不是不想,是怕妳听不懂。妳还小。」
「哥哥说看看啊,我也许听得懂。」
「我不一定要结婚的,长大后我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像吉普赛人那样浪迹天涯。」
「哥哥,那我嫁给你好不好?我妈妈……」
「嫁给我?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妈妈……」
「妳妈妈不会答应,妳太小了。妳才七岁,我已经十三岁了。而且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结婚这种事要慎重考虑。」
「可是哥哥,我可以像吉普赛人那样,跟你一起去流浪。我妈妈她……」
「妳妈妈不会答应妳跟着我吃苦的,流浪很辛苦的,不适合妳这个洋娃娃。妳太小了,我不会娶妳。」
「妈妈说那不叫流浪,那是I种旅行,在地球上旅行,旅行不会辛苦,如果喜欢,就不辛苦。而且我会长天啊,长大就可以嫁给你。」
她说话的模样,不太像七岁的孩子,少年开始觉得有些好玩。
「小妹妹,为什么才第一次见面,妳就想要嫁给我?」
「你有好长好长的睫毛,像洋娃娃那样长,眨眼睛的时候,好可爱。」
少年先是一愣,继而大笑,笑得快喘不过气。
「哈哈哈……哈哈……」
然后,他伸手揉了揉那小洋娃娃的头,好不容易顺过气,才说:
「妳果然还是个孩子!」
「我将来会长大,我说过了!」洋娃娃这会儿有些生气了,嘟着嘴。
「我知道妳会长大,等妳长大妳就会明白,没有人会因为对方睫毛长就决定结婚的。结婚需要别的理由。」
「什么理由?」
「像是喜欢啊、爱啊之类的理由。」
「哥哥,我喜欢你。」
「哈哈哈……我知道,因为我睫毛长。」少年蹲下身,一把抱起用洋娃娃般的大眼坚定地看着他的小女生。
他十三岁,但已经有一六八的身高了,抱起一个洋娃娃还不算吃力。
「小妹妹,哥哥明天就要去英国了,要好几年才会回来,到时候恐怕妳已经找到更好看的洋娃娃了。」
「不会,哥哥是最好看的。」
少年笑笑,这回没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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