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我自横刀向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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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沉的低云也似乎感应到了战场的喧闹,乍然崩溃飞散,于稀薄处迷幻出千万缕阳光的金线,映射在莽原,丛林,远山之上,呈现出一副奇异的景象。
明军的大队已经散乱,分成若干个群落在战场上搜索,寻获战利品,惊慌失措的骏马,遍身血窟窿的女真勇士,锋锐的斩马钢刀,精灵趁手的蜡杆长矛,强弓硬弩,地上随意抛弃着,间或一顶顶脱离主人的红缨大盖帽和铁甲兜盔,腰间拴着的火铳,佩带的金银耳饰,都给强盗般肆意的明军官兵带来一阵阵惊喜。
“妈的,老子们打赢啦!”
“打得真痛快啊!”
“不过瘾哦,老子连刀还没有拔出来,金奴们就屙菜了?”
“大帅的新战法真是厉害!厉害,”
“有什么稀奇?不就是轮流着放枪?让几杆破枪保护着。。。。。。”
“什么?你敢说大帅的不是?你他妈的活腻歪了吧?你敢再说一句?”
“嘿嘿,别忙,哥!大哥,我不是说大帅,我是说金贼,他妈的太不经打。我们大帅英明神武天下无双,只是小小地动了根手指头,就把贼军打得遍地找牙。”
“跟着咱毛大帅,以后天天打胜仗!”
在三名身强力壮的明兵的控制下,捆绑成一团粽子似的女真郑亲王济尔哈朗被死狗一样拖着走。
“放开我,汉猪!汉狗!”济尔哈朗象被烫掉了几层皮还不倒架的野狗,疯狂地挣扎着,双脚乱踢脑袋乱扭。
神气的盔甲被剥掉了,露出里面单薄的衣衫,敞开了领口,里面是肥壮的横肉和簇簇凶猛的黑毛,毛头污泥,满脸血水,曾经不可一世的大金王爷,今天狼狈不堪。
“你们这些汉猪!汉猪!老子一定把你们统统杀光,男人砍头,女人X死!”
困兽自斗的济尔哈朗大声地咆哮。
“我日你奶奶的!落到小爷的手里还狂啊?”一个小兵气愤不过,上前就是一个巴掌,在他脸上落下五个鲜红的印章,然后意犹未已,用刀把狠狠地往王爷的下身捣了下。
“呜!”济尔哈朗强忍住疼痛,含糊不清地咒骂道:“毛文龙,你们这些汉猪,你们迟早要被砍光了狗头的!”
“哦?是吗?我毛文龙的狗头带来了,你王爷快来砍呀!”一横轻笑,毛文龙出现在济尔哈朗的面前。
济尔哈朗一时语塞。
腰间殷殷地渗透着血水,阔大的嘴巴紧咬着牙关,苍白的脸上失去了往日里固有的英俊和威仪,浊重的呼吸使肥壮的身体波涛起伏,眼睛细细地眯着,满是倔强和侮辱。
这就是威风八面的济尔哈朗么?据说,他力能开七石之弓,百步穿杨,手中的大刀有七十八斤重,曾单刀匹马,冲锋陷阵,劈斩明军三十二,生俘十八人?
勇士末路,如此苍惶,让毛文龙强忍住愤怒,不想和他计较:“将军,好自为之吧,你是战俘,本帅绝对不会为难你的,本帅天性温和,自是善待俘虏。”
“你想献俘京师,给崇祯老儿观赏本王的丑陋?哈哈哈,想得美!”
一道血箭自济尔哈朗的口中喷发,射到脚下肮脏而繁茂的蒿草上,连同半片肥沃的软肉突突跳跃。
“自作虐,不可活!本帅就成全你这冥顽不化的王八羔子!”毛文龙心念大动,愤怒横生,劈手从身旁士兵的手中夺过缴获的济尔哈朗的巨大长朴钢刀,目光豁然一跳,身体一抖,说时迟那时快,手起刀落。。。。。。
“哈哈哈,真有趣!”孔有德一瘸一拐地穿戴了一名金军佐领军官的盔甲,还割了他的大辫子拴在后脑勺上做闹。
一干将领都被他滑稽的模样逗得开怀大笑。
“大帅,大帅!”见毛文龙纵马狂奔,昂然而来,将领们慌忙停止了嬉戏,快步迎接上去,一个个双臂朝天举起,毕恭毕敬地跪拜。

“大帅,多亏您智勇双全,胆略超群,否则,焉得如此大捷?”陈继盛敬佩得五体投地,虔诚如见了教主的信徒:“大帅,我等应立即向朝廷告捷!”
这一下子,提醒了众将。
“是啊,得为大帅邀功请赏!”
“大帅!”沈世魁闪烁着一双鼠目,精光飘摇:“我等应立即制止众军的喧哗取闹,赶紧撤往镇江回江岸水师中,再撤归皮岛,小心金贼大队军到,有不虞之事!”
“是啊,还是老沈说的对,我们仗也打了,人也杀了,东西也得了,赶快拍**溜之呼也!”尚可喜恍然大悟。
一丝恬静的阳光投在毛文龙脸上,威猛中不乏智慧的深沉神韵令众将肃然起敬。
“就这样撤退吗?”他喃喃地自语着,似乎还有深意。
“是啊,咱得好就收吧!”孔有德拍拍身上的盔甲,心有余悸地说:“金贼军都是他妈的一群恶狼,不定啥时候就冷不丁啃咱一口,咱还是离他们远点儿好!”
“大帅,听侦骑说,女真贼军的步兵携带了十门红衣大炮,火绳枪械无数,装备等物并不输于我,虽说人数上只是稍稍占优,可是,贼人们身强力壮,野蛮凶悍,超越我军十倍!再说,此战敌骑,我军也有些胜得玄虚,”陈继盛思索着:“若是敌骑依靠强弓硬弩和我军对射,则我军的火器射程短小,恐怕不是敌人对手呢!”
陈继盛的话,让毛文龙对他颇为赞赏。
“大帅,我军大战方殷,僵持半个时辰,虽然有惊无险,大获全胜,可是,士卒疲惫,军心纷扰。万一遭遇敌军飞骑突袭,措手不及,岂不前功尽弃?”沈世魁摇晃着一撮儿杂白的山羊胡子说。
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在毛文龙的嘴角儿绽开,虎目精光一闪,沉声道:“击鼓!整顿兵马。”
二十面硕大无朋的牛皮战鼓铿锵擂响,响彻云霄,声遏林木,连大地都跟着嗡嗡颤抖。
一刻钟时间,明军全体集结完毕。
“火器营,弓箭手,长枪队及其余步兵大队,迅即东下江边,弃守睁江城防而据岸边长堡,”毛文龙慷慨激昂地命令道,
这是大家都能预料到的。虽然对放弃镇江城而占据江岸堡垒有些疑惑。
奉令各军的将军们。副将,参将,游击,守背,千总,把总,等等,站在队伍前齐声应和,声势极为壮烈。
毛文龙微微一笑,“一应战利猎获,如虏首,金银,伤马等全部带走,然而,靼子的盔甲,兵器,只带走三分之二,也就是说,留下一千副,连同一千余匹完好无损的战马,以及金贼军的百十面旌旗,统统留下。”
此言一出,群情大哗。官兵们虽不敢交头接耳,却也面面相觑。
不许带走?难道要还给敌人?
见士卒困惑,毛文龙把手中夺到的金贼郑亲王济尔哈朗的七十八斤全钢长朴一晃,映出一片粉嫩金黄的阳光:“先从步兵大队中挑选出一千名善于骑射的兄弟,副将陈继盛立即完成此事!”
陈继盛心事机敏,早已觉察异常,大声遵令。
“骑兵所有大队,一律原地住留,整装待发。”
“另,立即割取金奴长辫子一千整,发给新骑兵将士使用。”
大战获胜,毛文龙在将士们的心目中,威信陡涨,绝对超凡入圣,说一不二,立即遵照执行,谁也不敢问一丝一毫。
两刻钟以后,一切准备妥当,两千明军铁甲精骑以两个大方阵布置,有如铜墙铁壁,巍然屹立,任长风天外来,卷起数十面彩色旌旗帜,鼓荡如浪,猎猎作响。
毛文龙森然扫视着两队装扮截然不同的士兵,胸膛起伏,豪气如虹。
屈指一弹,叩动全钢长朴,发出了清脆的颤音,袅袅地回响。
“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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