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椴武侠小说江湖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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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蕊倒好水,整整头发,就在屏风后的墙上卷起一副画,然后推开了一扇门。
那是一扇暗门,门后的密室却让越良宵也不由眼界大开。
苏蕊燃了根蜡烛走了进去,这儿看来是苏蕊收藏她这样一个女子最心爱或最痛恨的一些东西的地方,也收藏着她所有的心境——只见一见不过数坪大小的没有采光的密室内,里面四壁墙上挂了几件衣服,有极华丽的嫁衣,却也有一两套极朴素极乡气的村妇俗女才会穿的布制衣服,那是不是就是她在还没这么风光时穿过的呢?实在乡气得可以,让人想不出她穿上会是个什么样子……一张乌木案上放着两个首饰盒,极精致的,旁边还散放着几串珠链,一根簪子,与些细小的贴面花钿……与其不相衬的,是旁边还有一个灰白色的人骷髅——那是她的仇人的还是亲人的?只怕谁也说不清,只是无论亲仇,作为骷髅,它只能这么灰白着。
这是江湖墟中这样一个独特地域里一个独特女子的私密世界。
越良宵扫眼看着,心中也不乏惊叹。他之所以喜欢苏蕊,就是因为,她是那种有“过去”的女人。
苏蕊的手正轻轻拂过一件绿色的,很小家子气的,很拘谨,那些小门小户女子才会穿的衣裳,口里怅然笑道:“看看,那时我多年轻。刚有了点钱,几乎花了所有银子买了一件这么一件不入流的衣裳。那时,我可真的不会穿衣服。”
然后,她才走到密室正中有一人多高的一个黑丝绒罩着的塔形事物前:“我要给你看的定金就是这个。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经上不老这么说?你要定金,我一时还没有那么多,我是个太会花钱的女人了。但我既求你救人一命,那且先送你一座浮屠吧。”
说着,她的手轻轻一掀,只见一片金光随着她手中黑丝绒的跌落,映着她手里的烛光就炸进了越良宵的眼。
——连越良宵也不能相信,那竟是一座真的、一人高矮的纯金的浮屠!
那是一座七层的塔,铸镂精细,绝对算得上精工。而每一层的塔栏内都陈放着一圈人头、纯金铸就的拳头大小的人头!
越良宵逐层看去,只见每个人头都雕缕精细,最下面的一层放着七个,再往上分别是六个、五个、四个、三个……一共足足二十八个人头。越良宵口里喃喃着:“啊,这是屈东生,这是徽州墨家墨老七最宠爱的舞姬,这是人称‘石敢当’的小敢子……”
他闭上眼一扶头,说不出话来。
只听苏蕊轻轻笑道:“铿锵他每杀一个人,都会用酬金铸上这么一个他所杀的人的金头。这是纪念,也是他的偏好,还是……他送给我的惟一礼物。”
然后她轻轻一叹:“这本是我最钟爱的了。但是,为救他一命,做为定金,你拿去吧。这值不值黄金一万两?材质是还不足,但如加上这精工,加上这东西几可以成为一个武林中最著名的掌故,你说,它够不够?”
越良宵的脸色沉静下来,这几乎是一个杀手一生能有的最辉煌的成就——够,怎么会不够?
只听苏蕊轻叹道:“想当初,他接这些生意时,是多么自信呀!这个舞姬,世上最漂亮的,就是徽州墨老七的夫人出价八千两请他杀的。”
她的手轻轻地扶过那个人头,口里喃喃地,几乎失去控制般地道:“但为什么,为什么这一次榜文一出来,他会那么不自信了?他说,这一次,他是真的要被自己砍掉自己的头了。他甚至把自己的头都铸了一个放在最上一层顶端。我能不帮他吗!但我能帮上他吗?如果连你都救不了他,那就真的是没救了。难道,吴勾的出手真的会那么的可怕?我的心好乱,最近我一直觉得,我这里可能出了内鬼。否则为什么据眼线回报,吴勾那小子这两天一直像盯着我的谜墟似的。他怎么会知道铿锵有时会来我这里?唉,我要请人抢先动手杀掉那小子,偏偏铿锵他却又不让,他说怕露了根底,会更授人以柄。我只有找你。偏偏你只肯靠救人收钱的,我无法请动你替我杀了那个吴勾!”
说到“杀”字时,她的眼中露出了只母兽样的光。
——绿光。
越良宵此时也觉得说不出话来。他只是倦倦地笑。他喜欢看到这样的时刻,特别是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时刻,像认真地阅读别人一生中最纵情、最迷惘与最激越处,像阅读着那些有故事的人一生中最深切的秘密。
……这就是江湖。
但他表情只倦倦的,让人全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只听他倦倦地道:“好了,我又接了一单生意。江湖传说果然没错:这样的价,你还真是出得起的。”
脏夜
这是一个很脏的夜。
薄薄的雾涂抹着江湖墟的夜街,黑白的街景模糊了,像一张字纸浸了水,一塌糊涂地被皴染得分不清横竖撇捺;更像十三岁小女儿涂鸦,学人画眉,浓浓的炭重笔描烂了整张脸,然后对着镜子一个人的哭。
——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而风景也是如此,恶劣着的两样同时遭遇时,更让人觉得这场人生简直就一塌糊涂。
越良宵就蹲伏在这样的夜色里面,心里烦恼地想起一些关于江湖墟的往事。
这样的夜晚,他也变得毫无诗意。
他想起了一个人的名字——江湖墟落成于何年已不可考,但让它真正兴旺起来却是靠了一个人,那就是:“暗王”殷天!
想起殷天的这个名号,一抬头,越良宵只觉得一天一地的脏夜都涌到自己的面前了。殷天号称“暗王”,他死于十六年前。只有他,才称得上是江湖人记忆中的杀手之王吧?在他以前,没有;而在他以后,什么人都不会再是——就算“铿锵令”主也不是。
回忆起这个名字,就像在越良宵心头勾起一大片青年时代的阴影,那漫天漫地的脏夜奔涌而来,裹挟着生死,裹挟着血腥,裹挟着功成名就与痛哭哀号——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殷天这样,把杀手行当彻底地变成显赫于江湖的一门生意,而且是一门极大的生意。
而所谓江湖墟,在十六年前,还只是殷天一个人的墟集。他名成于暗杀,最后也成了坐地分赃的最大的角色。那时,整个江湖墟听说都是他的,他在每一个杀手的每一单生意里抽成。“暗王”的名号覆压天下,其下惟一遮掩不住的就是耀眼的金光。
像:镀满金色的天空,挂满了死亡者弯曲的倒影。
而现在,相隔十六年,自己却是靠救人为生了。
有收钱的,也有不收钱的,只看心境。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是就是殷天给了自己这条活路?
然后,他在心里想起了苏蕊。
他第一次见到她,还是在自己最少年纵情的时候。也是因为她,他才见到了殷天。苏蕊说得不错,她实在是个很会选择背景的女子。如果不是殷天这样的男人做衬,那时的她只怕也不会爆发出那样让人惊艳的美丽。有什么比那更黑暗污浊的背景,更能衬托出那本不该的纯真美好?可能就是为了这个,越良宵才会苦苦练功,终于名成的吧?那时他就一直有一个愿望,杀了殷天,因为他渴望救出他那只鹰爪下的鸽子。
可是没等到他出手,殷天就死了。
这件事,对于他来讲,一直就是个遗撼。
如果不是今天知道了关于铿锵的事,他只怕会一直遗憾地认为:那就是原因——为什么到现在他都只能跟苏蕊成为最平常的朋友。
前天,越良宵最后并没有拿走定金,他只对苏蕊说了四个字:“事成取酬。”
他记得苏蕊的目光中就有些苦:这是不是说明,连越良宵对这事也全无把握?
——救一个人是不是比杀一个人更要辛苦?
杀人只要一隙,而救人,却常要一生,要保护得被救护人周边上下全无疏漏。
黑夜里,越良宵独个儿暗自苦笑着。
他埋伏在谜墟外面已经三天,此时也已过三更。恼人的是那深宵的露水,与赶也赶不尽的蚊虫。
七月半已过,鬼气却像还未散尽,江湖墟的夜气总有点脏脏的味道,像一个空阔已极的、人们吞吐呼吸了一整天的垃圾场,就等着那露水作为清洁工来整理回收。
所以那露水沾在皮肤上的感觉也是脏的。更糟的是身边嗡嗡作响的没完没了的蚊虫。越良宵功力在身,不是无法抵御蚊虫。麻烦的是,他不能提气,此刻他绝对不能露出一点形迹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因为只要有一点点声息锐气,只怕都会让对手发觉。
他接了这单生意,让他苦恼的却是:他根本不知道铿锵令主会在哪儿。
所以他只有等,等一个偶然的机会,要看苏蕊的直觉到底有没有错,也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猜中。
机会来了,夜色中,谜墟的院墙头,忽然翻出了一个黑影。
越良宵不由吸了一口气:高手!
这样凭虚而渡、草木不惊的腾跃之术,就是他也未见得能做得到。
如果不是自己强迫着自己一直苦盯着,他只怕也发觉不了那个黑影。
他提起身形悄悄地跟着那个黑影追蹑而上。苏蕊说得不错:她的身边,果然有敌人的内线。吴勾,那个看似平常的毛头小伙儿,他揭这张榜单,却也决不会是那么简单的。
拐出了两条长巷,在一个废园前面,那黑影突然穿门而入。
越良宵悄悄地靠近园墙,耸耳细听。
废园内此时正有人,却是那个少年,吴勾。
“老管家,你来了。”
吴勾迎向来人。
直到这时,越良宵才看清那个黑影的样貌。
他看样子就像是一个极普通的老苍头。藉着夜色中的微光,越良宵努力睁大眼,却还是看不清他的那张脸。因为,那张脸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得你很难将他记住。
他心里微微一惊:他真的好久已没见过这么高明的易容之术。
“十六年苦心谋划,成败就在今朝,我又怎会不来?”
那老管家答道。
他的声音有点哑,也有点说不出的颤抖。
吴勾望着那老管家,眼睛中就少了一分剽悍,多了一分尊重。那尊敬的目光像在望着一个父亲。
只听他轻轻地叹道:“这十六年来,谢谢你把我养育成人,也谢谢你替我潜身仇敌身边含辛茹苦。”
只见那老管家摆了摆手,意似“别说这个了”。
只听他叹了一声道:“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吴勾愕然抬头。
“小主人,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今天就是你父亲亡故的日子!七月十九,也是江湖墟从你殷家手中易主的日子。”
越良宵听得猛得一怔:七月十九?亡故之日?江湖墟易主?
那他们说的是谁?
十六年前,七月十九,江湖中只有一个最重大的死讯,那就是殷天去世。可是从来没听说殷天还有儿子,这一对主仆到底是谁?
“我一直没跟你说为什么一定要你揭那个榜,为什么一直逼你苦练武功。今天终于可以告诉你了。因为,你父亲并不是安稳死去的。他死于刺杀,而杀他的,正是那个铿锵令主!”
“所以,这个仇你必须要报!今天,就是你报仇的日子!”
那少年吴勾的脸色却阴晴不定,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好半晌,他才说道:“可是,我不想为他报仇。”
那老管家愕然道:“你胡说什么!”
吴勾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我从来没把他当做过父亲。”
老管家的神色里便有了些黯然。
只听吴勾忿忿道:“难道不是吗?他算我什么父亲!他从没把我当做过儿子,我只不过是他无意中留在外头的一个野种!我长到六岁只见过他一面,那一面他还扇了我一个巴掌,那还是在我娘停灵的灵床前!”
他愤怒得都有些说不下去了:“否则,他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么个名字,殷勾,哈哈,没错,阴沟!在他眼里,我这个小野种,也不过就是一个阴沟!”
那老管家愤怒地望着他,似乎想说什么又发作不出口。突然地,他一巴掌狠狠地抽在自己的脸上。
吴勾怔住了,连忙去搬他的手。那老管家二话不说,伸出另一只手掌又去抽自己的脸。他不再要求,不再劝告,也不去解释,只是一巴掌一巴掌地试图抽向自己的脸。而他的脸上,早已痛红满面。
两人的功夫在这时都无意间显露出来。越良宵在一边看得不由都暗自吃惊:以这主仆两人的身手,难怪铿锵令主都觉得自己这次毫无把握了。只见那少年吴勾手法虽快,居然也难尽皆拦住一巴掌一巴掌痛抽向自己脸上的老管家的手。拦到最后他终于服输了,压低了声音、以一种压抑的近乎哭叫的声音低喊道:“你别打了,我听你的就是!哪怕他对我来说不是一个父亲,但今晚,我也为他报仇!为了你,我也要为他报仇!”
老管家的手这时才停了下来:“你真的答应?”
少年狠狠地点头。
老管家的声音不知怎么一瞬间变得极其失落。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茫茫然的神情。他在看着北面,喃喃地道:“其实……我也恨他,但他依旧是我这一生最尊敬的人,他是我的主人,也是惟一救过我的命、教给过我生存本领的那个人。小勾,记住,有得必有失,恩惠与屈辱同在。但账,总是要一笔一笔算的,笔笔都要结清。这才是一个男人立身处世的道理。”
吴勾像是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只是,他头一次在别人眼里看到对自己父亲如此的敬重。
但他忽略掉那些。他的眼中,却全是对这个老仆人的敬重。
“丑时三刻,黎明前最黑暗时,修罗塔地下,每年今日,你父亲的祭日,铿锵令主都必然出现。记住,这是你惟一的机会。你等一会儿就去吧。我老了,不能帮什么忙了,而且这是你作为儿子必须独自了结的事。所以我先走了。”
他的眼神中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似哭似笑,若悲若喜。
而吴勾面临大事,生死决战,对这一切都忽略不见。
越良宵望着那老管家夜光中易了容的脸。那一种神情,却让见惯生死、久历悲欢的他也猜测不透。
修罗塔一战
“大佛寺上大佛大,
修罗塔本修罗修。”
这是江湖上的一句名联,说的是两处江湖名胜,其中也关联到两个超卓人物。上一句是指释家第一高手“明僧”,也即越良宵的师傅。
下一句说的就是“暗王”殷天了。
修罗塔就是殷天所建,据传,建这样的一座塔,本是为了压伏死在他杀手下的众多冤魂的。那座塔就建在江湖墟数里之外,这时那塔在夜色中远远望去,它的身影就像一尊垂朽的修罗:虽皮相已腐,但骨架犹存。
据说,“暗王”殷天的尸骨就埋藏在这座塔下的。
而江湖墟中,现在的杀手,是再没有人肯再到修罗塔来的了。因为这里的肃杀之气是如此的压人:一个杀手之王死后的声名还是会压迫生者以无限的窒息。与那个传奇中的先人相比,自己这一点点声名,一点点成就,包括赚到的那一点点银子,又算得上什么?何况这是曾手握一代暗杀权柄的杀手之王的葬身之处,控人生死的人的死亡之所,这样的死亡感觉,仿佛加了倍的凄厉。因为那死,是悬浮在死于他手下众多比他稍弱者的冤魂所构成的一副血腥淋漓的厚幕上的,它所生发出来的生之拷问也就更加像鞭子样的让人猝不及防。
所以,谁没事儿会到这来呢?
但今天,丑时三刻,塔下却等待的有人。
越良宵望着这样一座塔,心中也不由略生慨叹。
常言道:“老僧已死成新塔”。“明僧”死了,“暗王”死了,一代江湖传说,由此没落。如今,以眼前所见,不只那建塔的暗王殷天死了,连这塔也死了。
这是一座死塔,这座塔虽然未倒,再过好多年也未见得倒。但它,已成一座死塔。
忽啦啦的,塔里面忽然飞出一大片蝙蝠。那片蝙蝠适才越良宵是眼见到它们进去的,它们像是很兴奋地寻到了一个新家。怎么,不上一刻工夫,那些瞎的、最耐黑暗阴森的、浑身没毛的飞鼠也耐不住里面的死寂,不敢安歇,也要飞出来吗?
越良宵在空气里仿佛闻到了一阵血腥的味道。那不是实体的气味,而是沉压多年后的血的滞腻感,在塔的阴影里生发出来。
时间到了,就在蝙蝠飞出的那一刻,由山下按时上山的吴勾忽身影不停地,攸然地没入塔中。
越良宵身子一提,由隐身处扑出,也直扑向塔中。
才入塔他就看到一道台阶,那台阶是通向地下的。这台阶上本有隐蔽的门户,想来平时必隐藏不见,但此时已经大开。
原来这塔,还有地下一层。
越良宵想也没想,就向塔下面一层扑去。
台阶下面却全无声息,一点也没有。越良宵正感奇怪,然后他就猛地生出一种不安来。他的不安是来自于黑暗——这台阶很长,看不清下面到底有多长的长。它直通的是一片黑暗,越良宵越来越不安地感到,自己就是在扑向一场不测。
那种感觉,像在越来越弱的微光中,扑向一个冥府的地底。所有的光都正在自己身边消失,哪怕以越良宵练过的夜眼,也终于开始什么也看不见。
他甚至已看不见自己。
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一句老话。可这句老话中却含有一种神秘的恐怖。“我在哪儿?”已经消失的光中,越良宵不由自问:“我在哪儿呢?”
可塔底为什么没声,越良宵跃起最后一跳,才突然发现,台阶尽了。这塔底此时一定最少还有两个人:铿锵令与吴勾。
可他们在哪儿?为何声息俱无?
就在这时,越良宵更加深刻地感到一种不安,那是,有陷阱!
其实,他已经无法再看到什么了,但可以感觉到那陷井的存在。但他前扑的力道难消。他忽身子一伏,像感觉到黑暗的空间中有些什么似的,自己一定要从它下面穿过。可这埋伏却繁复已极,越良宵屏声静气,数度翻腾,好多时候都是只凭感觉,情知自己必须要在一个几乎只容狸猫穿过的空间里穿过。
他还不能惊动任何人。好容易,他才轻轻落地。四周,似乎有无数看不到的线在围绕着。他屏声静气,他最擅长的一门功夫就是遁形,他自己将之称为“透明”。黑暗也好,他可以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看不见的人。他不是杀手,没有杀气。他只要救人。他遁形时,会“透明”得谁都看不到的。
但这地室中却有杀气。
越良宵凭着自身的气息感觉着这个地室的大小——“暗王”殷天的手笔果然奢华!越良宵感觉自己气息所触的硬面皆为石质,而这地室,最少也有数百坪大小!
这么大的空间里,他也终于感觉到了两个人的存在。
巨大的内闭石室中,有两道气场,一个是比静还要静的不安,一个却是比黑还要黑的杀气。
一个勇锐,一个阴沉。
一个如锋芒欲出,鸡啼报晓前那一刻天地的岑寂;一个却像躲在黑夜最无可退避处,却打定主意,要在破晓的天边,溅上一片鲜红的暗夜的王者。
一个年少,一个年长。
两人惨争,却成暗斗。
越良宵身上出汗。汗会让他不再透明,让他的身上发出气味。在这样的地室,这样的黑暗中,如为人所“见”,谁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他还从没感受到如此酷烈的杀气。
没想一遇,就是两道。
铿锵令该是黑的,因为中了它的人,皮肤都烧得乌黑闷青的。那么那个少年的刃呢?也同样没光吗?
越良宵正这么想着,光就飞起了。可那光锐成一线,只照亮自身,却什么也不照亮。
它仿佛是自我收束的一道杀气。这杀气如此霸道,可它居然还全无声息,它的光亮破处,越良宵感觉铿锵令也出手了,虽然他看不到,但感觉到那隐于黑暗的黯色的铿锵令也已飞击而起。
越良宵吞吐着自己若有若无的气息:这样的一战,他希望自己可以不出手。他希望自己此生都不要面对上这样的恶斗。那吴勾的心法果然是“天命”。交由天决,只拼一勇的天命!
而铿锵令的起落,却闷沉沉的,宛如一场宿命。
像一场必然遭遇到一场偶然——越良宵却在铿锵令所蕴的“必然”之杀中感到一种不确定……怎么,高明如铿锵令主,也会在这样的决战中犯下这样的大错?
这种不确定是会以死为代价的!
越良宵不想看到吴勾死,他喜欢这个少年。
但他既接了这单生意,也不想看到铿锵令主的死亡。
他虽不识铿锵令,但那样的死亡,同时也意味着:那个叫苏蕊的女子,那一身华丽的袍下,那一颗心的死亡。
但人世间的争斗生杀,死与不死,却也不是他所能控制的。
而今天,他即入局中。既已接单,又如何能坐视不管?
“不好!”
越良宵这么想着,就见空中划起了一道极亮但极内敛的刃芒。
铿锵令也黑冥而出。
生死之击已现,这一击过后,生死立判。越良宵忽叫了一声,身形一跃。可这一跃情急,他已忘记控制身形以免触及陷阱,只听空中一片铃声响起,声声清脆,遇墙反弹,却成沉闷。
——原来是钢丝,那几乎狙杀了“哭死人”的、在黑暗中根本无法辨认的钢丝。
那些钢丝上原来系满了扰人心志的铃铛。铿锵令主布局不可谓不密,可吴勾对他父亲葬身的地室想来也极其了解。惟一的局外人就是自己。这样的陷阱中,他如何遁形?如何“透明”?也难以瞬间飞度。
那铃铛起码有数百,一经触动,闷在一室间响起,回音交叠,就如数千万枚铃铛齐响,如十方冥府地界间、九万神魔齐齐摇响召魂铃,摇得人心旌摇曳,气息不定。

越良宵刚刚赶到。
可声息忽止。
那不是铃声停了,而是越良宵听到一声“铿”然落地的声音。
那代表终止。
——一个生命就此终止。
这一声又脆又闷,压住了越良宵耳中回响的所有的铃声。满室喧扰中,满地下无数铃响声中,却遮盖不住那一种死样的宁寂。
一只烛光亮起,数百坪的地室隐约被照亮。它映上钢丝,就见数百道钢丝横扯斜拉的陷井中闪出数百道钢丝一瞬间折射的光。
刺眼的光。
那少年吴勾望向越良宵,口角含笑道:“你果然来了。”
“但就算你这最会救人的人,这一次也赶得迟了。”
然后,他肩头溅血地弯腰在地上拣起一只铿锵令。
凋败
“我失手了。”
谜墟之中,私室之内,越良宵不得不对苏蕊说道。
什么也没发生——越良宵预想中的这个女人的反应,什么也没发生。
他本以为她会哭,她会梨花溅雨,会面现脂痕,会见到她扯烂所有的丝罗,摔碎所有的瓷器,会看到这华丽私室在一刻间一片狼藉。
但,什么也没发生。
苏蕊只静静地抬眼望着门外,她看向的是修罗塔的方向。
越良宵侧望着她,只见到她的身体都在向内收拢。她换了另一件牡丹罗衣,一大朵一大朵的牡丹依旧沿着她的乳放射而盛大的开着。只是,这时那花的繁复其瓣一刻间似乎收拢了、萎缩了、枯死了。
她收拢的身体让衣上的牡丹皱成一片痛苦的蜷屈。
“我以为我会哭……”
苏蕊低沉着喉咙说,她的温柔一瞬间似乎就哑了、干涸了、再也找不回了。
“那为什么不?”
越良宵正在心里酝酿着自己的歉疚与安慰。该怎么安慰一个痛苦的人?虽然经历了很多很多次,越良宵发现自己依旧没有学会。
苏蕊却平静地转过脸来。
她让越良宵看到她空茫的双眼:盈盈一水间、脉脉不能语——那曾经盈盈的双目,一瞬间竟已干了。
像干涸了、只剩一对空壳的、里面再没有肉的、苦咸苦咸的……海贝。
暗王世家
豹子坊中,今天不做生意。
打烊的豹子坊显得很安静,再没有呼卢喝彩的聒噪,也没有场中怒目、场外殴打的结怨。伙计、宝官都一个不见。亮漆漆的木柱、栏杆、地面都经过打扫,显得一尘不染,露出里面的木纹来。屋顶悬着铁制的头号羊角灯。
虽然外面的天阴阴的,烛光却照得屋内光彩生鲜。空气里淡淡的有着牛油烛火的味道,没有了人声的喧嚷,这坊内装饰的精心此时才可见一斑。
苏蕊坐在一张豹皮的椅子上,她坐的那张豹皮简直就是整间坊舍装饰的点睛之笔。
而她松懒懒地坐在上面,眼睛望着面前的那张光溜溜的、狭长长的赌台,口里松懒地道:
“你就是买家?”
赌台对面坐着少年吴勾。
他与苏蕊间相隔足有一丈远。
他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女子,她实在太神秘了,简直像一个谜,而且还是一个极有魅惑力的谜。
他不由眯起了眼睛,有些吃惊地道:“原来你就是东家,不只是这豹子坊的东家,而且也是现在整个江湖墟的东家!”
他的语气中还夹杂着疑问和不信。
也是,虽然人人都知道苏蕊就是豹子坊的女老板,但又有谁能想到,她几乎是江湖墟所有产业的主人。这些产业,甚至包括了两条正街与四周的十余条小巷。
苏蕊扬着头靠在豹皮上:“不错,酒馆、茶肆、赌坊、客栈、木厂、车行……这街上数得出来的产业,大多数都是我的。”
她忽然露出了一个乏味已极的笑:“而你,居然说要把它们整个买下来!也就是说,把整个江湖墟买下来?”
她在桌上扔下厚厚一叠地契,鄙视地望着那个少年人。
吴勾却只老老实实地道:
“不错。”
“你凭什么?”
苏蕊忽然踹翻了脚凳,把脚翘到了桌上,控制不住地有些急怒地问。
那个少年只安安静静地道:“因为,我是殷天的儿子,我要收回我们家的祖业,如此而已。”
“你是殷天的儿子?”
苏蕊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他。
但看着看着,她的目光似乎就确信了。
只听吴勾道:“至于钱,你不用担心,我刚刚好才领到了一笔赏金。”
他没有说是他杀了铿锵令,可一点火花已从苏蕊的眼中绽开。
却听那少年静静地继续道:“其实我也不想杀人。他实在是个很难得的高手。如果不是他那晚不知为什么心绪不宁,可能怀愧吧?没有全力出手,我只怕也杀不了他。
“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我的老管家,是他希望我这么做的。可惜,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他帮我做完这件事就不见了。他是那种唐宋传奇中的人物,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何况他病得那么重,不知道他看没看到我的这一天了。”
他少见的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一大套,可能也是因为毕竟还是少年,毕竟是头一次杀人,心里有一些什么始终未能全解开。哪怕面对一个全未见过的苏蕊,也情愿自顾自地谈谈。
接着,他少年心性忽起,侧目望向身边豹子坊中的一切,有些调皮,有些好奇,又有些觉得无聊的。
老管家逼着自己要做的就是这些吗?人世中,原来有些事真的好简单,虽然有可能丢掉性命——昨天,像是仅只昨天,他还是一个名叫“阴沟”的孩子。但这一场秘密的交易后,他就将成为整个江湖墟的新一代的秘密的主人了。
“老管家?”
苏蕊喃喃道。
她难得的感到好奇。她对人世的好奇心已尽了,但这毕竟还关联到她的铿锵。
看来,今天这生意,不做不行了。
她并不想卖。
但有什么办法呢?她的心死了,她的情人死了,江湖墟是个凭实力加暴力说话的地方,她就算不卖,又如何呢?
只听她倦倦道:“那好,我卖给你。我要黄金十七万两,一总包揽,算给你打折了。”
那少年吴勾静静地笑道:“我有。”
苏蕊忽一下跳了起来,怒道:“你怎么可能有!你得的悬赏不过是黄金九万两!我知道得清清楚楚!”
吴勾有些调皮地忽在桌上滑过一叠纸来。那张张都是银票,几乎南北十几家大银庄通存通兑的银票都有。苏蕊一张张地点着,她的脸色越来越青。“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既已有这么多钱,你为什么还要杀铿锵!
那个少年回应着她的怒气:“我是没有,我一无所有,只最近才赚了九万两。但我的老管家有呀。那剩下的余数,他早为我准备好了。”
苏蕊一怔,开始小心仔细地翻看起手中的银票来了。
忽然,她拿起一张银票,手微颤抖,不能相信似的,摸了一遍又一遍。然后,还走到烛光下,背着光看了起来。
吴勾笑问道:“难道不真?”
苏蕊却像没听清他话一样的,喃喃道:“难道,这竟是真的;难道,这竟是真的……”
她的声音低沉宛转,像是碰到了她这样有故事的女人也没经历过的事。
却见她唇角的纹路渐成惨笑:“这真的是我曾见过的那张银票?”
她又对着灯看了看,终于确认了似的。
接着,她突然狂笑看起来:“郎心似铁、妾意如绵!郎心似铁、妾意如绵……真好个郎心似铁、妾意如绵啊!这不是我刺的字还可能是谁刺的?
“你以为我永远发现不了,呵呵,铿锵。但你没想到我是个多么心细的女子吗,你不会想最终我还是发现了。”
她就这么笑着旋舞而起,那张银票从她手中飘落,毫不顾惜的。
只听她口里若哭若笑地道:“这是你赚来的银票,你一切都安排得极为妥当。这八千两,是你杀了墨家老五的舞姬得来的。那一晚,你很累,睡得熟。你惟一不知道的是,这张票子,那天你累了忘了收起,我无意中看到了。那一整夜,我看着你睡着的面容,都没睡。我用针尖在这张票子上扎过字的啊!就是这八个:郎心似铁、妾意如绵。我怎么可能不记得,怎么可能忘怀!”
吴勾被她这突然的举动搅懵了,他伸手抄起那飘飞而至的银票。他的眼尖,果然在那银票上看到了八个针尖扎的细不可辨的字,正是:郎心似铁、妾意如绵。
他怔怔地抬起眼,苏蕊却忽转向他,望着他道:“老管家,老管家……你的老管家是谁?你是不是也很难描述清他的样子,因为他实在太普通了。他是不是十年前才跟你见面的?在你杀了铿锵令后,你再见不到了吗?他是不是也就此不见了?”
吴勾喃喃地道:“是的。可那是他身体不好,本来就时日无多了。这是他交托给我做的最后一件事,交托后,他就终于走了。”
他的声音微有哽咽:“他是豹子,明知要死,是躲也要躲到见不着人的地方去了。他是再也不肯见我的了。”
苏蕊的眼中忽有泪流下,口里只喃喃道:“我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我为什么要这么聪明呢?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我说谁可以杀了你!一切的一切,我都猜到了,我只要想一想,再想上那么一想……”
回旋着、穿梭着,她窈窕的身形就在豹子坊内盘舞起来,只听她喃喃道:“原来你还在恨我,原来你还在恨我……”
有好一刻,她猛地就在桌子边上的豹子皮上坐了下来,一抬手,脸上的泪痕已经拭尽。她开始调笑地、有一点恶毒地望向吴勾。
“小孩子,要不要听妈妈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她的语气极尽调戏,吴勾的脸涨得一红,几乎要发怒起来。可到底年轻,好奇心终究战胜了侮辱感,他没说什么,听着苏蕊把话讲下去。
“最开始,我就要说到一个老混蛋殷天了。
“说起来,我真的还算你的妈妈,不管是叫后妈还是小妈。
“这老混蛋,常自称平生杀人无数,但却也造就了三条生命:一个是我,一个是铿锵,一个就是当年他孟浪在外面留下的他自己也不喜欢的一个小野种,我原来不知道是谁,现在见到你才终于算见过了。其中,我是他最喜欢的,因为我美丽。
“但当年,我很穷,他用金钱造就了我,钱确实可以让一个女人更加美丽的,小孩子,你说是不是?”
吴勾没答理她,因为听到她话里隐有恶毒侮辱之意。
但他一个杀手的冷静这时却表现出来,静静地听着苏蕊讲下去:“他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就是铿锵了。铿锵是那老混蛋平生难得地做的一件善事救过的一个人。不过此后也侮辱他,如他对所有人做的那样;同时也栽培他,让他成为了他手下最有实力的一个影子杀手。老混蛋曾经自夸:讲论到自创基业,铿锵可能永远比不上他;但论到具体的杀手本行,他也不敢说比铿锵强到哪儿去。他肯这么地夸一个人,可能是因为铿锵因为幼失怙恃,受了他一点恩,就真的把他当做一个神一样的死心塌地的尊重吧。
“那个老混蛋心里其实全没有那个小杂种。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想在这世上留种的。”
苏蕊的声音恨恨:“但他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以为一切尽为他所控制。其实他不知道的事也有,那就是……”
苏蕊的头忽然低了下来:“……他永远不知道我和铿锵其实是认识的。我和铿锵虽不是青梅竹马,但让我最早的一见心动的那个人,就是他了。那时,我还不认识那个老杂种。铿锵,我想他也是爱我的。因为那时我是那样的一个几乎算无父无母的小穷丫头,因为穷当然也远没有现在这样的漂亮。他既然当时肯对我那样,为了我,在技业未成时,甚至不惜得罪一方恶霸,由此遭人追杀,几度险些丧命,却终于不悔。那说明,他是爱我的。”
她的眼中忽然冒出怒火:“可是后来,他虽然是获救了,却认识了这样一个老混蛋!我记得他最后一次来看我,却没有娶我。他只说了一句:‘我的功夫现在很好,也能赚钱了。但我的人生,已黑得不能再黑了。不要再等我,找个能让你幸福的家世清白的吧。’”
她的人似已陷入回忆:“他留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不再过苦日子,也让我好找个好人家。可是,他不知道,没有他,再好的日子、再好的人家对于我又算是什么呢?他永远不会知道我用这笔钱干什么了。那时,我虽还是个清纯得没经过世事的小女孩子,但我聪明。我发誓要查出到底是谁毁了我和铿锵!我又有钱,又聪明。我混入江湖,然后,我查到了。
“然后,我就嫁给了那个老杂种。呵呵,那时的我,说得上被钱装点得明丽得已不可方物了吧?那老杂种那时已收山了,全靠江湖墟这块的产业过活。常还沾沾自喜道:我是他的老来福呢。
“他知道个什么!然后,终于等到了十六年前的那一天!我见到了铿锵,他一见到我都呆了。那一刻,我心中真的充满了报复的快感。我知道一个男人的愤怒会是什么。也不用太计划吧,出于本能的,只一两个小动作,铿锵终于为我而怒了!他在修罗塔伏杀了那个老杂种!他为我伏杀了他!这是我平生最得意的一件事。而苦心谋划之下,江湖墟的产业,老杂种死后,自然会控制到了我手下。我得到了一切,也得到了铿锵,我成功了!
“神仙眷属,天底下还有比我们更美满的神仙眷属吗?虽然我已失贞,但那算什么!我做成了那些只长了个小鸡脑袋的弱女子们做不到的一切,我用自己的努力把一切都得到了!
“铿锵说他不干净了,配不上我。那我就让自己也不干净了吧。两个残缺凑到一起,才是一场完美,不是吗?”
她的面容忽转幽戚:“我惟一没料到的是:我以为我已读懂了男人,但终我这一生,我终究还是没读懂他。
“男人是一种多奇怪的动物呀!此后我和铿锵在一起,他虽没对我说什么,但一年以后,就再不曾与我朝朝暮暮了。总是夜半来,天明去的。我们永远像一对偷情的情人。我就知道还是那老混蛋留下来的余毒!铿锵的负罪感竟会如此之深。我从不曾想到。他对待他,训练他时,无所不用其极。而他,真的一定还要像尊敬一个父亲一样的尊敬他吗?原来男人们号称坚强,却逃不出他们男子间的这一种父性情结呀!控制与被控制,我没想到铿锵这样的一个男人,原来也像孩子一样,甩不开那明明是被控制,却由此得到的安全感、反叛与感恩如此纠缠在一起的情结了!
“他后来常出手接一些暗榜,接的越来越大。我开始担心。我们不缺钱,他还做这些生意干什么。他曾说过自己‘黑得不能再黑了’,这样做,算是他对‘弑父’的一种自我发泄与惩罚吗?或者他觉得不该花一个女人的钱,为了一个男人的尊严?我不得不承认,我研究了半生的男人,最终还是不懂男人。可是我不敢劝他,由着‘铿锵令’三字在江湖中坐大。这些年来,一想起这些,想起他的那些仇人,我可是每一天都像在针毡上度过的。”
苏蕊轻轻喟叹着:“但我不怨,毕竟还有欢爱,毕竟不负此生,毕竟,我得到了,虽然没我想像的那么多,虽然,交杂着如此多的错解与误会……”
“他曾经问我,如果想让我把江湖墟出手,要个什么价?
“我玩笑地说:黄金一十七万两。
“我知道:没人肯出这样的天价的!其实,只要是他真的想跟我携手归隐,哪怕是一两金子,我也卖了它!
“可惜当时我不懂,以为他是倦了,想跟我携伴而退了。哪想到,他在筹划着他的大计划。”
说到这儿,她忽抬眼定定地望向吴勾,那里面,已不再恨,不再怨,只是空茫,只是悲切。只听她清脆地道:“说到这儿,你还没听懂吗?”
“听懂什么?”
苏蕊唇角划过一丝冷笑道:“难道你还没明白,我的铿锵就是你那个老管家?
“我的情人也就是你的仇人。可终于背离了我的人也就是养育过你的那个人。你还不明白吗?”
这一句真是石破天惊,吴勾的眼中一片懵懂,可脸色却本能的白了。
连远远隐身于室外的越良宵,都不由唇角一颤:听开头时他已觉出不对,难道,竟真的惨烈得如这样吗?
只听苏蕊冷酷地道:“他常说:有得必有失,恩惠与屈辱同在。但账,总是要一笔一笔算的,笔笔都要结清。
“我想这是他作为一个男人立身处世的道理,他是再不肯违背的。
“我已经想明白了。他为了我杀了那个老混蛋后,愧疚可能没有一天不在折磨着他。于是他,装成一个什么老管家,偷偷找到你,抚育你,好让他敬仰的那个老混蛋有个像样的后人。他愧疚于那个老混蛋,所以着力培养你,你的功夫都是他教的。他觉得他欠那老混蛋一条命,所以最后打定主意要死在你手里!他觉得江湖墟是你殷家的,所以不惜当杀手,买也要从我手里买回去,交回给你!他……也觉得欠我的,我说要十七万两,他竟真的一分不少地搏命也要赚回来,给我这一份……奁资。”
苏蕊说到这儿已经惨然心伤:“他可真有种,真是恩恩怨怨,凡是他介意的,一笔也不肯亏欠的。”
只听她惨笑道:“他还真是丝毫不肯马虎,笔笔皆清啊!只是,他为什么如此自私。他还是这么恨我,以为我不过是一个虚荣女子,当初花光了他留下的钱,才委心为钱跟了那个老混蛋的吧?他虽为顾惜我不说,但这留下的银票……”
苏蕊忽抓起满桌的银票,向空中洒去:“……不也是无言地在报复我?是抽向我脸上的一记记耳光。他只是以为我猜不到的。铿锵,铿锵,你真是个孩子,我真说不出是疼你、爱你,还是恨你!”
吴勾忽脸色惨白,叫了一声:“不!”
苏蕊望着他年轻的脸,受伤的脸,那愧疚涌起、羞忿升起、几欲倒地而绝也不想听到这些话的脸,恶毒地追加了一句:“如果不是他求死,你的功夫虽据说不错,你确定,真的可以杀了他吗?
“呵呵,你对那老管家看样子也看得像个父亲吧?
“但你,杀了他。铿锵的账,到底算得笔笔皆清啊。”
尾声
屋子里一时寂灭得诸感皆空了。
吴勾呆坐在桌子那头,整个心都封闭住了。他的心里只在叫:这一切都不是真的,让一切都没发生吧!
但他却自然地感觉到:这一切,都的的确确的是真的了。
苏蕊的面上忽浮起一抹浅笑,她缓缓地端起面前的一杯绿酒,向喉里倾下。
然后,她的眼忽迷朦了,一滴泪缓缓地从她脸上流下:这不得不尽力,却最终遭来误会,相爱也成隔阂的人生啊!
她就要睡去,她要睡去了。
生的那一头,她的铿锵该在那头等着她。
她的颈下忽然感到了一只温暖的手,一个声音温和地对她说:“你真的喝了它?”
她缓缓点头,看着眼前模糊的越良宵的脸。
“那我也许可以让你见到他。”
苏蕊费力地笑道:“别骗我,我不信投生转世,地狱相逢那一套。”
“但虽死犹生呢?或者,死后还魂?”
苏蕊的眼中露出不信之意:“不可能,我喝的是孔雀胆加鹤顶红。
“你不要骗我了。死就是死,生就是生。死是冷冰冰的刀刃,生是刃上的锋。锋没了,刃终归要锈同腐泥的。”
“但……我是越良宵。”
苏蕊的眼睛吃力地睁了下:越良宵?那个传说中救人就救一生的越良宵?
可她挡不住倦意,身子收缩,胃里似乎已在疼。她就要迷迷朦朦地睡去。
在睡梦中,她似乎到了一个地方。在那里,有海水,有沙滩,有简朴的木屋与最简单的一切。她,真的看到了铿锵……她是死了还是没死呢?为什么,她的手摸向铿锵的面颊,却有种再世为人,只求简单、只求相伴的那一份真实感呢?
她轻轻摸向铿锵的脸:“这竟是真的吗?他说的都是真的吗?这又是哪儿呢?”
“谁说的是不是真的?”
“他,天下三把刀,冷露月良宵,那个号称救人赚钱,救人就救一生的越良宵。”
铿锵忽然笑了。
苏蕊好多年后还是记得他这样的笑。可她心里还有才醒来似的迷糊:“他号称有三把刀,可是,他的刀呢?我没有看到锋,也没有看到刀啊……”
“我也没看到,但那天,修罗塔下,最后一刻,他其实还是出刀了。可那慈悲之刀我也没看透。我只知道,他救了我。让吴勾以为我死了,你以为我死了,我都以为自己死了。他受了伤,但受伤后还在笑。他说:‘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一定要死才能解决,那你们就都死一次吧。死过之后,再想想应该怎么生。’”
难道这都是真的?
苏蕊终于从幻觉中苏醒过来,察觉到口中的味,那像是致人迷幻的“开谢花”,而非真的孔雀胆了。孔雀胆是什么她没尝过,但总该,是苦的吗?
她望向桌子下面铿锵的牙,雪白的牙。觉得几日不见,他似乎整个人都变了。
那自己是不是也将改变。
她费力抬头望去,却见越良宵的身影已向门口飘去。他背后、自己桌子的对面,吴勾似已定在那里了,他的面前桌上颤了一把刀,似乎他曾想用来自戮的刀。
却听越良宵最后说了一句:“你们的疙瘩就自己解决吧。要不要再拼杀一场也由自己来定。唉,我还要去看看那个虽说已经活过来,但不知脑子是不是真的清醒了的笑煞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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