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章 海标枪、圆月弯刀,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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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我之所以禁止部下在船上使用火枪与手榴弹,仅仅是因为前者根本没有多大效果,而后者给自己造成的伤害远远超过给敌人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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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标枪是扬帆在与马来海盗作战后灵机一动想出来的,其实这种武器已经有了二三千年的历史,在希腊罗马军队就广泛使用过,没想到今天反而让扬帆逆潮流的配备到了十八世纪的战船上。
跟马来海盗的一战,虽然没什么风险,但却另扬帆出了头冷汗。他想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以后万一不得不与接舷的敌人进行肉缚战怎么办,尽管扬帆对每个部下的教导就是尽量避免这事儿的发生,但躲避永远不是一个办法,还得想办法解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扬帆首先还是从火器上想办法,但十八世纪的近战武器实在不多而且也不好用。
那时候的火枪跟烧火棍也差不了多少,射击距离不过五十到一百码,由于是前膛枪,火药也不是装在铜弹壳里,而是由纸包装着,装起来也慢,这在陆上倒还有办法克服,但在海上火药一沾上水还真不如一根烧火棍。
当然扬帆不是没有想过生产后膛枪,但是他对武器制造并不在行,那个无后座力炮只是因为太简单,才让他这只瞎猫碰上了死耗子。更何况后膛枪最重要的是膛线的设计,而在没有机床的情况下,靠手工,一个好工匠一个星期也造不出一只滑膛枪来。他在没有发明无后座力炮之前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所以现在也不会再提这种劳民伤财的事了。
还有一种武器,扬帆也不是没有想过,那就是手榴弹,这是一种制作更简单、威力更大的随手武器,在陆上可谓是杀人越货的良器,但这是海上,战船就那么大,而且都是涂上油漆的木板,圆形或圆柱体的手榴弹只有扔在对方的船板上才有效,而要如此精确的投过去,最多也只能在三十码距离内投掷。更何况,扬帆在明代火器以及欧洲人当时流行的“掷弹”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手榴弹性能并不稳定,有几次带上船自己先爆炸了,伤了自己的几个兄弟,因为这个,扬帆干脆禁止在海上使用它,而只是将它为一种陆上使用的武器。
当然,海盗们即使没有这些武器,还是可以在船上与对手论一个上下的!申屠兄弟是个世家海盗了,他的父亲就是一个老海盗了,在扬帆没有加入海盗之前,这伙海盗主要靠冲上对方的船去抢劫,而在长期的海战中,申家有一套简单有效的圆月弯刀战法。之所以在船上使用变刀而不是渔叉、大刀,只是因为船上不同陆地,比较滑,下盘受限,所以一只手使用的弯刀,即可以攻击敌人,还可以在登上对方船时勾住对方的船舷一跃而上。
肉缚的事扬帆可以完全放心的交给申家兄弟,但他总觉得还是有一点不足。
“问题的关键是在五十米以内这块距离!”扬帆与申屠在一起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点出了这个要命的距离,“我们的火箭炮最好的距离是三十米以外八百米以内,但是五十米以内就算击中了对手,仍然挡不住对方的船迅速的靠上来,而弯刀是在面对面作战中使用的,所以我们必须有一种武器能够在零到三十米内给对方以巨大杀伤,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我们的伤亡!”
“火枪、火铳意义不大,手榴弹更不能用,还有什么办法!火器是不行了,只好用冷兵器了,你看用弩怎么样?”申屠以前的船上到是装备过弩,所以才这么说。
“弩?!”扬帆冷笑了声,那东西看上去很好,但是太慢了,而且在船上作战,人还站不稳呢,那有时间给弩上弦,再说它的距离也在五十米以外,基本上有了无后座力炮,它就淘汰了!
“不过你提到弩,我到想起了另一种武器……标枪,对,就是标枪了!”扬帆想起标枪,只是因为他在观看古希腊罗马战争时经常跟同学们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使用标枪的古希腊罗马军队能否打得过使用弩的秦队。当时年轻气盛,总结了很多弩的优点,但现在想起来,在穿上重装铠甲的西方军队面前,只有穿透力很强的弩才有作用,但也正因为如此,它的重量很大,往往需要几个人来拉动它,在战争中时间就是生命,显然这东西只有使用一次的机会,威力再大却无法给对方整体造成绝对性的杀伤,而其他单人可以使用的弩威力就更有限了。相反,标枪这种武器,虽然距离并不远,但本身有一定重量,穿透力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使用起来方便,随手就可以投掷出去,中国的海盗们在海上讨生活,谁都有两下子,根本不用担心训练问题。
“就是它了!要不,咱们先作几支试试?”扬帆信心很足,但看着申屠怀疑的目光,还是决定先试试,反正制作标枪是件很容易的事,他只要标枪可以在三十米以内使用就可以了,不用造成古希腊那样质量太好的。
“这样设计很好!”拿着工匠只用一天就设计出来的标枪样本,扬帆和申屠都很满意。虽然那个从马六甲抓来的工匠以前没制作过标枪,但却打过渔叉,所以他将标枪并没有制成一个枪尖的,而是两个尖的。在海上,两个枪尖显然比一个枪头打击面更宽,最重要的是枪头上设计的倒勾可以在击中目标后,使敌人无法拿下来,而半米长的标枪就算没有击中要害也足以让对方动不了。
“铮!”申屠试了一下标枪,威力还真不错,以申屠的手力,在五十米以内可以轻松将它钉在木板里,更不要说根本就没有甲衣的人体里了。“好,就它了,这东西远点可以当标枪投掷,近来还可以拿他当武器使用!”
“老大给这个东西命个名吧!”习惯了扬帆动不动就喜欢给各种东西命名的胖大海,对使用武器这种不在行,但眼灵见却不缺少。他虽然以为这东西扬帆十有会起个“扬帆什么什么”这类的毫无营养的名字,但却等扬帆自己说出来才好。
“就叫他海标枪吧,这个名字以后将会名扬世界的!”讲这话的时候,扬帆完全是一副先知先觉的作派,当然在他的世界里“海标枪”这个名字的确很有名,但在这个世界里那就很难说得定了。
解决了海上近战的问题,另一个让扬帆头疼的问题是陆战的问题,海盗们其实是不分什么海战陆战的,在水上打,就是海战,登陆了,除了舵手这种纯技术的人外,其他人也是一拥而上,不过在美国留学很久的扬帆,非常希望建立一种主要以火器为主的陆战队,毕竟前面那种打法很不正规,也无章法。碰上同为无合之众的安南海盗、马来海盗还得死上几个人呢,要是以后碰上欧洲军队,就非吃大亏不可。

组织陆战队,扬帆并不缺少武器,从西班牙那里缴获的火枪足够他装备一个三百人的陆战队了,至于火炮,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比无后座力炮更好的陆战武器了,那东西发明出来本来就是为了对付坦克跟堡垒的,被扬帆用在海上虽然不是一个错误,但却也没有发挥出十成的威力。有了火枪、手榴弹再加上无后座力炮这些武器,扬帆相信,只要自己有一支一万人这样的军队足以扫平整个世界,而要称霸南中国海一支八百人的陆战队就足够去攻打马尼拉或马六甲了。
组织陆战队,扬帆最大的问题是人手还有他根本不懂军事组织。目前海盗只有八百多人,却增加到了十条战船,这十条船都编不满,更别提抽手几百人组织陆战队了,各个船长会直接将扬帆扔海来去。当然人不够,以后还可以再招,总有办法,但是扬帆根本不知道军队的编制则是一个大问题,前面不只一次提过扬帆虽然学得是管理,但对军事却是一个门外汉,否则他就不会给自己的船长们起个总监、总管、主管的可笑名称。
“这样吧,每个船上的水手,先按这么编排。炮手单独组成一个炮兵队,每个炮兵队按原来作战时轮流射击的方式分为两个小队,在海上作战还是老样子,但在登陆作战时,则有一个炮兵分队上岸作战,另一个小队在船上待命一是继续在船上作战,二是应付可能的意外;其他水手,除了舵手、会计官、旗语兵之外,在海上的不变,如果登陆就按人数组成一个连或一个排,攻上陆地的时候,统一指挥。具体的情况,我们稍后再说…”扬帆想到这里实在不知道如何说下去了,只好打岔过去。
陆战的事成了扬帆的大问题,以致于他关在小岛上想了好几天也想不出来:“TMD,穿越凭什么事事领先,不就是因为比古人知道更好的组织方式与武器吗,这两样老子一样也不精通。早知道这样真应该多看几本书,上次美国那个兄弟连播放的时候我正忙着论文的事呢,真是可惜了!”
扬帆不是没打过那个可爱的西班牙老船长的主意,但那个顽固的家伙坚持认为,如果帮助了扬帆组织军队,以后扬帆跟西班牙人打仗,他就是卖国贼了,头可断,合作万万不可。对付这种一根筋的人,扬帆还真是没有什么办法,别人可以喂鲨鱼,这个人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讲,还杀不得。要知道在岛上呆了一段时间后,就连原来最嘲笑唐吉柯德的海盗都对这个老头子充满了敬意。
“要不就雇一个懂军事的英国人或法国人!”胖大海好心地建议着,他总不能看着扬帆发愁。“在东南亚这样的西方人并不少,只要肯出黄金总会找到人的。再说只是让他帮助我们设计军队,又不用他指挥打仗,看紧点总没问题!”
“怎么雇,你有门路?”扬帆觉得这个办法可行,至少他可以通过马六甲的关系雇到英国人或者法国人,至于马尼拉的西班牙人还是不考虑的好。
“报告,那个马尼拉的罗老板来了……”胖大海正想说我去马六甲走一趟,一是给你解决这个问题,另一个是缺编的会计官的问题,没想到被这个消息给打断了。
当罗芳进来的时候,屋里就扬帆、申屠、胖大海三个人,申屠、胖大海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们还没有从那二十万黄金的事件中缓过来,估计这辈子也难了,到是扬帆仍然那么热情。
“唉呀,罗老板啊,是那阵台风把您又给吹来了。难怪今天我听到门前的喜鹊一直在叫!哈哈哈”扬帆的话还没说完,胖大海简直酸得要晕了,这可是海上,那里有TMD的喜鹊,除了海鸟连只乌鸦都见不到。
“还不是上次拿了你的钱,感觉对不起诸位兄弟,这不我给兄弟们送大礼来了。”罗芳拿来的东西到不少,钢管、火药、蔬菜、肉,还有几个铁匠,不过就算将马尼拉城搬过来也不值那二十万黄金。
“还有一件事,挺麻烦。”看屋里三个人都是海盗中的核心人物,罗芳到没有故作深沉。“英国驻马尼拉的商务代表温斯顿公爵的秘书正在华商中托人打听怎么跟你联系上,我觉得英国人没按好心,所以提前提醒你一下!”
扬帆抬起头盯着罗芳看了足有好几分钟,直到罗芳吓得低下头才作罢。
“恐怕不只是在华商中打听那么简单吧,要不然老兄会直接来传达这个消息。什么事有屁快放!”扬帆知道罗芳这样的商人不可能不脚踏几只船,对这事道不感觉奇怪。扬帆只是想给罗芳一个下马威,而申屠已经将手按在了圆月弯刀上了。
“温斯顿公爵是英国的一个大贵族,他希望可以跟您取得联系,也愿意帮助您与西班牙人作战。”罗芳小心地说道,生怕一不留神让扬帆以为他出卖了自己那就麻烦了。
“合作是假,想我的武器才是真,英国人果然很聪明。”扬帆早就想过会有人打他的主意,而且一定是英国人,毕竟英国人能够成为日不落帝国不是说大话吹出来的。而扬帆以前在哈佛读得研究生,对盎各鲁撒克逊人并没有恶感。
“你说那个英国贵族叫什么,温……”扬帆突然想起了那个熟悉的名字!
“温斯顿公爵!”罗芳又重复了一遍。
“温斯顿公爵,温斯顿.丘吉尔!”扬帆小声嘀咕了一下,这个名字让他回想起了他如雷灌耳的那个大人物。
“对,就是温斯顿.丘吉尔公爵!扬兄弟真是孔明再生啊,这半年没到过马尼拉就知道才来不到三四个月的温斯顿的姓氏!”罗芳惊叫了一下后,又低着头为自己辩解道。“当然,我并没有见过那个什么温斯顿.丘吉尔,只是他的秘书纳尔逊海军少尉找到了我……”
“老大,老大,你怎么了!”扬帆还没有从第一个名字的震惊中醒过来,就被第二个名字直接打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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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丘吉尔应为那位英国首相的某位祖先,西方人为了表示尊敬长辈经常给子女起长辈的名字。至于纳尔逊他是1758年生的,1775年才不到十八岁,尽管他在十二岁已经上船当水手了(童兵啊),但职务最高也就是个下等军官吧。至于到没到过亚洲并不重要,反正主角一穿越过去,总会发生一些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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