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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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小鬼
“嘎,嘎,嘎…”一阵野鸡鸣叫声将老鬼从睡梦中惊醒,老鬼拉开简易尼龙布帐篷口的拉练,从帐篷中钻了出来。
太阳都升起来老高了,老鬼伸了伸懒腰,全身骨节劈劈啪啪一阵作响,气机在骨骼上流动,老鬼将气机顺着头盖顺脊椎胸椎缓缓往下流动,直达脚趾手指的各个骨头;再一吸气,引气上行,气机如同一道溪流逆向回流,从四肢向上涌动,直达头顶。如此这般,迎着初升的太阳作了三十六个引导循环,做完了晨练。
老鬼神采熠熠,满面红光,面庞润泽如同青年。六十六岁的人了,要不是留着漆黑的山羊胡子,说三十岁都有人相信。而且皮肤白皙,浓眉俊目,鼻梁挺直,嘴阔唇红,整个一大帅哥。
远处传来血灵子“当当当”的啄木声,这家伙大概又饿了,要不然怎么起这么早就去捉虫子去了。
老鬼将背囊从帐篷里取出来,检视一下昨晚的战利品,先将那个装巧克力的玻璃瓶子取出来,查看一下里面的红头铁蜂,见里面的蜂子密密嚷嚷的挤成一团,瓶子显得小了点,里面的铁蜂有些没精打采。老鬼想:这么下去可不行,还得好几天才能回到LD山村的家里,铁蜂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会瞥闷死的。
老鬼取下插在腰间的一把精致的蒙古小刀,乌木包银的刀柄和刀鞘上镶着红宝石,刀鞘一侧还插着一双包银的象牙筷子。抽出小刀,精钢打造的刀刃蓝汪汪的,锋利极了。老鬼走到溪水上游一片柳树丛里,用小刀割了一抱柳树条子,选了些粗细合适的软韧的柳条,飞快的编织起来,工夫不大就编了个鸟笼大小的圆篓子,在篓子顶上还留了个圆形小口。老鬼将装在玻璃瓶子里的铁蜂都倒进新编的篓子里,用一个塑料袋将口子封严,以防铁蜂钻出来。透过篓子上留的缝隙,可以看到铁蜂在里面开始活跃起来,不断的嗡嗡飞动,噼里啪啦的撞着篓壁,昨晚留在玻璃瓶子里面的巧克力却只剩下一些包装纸了,巧克力都被铁蜂吃掉了,没想到铁蜂竟然爱吃巧克力。
老鬼见铁蜂野性太强,这么撞下去会撞死的,如果总用迷药铁蜂也会被迷死。看了看帐篷上的尼龙布,老鬼拍了拍脑袋:有办法了。
这不值钱的简易帐篷这次的使命反正已经完成了,不要了。走过去将帐篷上的抽拉钢骨抽掉,将帐篷拆解了,用小刀把帐篷上的尼龙布裁下一大块,将篓子用尼龙布包起来,用割下的尼龙布条捆了几道,在布上用小刀裁了些∏字型开口,便于空气流通,还能保持遮光。果然,铁蜂在黑暗的环境下不再飞动,开始安静下来。
老鬼从蜂巢上掰了一块带的部分,扔进篓子,免得蜂子饿着。再用尼龙布将篓子口蒙好,用尼龙布带子扎死,留了个提手,才算大功告成了。
老鬼再将装着黑色酒液的磨口盖子的玻璃酒瓶小心的捧了出来,也用柳条围着酒瓶编了个套子,将酒瓶严严实实的套了起来,只留下瓶口在外面。柳条套子上还编了个把手,便于移动和携带。
老鬼的编制手艺还真不是盖的——常在深山老林子里混,不多学几手哪行。
老鬼在溪水边洗漱一番,见自己身上的牛仔服肮脏不堪,胳臂大腿两侧都被灌木枝挂得起毛边了,有的地方还挂出了三角口子。老鬼见溪水清澈洁净,便脱掉上衣和裤子,在溪水里洗涮干净了,搭在灌木丛上晾晒。见溪水洁净的可爱,旷野深山杳无人迹,索性脱了个溜光,坐在溪水中擦洗身子。
老鬼虽然六十多岁的人了,但身上没有一点赘肉,皮肤光滑,肌肉发达,手臂上血管在皮肤下像蚯蚓一般的坟起,整个人显得充满了健康活力。
擦洗干净了,老鬼从溪水里出来,用毛巾擦干身子,肚子也饿了。
老鬼把背囊上的小铝锅解下来,在溪水里洗了洗,再打了多半锅水,在沙地上摆了三块石头,将锅子架在石头上,锅下添了几块松枝和干柴,用打火机点燃,开始烧水。看了看背囊里装大米的编织袋子,装十公斤大米的袋子里只剩下不到半斤米了。
老鬼想到:“弹尽粮绝了,再不下山就没吃的了。总不能不吃粮食光吃野兽的肉啊!”
将仅有的一点大米到进锅子里,又剥了四五颗大松子放进去,时间不长,锅子中的水就翻开了,锅里也飘出一阵大米和松子的清香。
老鬼将锅子移开,只用一边的小火慢慢熬着,等熬成粘稠的松仁大米粥,就可以吃了。他觉得这么点点粥还不足以充饥,站起身来,放出神识四下搜索了一番,发现在一处灌木和杂草丛生的山坡上有一只兔子在啃荆条皮吃,还有一只长尾巴的大公野鸡也在附近用双脚扒草籽吃。
老鬼在溪水边的沙地上拣了两个手指盖大的小石子,扣在右手两只大拇指和食指中指之间,向野兔和野鸡两个方向各弹出一个石子。“嗖!嗖!”石子像子弹一样,准确的击中了远处的野鸡和野兔,两只小动物应声倒地,成了老鬼的佐餐野味。
老鬼拣了野鸡野兔,在溪水边剥皮拔毛,开膛去内脏,收拾冲洗干净,用小蒙古刀削了两根树枝把鸡兔穿上,架在火堆旁烤了起来。
秋天的野鸡野兔肥胖异常,在火上一烤,油脂直淌,油脂滴在炭火上,被火烧得吱吱直响,渐渐的肉色从鲜红变成了枣红,浓浓的肉香在溪水边树林里弥漫开来。老鬼是吃野味的行家里手,知道野味的烹饪之术,这野鸡野兔抹上蜂蜜烤起来吃又香又甜。掰了块蜂巢,用小刀割开表层的一层蜂蜡,将里面的蜂蜜淋在野鸡野兔肉上,再仔细的将蜂蜜涂抹均匀,继续在炭火上烤着,让蜂蜜渐渐渗透到肉的深层去,吃起来里外香甜,沾点精盐更有味道。
粥熟了,老鬼从背囊里拿出一只蒙古族常用的银碗,盛了一碗松仁大米粥,撕开一袋四川榨菜,就着喝粥。又在另一只小银碟子里倒上点精盐,不时从野鸡野兔身上割下肉来吃。边吃边满足的吧嗒嘴,那吃相就像八辈子没吃过饱饭,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不雅。换成四个字来形容,是——极其不雅!
“嘎嘎”一声鸣叫,血灵子自己在外面吃饱了,飞回来落在不远处的一个树杈上,用脚爪梳理自己的羽毛,乌溜溜的眼睛不时警惕的四下观望。
老鬼吃得正香,血灵子忽然一声短促啼叫——“咯咯咯!”
老鬼情知有异,站起身来,四下观察。忽然口中“咦!”了一声,只见在自己面前两丈远处的一堆柳树丛后,露出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对小招风耳朵还不停的前后移动,乌黑的眼睛满是警觉的望着自己,小鼻子还不住的耸动,肉嘟嘟的小嘴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老鬼惊讶不已——在这深山老林里那里来的孩子?
老鬼见孩子胆怯的不敢上前,便微笑着撕了条野兔后腿,扔在孩子前面的沙滩上。孩子见到老鬼扔了东西过来,警惕的后退一步,等了一会,见老鬼低头吃东西,眼睛也没有再看他,便小心的走了几步,来到野兔后腿跟前,四肢伏地嗅了嗅,想吃又不敢吃的样子,最后受不住兔肉香气的勾引,飞快的叼起那块肉,转头躲到柳树丛后大口吃了起来。
老鬼偷眼见到孩子全身光溜溜黑油油的,两眼有神,动作敏捷,神情警觉,不像是普通人家走失的孩子,附近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尤其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这个孩子的双股之间还长着一条——小尾巴!!

“噢——”老鬼明白了,这个孩子就是因为长了一条人类不该长的尾巴,大概被父母当怪物遗弃了——这是一个弃婴。看身材,孩子顶多一岁,一般人家正常的孩子也就刚刚蹒跚学步,乳牙刚长出两三颗,只能吃奶和一些流食。这个孩子却行动如风,满口白牙,吃肉都没有问题。说不定是个狼孩,在与狼共同生活中增强了适应野性的生活环境,生存的本能更加旺盛吧?
真是个好孩子,遗憾的是因为多长了条尾巴,就遭到如此悲惨的命运,明明是人类却过着野兽般的生活,老鬼心中恻隐之心大作,暗中留意孩子的一举一动。
老鬼知道:被野兽收养的孩子时间长了会灵智丧失,再也难回人类社会,不知道这个孩子还有没有智慧。当然,凭自己的鬼医之术,只要摸一摸孩子的身子,就可以判断出他的智山灵窍是否打开,但孩子现在警觉得很,是不可能让自己碰他的。
孩子很快吃完了那条兔子腿,又从柳树丛后走了出来,仍旧盯着老鬼手里的兔肉,看样子是没吃饱。老鬼又撕下一条野鸡后腿,扔到距离自己更近些的地方,仍旧装作不看他的样子。
孩子向前走了几步,距离鸡腿尚远,够不到鸡腿,犹豫一番后,终于大着胆子向前走了两步,但小间的那条小尾巴却高高的翘了起来,警惕的盯着老鬼的每一个动作,见老鬼根本不理睬他,才猛的迅速叼起野鸡大腿跑回柳树丛后吃去了。
老鬼心中惊喜——这个小家伙挺机灵的,看样子有门!
老鬼将野鸡野兔都藏在身后,只盛了一碗松子大米粥,摆在自己身旁,假装闭眼打瞌睡,看孩子有什么反应。
孩子吃完了那条鸡腿,又从柳树丛后探出了身子,看到老鬼面前已经不见了那好吃的烤野鸡野兔,只有一碗装在银色碗中的白花花的东西,小鼻子嗅了嗅,一股清香的味道直冲鼻翼,不觉咽了口口水,向前走了几步,见老鬼不动,又大胆走前两步,老鬼还是睡着不动,胆子开始大了起来,径直走到老鬼身前一米多的地方才停了下来,小尾巴却翘得更高了。
孩子歪着头仔细端详着老鬼,仿佛在研究这个长着三撮毛毛的东西是不是真的睡着了。见老鬼还是不动,便放心的蹑手蹑脚的走到银碗边,伏下身子闻了闻里面的东西,那个香味在近处闻起来更加香甜。孩子伏下身子小心翼翼的吃了一口,从来没有尝到的不一样的食物的滋味美妙极了,便不客气的贪婪的大口吞吃起来,口中吧唧作响——又是一个不雅之人。
一碗米粥顷刻间被孩子吃了个干净,双手端着银碗,将沾在碗上的饭粒舔食干净。好象意犹未尽,见到小锅子里还有这好吃的东西,索性将锅子端起来,张开小嘴往口里倒,稀粥洒的满胸脯都是,小半锅稀粥全吃了进去,孩子的小肚子已经圆鼓鼓的了。
见长毛毛的家伙仍旧睡在那里,身前却再也没有东西可吃了,但刚才吃过的烤的香喷喷的东西的气味还在四周的空气里飘荡,孩子小鼻子抽了抽,低头在地上嗅了嗅,绕到老鬼的身后。一声欢笑,藏在老鬼身后的野鸡野兔终于被孩子找到了。
现在孩子好象觉得这个长毛毛的家伙是无害的,也不再防范他了,也像老鬼一样坐下来,两手捧着野鸡撕扯着最肥嫩的胸脯肉,吃了个不亦乐乎。
老鬼眯眼看着这个小家伙的表现,心里简直乐开花了——这小家伙灵智未失,鬼心眼还很多,看来不难调养。带回LD山区家里,老伴盈盈不知道怎么高兴呢!
老鬼假装伸了个懒腰,慢慢转过身子,看了孩子一眼。孩子小眼睛瞥了瞥老鬼,手里捧着野鸡照吃不误。老鬼拣起地上的野兔,见已经凉了,转过身将野兔又放在火上烤了起来,香甜的气息从兔肉上飘荡开来,老鬼边吃边烤,还回头瞥了孩子几眼。
孩子见老鬼手里的东西气味比自己的香,歪着小脑袋盯着老鬼看了看,也凑上前,坐在火堆傍边,将手里的野鸡在火上烤了起来,有样学样的边烤边吃,脸上满是得意的笑模样,口里还乐出声来。
老鬼心里那个高兴就不用说了。见小孩对自己敌意全消,手中的野鸡肉也吃光了,便将自己手中的小半只野兔肉递给他,那小东西不知到底有多大饭量,竟然又接过来,大口小口的吃了个罄尽。
“我的乖乖!这么能吃,养活你还真不容易呢”,老鬼不觉有些感慨。
孩子吃饱了,四肢着地,抬头看老鬼,眼神已经警惕全无,反而有几分依恋之色。
老鬼对孩子摇了摇头,摇摆双手,迈步在地上走了几圈,回头看着孩子。孩子也站起身来,双脚着地,学老鬼迈步行走。踉踉跄跄刚走了没有三四步,一时掌握不了平衡,身子一歪,跌倒在地上。老鬼打算上前掺扶,孩子却倔强的自己爬起来,摇摇摆摆的继续走,几次跌倒,几次爬起来,终于走得平稳起来,而且速度也不慢。孩子跟在老鬼后面,学着老鬼的步态,口中喜欢的咯咯直乐。
老鬼见孩子全身脏兮兮的,便走到溪水里,招手叫孩子进入水里来。孩子一跃就跳进河水里,一点都不嫌凉。老鬼为孩子将身子洗得干干净净,再用毛巾把孩子身子擦干,一老一小一起上了岸。
老鬼用手按在孩子的头顶,眯眼看了孩子一会,不禁仰天狂笑:“真是老天眷顾我也!我鬼医门有传人了。”
老鬼对孩子笑着说道:
“我,石老桂。”
“老鬼!”血灵子站在树稍叫道。
“老鬼!”孩子口齿清晰的跟着学。
“完了,好孩子都让你给教坏了。”老鬼埋怨血灵子。血灵子根本不理睬,还是“老鬼,老鬼”叫个不停。孩子也是“老鬼,老鬼”的跟着叫,越叫越顺口,改是改不过来了。
“老鬼就老鬼吧!你个小鬼头以后就随我的姓,姓石,小名石头,大名石如铁,也叫铁蛋,石坚如铁,嗯,好名字!你以后就是我石老桂的义子,也是我们鬼医门的传人啦!哈哈哈…”老鬼捋须畅怀大笑,惊的四下里野鸡乱飞,群兽乱走。
老鬼见搭在树上的衣服已经干了,将衣服取下来,把上衣为小如铁穿上,衣服穿在石头的身上显得太长,衣襟都拖在地上了。老鬼穿上裤头,登上裤子,套上一件体恤衫,穿上半高腰的鹿皮靴,全身上下显得精干利落。老鬼将酒篓子放在背囊中间,四周用杂物挤上,上面搁上大蜂巢,将黑熊皮卷起来,绑在背囊上。装着红头铁蜂的笼子却怎么也放不进去,只好用右手提着,背起背囊,左手抱起小铁蛋,在原始森林中健步如飞,如履平地,向西奔去。
刚走不多远,远远传来几声狼的凄凉嚎叫声。铁蛋听见后也张口向天长长的一声清越啸叫,然后就不作声了。老鬼暗道:这个小家伙果然是狼孩,昨夜那声长啸也是他发出来的。既然我老鬼遇到他了,就决不能再让他回到狼群中去。脚下加了把劲,飞速的消失在林莽之中。
太阳还没下山的时候,老鬼爷俩和血灵子已经踏上了呼伦贝尔大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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