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蓝凤凰,泪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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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纪风涯正在和周公神聊,被叶博士的电话吵醒。
"风涯,那瓶花是从哪里弄来的?你知道它是什么吗?"叶博士的声音异常兴奋,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花瓶中的蓝色小鱼便是传说中的蓝凤凰。"纪风涯打了个呵欠,睡眼蒙眬地道,"相传它是西王母的小女儿凤凰临死前的眼泪滴落在天池的荷花池中幻化而成的精灵……"
"不错,正是传说中的蓝凤凰!"叶博士幽幽道,"但这并不是最关键的。风涯,你可知道那瓶中装的是什么花?"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百合花啊。"纪风涯忽然想起它由奄奄一息到奇迹般地复苏,心中一紧,睡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花有问题?"
"百合花?它可不是普通的百合,而是千年难得一见的泪百合!此花代表世间最深刻的忏悔和最真挚的祈求,祈求含恨而终的灵魂给予宽恕和原谅。据说泪百合的种子,是来自天外的陨石,它降落在万丈悬崖之巅,以云雾为甘露,以月光为精魄,以苍鹰之翼为肥料,历经千年,沐浴着月光盛开,月光越明亮,它开得越绚烂。而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升起在地平线上时,她就像与情人生离死别的痴情女子,伤心落泪,瞬间凋零。相传它的泪,是世间最温婉的柔情,最真挚的祈求,可以融化天底下最恶毒的诅咒。"
月光越明亮,它开得就越绚烂。纪风涯恍然大悟:第一次见到它时,是一个没有月光的晚上,而前天夜里,却是月华如水。正是在月光的感召下,它奇迹般回复了生机。
"蓝凤凰?泪百合?"他皱皱眉头,为何这两种千金难求的奇异之物竟会出现在四姨太手里。
"你一定想不到吧。那花瓶中的水,并非寻常的水,而是泪百合流下的眼泪。相传蓝凤凰是南海观世音菩萨的使者,可以融化天地间一切仇恨和咒怨。而将可融化天地间一切仇恨的蓝凤凰养在象征着最深刻的忏悔和最真挚的祈求的泪百合的眼泪中,我想只有一种可能……"
"一种古老的祭祀,祈求死者的宽恕和原谅。"不知为何,纪风涯感觉后背有些凉,不由裹紧了被子。
"不错,那是一种古老的祭祀。"叶博士停顿了几秒钟,道,"风涯,我必须提醒你,能得到这两件东西,并且知道此中神奇的人,绝非凡夫俗子。你坦白地告诉我,这瓶花的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个案子接手之初,只是一起简单的失踪案,不料,越往深处挖掘,越是诡秘离奇,匪夷所思,如今整个事情更是朝着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方向发展,似乎早已超出了人类的理解能力。虽然至今为止尚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危险,但隐藏在这个案子背后的真相,很可能比那些血腥暴力的连环凶杀案可怕百倍千倍。
自己已然置身其中,没有选择也没有退路,绝不能将叶博士也牵扯进来。纪风涯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轻描淡写地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一个贵夫人罢了。"
"难道是她?泰国大元帅昆萨·汶颂拉的四姨太?"叶博士迟疑了片刻,郑重其事地说,"风涯,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一定要答应我,尽快远离这个女人!"
莫非四姨太和叶博士早就认识?纪风涯心中惊诧,急忙道:"叶博士,你认识她?告诉我,你究竟知道些什么?"
"风涯,你怎么就不明白呢?这个女人绝不是普通人,她很可能是蛊族大祭司轩辕月,或者东南亚降头之祖易南天的传人易海圣……"她迟疑片刻,道,"两年前的秋天,意大利古董大亨凡尔赛曾来中国找过我,当时他带来了一件神秘的宝物,那是一顶纯金打造的皇冠,名字叫……"
"绝色的伤痕!"不等她说完,纪风涯已脱口而出。
三年前,风流倜傥的昆萨·汶颂拉元帅在一次酒会上邂逅了超凡脱俗的四姨太,对她一见钟情,当即以一亿美元的天价买下了那顶黄金的桂冠,作为见面礼送给了她。不料四姨太却丝毫不领情,竟将它再度送上拍卖桌,在第二轮拍卖时,这顶皇冠最终以五千万美元的价格成交,买主为古董大亨凡尔赛。
"不错,正是这个名字!三年前的拍卖会上,凡尔赛凭借他对古董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第一眼就断定,那顶皇冠绝非仅是奢华的黄金工艺品,而是古老神秘的无价之宝。于是,他花天价将它收入囊中,在那之后,他闭门研究了好几个月,却始终无法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它的价值,甚至连它的铸造年代,所属的艺术流派,历史背景,历经的主人以及真实用途,都一无所知。"
"历经的主人……"纪风涯低声重复着她的话,忽觉茅塞顿开,心中豁然开朗。
他这才发现自己险些陷入了一个思维怪圈,在思考血琥珀的真正主人究竟是谁这个问题上,他习惯性地在公爵和四姨太之间抉择,理所当然地认为血琥珀真正的主人,必定是二人中的一个。一个是真的,另一个自然便是假的!或者,两人都是假的!
事实上,还有第四种可能:他们俩人,都是血琥珀的主人!一个新主人,一个旧主人,二者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现在想想,四姨太应该是血琥珀的前任主人,因为只有她知道它的神奇之处,并懂得如何运用它。元帅那夜所见的种种异相,便是最好的证据。而七年前轰动一时的翡翠皇宫失踪事件,极有可能是她利用血琥珀的神秘力量,将阿辽莎公主夫妇送去了所谓的"永恒国度"。
而之后的威尔逊亲王、白金公爵,都可以算作是血琥珀的新任主人,他们被它的美丽所征服,但却并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所在,而只是将它当作一块迷人的宝石一样鉴赏把玩。
正如四姨太在回复公爵的邮件中所说,即使公爵得到它,也不过是拥有了一个美丽而无用的花瓶。而血琥珀若在她手中,则意义重大,关系到她的使命,甚至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死存亡,千千万万人的生命。
只是,她的使命究竟是什么?这个民族,又具体指的是哪个民族?
"风涯?"见纪风涯沉默不语,叶博士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为了解开这个谜,凡尔赛带着那顶黄金的桂冠来到中国,经人介绍找到了我。最初,那顶皇冠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草草看上一眼,我便在心中下了结论,它至多不过是三四百年前某位欧洲皇室成员的心爱之物,虽说名贵奢华,但几乎没有任何考古价值。可当我将它捧在手中,细细端详后,我就知道这辈子,自己再也无法将它忘记。我这才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彻彻底底地错了……"
纪风涯的心不由得提到了嗓子儿眼上:"叶博士,它究竟是什么?"
"它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冠,而是传说中的稽猷。"叶博士停顿了一下,道,"风涯,你听说过几个世纪前一本与《马可·波罗游记》一同盛行欧洲大陆的游记吗?"
"你是说《环球记》?"纪风涯惊呼道,"我想起来了!在那本书里有关于稽猷的记载!"
16世纪30年代,欧洲大陆有一本盛行一时的游记,名叫《环球记》。作者约翰·西尔是一名水手,曾参加过麦哲伦的环球旅行,该游记记载的便是此次航行途中的见闻以及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
据《环球记》中记载,在地球上有一处极其隐秘的所在,那里丛林密布,奇花异草遍地。密林深处,有一个古老神秘的部落,名叫秣叶。秣叶人世代过着隐居生活,淳朴善良,与世无争。秣叶人崇拜黄金,他们用七七四十九名婴儿的鲜血炼金,最终得到了一件旷世珍宝,名曰赤金,它与黄金有天生的神奇感应,可以感应到方圆千里之内不为人知的黄金宝藏。
部落首领将这块赤金铸造成一件神秘的法器,取名为稽猷。稽猷外形类似一顶头冠,顶端盘踞着八条金蛇,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蛇身上便会出现古老的符号,那些符号随着太阳高度的变化,变深或者变浅,直至消失不见,它将引导人们找到埋藏在地底深处的黄金。

后秣叶首领将稽猷交由部落的大祭司保管,祭祀大典时,大祭司将稽猷作为头饰佩带,以赤金的神秘力量去感应那些深藏于人们视线之外的黄金。秣叶人因此而获得了大量黄金,他们在幽深的丛林里修建了金灿灿的宫殿和庙宇,成为一个黄金遍地的天堂。
沉默片刻,纪风涯问道:"叶博士,你真能确定那顶黄金的桂冠就是稽猷?莫非你能看懂那金蛇身上的符号?"
"只要《环球记》中的记载属实,我便敢断定那顶黄金的桂冠就是用赤金铸造而成的稽猷。至于那些蛇身上的符号,坦白地说,我一个也不认识,甚至从未见过那般古怪的符号。事后,我将它们描摹下来,请教了几名权威人士,但却没有一个人能说出个所以然。不过,他们猜测,那些符号,可能是一种古老的文字,来自某个已经灭绝的古文明。"她停顿了一下,道,"风涯,现在你明白了吧?那顶黄金桂冠的拥有者,极有可能与那个名叫秣叶的古老部落的大祭司有着很深的渊源。"
纪风涯不解地问道:"即便如此,和四姨太有什么关系?"
叶博士轻轻叹了一口气:"当时,我感觉此事非同小可,便暗中托人进行调查。原来,那次拍卖会竟是酒会开始前一小时,才临时决定的。当时,一名年轻女子找到克里斯汀拍卖行的拍卖师保罗,请他为流浪儿童献上一份爱心,在那个富人云集的酒会上举行一场慈善拍卖。保罗被她的真诚所打动,答应了她的请求,并出面说服了酒会的主办方,于是便有了那次颇具传奇色彩的拍卖。"
"我明白了!那件拍卖品的委托人,便是今天的四姨太!"纪风涯倒抽了一口冷气,怪不得当时那信几乎问遍了酒会中的所有人,竟没有一个人认识她。
"风涯,现在你总该明白了吧?听我一句话:放下你正在调查的一切!远离这个神秘的女人!"叶博士语重心长地劝道,"那个女人来历不明,高深莫测,在她身后,很可能隐藏着惊天的秘密,最关键的是,至今仍无法判断她究竟是正是邪,是敌是友。作为朋友,我不希望你引火烧身。"
纪风涯沉默不语。放弃这个案子,远离这个女人。冷焰扬也给过他同样的劝告。
可是,自己真能做到坦然地离开吗?他曾答应过汶颂拉元帅,会竭尽所能,为他找回失踪的爱人。况且,这样魅力十足的案子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那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的案情,让他欣喜,让他沉醉,让他痴迷,让他疯狂。就像吸食了鸦片的人,他义无反顾地朝那个诡秘离奇的真相靠近,此时此刻,又怎能轻言放弃?
"叶博士,谢谢你,我知道你一直都是为我好。"他委婉地拒绝了叶博士善意的劝阻,"但是,我不想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
"其实我早就知道刚才的话不过是多此一举,但却不得不说。也罢,你若不这么固执,就不是我认识的纪风涯了!"叶博士不愧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纪风涯的人,她不再坚持,只是淡淡叹了口气,"风涯,凡事小心。我的手机会二十四小时开着,有什么需要,随时找我。"
五月的阳光在海棠花洁白如玉的花瓣上悠然流淌,点点金色的光斑穿过茂密的枝叶,洒在沥青的路面上。
树阴下,泊着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
几个人从街道对面的店铺中走出,径直朝停在路旁的劳斯莱斯走去,沉重的步子中透着疲倦和失望。
车子很快启动了,穿过城市的大街小巷,停在了一条幽深的小巷中。
巷尾,有一家古旧而华丽的服装店,就像时光的剪影走失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深处。两盏红色的灯笼挂在梁下,金色的穗子轻轻摇曳。透明的橱窗里挂着华美的旗袍,蕾丝的晚礼服,黑色的燕尾服,羽毛的披肩,珍珠的长裳。
那信抬起头来,一块嵌着铜绿的牌匾跳入他的眼帘:锦绣森林。
已经是第三十九家了。他叹了口气,拨开了紫色的珠帘,走进了店中。一个枯槁的老人,坐在老式缝纫机前,神情专注地工作。
"老伯,打搅一下。请问有没有见过这枚扣子?"那信说着,将那枚银质袖扣递了过去。
老人停下了手中的活儿,推了推老花眼镜,接过扣子,慢悠悠地道:"这种扣子是尼泊尔手工银扣,一枚得好几百块钱呢,尤其是像这种上面刻有字的,就更贵了。"
那信心间燃起了一丝希望,连声道:"这是你们店里的东西?"
"不错!"老人自豪地道,"这上面的字母,还是我亲手刻上去的呢。"
"太好了!"那信不禁喜出望外,苍白的脸上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惊喜,"老伯,您还记得定做这件衣服的人是谁吗?"
"我给你查查吧--"老人起身走到柜台后,拿起一本黑皮的本子,细细翻阅起来。
一刻钟后,他缓缓抬起头来,指着本子上的记录,念道:"4月25日,男款黑色印花衬衣一件,肩宽:35,胸围:124,腰围:124,袖长:18,全衣长:77。注:袖扣采用尼泊尔手工银扣,上刻‘CJ‘两字母。委托人:白宁。"
"白宁?"那信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名字。
"对了,这个委托人同时定做了好几件衣服呢!你看这里:金色礼服一套,包括及地长裙、披风、面纱三件。注:该礼服为化装舞会使用……"
那信只觉得脑子嗡嗡直叫,接下来的话一句也没听进去。五天前的化装舞会上,四姨太的造型正是埃及艳后,华丽的金色披风,轻盈的金色面纱,流金的长裙步步生辉。
若这个"白宁"就是四姨太,她为什么不用自己的真名,而要用假名来掩人耳目呢?那信心头疑惑,问道:"老伯,您还记得那个名叫白宁的委托人长什么样吗?"
"那是一位迷人的年轻女士,身材高挑,气质高雅。和她同行的,还有一名高大英俊的中年男士。"老人似乎对那天的事情记忆犹新,"当时,两人还为谁付定金的事情争执不下。最后,女士说了一句,要尊重长辈,知道吗?那件衣服,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礼物。男士只好让步,由女士付了定金,所以委托人一栏写的是她的名字。当时我还纳闷呢,那位女士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而那男士,鬓边已有少许白发,看上去不下五十岁。"
怎么会这样?四姨太竟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他和四姨太又是什么关系?难道是她新近结识的秘密情人?大帅对四姨太一往情深,信任有嘉,她怎能做出这种伤害他的事情?
"您看看,是照片上的这个女人吗?"那信从衣袋里取出四姨太的照片,递到老人眼前。
老人点头道:"不错,就是她。"
那信深吸了一口气,道:"您还记得那个同来的男人长什么样吗?"
"具体模样记不清楚了,只记得他身材高大魁梧,相貌威严,目光中透出一股威慑力。凭我的经验,他像是一位领导者,只是穿着打扮随意了些。"老人似乎想起了什么,"对了,我在给他量袖长的时候,发现他的手臂上有一个文身,是一个长着翅膀的男性天使,旁边还有两个大写的英文字母IV。"
一行人走出了"锦绣森林",外面阳光明媚,温暖的金色在碧蓝的天底下荡漾开来,而那信的心却像掉进了万丈寒潭,极度深寒。
这个案子本来就已经够让人头疼,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现在又忽然多出一个陌生男人。若这个人和四姨太的关系并非普通朋友那样单纯,回去后又该如何向大帅交代?
那信心烦意乱地抽了一支烟,吩咐保镖:"去市郊的鸢尾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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