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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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一个人需要几刀?
一刀。只要部位正确,一刀足亦!
杀一个人需要几只手?
一只。因为握刀只需一只手,一手足亦!
在现如今的江湖中,一手杀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他只有一只手,但是他舞起刀来,却仿佛有一百只、一千只手一般。武林兵器谱的前二十位里,已有三人命丧他手。
一击必杀,全身而退,他已当之无愧江湖第一杀手。
快绝无比的刀法,出类拔萃的轻功,一手杀能够靠这些独步江湖,也许应该感谢断臂带给他的教训——那还是他很年轻的时候,名剑快马,意气风发,当然也惹下了不少仇家。在一次被仇人围攻的时候,他虽然侥幸保住了性命,却永远的失去了一条手臂。
——就在断臂的一刹那,那种对危险的预感、那种令人恐惧的死亡气息,成为了他以后刀头添血时最宝贵的财富。
毕竟,与死神擦肩所换来经验,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的。
然而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捕风捉影的传闻而已。没有人真正见过一手杀,因为只要看见过他的人,全都死了。
他们在临死前最后看到的,通常是快刀抹过自己的勃颈;而他们死后所留下的,往往是一副惊恐的表情。
一手杀杀人从来没失过手,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失过一只手。
——*——*——
南宫雪正在吃一碗面,牛肉面。
他一边吃一边抬头看了看如血的残阳,然后吐出了口中的一粒砂子。
能在饭中吃出砂子他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因为在盘石镇这个边陲小镇,干旱缺水、风沙肆虐,能够填饱肚子,已经是一个奇迹。
真正让南宫雪吃惊的是,他居然吃到了一块牛肉。
他所在的小店是镇上唯一一家客栈,不但破烂不堪,而且地方狭小。仅有的一张饭桌摆在店门口,上面落满了沙尘,可见生意不是“不好”,而是糟透了。
南宫雪此时正坐在这张三条腿的饭桌前,慢慢的享用晚餐。他的佩剑就放在桌上,红色的剑穗随风轻摆,鲨鱼皮做的剑鞘上镶满了宝石,在夕阳下光彩夺目。如此华丽的剑饰,似乎说明了主人的身份是如此高贵。
因为在近几年中,“南宫雪”这个名字简直连聋子都听说过。他不但是江湖上名声显赫的南宫世家二公子,更是武林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凭借着一手家传的南宫剑法,两年前独斗常山五鬼,横扫太湖三魔,终于得到“南辕北辙”的肯定,跻身风、花、雪、月四大名剑。
行侠江湖,名声在外的他,此刻怎么会出现在这人迹罕至的边陲小镇?
他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桌上不但有剑,也有酒。他一边喝着,一边望向镇口,眼中显出一丝焦急——莫非他在等人?
酒是当地的特产,劲头足、性子烈,但是一坛已经被他喝光。这时候朱六走了过来——他就是这家客栈的掌柜、伙计、还兼厨子,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朱六,至于他真名是什么,没有人会去问,也没有人想知道。
因为能在这里活下去都是一种挣扎,不会有人去关心除自己以外的东西。对于其他人叫什么名字,还不如今天的午饭来的重要。
朱六笑吟吟的凑过来,对南宫雪道:“公子,您还想要点什么?”
南宫雪摇了摇头。他知道,自己决不能在今天喝的太多,他必须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
就在朱六离去的同时,南宫雪的眼睛忽然死死的盯住了镇口。
在漫天黄沙中,一个人正慢慢的朝镇中走来,风沙摇曳着他的衣袖,在风中飘摇不定——他只有一只手!
南宫雪的脸已经发红,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难道是酒力正在发挥它的作用?而他那只握剑的右手,此时也紧紧地抓住了剑鞘。
独臂人已走到跟前。
他身型高大,面容粗犷,背后更是插着一把鬼头刀。南宫雪在和对方眼神交际的一刹那,左手捏出一个剑诀,右手长剑已经出鞘。
正所谓先下手为强,在生死对决之时,决来不得半点犹豫。
南宫雪不愧为名门之后,他一剑在手,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了他的剑气。没有任何悬念,独臂人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就轰然倒了下去。
南宫雪一击得手,本应高兴才对。可奇怪的是,他的脸上居然充满了疑惑和不解。他看了一眼手中的剑,又看了一眼地上的独臂人,木然的坐了回去。
旁边的朱六自然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他跑过来连声道:“大爷,您可闯了大祸了!您在我这小店里杀了人,万一官差问将起来,可叫我如何是好?我这店本小利薄,还要做生意哪!”说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苦。
这鬼不下蛋的地方连个破衙门都没有,哪里会有官差?南宫雪冷哼一声,往桌子上甩出一锭银子,足足有十两上下,震得那张破桌子晃了几晃,差点寿终正寝。
“你用这钱给他置办口棺材,剩下的归你了。”南宫雪淡淡的道。
一口上好的棺木才值多少钱?朱六讨好地笑着,赶忙拿着银子走开了。毕竟十两银子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他一边走一边心想:要是再死一个那就更好了!
杯中酒已空,桌上剑仍在。
南宫雪危襟正坐,望着镇口的眼神更加焦急。
果然在风沙中,隐隐又走来一人。他的衣袖中同样只有一只手,他的背上也同样别着一把刀。
他步履稳重,一看就是内家功夫修炼不浅。当他来到客栈前时,忽然望定了地上的尸体,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

良久,他那锥子一样的目光死死盯住了南宫雪,一字一句的说道:“他是你杀的?”
南宫雪甚至连回答的意思都没有,只是将目光落在了远处那血色残阳里。
“拿命来!”来人一声怒吼,瞬间就抽出了背上的快刀,闪电般的刺向南宫雪!
他的刀是那样快,以至于如果还有人看到他出刀,一定会以为他就是一手杀。因为也许只有一手杀才有这么快的刀,才有这么狠的手!
——可惜他不是。
所以“拿命来”这三个字成为了独臂人的临终遗言,他甚至没有看清楚南宫雪如何一拨一刺,对方的剑已经穿过了自己的咽喉。
又一个独臂人倒了下去。
南宫雪看着地上的两个独臂人,眼神忽然变得迷茫起来。惊讶、疑惑、愤怒交织在一起,使他的身体微微颤抖。但片刻之后,他勉强稳住心神,缓缓的坐了下去。
朱六不失时机的又讨到了十两银子。
夕阳西下,夜幕降临,但镇上却没有几户人家燃起灯火。一栋栋房屋就像是突起的坟头,阴暗而诡秘。被黑暗所笼罩的盘石镇,此刻仿佛变成了一座空城。
在朦胧的夜色中,又有一个人飘然而来。他一袭白衣,身影如魑魅般迷离,在这种情形下看去,既十分显眼,又十分诡异。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野云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来人一边迈着八字步,一边吟着边塞诗,悠闲而来。当他走到客栈前的时候,南宫雪才看清楚,对方白衣白鞋,头上裹着一条白色逍遥巾,手中拿着一把白色纸扇,年纪在五十上下,一副书生打扮。
而真正让南宫雪心头一震的是,对方同样只有一只手!
白衣老生看了看地上的两具尸体,又看了看南宫雪,忽然叹了一口气。
南宫雪的眼睛仿佛已经要燃烧起来。
这时候朱六走了过来,对南宫雪道:“公子爷,您在我这店里已经杀了两个人了。我的店门口躺了一堆死人,这生意可就没法做了!您还要杀几个我不管,但是麻烦您换个地方好不好?”
“不好!”这话居然是从白衣人口中说出的。
“他把别人杀死在这里,自然也应该被别人杀死在这里。所谓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他马上就要死了,又何必换地方浪费时间呢!”白衣老生不屑的说道。
南宫雪大笑:“就你?你杀得了我?”
白衣老生话锋一转:“你可知道我是谁?”
南宫雪愣了半晌,然后笑道:“好!等的就是你——”
话音未落,白衣老生手中折扇突然一抖,已有三点寒星直奔南宫雪胸口,暗器上蓝光闪烁,显然是淬有剧毒!
两人相距不过七尺,对方又是突施冷箭,暗器来势如电,瞬间已经到了南宫雪面前!
南宫雪实在没有想到,对方出手会是如此之快!如果坐在位子上的是别人的话,也许他已经死了。然而坐在那里的,却是闻名天下的南宫雪!
他身经百战,虽无数次处于险境,却每每都能化险为夷。那种关键时刻的瞬间反应,使他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
就在暗器即将打中他胸口的时候,只见他身体忽然后仰,使出铁板桥身法,上身已经疾速的倒了下去。
此时此刻,他选择的方式无疑是最有效、最正确的。因为按照他的设想,飞来的暗器将在他后仰的同时,紧贴着他的面部向后飞去。
他的计算不但准确,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是绝对正确的。这就是他无数次面对敌人所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然而经验虽然在大多数时候都是正确的,是可以救人的,但有时候却可以害人,害人致死!
因为就在南宫雪身子快速后仰的同时,身边朱六的手中忽然多出了一把刀。
那只是一把很普通的刀,刀身粗糙,刀刃上也有几个豁口,这把刀在平时也许只能用来砍瓜切菜,但此时它却俨然变成了一把杀人利器!
朱六甚至没有做出多余的动作,只是将刀放在了南宫雪脑后。然而在此刻,这把刀却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守株待兔”。
南宫雪虽然计算到了白衣人,计算到了暗器的速度,可是他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忽视了身边的朱六。
贪财、势利、圆滑,这就是刚才那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店掌柜朱六,却也是现在这个杀人如探囊取物一般的朱六!
正如南宫雪所预计的那样,三枚暗器贴着他的脸部飞过。
也正如朱六所预计的那样,南宫雪的脖子顺利撞上了刀口。
南宫雪在看到暗器划过眼前的同时,也听到了自己脖颈大动脉撕裂的声音。
“噗——”
这声音在他听来,是那么清晰,那么刺耳。他甚至冒出了一个可笑的想法:如果换成一把快刀,声音绝对没有这么大!
南宫雪倒了下去,永远的倒了下去。虽然他给自己设想过一百种死法,但他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最后的结局会是自己乖乖的把脖子送上刀锋。
所以他死了,死在五月初七这一天。这天的皇历上这样写到:凶煞冲西北,宜动土,忌出行。
朱六收起手中的破刀,在自己的鞋底擦了擦。白衣人笑道:“杀人连把好刀都舍不得买,你真是越来越小器了。”
朱六也笑了:“刀比我好的人,大都死在了他手下。”
他说完看了看南宫雪,又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只给我两锭银子,却要买三口棺材,这年头好人真是越来越难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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