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 战前四十四小时,江湖事江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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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题目没有笔误,的确是在世纪大战之前的四十四小时,也就是在仇铭与秦剑书一边谈论着鸡翅膀,一边吃着鸡翅膀的同时,在圣都的某个角落,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
这是圣都城西的平民区,平民区里边的居住的却不全是平民,但是也绝对没有贵族。这是一个品流复杂,龙蛇混杂的地方,也因为这里是治安的黑点,所以,现在被仇铭掌控了一部分的圣都城防队军营就设在城西不远处,这可谓对症下药。
就在这一大片清一色的平房里边,在某个角落,正有一个人在颤抖着。
那人不单是因为害怕而颤抖,还因为今天早上被砍了一只手失血过多而颤抖。
不错,这个人就是刺杀鬼奴的行动的领头人,与他一起行动的人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潜逃出圣都,但是他断了一手,这个特征太过明显,容易让人发现,而且,仇铭斩的那刀太狠,把他的手整只从肩膀上切了下来,这不是小伤,他也因为如此的重伤,已经无法潜逃出圣都,只能躲在这一间小巷里的屋子,等待着什么……
鬼知道接着下来会发生什么,任务失败,自己也已经逃不出这圣都城,只怕石青会杀人灭口吧?还是被仇铭找上门来报仇呢?这人现在才真正明白到,杀手果然是最没前途的职业。
杀手头头看着包裹在肩膀上的那件衣服,那件已经完全被自己鲜血漫湿的衣服。他摇了摇头,只好解开衣服,用一件新的衣服重新包扎好伤口。
那把菜刀始终是这个职业杀手心头挥之不去的梦魇,那把浑身漆黑的菜刀究竟是一把怎么样的菜刀,为什么能一刀把自己精钢打造的短刀连着自己的手斩断。那菜刀好像还在自己的伤口上残留了些什么诡异的力量,自己已经运起战气修复伤势,但是那伤口,却比过往的伤恢复得慢很多,连血,也很难止住。
而且,那个少年也太,太神奇了,为什么他会凌空消失,难道他的动作真的快到了自己无法辨认的程度?而且,那破窗而出的一剑,那从天而降的一剑,实在是,实在是……
太无敌了!
这个职业杀手开始想起了往事,他也曾经有过一段简单温馨的日子,快乐的童年,一个年轻而且有魄力的自己,但是,这一切都随着一次的意外而粉碎。
这,可能就叫做回光返照吧?
杀手曾经也是一个有血性的人,自小就有当兵的梦想,三年前,他依依不舍地离开那新婚的妻子,响应征召入伍参军,成为了银月光华骑士团的光荣一员。
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一次任务中偷闲回家去看看那朝思暮想的妻子时,却发现这个美人儿竟然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在自己头上。
他一时血气上涌,把这对奸夫淫妇一刀杀了,自此,他也只能过着过街老鼠一般生活着,机缘巧合,成了一名最没前途的杀手。
“是你太寂寞了,是我不该扔下你去参军!”杀手自言自语起来,呆呆地看着眼前那满是血迹的地板。
这地板是多么熟悉,同样是满是鲜血,同样是一片凌乱,只不过那块地板上的血是妻子与奸夫的,而这里的血,却是自己的。
“如果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原谅你的!”杀手缓缓地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然后又痴痴地笑着。
砰!一声破门之声,杀手勉强地站了起身,用那完全生疏的左手握住了一把匕首,想到,要来的还是要来的。
“我爱你,但愿我们在光明之神的神域相见吧!”说完,这个杀手又痴痴地笑了起来,又说道:“我这样的人,光明之神会收留我吗?”
门外走进了一个人,那人手里拿着一把巨大的断剑,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麻包,麻包鼓鼓地,看来里边装了不少东西。在圣都,没有人会不认得这个人的容貌,虽然这个人的相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试问,一个天天在同一个地方乞讨一次败绩的天下第一剑,谁又会忘记这样的一个人呢?
“南宫不归?真是荣幸,石青竟然让你来灭口!”杀手此时笑了,既然死是逃不过的,那死在天下第一剑的手里也算是不错的结局了。只是不久之前自己才正在执行一项完全是为这个人服务的任务,现在却要被他亲手杀死,这世事,也总是恶搞了一把。
只是南宫不归摇了摇头,这个简单的动作,让这个希望死在天下第一剑手上的杀手大失所望的同时,心中又重新唤起了活下去的希望。

“你是来接应我的?”
南宫不归又是轻轻地摇了摇头,同一个动作,前者让他重燃了活下去的希望,而后者,却将这最后的希望完全扑灭。
“那为什么?”杀手只是想知道原因,既然不是石青来杀自己灭口,那又是为了什么原因要杀自己呢?自己可是跟他无怨无仇!
一直沉默的南宫不归终于开头说话了,一句很简单的话,说明了一个很简单的原因:“我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我的事情,石青也决不允许!”
原来,南宫不归是来替鬼奴报仇的,就是因为自己往鬼奴的肚子里捅了一刀,让这个可以说刚出道一天就身受重伤的少年无法与南宫不归决斗,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南宫不归便要杀了自己,即使自己是石青的人。
可笑,杀手暗暗地骂了一句,自己是石青的人又怎么样?你以为他不会杀人灭口吗?
“受死吧!”南宫不归淡淡地说了一声。
杀手闭起了眼睛,他没有想过能在天下第一剑的剑下活命,而且,他也不愿意再活下去了。
只是过了片刻,杀手还是感觉不到什么异样,难道南宫不归愿意放过自己?
杀手立刻睁开了眼睛,只是在这一个瞬间,他明白了鬼奴在空中突然消失是可以达到,也知道这个世上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杀手睁开眼的那一个瞬间,他看见了一个很熟悉的身体,一个左手拿着匕首,右手被斩断的身体,一个没有了头颅的身体,那脖子上的切口真喷洒着血液。
原来,这世上能有这么快的剑,快到砍下了自己的头,自己的头在掉到地上之前还能没有疼痛的感觉,还能保持着清醒,还能看着自己的血从脖子上喷洒出来。
传说中,只要剑够快,在头离开身体后的一段很短的时间内,还是能够保持清醒的。杀手知道,这个传说原来是真的。
只是,他那双看着自己尸体的眼睛也再没有机会合起来。
南宫不归拾起杀手的头颅,放进了麻包里边,然后离开了这间隐秘的小屋,大摇大摆地离开了那里。也只有天下第一剑有这样的底气,杀了人还能光明正大的离开。
街上的行人都向南宫不归投去一样的眼神,心想这个‘剑疯’不是喜欢背着一大块金砖到处跑的吗?怎么今天换了这样一个麻包?难道这个麻包里边装着什么奇珍异宝。
只是这些幻想着麻包里边究竟装着什么东西的人不知道,麻包里边的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人头,整整有三十颗人头那么多。
南宫不归回到他自己那称作埋剑之地的自留地,这块墓地上,已经有两个一样的大麻包放在那里。不管南宫不归的剑多快,切口多整齐,放得久了,那血还是会从头颅里边流出来的。这时,那两个麻包已经渗出血水了。
三个大麻包,整整一百零七个人头,南宫不归不是找昨天执行任务的杀手报复,而是无差别攻击。南宫不归怎么说也是做了石青的头号打手二十多年,他自然清楚石青手里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但是他却不知道昨天究竟是哪些人参与了刺杀鬼奴的任务。
既然不知道,那就全部人杀了吧。于是,南宫不归便把石青手下的那个暗杀组织连根拔起。
南宫不归把三个大麻包都背起来,又大摇大摆地走入了圣都。
谁都看到南宫不归走过的路都满地都是血水,谁都能猜到那大麻包里边装着的不可能是私宰的猪,而是私宰的人。
只是,没有人敢阻拦南宫不归,连城防队的高手也不敢,就算是那胆气最壮的那个罗挺,也不敢。罗挺少说也当兵十年,只是他在战场上也没有见过一个人,能有这么大的杀气!
大到足够让风云变色的杀气。
南宫不归来到了石青的大宅门前,二话没说,就是一剑,一剑把石青那道巨大的铁门破开四块。然后,南宫不归在石青那残存地连着大宅的那剩下的一块铁门上,用魔剑大凶写了六个字。
‘江湖事,江湖了!’
然后,南宫不归扔下了那三个麻包,扬长而去。
稍后,石青回到家中,打开那些麻包一看,那光秃秃的头也不禁皱了起来。他叹了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天。
阴云密布了,只是不知道,这场快到的雨究竟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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