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古老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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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驰骋在沙漠里,金色的沙子向后扬着,像水雾一样蒸发在了高高的空中。皇他们正在去卢克索的途中,个个像烤鱼一样翻了白眼,身子被烘得都快冒烟了,沙子也敷上了他们,帽子上都可以种仙人掌了。
“全是你这臭老头的错,有内陆机不坐,偏要坐这劳什子的破车,害得我都快折寿了。”皇一脚踹去,坐她前面的吕逸一个前冲,差点嗑上挡风玻璃。
“不是看到海市蜃楼了吗,这点苦算什么。”
“我呸,”这时候,皇居然还有剩余的口水让她淬掉,“就两棵椰子树,连只猴子也没有,啥海市蜃楼,我呸,呸呸……”
擦擦自己晒疼的嘴角,赫歌也抱怨道:“就是吗,原还指望着看埃及艳后跳肚皮舞的呢,太亏了。”
“简直就是丢咱们中国人的脸,不是软蛋就是色鬼,相当年红军过草地时……”
“打住,”皇大喝一声,她爷爷的红军史她听了都不下百边咯,“您对,我错,您歇歇,而今是卢克索尚未抵达,同志仍需保存体力,我遁。”皇将帽子一压便打起了盹。
漫漫沙浪里,几只啮齿类动物匆匆跳过,瞟了一眼疾驰而过的车子后便隐没在了下一个沙丘下。天蓝得厉害,一丝一缕的云都没有,一色展开,放眼望去,仿佛一切都是静止的。一动一静,相得益彰,一生一死,一个轮回,沙子似乎便是那些个灵魂。
一路开去,超过了好几个骆驼队,叮当响的驼铃声很清脆也很奇怪,仿佛伴着他们一路到了卢克索。
驾驶员操着一口流利的汉语邀请道:“先生们,小姐们,今天正好我表哥结婚,你们和我一起去喝喜酒吧!”
“好啊,默汉兄果然够意气。”一听有的吃,皇利马来了精神。
“吕小姐,我叫默汉默德,不叫默汉,我们这没这种拆字法,我都告诉过你三遍了。”默汉默德叹了口气,心想自己的名字有这么难记吗?要不,以后给自己孩子起名时就只画个字母得了。
“随便啦,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天大地大,吃饭拉屎最大,我要参加婚礼,吃它个三天三夜。”
“你要真想吃,倒还真可以吃三天的,我们这的婚礼一般都要宴请三天,有些个富人家甚至还摆一个月的喜宴呢。”
皇拿手戳了戳吴尚仁的胸膛,眯着滴溜溜的眼睛说道:“听见没,吃一个月,我和你结婚的时候也吃那么长。”
“没见过新娘趴桌子上吃的,请一个月也就意味着你要看别人吃一个月,到时,你只有抱着苹果在卧室等我的份儿,我们吃完了,才轮到你。”吴尚仁拍着她的后脑勺,将她帽子上的沙子拍落下去。
“嗷嗷——我不干,我一天也不请了,我要私奔,私奔就不用请客了,哈哈——全我吃,私奔去夏威夷,让龙虾做我们的主婚人就成了,然后再把它煮了,浇上点泰国咖喱,你四只,我六只……”
吴尚仁瞅着她,一脸疑惑,“你凭啥,四六开啊,我要五五开,我五只,你五只,大不了,头全归你。”
摇头晃脑地想了一下后,皇给了他胸口一记铁拳,“造反了,当我是傻瓜呢,大龙虾脑袋里根本没脑浆,就算有,也是苦的。”
捂着内伤严重的胸口,吴尚仁瑟缩到了一旁,“全听老婆大人的,买多多不就得了吗,大不了,我下海给你捞去,听说那的贝母一捞就是一大把,全给你吃。”
“小的不要,我要最大的那种。”皇拢起两手的拇指和食指比了个碗口大小,“要这么大的鲜贝,用山西老醋那么一腌,再一烤呀,真是鲜美无比呀!”
脸一绿,吴尚仁连忙反了口,“还是雇船吧,那种霸王贝母蜒在深海,请专家比较保险。”
高低不平的泥路显然是不适合行车的,颠簸得不但**疼,连脑袋也嗡嗡响个没完,皇带头跳下了车,像只出了笼的猴子一般上窜下跳了起来,不是去牵人家老乡的牛,就是去抢羊嘴里的草,简直是“无恶不作”。打他们身旁经过了不少身着克什米尔毛绸的当地人,据默汉默德说,他们应该都是赶去参加婚礼的,虽然其中大多数人他都不认识。
僻静的村落小道渐渐热闹起来,手里挥舞着鲜花的孩子们到处玩耍着。
皇伸着脖子,用力嗅着那弥漫在空气里的各种香味儿,她砸砸嘴巴,像一只瞅见了老母鸡的黄鼠狼一样眯起了眼睛,假惺惺地感叹道:“好手艺,好味道,好喜庆,好美味儿!”一头烤得金黄脆嫩的羊已经在她脑子里扎下根了,馋得她直抹着嘴角。
虽然在美国、英国、中国的大都市里待过,可默汉默德却依旧保有着那股子埃及人的憨厚和淳朴,笑弯了他的眼睛道:“卢克索的烤鱼很好吃,全是尼罗河里的新鲜货,很肥美的。”
“很好,我吕皇绝对不是个暴殄天物的人,我会毫无保留地去享用它们的,哈哈,吃鱼会使人聪明,等我回去后,我就为你们这的鱼做宣传啊。”
“那我就代我们这的旅游部长先谢谢你了,欢迎越来越多的中国朋友来我们这玩啊。”默汉默德还真一本正经地谢了起来,直觉得吕皇是个热心肠的人。
进了院子,默汉默德和他老舅老舅母拥抱了一下,亲了亲他们的手背后又寒暄了几句,然后才介绍了皇他们,激动得两个老的也把他们给逐一拥抱了一下,包括吕逸在内,衷心欢迎着这群远道而来的朋友。接着,默汉默德便领着他们入了席,不一会儿,酒菜也上了桌,大伙儿欢声笑语,载歌载舞地祝福着那对尚未见过面的新人。
皇吃着烤鱼,抓着炸羊排,眼睛还盯着人家火堆上的烤小牛,真是两手都在抓,两手都很硬。虽然听起来似乎很不雅观,可事实上,她的吃相实属闷馋型,就跟闷骚是一个理儿,深藏不露着呢。她的动作那叫行云流水,蚕食的时候跟蝗虫扫荡庄稼似的既快又干净,连让人觉察到粗俗的时间都没有;她的眼睛坚定如炬、炯炯有神,不熟谙她脾性的人只以为她是在思考人生呢。见她“兽性”大发,一旁的吴尚仁忙往她盘子里送绿色蔬菜,生怕她会维生素不足而得上败血症。

客人们边吃边舞边歌,和主人请来的职业歌舞队混到了一块儿,赛着各自的风采。作为中方代表,由贵中圣被皇他们给光荣地出卖了,一个踉跄就跌进了舞圈里,幸好他功夫底子够硬,将之前学过的《阿伊达》中的一个片段给声情并茂地演唱了一遍,博得了全体一致的热烈掌声。
“好啊,再他妈来一个!”皇挥舞着牛的大腿骨。
“丢人!”吕逸忙捂住了她的嘴。
挡开他的手,皇理直气壮道:“他们又听不懂中文!”
吕逸指了指和他们一桌的默汉默德,沉着声说道:“他懂!”
皇照例眯起了她的贼眼,放出了森冷的绿光,龇牙咧嘴道:“小子,是要我杀你灭口呢还是敲到你自动失忆呢?”她挥了挥手里的牛大骨。
“别,”默汉默德兄又蹙眉来又摇手,“我们是相亲相爱的国际兄妹,哥哥眼里,妹妹永远是对的,哥哥心里,妹妹永远是好的。”他转向吕逸,赶紧和他撇清关系道,“我说这位爷爷,你以为我们这很落后吗?‘***’不是国际通用语吗,很亲切很随和吗,大家都要想吕皇妹妹多多学习啊,民俗民俗,俗了才是国际的。”他违背良心地说了这么一通话后,甩袖抹干了额上满溢的汗水,瞅清了皇已不在盯他,他也便大松了一口气。
宴会与太阳一同落幕,美好的结束象征美好的开始。乐队演奏的音乐越来越欢快,宾客们站起来,跟着乐队,唱着祝福的歌谣走了出去。
“走吧,仪式开始了,看新娘新郎去。”默汉默德带头跟了上去。
皇他们自然是随大流了,勾勾搭搭地跑了上去。
穿着严严实实的华服的新娘新郎在队伍里显得格外亮眼,两人的个子都挺高,露出来的皮肤红彤彤的,既健康又富有生命力。公元前3000年,封建王朝就已经在埃及兴盛起来了,她是个古老而尊贵的国家,值得所有人去仰视。她的辉煌其实已不再受时代局限了,不论她经历过多少风雨、多少压迫和反抗、多少成功与失败,她的辉煌都不可磨灭,她的辉煌存在于过去、现在和将来。她的这些生生不息的子民、衷心的仰慕者们就是那辉煌的延续和证明。
歌漫游在空气里,嗅到了一丝凉意,陡然冲上了天空,消失在了巨人的城堡里,将地上的事儿成功带去了阿拉丁那,好让他和他的妻子跟着一起翩然起舞,一起高兴。
清真寺内灯火悠悠,为清冷的夜添了三分暖意,宾客们站在礼堂内见证着新人的誓言。
白色的纱布轻轻盖上了新人的手,此时,耳畔惟有那清远的《古兰经》在旋转、回响。
新娘和新郎将阿訇(伊斯兰教里教授经文的教师)的话重复了一遍并向真主阿拉起了誓。新娘对新郎说:“我愿意按照阿拉的旨意,将一切都献给你。”新郎对新娘说:“我愿意按照阿拉的旨意,一辈子都忠诚于你。”默汉默德也就向皇他们翻译了这两句最重要的话。
到这,皇又来了劲,抓着一根不知从哪捞来的檀香木‘痒痒乐’挠了挠吴尚仁的脊梁,呵呵地阴森道:“将你的一切献给我吧,你将一辈子忠诚于我,否则就把你当开胃小菜给咽咯,嘿嘿——嘿嘿——”
朝她后脑勺挥了三掌,吴尚仁默念道:“恶灵退去,真主啊,可怜可怜这个傻姑吧!”知道皇一定会反攻,吴尚仁立即扣住了她的双手,将脑袋向新娘那边甩了甩,“快看,靓妹!”
皇一边笑着瞅向了被掀起盖头来的美丽新娘,一边不动声色地抬起了脚,对准吴尚仁的爪子就猛地踩了下去。
“啊——”随着一声惊呼,新娘新娘已经将圣水饮尽,相约恩恩爱爱永不分离了。大家转而看向了吴尚仁,吴尚仁只得忙收起他个人的痛楚,咧大嘴吧笑了起来,摆了几个恭喜的姿势也就蒙混了过去。跟着,宾客们也欢呼起来,乐队也凑起了欢快的曲子。
待回到主人家,皇他们帮着默汉默德一起往新房里搬家具,使男女双方的什物很好地搭配在了一块儿,寓意了未来的美满。虽然没有掏到红蛋(中国式婚礼里有在家具、被子里藏红蛋的传统),但皇还是用她的“假乖巧”骗到了女方父母封的红包,其他人则只有羡慕的份儿咯。
新郎将新娘拦腰抱起,扣开了他们的幸福之门。婚礼到此也就真的结束了,而灿烂的生活却只是刚开始而已。
尽管主人极力挽留,可皇他们还是坚持回了酒店,除了有洁癖的吴尚仁以外,一个个连澡也没洗的就爬上了床,吕海当场就被吴尚仁给拎起踹出了房间,只好和吕逸去抢被窝了。
当晚,皇磨着牙做着梦,梦到了她自己的婚礼:捧着玫瑰花束的吴尚仁甜美地笑着,白色的婚纱衬着他的粉脸格外迷人;穿着铠甲的皇则举着宝剑威逼着哆嗦得像小鸡般的神父大人,吼道:“给我快些念,省略加提要,懂吗?我一会儿还要去烤龙虾呢。”
仅一墙之隔的吴尚仁似乎也被她给冷到了,神经反射性地抽搐了一下,眼皮也跟着抽了起来,这还没完呢,他两手突然就伸出了被子,向上狂抓着,呓语道:“老婆大人……我在抓呢,抓啊……贝母先生……您就为我们牺牲一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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