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手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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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驹——你再不来,我们不等你了!”几个青年站在人来人往的闹市街头一辆银灰色的轿车边,无奈又尴尬地望着不远处正对着一面玻璃又打又踢的红发少年。
“他什么时候和玻璃结的仇啊?”
“不对,是镜子,看清楚——他正指着自己的影子骂人呢!”
“……他有吃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别开玩笑了!我可以保证这小子没有吃‘药’!”
“那是不是吃了什么过期食物?”
“喂,吃坏肚子的话早就趴下了,怎么会这么精神?!”
“那只有一个解释了——”
“什么?”
“他在发神经!”
“啊,快看,警察过去了——”
“哎哎,快上——救人!”
银灰的加长轿车在一条偏僻的小街停了下来,车里传出了咒骂声。
“驹!你他妈的到底在干啥?!你知不知道这里是异国他乡,你知不知道我们的乐队正在巡演中,如果你被警察抓走,我们到哪里去找鼓手?!”
乐队的老大,吉他手安迪用力戳了戳红发少年的脑袋。
“哎,老大,你知不知道那块玻璃有多可恶——不但冒认神仙,还敢自称主角!”十**岁的少年睁着火红乱发下带着几许妖异的金褐色眼眸,愤愤不平地叫道。
“是吗?”安迪沉住气,挑起一条眉毛,“那你又知不知道你有多可恶?!”
“什么?”红发少年驹也挑起一条眉毛。
“昨晚演出你扔鼓棒打观众,今早破坏旅馆的水龙头,早餐弄丢我的钱包,午餐弄丢我们的相机……走在街上和镜子干架引来警察……十分钟前因为超速让我们被罚款!”
“喂,超速关我什么事啊,开车的是拉特啊!”
“如果不是为了逃避警察,我们用得着开飞车吗?”安迪扭住了他的脖子摇晃着,“——你小子啥时候才能让我省心啊!”
“不用等多久了……”驹叫道。
“什么?”安迪停下了动作。
“乐队名扬世界之后,我会离开……”驹趁机扳开了他的钢铁大钳。
“你他妈的说什么?”全车的目光都集中到驹的脸上。
“我不开玩笑……”驹一本正经地看着伙伴们,“我想用不了多久了,我们几乎已经是世界一流摇滚乐队了!”
“我不是说这个——你说离开?你干嘛要离开?!我虐待你了吗?”安迪吼道。
“老大——”贝司手拉特拍了拍安迪的肩头,苦笑道,“请您冷静一点——虽然我们可以证明你没有虐待驹,可是如果你的嗓门招来了警察,那他就不一定知道真相了……”
“好,”安迪压住怒火,沉下声音,“你为什么要离开?你不记得三年前我们发过誓,大家要‘共患难,同富贵’!”
“我当然记得,我爱你们——每一个人!”驹笑了起来,阳光似乎闪耀过昏暗的车厢,“要不要来个烈火之吻证明一下?!”
“别他妈的说笑了,我在说很严肃的事!”安迪的脸孔似乎红了一下。
“我也在说很严肃的事。”驹揉了揉安迪阴沉的脸,吻了吻他的嘴唇,然后伸伸懒腰,笑道,“出发吃晚餐——然后上舞台啰!”
入夜,九月的伦敦城飘漫着一层薄雾。
某音乐俱乐部。后台。乐队休息室。
乐队成员到前台调试乐器,乐队主唱雷文拉住了走在最后的驹。
“等一下,驹,我有点事想问你……“
“喂,雷文,已经三分钟了……”驹坐在凳子上,仰起了红色乱发中如烈火般神气又迷人的稚气脸孔。
“我知道。”雷文搓搓手,抓抓脑袋。
“如果你还没想起来要说什么,我要出去了。”驹站了起来。
“不,等一下——”雷文赶紧抓住了他的手腕,“那个……我想说……你决定离开是不是因为我?”
“因为你?”驹怔了怔,笑道,“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吗?”
“不……哦,也许……你知道,我有点介意,就是那个……”雷文垂下了眼睛,结结巴巴地道,“我……老实说,我一直很嫉妒你的容貌,那个,就是你一直都那么光彩,而作为主唱,我却不受关注——不那么受关注,我一直都很苦恼,你,你才是真正的明星!你比我更象主唱——你一个人就可以照亮整个舞台,我只是陪衬,我……”
“是吗?”驹抓了抓乱糟糟的长发,笑道,“那你让我当歌手吧!”
“这!——这不行!我不会打鼓啊!而且我喜欢唱歌,非常喜欢!”雷文涨红了脸,仿佛要他让出最心爱的玩具。
“这不就是了,你有好嗓子,我有好容貌——作为人来说,你已经很帅了,我是神仙啊,你不能和我比的……”狂妄少年翻着眼睛开始胡说八道。
“好……好了,我知道了!”雷文没好气地打断了他。
“知道了?——要不要来个烈火之吻确认一下?”驹笑着拍了拍他的脸。
“这,这个……我、我是异性恋的,驹!”雷文的结巴更严重了。
“我也是啊——我是异形恋的,哈哈!”驹捧住他的脸,在他唇上亲了亲,微侧着头看着他,“我只是让你知道——我很爱你,雷文。”
“啊,咳咳——我也爱你,驹!”雷文好象被口水呛住了。
“唔——对了,你刚才有看到闪光吗?”驹转头看了看虚掩着的房门,抓抓脑袋,“希望只是歌迷。”
“有……我看到……好多闪光!”雷文处于半失神中。
“走吧!上台了。”驹搭住了雷文的肩头。
“那个,驹……你到底多少岁啊?”雷文随着他走出了休息室,看了他的侧面一眼,“你和三年前入队时几乎一点也没变化啊!”
“这个啊——大概两百万岁,或许三百万岁吧……我说过我是神仙啊。”驹笑道。
“好吧,就当我没问。”雷文苦笑,这小子加入乐队以来的古怪行为和古怪言谈已经让人见怪不惊了。
不过,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仙的话,他倒真的相信驹绝对是其中一个。
驹在三年前乐队成立初期最艰难的时候加入乐队,他的自信他的美丽他的活力迅速为乐队带来了生机和灵感,乐队从纽约籍籍无名的地下乐队成为已经出版了三张专辑,在摇滚乐界享有赫赫名声的大乐队。
虽然他也莫名其妙地常常制造麻烦,并且时不时发神经胡说八道,但乐队成员都从心底喜欢这个给乐队带来幸运的神气小鬼!
“今天是我们在伦敦的最后一场演出,谢谢大家,晚安——”
在热烈的气氛中演出完美结束。乐队回到后台休息室。
“呵呵,今天我终于听到女孩叫我的名字了!”雷文乐滋滋地抹着汗。

“一直都有啊。”乐队经纪人查理一脸不解地递了听啤酒给他。
“是啊……有什么奇怪的,你是乐队主唱啊!对了,我的名字上叫率也挺高的,哈哈!”安迪接过了话头。
“咦——我一直认为女孩们在叫‘驹’啊!”雷文怔了怔。
“当然,驹的名字也挺响亮的,嘿嘿!我先去洗澡了——驹,要不要一起洗啊?”安迪笑着向驹眨了眨眼睛。
“才不要!你明知道我不喜欢水的!”驹不自觉地退了一步。
“哈哈,我看你不是不喜欢,是怕才对!”安迪摇摇头走进了浴室。
“喂,亲爱的小驹——”站在身后的拉特把脑袋放在驹的肩膀上,嘻嘻笑道,“为什么从来不见你洗澡,你的皮肤还这么白白嫩嫩,全身还这么清香清香?”
“这个……唔,我是神仙嘛!喂,别在我的耳朵边说话,很痒啊!”
“我就知道!”拉特苦笑着立起了脑袋。
“各位——”门被推开了,乐队经纪人领着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这位是晨报的记者,想采访乐队。”
“安迪在洗澡。”雷文苦笑。
“没关系……我主要想向驹求证一些事!”记者的脸孔激动得通红。
“如果是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或者‘择偶标准’‘内裤品牌’的话……”驹翻起了眼睛作思考状。
“不是不是……”记者打断了他的话,几个箭步跨到了他面前,从挎包中掏出了几张照片,“我想问一下你,你和他——是否有关系?”
他指住了照片中的一个人。
乐队成员都好奇地探过了头,从未听驹谈起过他的家庭成员,他们对这少年的家世背景几乎一无所知。
但这并不是一张家族照片,这是一个乐队的合照,最奇异的是,在那几张完全陌生的脸孔中看到了红发如火焰般的狂傲少年!
“驹?!——”所有人都叫了起来。
“我们没关系。”驹咋了咋舌。
“是的——我也相信这位不是你!”记者苦笑道,“因为这是六十年代末的乐队,这张照片拍摄于1969年4月。”
“哦哦!这也太象了吧——”经纪人也忍不住叫了起来,“不会是你的家族成员吗?驹。”
“也许是我老爹。”驹苦笑。
“老爹?!”记者为这独家新闻激动不已,“他是当年的著名乐队FC的天才吉他手,虽然在队时间不长,大概只有两年,但却创造了乐队的最辉煌时期!”
“哦哦!”乐队成员齐齐两眼发光地盯住了驹。
“不过,还有一件更怪异的事……”记者翻弄着照片,又拿出一张,举到驹面前,“——这位又是谁呢?”
这是一张黑白照片,四个青年各自抱着一把木吉他裂嘴笑着。
虽然看不出如火的发色,但站在最左边的少年模样、身材、笑容都和驹不差分毫!
“这是五十年代初的一个民谣团,在当时非常有影响力——这些都是我在电脑里无意中搜索到的,这样的相貌,如果只是巧合那也太神奇了吧!”记者两眼冒光,滔滔不绝。
“大概是我爷爷吧。”驹的嘴巴有点抽筋。
“爷爷?可他的年纪——这是1952年的照片,他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而如果FC的吉他手是你老爹的话,那他当时应该已经出生了……”
“对,我老爹是我爷爷十七岁时和一个女歌迷生的私生子……”驹开始了招牌式的信口开河。
记者狐疑地看着他,“真的?”
“当然,反正现在他们都翘了,死无对证嘛,哈哈!”驹干笑了两声。
“你有这么辉煌的家族背景为什么从来没对我们说过?”雷文叫道。
“因为——那是假的!”驹苦笑着捶了雷文一拳,“其实真正的真相是——”
“你是神仙!”雷文和拉特没好气地接下了他的话头。
“对!”驹展开了灿烂笑脸。
“你……你是说,你和他们没关系?”记者愣了半天,才嗫嚅着道,声音中满是失望。
“是的。”驹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不管你信不信——这的确就只是巧合而已。”
“啊,在吵什么啊,比我冲水的声音还大声!”安迪抹着头发裹了一条浴巾走了出来,“驹又惹上什么啦?”
“啊,对不起,各位,”记者有点沮丧地举起了相机,强笑道,“我能拍几张乐队合影吗?”
“等一下,我穿衣服!”安迪道。
“可以把这几张照片送给我们吗?”一直翻弄老照片的拉特突然道。
“可以啊,反正我有备份。”
“驹……”雷文低声叫。
“什么?”驹斜了他一眼。
“没说谎?”雷文的表情有点神经兮兮。
“没有。”驹一脸坦白无辜。
“谢谢各位——”记者挥了挥手,“我会把照片寄给乐队的,祝你们巡演顺利!”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在两天的荷兰演出后,驹却消失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就这么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消失了踪迹。
在乐队犹豫着是否取消巡演时,一个少年找到了他们。
“我是鼓手,驹请我加入乐队代替他的位置。”少年红红脸庞光彩闪闪。
“驹?——他在哪里?!”所有人都叫了起来。
“他走了……我、我也是纽约人,我一直都好喜欢你们,我一直跟着你们的巡演行程,所有的曲目我都会,我从六岁就开始打鼓,我很棒的!”
“好的,你知道驹到哪里去了吗?”
“不知道,昨天在我去旅馆的路上,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问我是不是喜欢乐队,我说是,他就笑着叫我今天来加入乐队,好象他早就知道我是鼓手一样——驹真的好棒,他是我的神!”少年兴奋地唧唧呱呱。
“这家伙这么做算怎么一回事啊!再胡闹也得有个限度嘛!”安迪暴躁地踢翻了一张椅子。
“啊,对了——”少年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好象说他要去南美看他的姐姐,短期内不会回来了……”
“南美?”
“对——我当时太兴奋了,没有留意具体什么地方,也许他没说。”
“那个……巡演还继续吗?”经纪人苦笑看着乐队成员。
安迪沉默了片刻,看了少年一眼,“让这小子试试吧。”
“好的,我马上去召开记者会,宣布临时换员。”
两天之后,小报登出了雷文和驹的亲吻照片,并用骇人听闻的预测指出——“驹的离队是因为情变!”
但是直到两个月后巡演结束,驹也没有再出现。
这个彩虹般绚烂的少年亦象彩虹般消失在了阳光明媚的天空中。
《1.鼓手驹》完。
2005.12.04/23:51
pool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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