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精灵的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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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块古老的大陆,名叫梵荒大陆,整个大陆上生存着三个种族,人类,兽妖和精灵
人族和兽妖一族各自雄踞在梵荒大陆的东西两部,人族部落的首府叫做皇城,而兽妖一族的首府叫做霸王城。两座城池的周围散布着人族和兽妖一族的城镇村庄,里面住着的大都是人族和兽妖一族的百姓。
但是,这又不是一块平静地大陆,有一个问题一直存在于这块大陆上,那就是哪一个种族才是这块大陆的霸主?
是人类?兽妖绝不会同意。因为兽妖比人类威猛,战斗力也比人类要强。
兽妖在日常的生活中有着与人类一样的躯体,他们需要吃喝拉撒,也需要衣食住行,他们吃的却很特别,兽妖喜欢喝鲜血,喜欢吃生肉,甚至喜欢吃人。
但是,在他们遇到敌人发起战斗的时候,他们会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有的像狮,有的像虎,有的像蛇,有的像鹿。只不过是像而已,因为狮子不会有两个头,老虎也不会有六条腿,蛇也不会比百年的大树粗,鹿也不会施魔法。
战斗时,兽妖体形高大,有些等级较高的兽妖甚至高达五米,他们可以轻松地撕裂一个人的躯体,毫不费力地举起一颗一千斤重的岩石,然后把它扔出几百米远,落在地上时能砸出一个六米深的大坑。
兽妖作战威猛,近搏远击无所不精,他们手里的刀甚至比一个成年的人还要长,他们的魔法甚至能让下着雨的天空突然变晴。
兽妖野蛮,兽妖好战,兽妖一直要做这块大陆的霸主。
但是人类又怎会同意?人类是世上最古老最聪明也是最善良的种族。他们发明了机械发明了火药甚至发明了战斗绝技。
没有任何事能吓倒人类,也没有任何种族能毁灭人类。兽妖虽高大,但人类更灵活,兽妖的魔法虽强,但人类的战斗绝技也不弱。
几百年来,兽妖和人类一直持续着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的斗争,却一直没有结果。
至于精灵,他们根本没有发言的权利。
精灵也长着一张人类的脸庞,但他们却没有性别之分。因为世上有一种生灵草,只要精灵吃下去就会有一个新的精灵从他的体内分离出来,而那个吃草的精灵瞬间就会消失,就像一滴水被蒸发一样,他将会彻底的永远的消失。
精灵的个头很小,最大的也只有一米高,绝不会超过一米。但是精灵又长得很奇特,虽然长着人类的脸庞,却比人类多了点东西。
有的精灵身后会生出一对翅膀,就像天使一样的翅膀,有的翅膀是白色,有的是蓝色,有的是红色,甚至有些是黑色。这些颜色不过是一个标志,就像人类的年龄,白色是刚分离出的精灵,蓝色是幼年精灵,红色是成年精灵,而黑色就代表那个精灵已经老了,应该去吃生灵草了。还有一些精灵的头上会长出一对触角,长长的细细的,触角的颜色也和翅膀一样,到了一定的成长阶段就会变为应有的颜色。
至于精灵为什么没有发言权,这一点一直是精灵们最不愿提到最让他们感到心痛的话题,因为在这片大陆上,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只不过是奴隶,天生的奴隶。
他们服侍的对象是人类和兽妖,这两个种族好像天生就是他们的主人,没有任何一个精灵能逃避被奴役的命运。
精灵也曾做过殊死地反抗,也曾对人类和兽妖发起过战争。但是结局却没有丝毫的悬念,精灵败了,败得很惨。
精灵也有战斗绝技,只不过他们的战斗绝技只能对付人类饲养的牲畜,精灵也有魔法,只不过他们的魔法只能移动一口废旧的箱子。精灵的战斗绝技和魔法就好像为了服侍人类和兽妖而生,他们终于认了命,他们终于知道了——我们天生就是奴隶。
精灵一直游走于人类和兽妖之间,对这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早已司空见惯,就算让他们来评论,他们能做得也只有摇头,因为他们也分不清到底谁才是这片大陆的霸主。
直到有一天,直到有一个头上长着七彩触角的精灵的出现,这个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这个精灵好像与众不同,因为她有一对与众不同的触角,而且这对与众不同的触角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作用——预知未来。
这个精灵的名子叫彩,因为她头上的七彩触角,所以她的主人给她取名叫彩。
彩长得很漂亮,如果不是精灵,她一定是人类中的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但是她却一直在羡慕她的主人,因为她的主人长得更漂亮,就像出水的芙蓉,就像盛开的牡丹,她的主人的名字叫月华。
月华是人类的女儿,她的父亲是大名鼎鼎的无敌大将军,在多次与兽妖的战斗中屡建奇功,人类的首领明帝为了表彰他的赫赫战功,特赐他一个名号,就叫无敌,至于他本来的名字不过是尘封起来的记忆,再无一人提起。
无敌很疼爱他的女儿,因为月华的母亲在她刚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十五年来,无敌一直没有再娶妻室,他把精力全都放在了人类与兽妖的斗争中。
在战场上,他所向披靡,让兽妖都惧怕三分,但是在家里,他却是一个温柔慈爱的好父亲,月华虽然没有母亲,但她依然觉得很幸福。
彩是无敌在月华十五岁生日时送给她的礼物,当时无敌的一句话让月华至今想起来都高兴。
“这么漂亮的精灵只有我那世上最漂亮的女儿才配拥有。”
月华的确很漂亮,就连彩都不能不承认。她的皮肤就像雪岩山的雪一样白,她的头发就像乌池的水那样又黑又亮,她的眼睛一眨就会有一朵花绽放,她的嘴一张风中就会充满了花香。
月华对彩很好,她不像其他的人或兽妖,她从不让彩干过多的活,也从未打过彩骂过彩。所以彩很喜欢她也很依赖她,于是,彩就把她预知到的未来告诉了月华。
“月华姐姐,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月华从不让彩叫她主人,所以彩只好称她为姐姐。
月华在绣花,听到彩的话就问:“什么事啊?彩。”
彩走到月华身边,说道:“我看到了时空之门。”
月华没有看她,依旧绣着花,问道:“什么是时空之门?”
彩道:“时空之门就是一道像门一样的光圈,人进去之后就会到达另一个空间,不论多选,不论是哪个年代,只要你走进这道门,就可以去任何时代的任何空间。”
月华道:“那又怎么样呢?”
彩道:“那就说明其他空间的种族也会通过这道门到我们这片大陆上来。”
月华道:“其他种族?”
彩使劲地点着头,道:“一个从没有人见过的种族。”
月华放下了手中的金色绣花针,用手捧着彩的脸道:“从没有人见过,你是怎么看见的?”
彩的眼中立刻发出了骄傲的光,然后动了动头上的两根七彩触角,道:“当然是靠它们。”
月华不经意的伸手摸了摸彩的一根触角,彩就像被电击了一样浑身打着哆嗦,口中大叫道:“姐姐快把手拿开,难受死了。”
月华忙缩回了手,疑惑道:“其他精灵的触角是不怕人摸的,你的触角是怎么回事?”
彩动了动触角道:“我的触角和其他精灵的不一样,它们就像我的另一双眼睛,被人一摸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月华道:“那你的眼睛呢?”
彩道:“我的眼睛当然能看到东西,但我的触角却能看到未来发生的事。”
月华睁大眼睛道:“那你告诉我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彩道:“刚才我不是说了吗,未来会出现一道时空之门,会有另一个种族从门里进来,进到我们这片大陆上来。”
月华道:“他们是什么种族?”
彩道:“我也不知道,但我能感觉得到,他们很厉害,比人类和兽妖都要厉害。”
月华道:“你还看到什么?”
彩道:“我还看到一片血光,像是有人在厮杀,然后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人把一个东西扔进了时空之门里。”
月华道:“什么东西?”
彩忽然闭上了眼睛,她的触角又动了,只动了两下就停住了。彩的两根触角之间竟出现了一道银色的光环,光环在围着触角打转,月华的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她,只见她做出很用力又很吃力的样子,像是在用劲全身的力气做一件很费劲的事。
片刻,那道围绕在触角外围的银色光环越来越亮,转动得也越来越快,彩的额头也冒出了一层金色的汗珠。
“你没事吧?”月华关心地问道。
彩没有回答,她甚至握紧了那双小小的拳头,额头的汗珠也越来越密越来越多。
忽然,彩睁开了眼睛。
月华吃惊地看着她,她的眼神中竟有一丝恐惧。
围绕触角的光环已消失,彩看起来却很疲惫。
月华小声地问道:“怎么样?”
彩看着月华,说话都很吃力。
“虽然我看不清楚他扔进来的东西是什么样子,但我能肯定那是个人。”
月华道:“人?”
彩点头道:“是他们种族的人,而且我还能感受到他有很强的战斗力。”
月华不解地问道:“那个穿黑色铠甲的人为什么要把他扔进我们的大陆?”
彩道:“我也不知道,但我听到了那人说的一句话。”
月华道:“什么话?”
彩道:“他说,他扔进时空之门的那个人是他们种族最后的希望。”
月华眨了眨眼睛,一根手指指着腮帮喃喃道:“最后的希望是什么意思?那个人对他们的种族很重要吗?但是那个穿黑色铠甲的人又为什么把他扔进时空之门呢?”
彩道:“或许那个种族发生了叛乱,而这个人就是可以平息这场叛乱能给他们带来希望的人,所以我才看到了一片厮杀,那个铠甲勇士或许是这个婴儿的亲人,为了让他避免受到伤害,所以把他送到了另一个空间。”
月华道:“婴儿?你是说铠甲勇士扔进时空之门的是个婴儿?”
彩道:“本来不是的,我能感觉得到他在他们的种族中是个年轻人,但是当他进入时空之门的时候,突然变成了一个婴儿,我还能听到他的哭声。”
月华道:“那是怎么回事?”
彩的触角又动了动,道:“我也不清楚,可能是时空之门出现故障了吧。”
月华忽然笑了,道:“时空之门也会出现故障?小东西,哄姐姐开心的是吧?”
彩好像很着急的样子,认认真真地道:“我说得是真的!”
月华放下了手中的刺绣,道:“好了,就当你说得是真的,我可没时间听了,我要去桑婆婆那。”
彩道:“我陪你去。”
月华已站了起来,向门口走去,头也不回道:“不用了,你还是继续编你的故事吧,呵呵……”
月华走了出去,彩看着月华的背影,好像很委屈的样子,喃喃道:“我说得是真的……”
月华已经有几天没出门了,因为天空连着下了几天的紫雨,今天好不容易晴天了,所以月华想去找桑婆婆。
桑婆婆是城里的裁缝,而且是最好的裁缝。她不但会做衣服,更能用弥蚕吐的丝纺成布。
弥蚕吐的丝不但细而且滑,细到用肉眼很难看清,滑倒用手都拿捏不住,但是桑婆婆却能将它纺成布,而且她能用这种布做成漂亮的衣服,这种衣服轻薄透气,就算是在最炎热的夏季,只要穿上这种衣服,身体顿时会觉得清凉舒爽,找不到一丝夏天的痕迹,所以每到夏季的时候,城里很多女孩子都会穿上这种衣服,不过她们大多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因为这种衣服很昂贵,普通人家的女儿是穿不起的。
月华喜欢这种衣服并不是因为穿上它就能觉得清凉,而是由于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弥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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