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房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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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城的贫民约有一千万,占了地城人口的70%的比例,这是卡里迪奥家族的御用社会学家史蒂芬尼在十年前就统计出的数据,如今增长了多少,对于一个真正的贫民而言并没有必要关心,这一阶层的存在虽然不合理,却是真实的,真实得微小的力量根本无法去改变。
少年弗路特便是地城中上千万混血人中的一员,也是上千万贫民中的一员。
弗路特就读于缪斯广场上最早建成的进修学院,自出生起他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三岁那年,和他相依为命的养祖父在一场突然发生的大规模生化爆破中不幸逝世,他的身世也永远被埋葬在地下。
具体的记忆弗路特已经模糊不清,只记得幼年的自己,被一个年轻男子送进了慈善孤儿院,他在那度过了十五年平静的时光,直到十八岁,他便自食其力,在一家声名远播的花店做店助,并且自学考入了地城最著名的进修学院,开始承袭其养祖父的事业,进行生化和基因工程的学习。
学习生化并不是弗路特心甘情愿的,换句话说他根本就毫无兴趣。但是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接受现实,因为他的养祖父从事生化研究多年,依照地城的法律规定,身为其养孙的弗路特,只有继续养祖父的研究事业,才能够按照法律得到政府的无偿资助和人身保护,这对于一个孤苦无依的少年而言是最好的选择。
为了顺利完成进修,他必须在离缪斯中心广场最近的贫民胡同租下住所,因为只要出了胡同向左就可以到达进修学院的后门,向右则可以直达他打工的花店。
胡同里坐落着一栋陈旧的西式民宅,宅子保留了陈旧古老的19世纪西洋建筑风格,楼的构架很矮,墙壁用巨大的天然原石砌成,窗户是清一色的木制窗,走廊同时扮演着观景台和储藏室的角色,所以每当停电的时候,整个宅子远远看上去像一座破旧阴森的古堡,事实上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
每次走到楼角,弗路特就会迎面碰到房东,一个有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血统,却顶着满头印度大波浪的寡妇老太,老太酷爱赌牌,且逢赌必赢,堵功无敌,“财婆”成了大家对她的调侃,同时也像是戴在她头上的桂冕,所到之处众人皆溜(都被她吓得)。
“切!全都是财迷!”她每次见状都会鄙视地嚷嚷,但是一看到弗路特,她一定会笑得枯枝乱颤。
“哟,可爱的小正太!”财婆每次见到弗路特都会像对个孩子似地招呼他。
“……”
弗路特满脑袋黑线,心想我都十八岁了还叫我小正太。因为生活拮据,弗路特身材清瘦,但模样又过于俊秀可爱,所以他常被怪阿姨戏谑,这让他非常苦恼,但又不得不礼貌地回应。
“喔,有件事情跟你说,我把剩下的那间空房又租出去啦!”财婆得意洋洋。
“什么?当初不是说好了租给我的吗?”弗路特一脸不高兴。
“可我没说只租给你呀,多个人住热闹嘛!”财婆毫不在意弗路特情绪的变化。
弗路特嘟起嘴,心里埋怨这老太婆怎么也不先跟自己商量声就自作主张,房东就了不起啊,不过这里是离进修学院最近的胡同了,反正等自己一毕业就搬走,他这样想着,尽管千万个不乐意,还是硬着头皮勉强答应。
“你的新房客会很快搬来,哟,一天没赌牌了!”
财婆说完,神采奕奕地直奔赌场,走了几步突然转过身,似笑非笑地欲言又止,“那个……哦,没事,不久以后你就知道了。”
弗路特不快地嘀咕了一声,踩着楼道里昏暗的灯光往里走,楼道两边墙壁上的石灰剥落了不少,像皮肤病人的脸,有班驳的感觉,墙面被顽皮的孩子用各色的粉笔画上了马车,白云,太阳以及各式各样弯弯曲曲的线条。
拿出钥匙打开门,一间八平米的小客厅,房间东墙开了两个门,门里是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靠窗的那间已经被弗路特租下,靠门的那间空着,仿佛在静静等待着即将到来的主人。
把手中的讲义扔在沙发上,弗路特拉开冰箱找吃的,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在冰箱里翻了半天,只掏出一袋三天前买的泡面。
“天天吃泡面会傻的啊!”他嘟哝着把面丢在桌上,倒在沙发上呆呆望着屋顶的白炽灯,“我的同屋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那个老太婆真是个讨厌的拜金主义者,也不想想,要是个品行不端又色又丑又老的女人跟我同屋,那岂不是引狼入室!”这样想着,居然有点害怕起来。
“唉!先吃面吧,吃和睡才是小路的人生法则啦!”
摇摇脑袋努力把饥饿赶出脑海,虽然只吃了半饱,却令他长长松了口气,疲倦地倒在沙发上,不一会便睡着了。
弗路特独自生活已经十多年,大概是早已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如今几乎没有什么事能让他感到悲伤。
弗路特的养祖父诺比斯是位拥有纯种血统的科学教授,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学者不仅在生化方面多有建树,而且为人正直,乐善好施,所以生前深得世人敬重。跟养祖父相比,弗路特则拥有地城几乎泛滥的混血血统,但他常常觉得自己不仅是混血那样简单,因为对于自己生理上的某些怪异现象他无法忽视,比方说他从十六岁开始就没有再长高,模样也没有任何改变,到了十八岁仍然是十五六岁时候的样子,所以他曾一度害怕自己会变成不老不死的妖怪,但同时他又对这种保持青春活力的生理天赋感到欣喜万分。
所以,弗路特坚持认为自己的祖辈中一定有一位是来自东方奇异的不老种族,因为即使他的五官搭配非常西洋化,但他还是遗传了属于东方人的黑头发和黑眼睛,从相貌上来说,他生得非常漂亮。
更有趣的是,十八年来,每当弗路特睡着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梦,梦见一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年拉着自己的手在沙滩上拣贝壳,那个少年曾经告诉他,有幸拾到紫色贝壳的人,一定会永远幸福。
他很奇怪为什么自己会对梦中的陌生少年感到似曾相识,他总是保持着天真无邪的模样,总在梦里跟自己形影不离,但是每当他醒来后,再仔细回忆那少年的容貌,却又丝毫也记不起来,所以残留在弗路特脑海里的记忆,永远都只能在梦中出现。
他记住了紫贝壳的传说,但从养祖父意外去世,到考上进修学院深造,他也没有真正去过海边。
墙上的挂钟无声的行进着,梦境开始变得飘渺,猛然睁开眼睛,弗路特的视线由模糊变得清晰,梦醒了。
他下意识地揉揉眼睛,谁知道——
就在醒来的那一刹那,他突然呆住,因为面前有张陌生的脸庞正近在咫尺地打量着自己,那张脸几乎让他的思维瞬间停滞。
那是一张异常美貌的脸庞。
奇怪,弗路特暗想,自己居然用了美丽而不是英俊来形容那张脸,也几乎是在一刹那间,他从迷茫中猛然清醒过来,立刻条件反射动作夸张地从沙发上跳起来,大喊一声,像打量外星人似的打量起面前的陌生人。
“你你你你……你是男是女?”弗路特的语气像在对外星人做访问。
“唔?第一句话居然不问我是怎么进来的……”对方挠着下巴若有所思道,“而且提出这种毫无水准的可笑问题……”
“外星人”似乎没有在意弗路特夸张得好像兔子一样的言行举止,开始自言自语,声音中性略带蓝色调,清澈干净而极具磁性。
弗路特的脸青一阵白一阵,“要是你突然睁开眼睛看见一张陌生的脸近距离地望着你,还是在自己的家里,你难道不觉得很诡异吗?”
“这样啊……那么,我就刚才的冒昧行为向你道歉。”对方突然笑容灿烂,真诚地向弗路特伸出了手,“贝桃爱,这的新房客。”
“贝桃爱?”弗路特咽了口唾沫,一听就不是什么正经名字,弗路特暗自寻思,这家伙没准继承了名字的光荣传统,是个面带桃花的大色狼。
“那个,你……你到底是男是女啊!”
弗路特不依不饶,因为在对方自己澄清性别之前,他都不可能通过对方那身装扮和长相甚至名字分辨得出,自认聪明的弗路特在看到这个陌生人以后第一次确信自己的视觉神经的确可以影响大脑判断。

面前的这个人,实在太过怪异。
贝桃爱裹着件光彩华丽的深紫色长风衣,脚上蹬着双绛紫色皮靴,身材高挑,全身戴着形状奇怪的金属环和项链,古铜色的头发有些蓬乱地竖直上翘,发色和发型张扬随性得像盛夏的太阳光,皮肤却异常白皙,嘴唇线条优美,为那身充满金属效果的视觉系装扮添了些许柔媚,那对细长清澈的眼睛,顾盼生辉间又流传着极具个性的潇洒和不羁。
“你很在意这个吗?”贝桃爱漫不经心地蹲在地上整理着自己的皮箱,突然又迷惑不解地抬起眼角问,“兔子难道不该只关心吃饱和睡好吗?”
弗路特急了:“你你你你……你说谁是兔子啊!”
“这里除了你和我,还有别人吗?”贝桃爱站起身,走向那间空房,“你看到我就觉得很紧张么?”
弗路特心里窝火,今天是怎么了,突然有个陌生男人在他睡着的时候闯进他的屋子,表情奇怪地望着他的睡相,然后把他吓得魂都丢了七成后又很无理地叫他兔子!
“兔子,我以你的睡相起誓,我不会在晚上错把你的床当成我自己的,你在担心什么?”
贝桃爱站在房间门口,望着有些手足无措的弗路特,嘴角扬起笑意打趣地说。
弗路特呆了呆,这个奇怪的家伙是个变态吗?一眼就能把别人的心思看透,跟这样的人住在一个屋子里,每天恐怕都要上演恐怖片,可是这个奇怪的人,却有着能让别人屈服的力量,弗路特说不清那力量是来自这个人的眼睛还是脸上的笑容。
“啊咳……”他定了定神,尽量一本正经地冲着贝桃爱努力挤出一个勉强友好的笑容,“那好吧,既然今后同屋,我想有必要跟你说清楚,除了客厅和客厅里的物件是公用的,我们彼此都要尊重各自的私生活,你能保证吗?”
“我想我没有时间去学习兔子的生活习性。”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跟你说过不要叫我兔子!”弗路特几乎气急败坏。
“喔?兔子生气了?”贝桃爱睁大眼睛,似笑非笑地说。
天啊,那个死老太婆给我弄了个什么样的同屋来啊!弗路特用手摸摸额头,再次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后,无奈地接受了自己成为兔子的事实,心里却在诅咒,财婆今天一定要输得把名字倒过来念。
“噢,对了,你吃饭了吗?”贝桃爱把行李拖进自己的房间后,走出来一边整理那件华丽的风衣一边问。
“关你什么事哪,兔子的生活习性不需要人关心。”弗路特气鼓鼓地倦在沙发上冷言道,肚子却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啊?我有关心吗?我只是觉得要是兔子不小心饿死了,那个老太婆会要我双倍的房租。”贝桃爱边说边打开冰箱。
“哼!”兔子扭过头不理他。
“果真连泡面都没有吗?”关上冰箱门,贝桃爱转身望着弗路特,“至少应该有胡萝卜或者青菜吧?”
“贝桃爱!”弗路特面红耳赤地嚷嚷,“你真是个性格恶劣的家伙!”
“这么快就看穿我,你也不是笨到无可救药嘛!”贝桃爱笑弯了眼角。
“你等着被饿死吧!屋子里已经没有吃的了!”弗路特突然打起了精神,心里居然有种报仇的快感。
“太好啦!我正在想要是冰箱里有泡面的话,自己一定会吃傻,兔子大概不知道,泡面吃多了是会傻的。”
贝桃爱瞅着墙角垃圾桶里的泡面包装袋嘀咕着。
“要你自以为是!”
弗路特不想再跟眼前这个怪人斗嘴,他累坏了,想起还有几十篇讲义没有抄写,他嘟着嘴瞪了一眼贝桃爱,溜进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死桃爱,你这个变态!叫我兔子那你就是只讨厌的蝙蝠,我的上帝,弗路特有做过祷告哦,虽然最后许的愿望是得到一大麻袋钱,也不能凭这个就让我遇见一个嘴巴毒心肠毒连性别都分不出来的变态吧!”
弗路特对着讲义唠叨半天,无奈之下很阿Q地觉得,遇到那只蝙蝠是个考验,贝桃爱让他觉得,他有必要重新审视自己与人相处的技巧,尽管在遇到那只奇怪的蝙蝠前,他总是孤单一人。
午夜的时候,还剩三篇讲义没有抄写,弗路特伸了个懒腰,肠胃又不怀好意地叫起来,竖起耳朵听了听门外的动静,什么声音都没有,他感到奇怪,那家伙睡着了吗?该死的好奇心促使他蹑手蹑脚地推开门,探着脑袋朝外张望,客厅里没人,可是眼前的景象却足以让他比见到那家伙本身更诧异。
确切地说是惊奇,然后是惊喜。
客厅里那张唧唧歪歪的桌子上,摆满一桌子的香喷喷的饭菜。
这些,是那家伙一个人做的?弗路特呆呆地立在原地,食欲冲击波让他再一次发现肠胃在咕噜咕噜地紧急召唤。
“呐,兔子的肠胃好像是在赞叹这顿夜宵喔?”
弗路特一惊,贝桃爱突然从身后冒出来,“要不要和我一起吃宵夜?”
“拜托!你的装扮再配合这种举动,会吓死人的也!”弗路特对这种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眼前或者身后的恐怖场景深感无奈,“你是神仙吗?突然消失,突然弄出一桌菜,又突然冒出来?”
“啊……你太抬举我了!”贝桃爱望着弗路特的眼睛,突然,他竟毫无预兆地凑进弗路特的脸,几乎是在鼻尖可以触碰到的位置,暧昧不清地对着弗路特放大的瞳孔说:“我只是个会做饭的恶魔。”
弗路特的心吊到嗓子眼,这样近距离的接触却依然无法看清的气质,在那家伙随心所欲的言行举止里,在那双充满媚惑的眸子里,闪耀的,不仅有流光溢彩的天然美丽,还有仿佛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
“兔子不会因此就爱上我吧?”贝桃爱突然抬起头,从桌上夹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笑容竟然如同孩童似的纯真。
“我对变态没兴趣,尤其是自以为是的变态!”弗路特拍了拍心口,似乎开始习惯对方毫无预兆的玩笑。
“自以为是的变态不吃东西也会饿的!”那家伙认真地耸耸肩,“你怕吃了变态做的食物会拉肚子所以不敢吃吗?”
“谁说我不敢!”弗路特赌气坐下来,盛了一碗粥。
贝桃爱一笑,也不拆穿他,两人即使不停地互相挖苦,桌上的食物却迅速完成着填胃的使命。
“呐,我在琢磨自己究竟是不是为了让兔子不至于变傻而被上帝派到人间来的啊。”贝桃爱挑着眉毛,嘴角笑意不减。
“哼!算我欠你的好啦!”弗路特咬牙。
“啊哈,还是反过来说吧,我用一顿饭对之前无礼的对象表达歉意,这顿饭很有趣呢!”
弗路特哭笑不得,这个家伙到底在想什么啊,可这一番话竟然让自己无法挑剔,这理由让他觉得温暖,该死,我堂堂男子汉就要被那个奇怪的家伙收买了吗,才不要呢,他这样想着,脸色却不由自主地变得柔和起来。
“那么,感谢你这顿有趣的晚餐!”最终还是乖乖地嘟哝了一句,“要是我明天拉肚子,我会忘了你的话。”
贝桃爱望着他,微笑不语,直到弗路特走进房间准备关门时,才突然说出一句让弗路特诧异无比的话,因为他的语气温柔无比。
“晚安。”
那家伙……在对我说么?
弗路特定住,转身望着那个神秘莫测的怪人,贝桃爱若无其事地继续吃宵夜,好像刚才那句话跟自己无关似的。
“呐,兔子干嘛这种表情?”贝桃爱抬起头,语气迷惑不解。
“呃?没,没事……”
弗路特慌忙掩饰,刚刚那声音,难道是另一种状态的贝桃爱发出的?如果没有听错,那或许才是贝桃爱真正的性格状态吧,虽然只闪现了一瞬间。
贝桃爱不再多问,脸上却优雅地展现出一个无比认真的表情。
“呐,兔子,在你睡觉前,我帮你解开疑惑吧,为了避免你今天失眠,答案但愿不会吓着你哦。”
说完,他优雅又孩子气地将手中的花生米含进线条优美的嘴唇。
“我,和你一样,是男人。”
弗路特站在原地没有回头,他想,这个该死的夜晚,即使他没有被这句话吓到,但在这暧昧弥漫的怪异空气里,他也注定会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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