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往事(第一大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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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时候,方泓会跟我提路行风的事,固然始料未及,倒也在情理之中。
——咳,难得有个可以卸任的人自愿送上门,起码要有所“共识”,才容易开口吧?
话说,咱中国人最讲究的就是个“年”。特别是领导同志们,年三十以前讲究“辞年”,年初一到十五讲究“拜年”——这可正是上表业绩示忠心、下抓群众搞团结的绝佳时机啊!“尊长爱幼”靠啥时候体现?还不就指望这段日子?
所以,凡带了个“总”字的,忙外头奔波也好,坐屋里喝茶也罢,再怎么着这机会错过不得。何况人家方泓还是个“大总”,N江电网公司一把手啊!自然没办法老呆医院里守伤患,更不好“官大压民”、大过年的闹下属吧?当然,有钱找个陪护也不错,只不过陪护怎么着也不如沾亲带故的兄弟,让人放心吧?
诶,仔细想想,路行风还蛮可怜的,老妈小妹在国外,自己老子又不肯认他,唯一亲的苏跃这会儿旧病复发、自顾不暇……也就剩咱这名义上的“弟”了……
方泓讲的相识经过,老吴曾一语带过:八年前,刚满二十的路行风从学校毕业,被设计院择优录用,分配到方泓管辖的稽核科室。在一同进设计院的几名大学生里,属他年龄最小却最为成稳,做事认真细致,有井有条,很快得到了方泓的认可和器重,留身边单独授业——两人算得上师徒一场。
那时候,路行风在职工宿舍三楼有个小单间,而方泓一家子住的单位集资房要从单身宿舍楼经过。路行风上班没多久后的一天傍晚,方泓接儿子放学,在路口正碰见他和门卫往楼上搬一乘双层木架床,身后还跟着两男孩。大的约莫十四五岁,左右拎两帆布大包,面无表情,小的也有十一二岁,一边肩膀扛个旧书包,倒挺乐呵。方泓当时上前凑了把手,随口一问,得知那两孩子姓苏,实在没地方住,路行风迫不得已将他们领到宿舍。
方泓说,第一次见到苏跃的印象特别深刻:一脸的“生人勿近”,瘦得几乎脱了形,还剃着个“红太阳光辉照全球”(光头)。
后来,路行风主动找身为科长的方泓报告了苏家两兄弟的情况,希望领导方面能给予理解——毕竟住公家宿舍,他又是新员工,担心某些领导有微词。方泓得知苏家两兄弟的新近丧母,无依无靠,路行风想自己收养后,建议他给工会写份材料,寻求帮助,结果,工会认为苏家兄弟与路行风不是直系亲戚,没有完备的收养手续,够不上资格提供帮助,只同意给他调换一间双人间,以尽绵薄。与此同时,方泓向院长提及助养助学的事,也没得到认同。
体恤下属的方泓,没能帮路行风解决困难,有些挫败地回家与在电力局工作的妻子说了这事,两人商量以后,觉得帮不上什么大忙,但时常照顾一下三人生活饮食什么的,隐讳伸把援手还是可行……
于是,两家人关系密切起来。
路行风后来回忆那段日子时,依旧有些怅然。
“那几年,姚叔生意每况日下,在外面受了气回家不免会朝我妈撒气,二人闹得不可开交。结果,我妈一赌气接受医院的建议,作为交换生去了新加坡……小夭没人照顾,也跟着我住进单位宿舍……日子过得实在辛苦,一个月几百块工资要养活四个人,我甚至考虑过卖血……然后,老方出现了。”
方泓出现了!出现在路行风生命中最艰难的时期,给予他生活和事业上最大限度的帮助——当初怂恿并借资给路行风经商的就是方泓!
可以说,是方泓改变了路行风的人生。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路行风从来没有过一个完整的家,更别提来自家人的爱。
他母亲的婚姻一再失败,连带他成为了牺牲品。
第一次婚姻:路行风的父亲,那位走出战场的英雄,轻易获取少女萌动的心,却无法在现实生活中继续树立光辉形象——读书少不能担当重任,只好去客运公司开长途;因不良的卫生习惯与医生夫人摩擦不断;一个三天两头跑外地,顾不了家,一个钻精学术忙晋级,顾不上家,为看孩子的问题争执不下,鸡飞狗跳……最终,离婚了事。
第二次婚姻:遇到辉煌时期的姚兴烨时,她的事业已经有所起色,路行风也已经能自理。矛盾似乎不存在了,所以两人好过一阵子,激化的起源却是因为生了个闺女!紧接着,姓姚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她心灰意冷,将全部心血投入到事业中,照顾着千千万万的孩子,却遗忘了自己的孩子。
……或许在路行风母亲的内心隐藏着某个阴暗面:这两孩子本身就是婚姻失败的产物,在她不愿面对家庭的同时,存在着连她自己也未曾察觉的嫌恶情绪……
当年担当起三个孩子责任的路行风其实也不过是个孩子,他从方泓那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和关爱,柔弱的肩膀得以放心依靠……这对他来说,何其珍贵!
感情的滋生,即使罪恶,即使朦胧,却不难理解,甚至理所当然。
路行风非常关心身边人,小妹、苏跃、彬彬,甚至我,宠溺或纵容,其实是希望将自己没能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爱以自己的方式转嫁于人,营造幸福……
相比而言,我比他幸运得多。我有我大我弟,有夏屿,一直被爱包裹着……
除夕夜,路行风早早就睡了,安静得有点乖巧。
屋里没开灯,半敞着纱帘的窗外月白微光;远处隐约传来电视里春节晚会的欢声笑语,衬着一墙之隔的过道越发寂静冷清。
我窝在湘妃榻里,左右难以入睡,盯着廊外一小块深邃的夜空,猛地忆起了那年夏天……
好象是初二那年,天热,蚊子厚得能抬走人。
每天晚上宿舍熄灯后,夏屿都会一手卷草席,一手拉着我翻墙上顶,找地方纳凉。
教学楼顶层加盖了个半层塔屋,新粉的平台面积够大又干净,刚好可以铺席休息。
晚风凉爽,两人平躺在草席上,满目碎钻星光。
“那个,瞧见没?就那个,是北斗七星。”我伸手点了点较为明显的七颗。
“嘁,谁不知道。”他一挥巴掌,把我的手拍开,“人家全真教练的就是北斗七星阵。”
我笑:“大侠果然深悉各家之长。”
他敲我脑袋,“你丫敢笑话我!”
“岂敢岂敢。”我翻身躲开,继续戏谑:“大侠可知这北斗星乃天象中指明方向的航标?”
一爪子扯过我胳膊,他凶神恶煞:“臭小子,你他妈还损我?”
我哈哈大笑,被他拎起来不重不轻地撂了一拳。
拳来腿往,闹得气喘吁吁,一身臭汗,两人才趴席子上安静一会儿。
“其实,我觉得古代人吧忒傻冒,”他突然冒出一句,“你想想,荒山野岭的迷了路,就非得瞧着这‘勺子柄’赶夜程儿?靠,万一碰上只啥蛇蝎猛兽,没两下子拳脚功夫,那不是玩命吗?”
我从没想过这一层,怔忪地望向他。
“要我说,干脆找个安全干净地儿好好休整一番,吃好睡好等天光。”
他冲我挤眉弄眼扮怪相,“晴空才有星星看吧,所以,等第二天日头一出来,朝着日头走总没错……”
那年,他说,朝着日头走总没错!
(第一大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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