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金蛇和闪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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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狼无意识地躺在雪地上,惊吓、劳累和严重地伤势,使他处于半昏迷状态,丝毫没有发现危险正悄悄逼近
一只饥饿的狼,正在远处的山岗上注视着他,已经观察了许久,直到认为没有危险才走下高岗。
大雪封山,食物缺乏,饥饿的野兽时常冒着风险,袭击人类。
等快要靠近了闪狼,重新停下来,紧盯着地上的猎物,卧着不动。
闪狼清晰的鼾声这才打消恶狼的顾虑,咧嘴呲牙冲着闪狼的脖子就咬。
这时,闪狼的天灵盖忽然打开了,一条金色的蛇头露出来了,长长的信子都触到恶狼的咽喉上了。
这现象,把恶狼逼得后退几步,等看清楚眼前的东西时,吓了一跳;饥饿的滋味不好受,能激发斗志。
金蛇的细长身子早已滑出了闪狼的头颅,盘成几圈,仰着头、张着嘴、吐着信子。
恶狼恶狠狠地瞪着对方,面对美食,爆发出来的力量是巨大的,一声长嚎,扑上去······
最终的结果是:恶狼咬掉了金蛇的一节尾巴,金蛇死死地缠住恶狼的身子不放。双方都是困兽,丝毫不敢放松各自的神经。
因为金蛇知道狼的秉性:铜头,铁脖,泥身,最薄弱的地方就是身子。
随着时间地流失,恶狼骨断筋折,七窍出血。扁扁的肚子,已被缠绕着一条细绳,一声声哀嚎传出很远,在空旷的山谷之中回荡着,直到窒息而死。
金蛇这才松开身子,盘曲着舔净伤口的血迹,初次交手,就使自己致残,这让金蛇懊恼不已。闪狼敞开的脑壳上,也沾满了鲜血和积雪。
金蛇正要吞进地上被恶狼咬掉的断尾,一声接一声的长嚎,急促地奔袭声传来,惊动金蛇飞起凝望。
远处扬起的雪花,被飞奔的群狼队伍撞碎,冲击波如刀,劈开了厚厚的积雪。路在不断地飞速的延伸,狼群听到同伴的求救呼唤,急赶而来。
足足有上万只,在狼王的率领下,从四面八方朝一个方向汇集,惊天动地,大地都能感到猛烈地颤动。
金蛇吃惊不小,回身顶开闪狼的天灵盖,缩回到他的体内,收紧身体;触动闪狼的神经器官,唤醒闪狼的思维能力。
顿时,闪狼清醒了,感觉头重脚轻根底浅,迅速的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拽起来,离地腾空而起,往另外一个山头滑行而去,逃脱了群狼的围堵追击······
长蛇在地下吞食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身体表面发生了变化,遇光皮肤变成了金色。
金蛇的体内沉积着千万条冤魂野鬼,性格极其复杂多变,喜怒无常。
当时的情况,闪狼就剩下半条命了,阳气只有一丝,因此才能轻易地借尸还魂,才得到了超生复活。
张献忠屠城得来的财宝,都是反复沾满了鲜血,杀气很重怨气很浓,积聚了男人的私欲;逐渐养成了凶残的秉性,无恶不作是他的宗旨,积蓄了沉积的怒气,重生必发泄出来。
自从金蛇进入闪狼的身体内,所有的积怨都得到升华,集聚到一定的时候,就要释放;否则,自身将要灰飞烟灭。
闪狼的身体同时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面部,雄性激素旺盛,胡子拉碴的已不是本来面貌;其他部位却是光滑如冰,没有一点热气。
对于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情,潜意识里还是知道一些的,不过,手脚是自己的,头脑却是被人控制的。
闪狼难得有清醒的时候,流毒几乎时时发作,整天都处在昏昏沉沉的时期。
······
一连多日,也没有发现踪迹,于是李逍遥改变行动路线,听人说起;前面密林的深处一个叫汇流湾的地方,居住着众多人家,也许那里将是恶贼的下一个目标。
李逍遥赶到汇流湾时,天已接近深夜,方圆几里得地方冷冷清清的。

最近发生的事情,像瘟疫一样传得很快,山里的住户惧怕淫徒的暴行,早早地落锁杠门睡了。
矮小的房舍在夜色里显得更加阴冷、漆黑,没有一线灯光。
零星的野兽的长嚎声,由远而近传来,深深地渗入远山近林,更增添了阴森、恐怖的气氛。
李逍遥仔细巡视了几十户人家,这里也算是大村户了,房前屋后都已被飘雪覆盖住了。
李逍遥怕惊动住户人家,引起误会,来回都是无声的,哎!连一声狗叫声都没有。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李逍遥才纵身飞上一棵高入云霄的老松树上,才发现拨开浓密的枝叶,竟然是瞭望村庄的绝佳地方;隐蔽安全,这里是风口特冷,这一点不太好。
······
一到夜里,闪狼浑身爆发着异样的能量,燥热的身体撞击着内心知觉。
特别是一遇见女人,脉搏跳得飞快——动了心,脑瓜飞速的活动着,各种奇思妙想一下子涌上来;手脚禁不住地打哆嗦,就忍不住想下手。
白天的感觉好一点,体内的金蛇处于疲惫的状态,闪狼能自由地行动,思维能力暂时恢复了正常水平。
如同行尸走肉的闪狼漫无目的的行走,一路上,随心所欲做着淫恶之事。
在残害了众多的少女之后,金蛇也慢慢地壮大,逐渐吞噬掉闪狼的七窍,只留下一丝游魂在支撑着骨架。
在冤魂界,金蛇独创的《金混音泊》的绝技得到了提升,以气能庖丁解牛,以声能治敌于死。
不过每向前进一层,都必须经历七七四十九天的时间,来打通身上各个关节的阻碍,这期间必须狂饮少女的纯阴之气;需要九九八十一名少女作陪,中间不能停顿,必须一气呵成。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最终能练到巅峰时刻——《飞天轰雷》第十层,那将是一个奇幻的世界,飞云吐雾;挟雨带风,震撼整个武林,统治一切生命。
······
李逍遥守候了多日,也不见陌生人来,怀疑自己的判断是否出现了问题。
浓密的松枝遮挡住不少风雪,李逍遥并不觉得寒冷,手腕上的九枚果核,吹上几口热气;果核里面竟然发着红火,能取暖。李逍遥爱不释手,取名《阳果》。
手脚不凉,身上不冷,这真是神物,李逍遥抚摸着果核,思考着下一步的打算。
方圆几千里,自己都侦查好了,除了汇流湾这个地方居住着人家,别处只有零星的几户,再说那几家住户没有女儿。
按常理,应该不会判断失误呀!不会早已离开此地,到别处祸害百姓吧?
李逍遥心里没底,正在胡思乱想之时,村里面传出来狗叫声。这时天已放亮,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笨狗一个,瞎叫。
······
一切都是那么顺利,所有的猎物都是束手就擒,无形之中更加剧烈金蛇的,仿佛自己已经成为天地一圣。
闪狼已经和金蛇骨肉相连,只让他保留一点人的外表,这样能更好的潜伏下来,不易被人察觉。
因为金蛇等不到了重生造身之时,还不如融进闪狼的血脉里,这反而是一条捷径,提前享受肌体狂乐。
闲暇之时,金蛇和闪狼之间还一起,津津有味地讨论神经肌体地感受。所以就是外人看到这样的场面,还把闪狼当成神经病一样,自言自语,自享其乐。
天若毁蔑一物,一定先要他疯狂。
闪狼在不断的残暴中,内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看别人的眼神都不一样。
别人都是撅看天——有眼无珠,认不清他是当世的霸主。百姓眼里的恶魔,看他的样子都是撅破纸灯笼——一个个眼里冒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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