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插播 来福篇 03-04(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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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以说人最不了解的就是自己。
有觉不睡非君子。(乱用词好孩子不要学)
我横在床上,抱着被子,眯着眼。
管家先生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捧着一本看上去很厚很难懂的书。
窗帘放了下来。阳光透过杏黄的窗帘,在室内洒下柔和的光芒。
“呐,管家先生。”我看着那在黑色西装下包裹的,略显单薄的侧影,怎么也无法把他和那只就算抬起头也看不到脑袋的巨大怪兽联系在一起。
“嗯?”他转过头来,“太热?太冷?要喝水?”
“啊,不……”果然,这个角度比纯粹的正面或者侧面都要具有杀伤力:银白色的长发遮住了那型号不标准的耳朵,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侧脸到下巴优美的线条;颜色浅到难以觉察的眉毛,微微上吊的眼角,蓝紫色的眼珠,这样的组合有一种微妙的魅惑感;鼻子……简直是为了说明上帝的创造力而存在的——即便是米开朗基罗,也塑不出这样一个完美的鼻子;薄的嘴唇,据说是无情的标志吧,而且从来不笑的,即使说起话来,开合的幅度也很小……
“殿下?”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坐到了我地床头。“怎么了?今天睡不着么?”伸过手来。摸我地额头,“不舒服吗?”
“啊,不,那个……”冰冷的手指触到我皮肤的那一刹那,我仿佛跌入天空(?),被眩晕的失重感笼罩了。
许久,理智在勉强回到我脑中:“我是想问,管家先生,我这样忽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你不觉得奇怪吗?我会不会换了一个人……啊。不,生物什么的?”
咳,实际上我真的换了啊——这是我内心的呐喊。
从我大脑现存的信息来看,我应该是一个游戏脚本师,在一个名叫“尘风组”的小型同人游戏组里供职……咳,与其说是供职。不如说是……因为和“梦想”这个除了脸以外什么用也没有的家伙私奔了,所以过着有上顿没下顿地生活。
姓名是王丹。
性别是女。
种族是人类。
年龄是二十一。
——没错。我的记忆很清晰。
无论外观怎样,最起码,我大脑里的思维和我身体里的灵魂,都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
管家先生伸手帮我把被子掖好:“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是什么或者是谁都不知道。你却不觉得我有什么奇怪吗?被魔鬼附身了什么的——普通人都会这么觉得吧……”
我是ACGN中毒者。好,怪异生物也好,穿越时空也好,我地接受度都比较高。就算是路上一只青蛙忽然开口向我说“KEROKERO我是来侵略地球的”(注一),我也不会太奇怪。
可是,身为一个“这个世界观下本来就存在地智能生物”,对于我的表现居然完全感到奇怪,这也太……
“首先,我不是人,我是龙。”管家先生又摸了摸我的头,“其次,你自己就是魔鬼啊,被魔鬼附身什么的……”
“我是魔鬼?!”我惊叫着坐了起来。
“怎么?连这个也不记得了吗?”
“我……我不是那个卡勒密什么什么简称马鹿的吗?——啊不,我根本是个人类啊?!就算——我为什么要是魔鬼啊?!”我激动得咆哮了起来。
魔鬼,那是什么概念啊?
会破坏吗?会法术吗?会……杀人吗……
“啊,这个啊,”管家先生搔了搔头,“果然是一点都不记得了啊,连这个也再重新解释一次啊……实际上,魔鬼什么地,是人类地称呼罢了,魔族和鬼族是两个不同的种族,虽然生物学上的分类都属于亚人属魔鬼科,不过一个是魔种,一个是鬼种,不一样地。”
“那么我是……”
“魔族,确切的说,”管家先生站了起来,走到书架前,“说起来,魔种和鬼种的分类还是公主您在大陆生物研究学成果发表大会上提出的呢。——嗯……那个论文呢?我记得在这里的……”
“生物学……大会?”
“嗯,除了作为这个国家名义上的元首以外,您还是一个生物学者——哦,在亚人种分类方面据说算是权威。啊,找到了。”他从书架上抽
精装的册子,封面上是相当花哨的烫金花体英文:“The_Differences_Bettween_Demon_and_Ghost”。
“这个,”他把那册子递给我,“您发表的论文。”
“为什么是……封面上会是……英文?”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在这个仿佛完全不地球的地方,会见到熟悉的地球文字。
“哦,那个啊,”管家的语气有一种压抑的遗憾,“没办法呢,生物学界,主要出名的学者和权威都是人类,大型的研究机构、学术周刊也都是人类语,所以论文,还是得用人类通用语写啊。”
人类……通用语……
我沉默地接过那个册子:是一篇按照标准格式书写的学术论文。因为专业词汇过多,即使我的英文还算过得去,在没有字典的情况下,也无法流畅阅读。
“第三,”见我放下了那本册子,管家先生接着说下去。“您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所以大家已经很习惯了。”
“什么?隔一段时间就……?”
“嗯,”他又在书架前翻找起来,“找到了,”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皮质封面的本子递给我,“这一次隔了好久,我都不记得要先把这个拿给您了。”
“隔了……好久?”
“嗯,离上一次忘记,隔了超过两百年了吧——我都快要不记得,该怎么想您解释了。”管家先生走到我身边,“不过。每一次反应都差不多,听到自己不是人类会翻白眼、说不清楚物种名、撕掉陛下地信……连‘管家先生’这个称呼都一模一样。”他在床沿边坐下来。
“哎?不是‘管家先生’地话,还能叫什么?”
“来福——您给我的名字,”他指着本子的封面,“把手放上去。”
“哦。”
我低下头,看手里那本古老的本子:卷边的封面上。已经开始晕开的字迹,是手写体:
《给自己的书》。
注一:具体请参见《KERORO军曹》。
(四)于是混蛋啊我到底是谁?!
依照管家先生的吩咐。我把手掌小心翼翼地贴到了封面上。
“唰”地一声,本子发出耀眼的金光——
“啊!”我吓得连忙把手从封面上抽走。
“别怕,”管家先生温柔用手遮住了我的眼睛,“仔细看。”
从他地指缝中望出去,金光便没那么刺眼了——然后渐渐减弱。终于黯淡……

“什么嘛?”我把本子举起来一看。“完全没有变化啊?”
“请您打开来看看。”
我随手翻开:“很普通嘛,排版也不特别,也没有插图。还……”
“殿下,”管家先生站起来,“如果不是本人的话,是没办法看到字迹的。”
“这样啊……”我把本子拿近一点,管家先生帮我把窗帘拉开——明亮的阳光洒满了室内,发黄的纸上,工整的宋体字印刷,字很大,看上去像是……雕版?而且,这样地字形……不是简体而是……繁体?啊,不,异体字和借用字……这是古代的中文?
“管家先生,您刚刚说,我上和上一次失去记忆,已经相隔了两百年?”
“请还是叫我来福吧——是地。”他弯下腰,以一种过分礼貌的态度,近乎于恭顺谦卑的态度点了点头。
“那么……”我抬起手看了看,是柔嫩的粉红色,并不是像老年人那样干枯的灰黄,“请问,您跟在我身边,已经有多久了?”
“……没有仔细算过,不过,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了吧。”
“千多年……”
“是地,”他指着我手上地本子,“最开始的这段,是当年,印刷术刚刚传过来的时候,用最新地科技印制的呢。”
“魔族的人,都会活这么长么?”从墙那边的镜子里,可以看到我自己的脸:一点特征没有,不难看也不好看,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诠释“普通”的最好注脚——然而如果在旁边加上一个“一千多岁”的眉批,马上就变得生动……不,乃至是恐怖起来,“不是……精灵吗?”
“啊,精灵和魔族一样,是长寿种族,您自己不是有探讨过两个种族之间长寿基因的差异吗?”
“……有吗?”
管家先生帮我捻亮了床头灯:“看那本笔记吧,里面都有说明。”
于是我靠近光源,再一次认真地审视那个本子:
这显然是一个合订本。除了最开始的大约五十多张是版印的之外,剩下的都是手写体。每隔几十页,纸张就会不同;仔细看看,书写的工具
的颜色也各不相同;留下的文字,虽然都是中文,然文字就越近似于现代中文,最后的一部分,应该算是比较标准的繁体字;各部分之间,语法和行为方式也带有微妙的,属于时代的印记。
这样的一本合订本,各部分的字迹却是出乎意料地相似至几乎相同,而且,对我来说,很眼熟——没错。如果不是确知我自己绝对从未写过这样的东西。我绝对会以为,这些手写的字迹,就是我自己写下的。
而且在这样一个合订本里,每个部分都使用同一句话开头:
“给:拿到这本笔记地我自己。”
我听到胸腔中间偏左地位置上传来的跳动声急速而没有规律。深吸一口气,翻回了第一页,看着那染上了岁月痕迹的文字:
“给:拿到这本笔记的我自己。
翻开这本笔记的时候,应该是由你来占据身体了。首先,为我们终于没有办法逃过这个诅咒而默哀;其次,让我来告诉你,你是谁。或者你现在被当成谁,以及现在可以做点什么。
首先简要地介绍一下,为什么你会来到这个身体里。
其实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的灵魂是相同的——准确地说,是由同一个灵魂分裂而成。由于后面会解释的原因。这个身体在最起码近五千年以内必须保持运作,然而因为受到了某种诅咒。灵魂在某个时候,会被弹到异空间中。
我已经使用法术将诅咒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可是依然无法消除。所以只能把自己的灵魂平均地等分成若干份,散播到人类中——藏在敌人鼻子底下才是最安全地。
当诅咒发动,体内灵魂被弹到异空间的时候。**会自动从人类区域中取回藏匿的灵魂。保持**的继续运转。——这就是你在这里的原因。
下面来介绍一下你居住的身体。
这个身体,属于魔族马鹿种,族地多古拉公主。嗯。或许魔族和马鹿种对你来说比较难以理解——你长期混居在人类里,这是难免的。你只要类比一下黄种人和白种人就知道了,马鹿种对于魔族,相当于黄种人对于人类;而族,大致相当于黄种人中地一个民族。
说起这个民族和这个国家的现状,就必须来说说我——也是你——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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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灯温和的光浮在古老的书页上,带来凝重地历史感,挤在我那因接受过量信息而迟钝地大脑中,渐渐昏沉……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睡着了……
梦里似乎有人帮我盖好了被子。
还有人叨念了一句“果然是要睡回笼觉的。”
然后我醒了,睁开眼睛,迷糊中看到床边有个人影。
我连忙重新闭上眼睛,稳定呼吸,装睡。
——在心底叹口气,单身女性独自独自居住,就是这么危险而无奈。
不管是小偷还是强盗,不管是劫财还是劫色,我一没有看到你的脸,也没有听到你地声音,请你不要笨到留下指纹,赶快劫完滚蛋吧……我想。
“你终于醒了?”
“……”怎么会有贼蠢到和屋主谈话啊?
“我说,你别装睡了,知道你醒了。”我听到手指飞速敲打键盘的声音,睁开眼,D坐在我床头,抱着手提电脑,正在工作——对了,D有我的钥匙。
他张嘴打了个呵欠:“装睡逃避不会让工作减少,何况就算你现在睡够了一百小时,熬一个通宵还是会觉得困,所以睡眠这种东西啊……啊……”说着,又打了个呵欠,我看到他的眼里蓬勃的血丝。
“你怎么……在这里?”不会这么无聊单纯跑来吐我槽吧?
他揉揉眼睛:“你忘了?我今天开始搬来打地铺。”
……与其说是我忘记了,不如说是我……不想面对吧。
我叹了口气:“来福给我。”——来福,我的电脑的名字。
一台黑色憨实的IBM手提~|了我肚子上,我翻开机盖,按下电源键。
“不刷牙就开工?”
“嗯,我刚做了个梦。”
“哦?”
“不,应该说——我刚刚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打开wor
电脑的机械音,带着黑暗的角落里,那个小女孩子“爸爸妈妈对不起”的哭喊声,刺痛我的耳膜。
对着那空白的页面,我看到了庄周,看到了蝴蝶。谁是我,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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