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斌篇——过去那些事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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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斌篇——过去那些事儿(一)
我从不否认自己平凡,也从不否定自己运气很好。总而言之——我的生命中充满了奇迹和意外。遇到小雅,最后和她在一起就是一个奇迹。
时值青春年华,我考进了C大学地质系,那时候一个毛头小伙子,愣头愣脑地坐在清一色的男生中间听课,总觉得自己读的是男校——没办法,地质系的女生屈指可数。
第一次见到小雅,是在百年校庆典礼上。她穿着华丽的礼服(不能用现在的标准衡量,在那个年代已经算得上华丽乐),在舞台上主持典礼。我们学院被安排在最后面的位置,所以我只能听清她的声音而看不清楚她的脸,当时只是觉得那声音宛如天籁。
出了礼堂以后,看到前面有一个窈窕的身影和一个高大的身影,觉得有些眼熟,这时候室友兼死党撞了一下我的胳膊:“看见没——那就是刚才台上的美女主持——中文系的系花小雅!旁边那个是他的男朋友——建筑学院的高才生、校篮球的队长——人中龙凤啊!绝配!绝配!”
早就听说女生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可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我从来都不喜欢运动,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地质,外加考古,简而言之——我就是一个性格“古怪”的人。看着小雅的背影,我自动忽略掉她旁边那个身影。后来才知道,我那时的感觉叫做一见倾心。
庆典以后,我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见到小雅。其实对她的映像也仅仅是天籁般的声音和窈窕婉约的背影。我每天沉浸在地层与岩石之中,这稀少的映像也渐渐被埋藏在记忆深处。
小雅是中文系的,按道理说,我和她八竿子打不着,但是备受命运眷顾的我却再次遇到了她。第二次见到小雅,她正在图书馆找书,我很绅士地帮她取下高层的一本书,但是竟然没有认出她是谁!应该说是理所当然地没认出来。
我要声明一下,我并不是为了接近中文系系花而跑去看文学作品,而是小雅为了扩展自己的知识面而跑到地质类书籍区来找资料。
我把书递给她,她说了声谢谢,我说了声不用谢,然后就走开了,完全是公式化礼节。当时我的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好动听的声音,美女的声音果然与众不同;第二个念头是——《世界地理概述》在什么地方?明明就在这一排,怎么就找不到呢?经过不懈努力,我终于在另一排的角落找到了这本书,美滋滋地捧着去借书处。耳边却开始盘旋那个似曾相识的美妙声音。
命运之神就是这样的眷顾我——缘分呐,来了是躲不掉的!在借书处排队的时候,小雅就在我前面,我看到了她的借书卡上的资料,惊讶地说:“你就是中文系的那个小雅?!”说完了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多么可笑的错误——她是C大学的校花,在我们这一届,小雅的名字无人不知。像我这样的纯属异类。
她莞尔一笑:“我还以为你刚才是装傻,原来真的没有认出我。”
我顿时语塞。不过她还真的很自信。
小雅看到我的表情,大概也知道自己的话有些不妥当,于是歉意地笑了笑。
“你不是中文系的吗?怎么找地质系的书看?”我蹩脚地转换着话题。
“难道不可以?我最近对地质问题比较感兴趣。”小雅莞尔一笑,我顿时看到了满天彩霞。
我赶紧解释:“我是说,这本书对于刚入门的人来说太过于专业和艰深,很多专业名词没有注释,所以可能看了以后没什么兴趣。其实地质学很有意思的,如果从浅显有趣的书看起,就会越来越喜欢它的。”我一口气说完,发现图书管理员正在用不太友善的眼神看着我——我后面还排着不少人,我光顾着说话,耽误人家工作了,大概在他看来,我是无数个与美女搭讪的家伙之一。我赶紧呈上自己的借书卡,连声道歉。
美女又是浅浅一笑。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一边歇着去——真正的美女不是可以用这种陈腔滥调可以形容的。我开始神游——美女的微笑果然杀伤力无限。我忽然开始思考自己的中分头是不是太傻。
我该怎么解释“缘分”这个词呢?
“图书馆事件”后的第三天,当我抱着一本砖头般的专业书在食堂馒头的时候看到了小雅和她的男朋友。这一对公认的情侣就坐在我对面,我活动脖子的时候正好看到小雅贤惠地帮她的男朋友擦汗。
这是我头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风云人物——建筑学院的高才生、校篮球的队长——几乎全校所有雌性动物都认得他——宁宇。
宁宇有着黄金比例身材,整个人看上去玉树临风,儒雅和野性综合在他的身上竟然完美融合,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上有着一种霸气和自信,但却被文人的气息包裹着,只在不经意间流露。我在那一刻毫不犹豫地肯定——这个男人若是在乱世,必定会成为挥斥方遒的王者,当然,前提是他本性毕露。
什么叫做才子佳人,什么叫做美女配英雄——我这算是见识到了。果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不过造化弄人,多年以后,美女成了我的爱妻,英雄成了我的挚友。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盯着那一对发呆——注意,是一对,不是小雅一个,我还不至于那么饥渴。
宁宇注意到了嘴里还叼着馒头的我,友好地笑了笑。天啊,世界不让人活了——我听到身后一片雌性动物倒吸凉气的声音。我该庆幸自己不是女生,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很多年以后提到这个微笑,宁宇说,如果你是盯着小雅流口水,我会无视你的存在,但是当时你是看着我和她两个人,流露出祝福的眼神,我还是头一次遇到眼神这样坦诚的人,所以从那一刻开始就把你当朋友了。
又过了几天,我依旧梳着中分头,抱着砖头书,走在去自习教室的路上。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我听到了小雅的天籁之音。宁宇在打篮球,小雅紧张而专注地看着他,我激动而迷茫地看着小雅。
缘分呐……面对小雅这样的美女,就算知道她有一个无人能及的男朋友,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我还是会有想法的——情侣当不了,做朋友可以不?只是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那天傍晚,我的肚子很不给面子地叫了起来,在安静的自习教室显得格外清晰,有人捂着嘴偷笑起来了。我承认——我饿!很饿!非常饿!但是我是穷人,有着穷人的生活标准,一天吃两顿馒头加泡菜。不过我并不觉得自卑,因为我相信有一天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啊!肚子,不要叫了!
我们脱离了封建主义,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则是初级阶段的初级阶段,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我安慰着自己,眼前出现了幻觉——白白胖胖的馒头在向我招手了。我抱着一堆书,咽着口水走出自习教室,感叹着精神食粮必须以物质食粮为基础,软脚虾一样迈开步子。
啊,我飞起来了。又是幻觉吗?事实证明——这不是幻觉——我从楼梯上摔了下来,那一刻看着在空中做抛物运动的书——书是借的,摔坏了要赔多少个馒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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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福祸相依就是最好的佐证。
我和书本在空中做着抛物运动,对于可能要因为损坏书本赔很多馒头的事情耿耿于怀,结果是必然的——我和书本与地面作了亲密接触。看到一个馒头出现在眼前,为什么不是白馒头?食堂开始做荞麦馒头了?我在昏过去之前只有这一个念头。
年轻就是好啊!由于当时出于本能做出了防护动作,所以我竟然没有破皮没有骨折,昏迷还是因为被书砸的。
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在医疗室,肚子很及时地醒来,迫不及待发出一声哀鸣。啊,我的馒头!就算不是白面的,荞麦面的也凑合了吧!馒头……
想到吃的就有了力量,我跳下床,发现门头有一个人靠在墙上笑得快断气了。我很人道地走过去问:“哥们儿,你没事吧?”
“我没事……哈哈……你好象没事了……昏迷了还流着口水呼唤馒头……哈哈哈哈……”
莫非我把自己所想的都说了出来?我青着一张脸,忽然认出这个笑得花枝乱颤的家伙竟然是一向走成熟路线的宁宇!我咬牙——你小子竟然还有这样的一面,让你家小雅看到了肯定会紧张得立即把你送到神经病院。
“你那是什么眼神?”某个笑得东倒西歪的家伙终于恢复正常了,注意到我极端鄙视的眼神,立即抗议起来。我忽然发现,其实这个宁宇或许才是真正的宁宇。
“我饿了,要去食堂。”我已经不怕他笑话了。
果然宁宇没有再笑,而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一起去吧。我也饿得半死,你不知道你这幅骨头架子有多重,把你扛到这里浪费了我不少体力。”
“你把我扛过来的?!”我惊讶地看着他——真是助人为乐的好同志啊!自动忽略刚才被他笑话的情节。
“是啊。因为我救了你,所以你要请我吃晚饭!”
此话一出,好同志的形象立即被汉奸土匪取代。但是他说得有道理,我有些尴尬地说:“你不用陪小雅吗?”
“今年元旦文艺晚会有节目,她忙着排练呢。放心,不会增加你的请客费用的。”
我咬牙!“我很穷,所以只能请你吃馒头下咸菜,你不介意吗?”我知道他的家庭条件不错,看看我跟他的打扮就一清二楚了。
宁宇表情严肃地看着我,我在心里祈祷:放弃吧!放弃吧!可是等来的确是他憋笑快憋出内伤的表情。我继续咬牙!这严重打击到一个男人的自尊心!
最后还是一起去了食堂,一起着白面馒头下着咸菜。看上去颇像贵公子的宁宇竟然吃得很开心。
“你是地质系大一的隆斌对吧,今天你从楼梯上飞下来的造型很别致啊。你的生命力真的够强,现在竟然一点事都没有。呐,你真的没事吗?”宁宇着馒头,眼里带着笑意。
造型别致?!这个宁大才子有没有跟小雅好好学学怎么使用形容词?!如果不是他最后一句话还流露出一点关心,我真的很想把馒头抢回来。
“我还好。学长,不管怎么说,今天都要谢谢你了。”我很诚恳地道谢。
“你知道我的名字吧——宁宇,以后不要叫我学长,叫我名字就可以了。对了,有件事忘了跟你说——你的书摔坏了好几本。”
晴天霹雳!后来据宁宇说,我那时候的表情跟误吞了耗子药差不多。
宁宇开口了:“损坏图书馆的书是要赔偿的,你的手头好像比较紧——否则也不至于请我吃馒头。作为学长,我可以帮你垫着,但是你必须还,另外还要算利息。”
“你不会是想放高利贷吧?”我警惕地看着这个反复无常的学长。
“哈哈,我放高利贷?这个职业还不错,以后可以考虑一下。”宁宇的回答让我彻底沉默,如果要用现代的词语形容他——大概这种人就属于“脱线”那类。
我也不兜圈子,直截了当地说:“学长,宁宇,我现在的确经济紧张,但是我想知道利息是怎么算的。”
宁宇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说:“来我的篮球队当队员。”
“啥?就我这身板,让人一撞还不得飞出去!给你们球队当后勤还差不多,队员就算了。”我以为宁宇会跟我说什么锻炼就可以了,结果他的话让我差点噎死。
宁宇还是一本正经地说:“后勤严重超员,不能再加了。”然后看到我再次露出宛如误吞耗子药的表情,解释道:“你骨瘦如柴是因为营养不良外加从不锻炼,但是你骨骼奇佳,双目有神,必是将来球场勇将。我不会看错的。”
我怀疑他昨晚看了武侠,现在还没有分清现实和小说的世界。实在佩服他在说这种话的时候还能摆出一幅帅得足以让全校女生犯花痴的表情。
于是乎,我为了还利息加入了校篮球队,由队长亲自指导训练,从最基本的体能训练开始。整整一个学期的训练,我真正上场的次数用手指头就能数清楚。本来想退出,可是考虑到小雅每天都会出现在球场,我咬牙坚持——美女的力量是无穷的。我真的开始怀疑宁宇是不是利用小雅来提升校队战斗精神。
我在宁宇队长的压迫下终于练出了线条流畅的肌肉,皮肤也变黑了许多。某天在脸盆里看到自己的脸,忽然想起那天从楼梯上摔下来的时候看到的荞麦面馒头其实是宁宇的脸。
事实证明,千里马在被伯乐发现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是千里马——我竟然忽悠忽悠地成了校队的主力队员。当初力排众议拉我进去的宁宇得了一个“慧眼识英才”的称号。
但是我渐渐发现,“凡事都有其两面性”这是一句真理——当我在赛场上虎虎生威的同时体会到了宁宇的无奈——原来被一群女生追捧也有痛苦的时候(当然,大部分时间还是觉得很自豪的)。
小纸条雪花般飞来,大概是很多人意识到宁宇名草有主,于是绝望之余转了目标。宁宇,你卑鄙!但是我可以接受这样的卑鄙……
小雅依然频繁地出现在赛场,为我们的球队加油。雪花般的小纸条也比不上她的一个眼神让我兴奋。我感谢宁宇,是他让我的身影能够映在小雅清澈的眼睛里。但是我也做了一个决定——我隆斌不是背信弃义忘恩负义的家伙,朋友妻不可欺,我只会默默祝福他们,悄悄埋葬自己还没有开始就结束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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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套用一句作文开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我和小雅同级,当我们大二的时候,宁宇已经大四了。那时候的大学生是正宗的抢手货,哪里像现在泛滥成灾。那时候学校是包分配的,可是宁宇偏偏要自己出去找工作,说是要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他就是这样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天才。
当我成天沉浸在图书馆的时候,宁宇退出了篮球队,兄弟们见到他的机会越来越少。他很忙,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就连小雅也不知道。我想,其实宁宇一直都是个谜。
小雅脸上的笑容一天比一天少,像我这样笨拙的人都能看出她在强颜欢笑。但是我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让她笑得如烟花般璀璨,但是那个人不是我——虽然我希望是我。
这一年,却上演了最庸俗但也最真实的故事。

那天我下晚自习,觉得心里特别乱,漫无目的地乱逛,不知不觉就到了空无一人的篮球场。这个地方是我最眷恋的地方。
我摇摇头,准备离开的时候,听到了女子哭泣的声音。那时月黑风高,我以为是女鬼,吓得汗毛直竖,但是接下来传来了一个熟悉的男声——是宁宇和小雅!人家谈情说爱,我本该避嫌,可是偏巧听到了让我无法离开的对话。
“宁宇,为什么要分手?你厌倦我了?还是我做错了什么?”小雅哭得很小声,但是可以听出那里面巨大的悲伤。
厌倦?见异思迁?宁宇,你要真是这样的人,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你没有错,我也没有厌倦你。但是小雅,不是有爱情就可以永远在一起的。你能懂吗?”
“我不懂!我只想和你平静地共度今生,别无所求!你是不是……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你那么优秀,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也难怪,可是……可是就不能给我机会吗?我一直很努力,希望自己配得上你,配得上宁宇的妻子这个位置!”
天,我没希望了!小雅竟然说出“妻子”这个词了,可见决心之大。不过,一个女孩子要说出这个词是需要勇气的。
“小雅,你想要过平静的生活,可是那只是你的愿望,我喜欢你,珍惜你,但是却不能给你想要的生活。小雅,你听我说,我是个不甘于平静的人,我有自己要追求的东西,那不是爱情可以取代的。我知道你很伤心,我可以和你在一起,但是我却给不了你幸福,所以长痛不如短痛。你是个很好的女孩——温柔、善解人意、有内涵有气质,但是我们不适合,陪伴我一生的女人,是能够和我站在一起战斗的女人。”
“我可以的!为了你我可以变得很坚强!宁宇,我宁愿相信那只是你的借口。”
“小雅,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就是你,如果你逼自己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你痛苦,我难过,两败俱伤。”
“到底要我说什么你才能明白我的心意?宁宇!宁宇!宁宇……”
我最心爱的女孩在哭泣,伤心欲绝,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于是我很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我指着宁宇的鼻子,第一次摆出不共戴天的表情:“你那是什么破理由!口口声声说着喜欢小雅,却又要和她分手。什么不合适,什么一起战斗!借口!一定都是借口!”
小雅被我的忽然出现吓了一跳,宁宇却没有什么惊讶的神情。
宁宇安静地听着我的指责,沉默片刻后抬起头,用陈述语气说:“你喜欢小雅,我和她分手你应该高兴。”
我愤怒地出拳了,第一次这样爆发出来,宁宇没有躲开,也没有还手,任由我一拳把他打得撞在墙壁上。那时候的我已经不是刚进校门时的那个孱弱书生了,这满载怒火的一拳绝对不是闹着玩的。小雅被吓坏了。
宁宇还是那样平静,像是知道我要开始说什么,一开始就在等我说话。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宁宇,我把你当成值得尊敬的学长,把你当成最重要的哥们儿,可是你呢!你就把我当成觊觎小雅的无耻小人?!我承认,我喜欢小雅,非常喜欢!从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开始就喜欢了!所以我珍惜她的心,祝福你们能够得到幸福。只要她开心,我就是在一边傻看着也开心!宁宇,我们是兄弟,我喜欢小雅,但是我还不至于伤了咱们兄弟感情。何况……何况除了你,这里没有谁配得上小雅!宁宇!你怎么能这样对她!怎么可以让她哭得这么伤心!”
小雅的眼泪静静流淌,嚎啕大哭的人竟然是我。
“隆斌,我没有当你是小人,我把你当做挚友,所以你是了解我的。我虽然没有跟你说过我的理想,但是我知道你能理解我。我不能欺骗小雅,因为我和你一样珍惜她。隆斌,我是一个固执的人,认定了的目标就不会改变,你知道我想说什么,您知道的。”宁宇拍着我的肩膀,我捂着眼睛不让他看到自己的眼泪,但是——欲盖弥彰。
我咬着牙,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差不多:“你要走了对不对。以后小雅怎么办?宁宇,你得到了小雅的心,怎么可以这样丢弃?我懂你,但是并不代表我可以忍受你让小雅哭得这么伤心。”
宁宇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有些凄凉的微笑:“隆斌,我们是好兄弟。”说完,用力而沉缓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转身离开。
小雅哭着追了上去。我站在黑暗里,泪水再度决堤,恨自己没用。
后来宁宇真的走了,走之前我偷偷去车站送他。他把小雅托付给我,我感觉到的不是高兴,而是一份责任。我知道,他的心里是真的爱着小雅,只是这个男人的心里又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我们是好兄弟,怎么可能连这个也不知道。
我没有问宁宇要去哪里,要干什么,什么时候回来,我只是握住他的手说了两个俗之又俗却分量千斤的字——保重。
宁宇走了,杳无音信。
一年以后,小雅成了我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还是会常常提起宁宇,只是小雅心里对他的感情已经平静下来。我从来不避讳谈及宁宇,我知道避讳会成为我和小雅之间永远解不开的心结,所以我们选择面对来解开这个结。最后,我似乎成功了。
宁宇还是杳无音信。
两年以后,小雅成了我的妻子。
再后来,我和小雅的女儿出世了,小雅喃喃念着“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给我们的女儿取名为隆纤,小名纤儿。纤儿六岁的时候,小雅带着微笑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葬礼那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墓园里最后只剩下我和纤儿。小雅留给我的宝贝在我怀里睡着了,脸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我没有哭,我知道我要让我的宝贝快乐地成长就不能让她看到我的悲伤。
失踪了若干年的宁宇竟然出现了。他变得更加成熟了,眼睛更加深邃,带着强者的气势,稳健沉着。我却在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脸上捕捉到了些许疲惫。
他走到我面前,看着我怀里熟睡的纤儿,如离开时一样拍拍我的肩。
“小雅是笑着离开的。或许唯一的遗憾是没有见到你最后一面。”
“不,她的遗憾是没能与你白头到老。”宁宇的嗓音低沉而醇厚,“谢谢你给了她平静美满的生活。谢谢。”
看着这个带着疲惫却又永远不会认输的人,我只能笑笑,虽然有些勉强,却是真心的。
“欢迎回来。”
宁宇仰望着灰色沉重的天空,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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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福祸相依果然是至理名言。小雅离开了,纤儿留下了。
纤儿长得很像小雅,是个很乖很懂事的孩子。
那时候我已经留校任教,收入稳定,但是由于要照顾纤儿,我几乎没有时间外出考察。
地质学院组织了一次野外考察,对象是H市的远郊地区一个地形复杂的山谷,非常有研究价值。这次考察可能会让我收获颇多,也是我出人头地的机会,院长反复劝我跟队,可是纤儿那时候正在发烧,我不可能离开她。
我并不在乎什么出人头地,我在乎的是那据说十分神秘的地层结构。院长让我请保姆,可是当纤儿握着我的手,脸颊上浮现着病态的红晕,笑着说,爸爸不要担心,我不难受,爸爸陪在我身边就好了的时候,我彻底抛弃了请保姆的想法——孩子病了,需要的不仅仅是照顾,而是亲人的关爱,这一点,只有我能给。
晚上守在纤儿的小床边,我给她量着体温,似乎退烧了。什么考察,什么地层,统统见鬼去吧!我只要我的纤儿快些恢复健康。我宁愿她哭出来,至少那样不会太难受,可是纤儿几乎不在我面前流泪,总是对我说着安慰的话,好像生病的人不是她而是我。
客厅的电话响了,我怕吵醒刚睡着不久的纤儿,赶紧扑过去接听,电话那头传来了宁宇的声音。
“听说纤儿病了,现在情况怎么样?”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是却听得出一丝焦急。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的声音我稍微松了口气:“退烧了,现在睡着了。”
“你们学院的考察队明天中午出发,你真的不去?”
“你从什么地方听说的?嗯,我要照顾纤儿。”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声无奈的叹息:“隆斌,你还真是一点没变。明天上午我到你家接纤儿,你要是信得过我这个老朋友就让我照顾她。”
我愕然,很久才说出一句话:“我才是她的爸爸!”
宁宇大概误解了我的意思,电话那头传来了喷水的声音,接着是宁宇有些尴尬的声音:“你在想什么啊!其实你很想去考察对不对?这次的机会十分难得,不可以放弃。我知道你是世界上最尽职尽责的爸爸,舍不得离开生病的女儿。这样好不好——明早我去你家,如果纤儿愿意让我照顾,你就去考察,如果她不愿意,你就留在家里照顾她。”
我承认我动摇了。所以我答应了宁宇的提议。我很想问他为什么对这些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可是还没来得及问,他就挂了电话——这个霸道的家伙,从来都是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以后就不愿意多听别人一句话。
我在沙发上睡了一晚上,早上七点钟就听到了宁宇的敲门声。他平时敲门都是天崩地裂式的,可是这一次特别轻,如果不是我没睡踏实,或许根本听不见。
打开门,宁宇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里面是白衬衫,没有打领带,一副休闲绅士的打扮。不过他手里粉红色的保温桶破坏了整体形象。
当我正在发呆的时候,宁宇把保温桶塞到了我的手里:“这是我夫人熬的粥,她说小孩子生病的时候不能吃油腻的、不能吃太甜的,所以亲自熬了肉茸蔬菜粥让我带来。”
“你夫人?”我清醒过来了。
宁宇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没跟你提起。我已经结婚两年了,夫人很贤惠,虽然偶尔会上演河东狮吼,但是我们感情很好。”
“哦……不好意思,你在外面站很久了,进屋吧。”我把保温桶提进厨房,宁宇换了拖鞋,关上门,坐到客厅的沙发上。
我在厨俘开保温桶的盖子,顿时香味四溢——我相信能做得一手好菜的女子必是贤惠的。偷偷尝了一口还有点烫嘴的粥,味道淡淡的,但是很舒服,配料的比例很恰当,也许这位夫人就是用美食拴住了宁宇的胃。呵呵,我干笑两声——宁宇曾经说过他的妻子是能够和他站在一起战斗的,所以这位夫人绝对不会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隐约听到纤儿醒来的声音,当我走出厨房的时候发现宁宇竟然整抱着半醒的纤儿。令我惊讶的是,纤儿居然没有觉得不对劲,乖得像小猫似的窝在宁宇怀里。这个孩子虽然外向,但是向来不喜欢陌生人碰她,就连楼下的阿姨都是哄了她好久她才让抱的。
“她醒了,所以我就进屋把她抱出来了。”说完,低头柔声说,“纤儿,吃早饭了,今天又很好吃的粥,闻到香味没有?”
我手里正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粥,纤儿吸了吸鼻子,果然完全醒了,向我伸出手叫了一声爸爸。我以为她要我抱,但是紧接着她说了一个字——粥。
我真的怀疑宁宇有魔法,难到这样一个六岁的小女孩也能为他的魅力倾倒!我拒绝接受这样的事情。但是宁宇真的对纤儿很好,他甚至因为怕纤儿着凉而细心地为她裹上外套。我有些小肚鸡肠地看着他——难到是因为看到纤儿长得像小雅?!我咬牙!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如果你不想纤儿喝凉粥,最好不要傻站在那里。”我的想法似乎总是瞒不过这个强势的家伙。
纤儿美滋滋地捧着粥喝着,宁宇很识时务地把纤儿交到我的怀里。哼哼……
“纤儿,叔叔问你一个问题好不好?”
“你说。”纤儿头也不抬地喝粥,我开始反省自己的厨艺了。
宁宇带着人畜无害的微笑:“纤儿,叔叔知道你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很多男孩子都没你勇敢。现在你爸爸有很重要的工作,可是你生病了,你爸爸不放心你。但是如果由叔叔照顾你,你爸爸就会安心工作。当然,阿姨也会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我瞠目结舌——宁宇的口才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好?!
我等待着纤儿的回答,只要她说一声不愿意,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考察。
“你和爸爸是什么关系?”纤儿一语惊人,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与此同时,我在宁宇的脸上也看到了误吞耗子药的表情。
“我是想知道可不可以信任你。如果爸爸信任你,我就跟你走。”
我聪明的纤儿啊,就算病着也能有如此清醒的头脑,哈哈!遗传!遗传啊!我得意地飘起来,满世界都是彩色的泡泡——这就是令我无比骄傲的宝贝女儿!
宁宇的表情恢复了正常:“我呢,和你爸爸妈妈都曾经是非常好的朋友。至于信任问题就要问你爸爸了。”
啊?该我回答了?我点点头,继续傻乐。但是纤儿的决定让我从飘浮状态回到了现实中——她很认真地说,爸爸要加油工作!叔叔,就麻烦你了!
你见过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嘴边糊着粥,却一本正经地以成年人的口气说话的模样吗?我忽然觉得有些心酸——小雅去世以后,纤儿就像是一夜之间成长了许多。我的女儿呐……
当我背上行李哀怨地看着纤儿在宁宇怀里笑容灿烂地向我挥手告别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些东西开始融化。
考察进行得很顺利,去宁宇家接纤儿的时候,发现纤儿重了很多。那时候头一次看到宁宇的妻子——那是一个相貌比不上小雅,但是却浑身散发着一种高贵成熟气质的女人,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写满智慧,但是又有些俏皮。
也是在那时候我才知道——宁宇竟然是下一届校长候选人!!!我惊讶之余有些尴尬——我竟然对他的工作一无所知。成天埋头于书本、教学、科研中的我,几乎从来没有在意过学校的领导变更。我相信宁宇,只要他想当校长,那个位置就不可能是别人的。
当我问起他当校长的动机时,宁宇哈哈大笑道:“记得当初在念书的时候抱怨学校种种政策制度问题吗?那时候我不是说过将来要当校长,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吗?”
我默然——宁宇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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