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故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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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完那句话后,我铺开一张稿纸,从笔筒里抽出鹅毛笔,蘸了点墨水,开始写悬赏公告。哦,是的,既然我是盗贼公会的首席长老,那我就更加需要一切按既定的程序办理。至于如何打消其他那些人觊觎这三百万金币的念头……那很简单,我只需要在最后不经意的加上一句“奥斯汀和金手指,已经在出发的路上”;那些人自然就会知难而退了。
这份公告很快就写完了,然后我踩了一次办公桌下的脚踏铃;大约两分钟后,我的助手曼比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三十天内,把这份公告下发到所有传说级、和一级成员的手中。”我简短的说道。
“是,先生。”曼比接过那张稿纸,但只看了一眼,她的表情就变得古怪起来。
“怎么了?曼比?你不舒服么?”金手指很是关心的问道。
“不,金手指先生。”曼比摇摇头,接着她说了一句让我们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话,“我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您相信吗?楼下有一位年轻人,正好想要委托我们拍卖行,卖出一个七彩琉璃万宝瓶……”
“什么?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凑巧的事情么?”金手指和我同时站了起来,异口同声的问道。我们两个人都知道,曼比是个极为老实的姑娘,她绝无可能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是的,他说他要卖出一只七彩琉璃万宝瓶;可是,除了斯莱德先生,我们拍卖行没有任何人,能够鉴定那究竟是不是正品;而先生又吩咐过我,在访客未曾离去之前,任何事情都不能打扰他。所以,我只能把他留在楼下的会客室……”
金手指没等她说完,就迫不及待的嚷嚷着说道:“曼比,把他请到这里来。”
曼比没有说话,而是看向了我;我对着她点了点头。
“是,先生。那……这份公告?”
“暂时先放在这里吧。”我说道。
曼比把公告放在我的办公桌上,轻鞠一躬,转身离去。我把这公告,连同那副刺绣一块折好,收进办公桌的抽屉里。然后转身看向似乎正在思索着什么的布来维特公爵,轻声问道:“公爵大人,您要不要暂时先回避一下?”
“不用。”他微微的摇了摇头,“像我这样的人,出入拍卖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两位不要把我的悬赏人身份泄露出去就可以了……如果他的那只七彩琉璃万宝瓶是真的,就当成我突然见猎心喜,想要买下来珍藏吧。”
“好的。”
曼比很快就把人带到了我的办公室里;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我和金手指在第一时间,都把目光投向了他那提着一个藤箱的右手。
哦,不,那绝不是一个盗贼应该拥有的手!尽管这位年轻人和我们一样,细心的修剪掉了所有的指甲,也没有戴上任何戒指、手链之类的饰物;可是,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他的中指比食指要长出一小截!
我说这句话并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没错,正常人都是这样的。但要知道,每一个盗贼,都会通过后天的锻炼,把这两个手指弄得一般长!
盗贼是一种很神秘的职业;而大多数人对这种职业的认知,只是停留在盗贼公会那枯燥无味的“某人宣称,为某国某城某人之某物失窃事件负责”公告上。于是他们认为,我们盗贼只需要在心情好的时候出一趟门,就可以拿到许许多多的奇珍异宝。哦,在他们眼里,那些东西就像失主故意扔在地上,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弯腰把它们捡起来一样!
不,那并不是真相!他们并不知道,我们得对着满铁锅烧得炙热的沙子、和墙壁或者诸如此类的硬物,不停拿自己的中指去戳,直至把中指磨得和食指一样长短;他们也不知道,我们得用这两个手指,在滚烫的沸水里,夹出异常滑溜的肥皂……
而即便花费数年的时间做到这一切,也只不过是掌握了盗贼最基本的技能而已!至于更残酷的进阶练习……哦,那同样也是我们凭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好吧,总而言之,盗贼这个职业,绝没有行外人想的那样风光!
是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也没有哪一份职业,是轻松而简单的。
附带说一句,原本,我还想就这个问题发表更多个人感想的。可是我得承认,自己有些扯远啦;好吧,还是让我们回到故事里来。

当金手指和我把目光从那只手移向那位年轻人的脸上的时候,我们两个就忍不住同时向布来维特公爵看去——尽管他们长得一点也不像,但不得不说,他们都属于那种万里挑一的俊男;而这一点,又让我更为坚信,面前这位年轻人并不是一个盗贼。说实话,当时我下意识的认为,这个人不过是一个赝品制造者而已。
既然有了这样先入为主的看法,我自然也不会对他过于客气。于是我开门见山的问道:“这位先生,我的助手对我说,您想要出售一只七彩琉璃万宝瓶?”
年轻人伸出左手,轻轻拍了拍那个箱子,微笑着说道:“是的,奥斯汀先生。”
我想自己当时的表情一定有些紧张;因为他马上就对我说道:“哦,您不用过于紧张;奥斯汀先生;您的身份是我的伯父告诉我的;他托我向您致意;并且希望您能成为我进入盗贼公会的介绍人。”
在他说完这句话后,我内心崩紧的那根弦,一下子就松了下来。我已经猜到他口中的那位“伯父”是谁了。哦,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相信大家都能够理解,我从来未曾有过,在同一天被别人揭穿两次身份的经历!如果全大陆的人都知道,拍卖师约翰森·斯莱德和盗贼公会首席长老约翰森·奥斯汀是同一个人,我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这将会给我带来怎样的后果!
不等我说话,年轻人就转向了金手指,对他说道:“哦,这位想必就是金手指先生了;我的伯父也托我向您表示歉意,今年的盗贼技能竞赛,他因为身体的原因,不得不宣布放弃啦。”
“什么?”金手指简直是从椅子上跳起来的!他很是失态的指着年轻人,大声叫嚷道,“你说什么?他还没有输给过我,怎么就能放弃比赛?”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从第一届盗贼技能竞赛开始,金手指就一次没落的全部参加了。结果第一届我异常侥幸的赢了他;之后,我就成为了盗贼公会的首席长老,再没有参加过竞赛;可是,接下来连续六届,他都败在了普希林国的“杂货铺老板”手上!连拿七个第二,这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介绍他的时候,在“最伟大的人物”这个形容词后,还要加上“之一”的原因。
我走了过去,按住金手指的肩头,试着让他冷静下来。然后我扭头看向那位年轻人,轻声问道:“那么,杂货铺老板现在还好吗?”
年轻人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黯然的表情,他摇了摇头:“他很不好,奥斯汀先生;照神官们的话来说,他可能没办法撑过今年的冬季了。”
“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去看看他。”我马上说道,“我想金手指也和我有同样迫切的愿望。”
“奥斯汀先生、金手指先生;可能要令你们失望了。”年轻人再次摇了摇头,他的语调里,透出一份难以言喻的悲伤,“神官说过,他现在最好不要见到任何人,就连我也一样。因为我的伯父的情绪,不能再受到任何大喜大悲的刺激了。那只会加速他的死亡。”
“好吧,这件事以后再说。”看得出来,一旁的布来维特公爵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于是我说道,“还是让我们先看看你从山那边带来的土特产吧。”
年轻人点了点头,然后他走到办公桌前,把藤箱放在上面,轻轻翻开了箱盖。
一股茶叶的清香扑鼻而来,布来维特公爵马上凑近过去,但是,除了填满整个藤箱的茶叶之外,他什么也没有看到。
年轻人拂开这些茶叶,从藤箱里取出另一只檀木箱;当他打开这檀木箱的时候,那若有若无的幽香便在房间里蔓延开来,这幽香总是会让人心旷神怡——哦,这种香气我永生都不会忘怀;那是杂货铺老板最爱喝的黄叶尖顶茶!
但即便是这种十金币一克的昂贵茶叶,也不过是用来保证瓷器在运输的途中,不被撞碎的工具而已。我得说,我们当时谁都没有心情去注意那些茶叶;而是焦急的看向年轻人的手;是的,他拿出来了!哦,那是一个如婴儿般大小、美轮美奂的窄口大肚瓷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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