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小说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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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旧小说的起始部分,背景是迥异的外星文明,政体设计借鉴了封建制度和现代的家族制企业,背景应该还算宏大吧,至少比粗糙的网游式异界要大的多,不过没有穿越,甚至没有地球人.
大家觉得有阅读凝涩感吗?或者,这本书继续写下去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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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姆•派尔:
空匪,这是这样一种生活?无尽的警觉,无尽的危险,无尽的逃亡。他们是天空之子,漫无目的,无家可归:有时候流窜数月,避见人影;有时候忽然从云层俯冲而至,发出兴奋狂野的嚎叫,赫赫追上商船,大喊,欢呼,仿佛来自地狱的恶魔,留下满空喷洒的鲜血和恐惧的眼泪!这是怎样无拘无束肆无忌惮的生活,这是怎样充满血腥、**、掠夺、暴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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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光城是连接布拉特邦和德兰王国的重要枢纽,作为兰斯帝国侵入布拉特邦的主要基地,建立于兰斯历三十一年。在大多数兰斯人看来,这里是文明和野蛮的北方分界线,尽管布拉特邦人坚持自己也是兰斯后裔。
这是736年的七月,南部城市同盟的人们还在享受大海吹来的温热海风的时候,这里已经是深秋的季节,天地一片枯黄。
荣光城永远都是那么熙熙攘攘,南来北往的飞船飞艇络绎不绝,操着大陆各地口音的人摩肩接踵。对于冒险者和佣兵来说,没有哪个城市比荣光城更能值得他们回忆,这里是他们冒险的起点,很多时候,也是他们在这里,最后一次感受文明的气息。
托梅•皮雷斯是一个冒险者,也许,很多人无法区分冒险者和佣兵,冒险者和佣兵也经常客串彼此的角色,但是,托梅始终坚持一个冒险者的操守:他不为人服务。
不过,托梅已经无法坚持自己的冒险生涯了,在前次的冒险中,他丢掉了一条腿,只能沮丧地花着不多的积蓄,在酒馆里成天买醉,也许,当他积蓄花光的那一天,他曾经的全部荣耀,过往的赫赫名声都将离他远去,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被寒冷的北风吹得索索发抖,直到倒闭街头!
他已经见识过太多冒险者最后的下场了,“也许,这就是自由的代价!”托梅叹息一声,有能力的人现在都会加入佣兵组织,这样即使遭遇伤残的不幸,至少也可以依靠组织的赡养渡过余生。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冒险者这个职业越发沦为佣兵的附庸,作为佣兵的替补,作为不入流佣兵的最后收容所。冒险者,这个和空匪一样古老的职业,这个曾经自由的代名词,已经被大多数人遗忘,兰斯人大概也忘记了,兰斯帝国的开创者,第一代兰斯大帝,一个皇族的异类,他,也是个冒险者。
托梅的年龄不大,只有五十三岁,对于寿命普遍超过两百岁的兰斯人来说,正当壮年,但他已经穿行布拉特邦数十次,曾经一个人在极地冰原生活了三个月——能够做到这点的屈指可数。
“就是他吗?一个酒鬼?”托梅从缅怀中抬起头,看见的是一张俏丽的脸。这张脸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托梅想,她应该在某个贵族舞会上,与那些贵族青年悠然自得地啜饮葡萄酒,或者喝点茶什么的,然后用微蹙的眉毛提示那些殷勤的贵族,她需要一点时间独处了。
“我向你保证,他是荣光城最有经验的冒险者!”一边的奥兹发誓说。
“奥兹?”托梅嘴巴动了动,想要说点什么,最后化为一声长叹。
“他是个瘸子?!”俏丽的女人,或者说女孩,在托梅站起来的时候,惊讶地喊出来。
“你们需要的是个向导,我向你保证,他是最棒的!”奥兹急忙解释,一边用眼神示意托梅,希望托梅能说点自荐的话语。
“算了吧,奥兹。”托梅颓丧地用拐杖敲敲伤残的左腿,“冒险的营生是不再适合我啦,何况是佣兵?”
奥兹忧心地看着曾经的同伴,两个月来,他没有少为托梅介绍些营生,他不希望老友就此沉沦下去。三年前,他利用十年冒险的积蓄在荣光城开了一个小小旅馆,娶妻生子,将生活安定下来,只有他这个老友,仍孜孜不倦地继续危险的行当。他相信,以托梅的能力,不要说成为佣兵团的台柱,就是自建商团,成为一方富豪也不是难事,可是,托梅却始终很固执,仿佛他坚持了一个人冒险者的操守,就守住了所有冒险者最后的传统似的。
“也许,他真应该有一个关心他,爱他的妻子,这样,或许,他会静下心来,好好考虑他的未来,不至于固执地坚持一些不知所谓的东西。”奥兹心想,觉得好好替老友张罗一场婚姻或许是不错的事情,今天介绍来的客户可是他精心挑选的呀。
“听我说,托梅老弟,这位女士非常欣赏并敬佩曾经的冒险精神,她也有心在她的婚姻之前,体验冒险的生活。她是我远房侄子介绍的人,托我照顾她,可你知道,我的妻子孩子,我的营生,我实在是离不开啊。”
“又一个冒险小说看多了,耽于幻想的愚蠢女孩。”托梅下结论,嘴角不由地露出了一丝嘲弄。
“就当是我求你了,这里除了你,我真找不到合适的人可以托付,就当是帮我吧,我那侄子——”奥兹喋喋不休地说着自己的家乡,侄子,以及他无法完成的照顾责任。
“行了,奥兹!你真是——唉!”托梅当然知道奥兹的说法只是托词,他们都知道这点,但是,托梅却无法再拒绝老友的好意。他认为,老友介绍他这个工作,也是希望他能够重新振作精神吧,他虽然不能再与凶残的空匪和怪兽搏斗,但他丰富的冒险经验还是大有用武之地。
一边的茱蒂嘴巴张了张,有心要拒绝一个瘸腿的向导,不过,看两个人一唱一和的样子,以及言语间透出的浓浓友谊,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她特意委托奥兹寻找一个向导,也的确是人介绍的,介绍人地位虽然低微,却是大陆知名的冒险者,也是他的冒险小说,让她下定决心在婚姻之前做一次惊险刺激的冒险。
奥兹的“极地白熊”旅馆坐落于荣光城西南,这里是冒险者的大本营。
托梅很少来到奥兹的旅馆,不是因为碍于奥兹的情面,不希望吃白食,而是因为他实在无法忍受这里所谓的冒险者。真正的冒险者是不会来西南区的,这里说到底,不过是一群吃饱饭的勋贵子弟“体验冒险”的场所,纪念品琳琅满目,所有兰斯人渴望的享受也都不缺,唯一欠缺的是冒险。
很多大陆青年都渴望冒险,他们往往花大本钱来到荣光城,然后,在西南区驻留一段时间,再回到家乡,就有了无穷吹嘘的资本:西南区的每个娱乐场所都有一个保留的节目,那就是大肆拍卖冒险日记。
曾经,托梅认为冒险日记有助于兰斯人理解冒险者和冒险精神,花了半年时间整理自己的经历写成日记,并委托格雷兹•派尔代为转发。没想到格雷兹却趁机大肆修改,情节更曲折生动,但是,却完全脱离了冒险生涯的事实,他有心追究责任,格雷兹却早已经凭借丰厚的稿费收入,满大陆逍遥去了。
据说,格雷兹窜改的冒险日记在兰斯大陆极为受欢迎,书中布拉特邦空匪的形象深入人心,让荣光城的冒险观光迅速取代山岳半岛的土著城邦,萨兰的荒漠,和黑森林的蛮族。荣光城可笑地成为大陆最大的旅游城市!
在极地白熊旅馆,托梅见识了少女的其它同伴:一个金发碧眼的长脸青年,一个蓝发棕眼的矮个子,还有一个络腮胡中年。少女介绍说,这三个人都是她的护卫,长脸是个中级飞船操控手,矮个子是个中级能源操控手,中年是个高级武士。
少女的介绍让托梅吃惊,他细细打量一番,确定少女的话没有夸张之后,忍不住怀疑少女的真实身份,中级操控师即使在中型佣兵团也不多见,在大多数国家,中级操控师的地位等同于伯爵!
托梅看向奥兹,奥兹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真是你侄子介绍的?”托梅低声问,奥兹尴尬地摇摇头,不过眼角却露出狡猾的微笑。
托梅知道他微笑的含义,他已经答应了少女的要求,那么,这个向导,他是一定会做下去了。
“也许,我会考虑带他们深入布拉特邦。”托梅低声说,“我不敢保证不会出事。”
“那个中年人有些来头,如果他不阻止的话,少女或许会坚持进入极北冰原。”奥兹不在乎地回应,“他们有一艘改装的突击舰,以两个中级操控师的能力,不用担心空匪。”
“突击舰?”托梅在其他人都离去以后忍不住自语,“如果冒险者都有突击舰了,那还叫冒险吗?”
茱蒂回到房里免不了有些兴奋,她缠着中年人说,“司各特叔叔,这次冒险一定会很刺激不是吗?”
司各特无可奈何地看着笑颜如花的少女,心底很不是滋味地在摇头叹息,却终于没有回答一声,哪怕只是敷衍。
茱蒂没有在意司各特是否回答,她从床头拿起一本书,认真地看起来,一边看还一边说,“这里,还有这里,这里,这些地方,我一个地方都不要放过!”
晚上,在旅馆的后院,托梅与奥兹一边饮酒,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托梅有些心不在焉,奥兹似乎也有些心事。
“那个女孩,出身不一般。”托梅率先切入正题。
“南方来的。”奥兹解释说,“我特别打听过,是马塞尔直飞荣光城的晶石飞船,应该是南方城市同盟的商人子弟。”
“商人?”托梅下意识地吁了口气,如果是某王国的贵族子弟,他还真担心这个向导会不太好做。
“我知道你的意思,怎么会招惹那些贵族?”奥兹傲然说,“看守了几年旅馆,别的我仍然比不过你,但这看人的眼光,算是锻炼出来了。”
托梅不置可否,转而问道,“最近布拉特邦空匪的活动沉静了许多,你打听到什么了吗?”
“布拉特邦?”奥兹奇怪地看着托梅,“你还在关心他们的活动?”
“唉,习惯了。”托梅有些不好意思,“以前外出,总免不了首先分析布拉特邦空匪最近的活动规律。”
说到这里,托梅的眼神忽然有些黯然,“出入布拉特邦数十次,靠着运气和算计,没有一次遭遇布拉特人,唯一的一次,却丢掉了一条腿。”
奥兹摇摇头,“如果你愿意放弃你那该死的坚持,多为你自己打算,哪怕只是跑几趟商人,也够赚钱治好你的腿了。”
“跑商人,我可没什么门路,何况,就我这点家当,怎么雇得起佣兵?”
奥兹看着托梅漫不经心的回答,本来想说的“缺钱我借给你”终于没有说出去,只是叹息一声。
仿佛看出奥兹的心思,托梅轻轻说,“冒险和商人是不一样的,即使冒险者偶尔也会客串商人角色,但是,终究做不了大买卖。我以前的那艘枪骑兵适合冒险,但如果用于货运,一个来回赚的钱也就差不多支付晶石损耗。如果换用大船,免不了雇佣佣兵护航,冒险的经验也就用不上了。”
奥兹忍不住想说,“你真是拿着宝贝不知道珍贵啊。”对于商人来说,虽然运输是一笔昂贵的风险投资,但对于兰斯的商人们来说,这并不重要,数千倍的利润,哪怕十艘船被抢了八艘还是有的赚,困扰北线贸易的主要难题是:大多数商人在极北冰原找不到货源。
极北的严寒,即使是兰斯的高级武者也不能撑过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能够猎取三头极北白熊就是上天保佑,要想在极北赚钱,唯一的方式是与冰原蛮族交易,这对于商人们来说才是最困难的,行踪不定的冰原蛮族很难被找到,即使找到了他们,也未必能够说动他们交易。托梅常年往返极北冰原,熟悉的冰原部落多达数十个,有了这数十个部落的支持,他的货源几乎就不用担心枯竭!
不过,奥兹也知道,要说服托梅侵入蛮族的生活并不容易,甚至可以说,托梅一直反对与蛮族的长期贸易,认为这样会破坏蛮族和极北的地域风情。
“该死的地域风情!”奥兹在心底骂道,虽然他跟随托梅冒险超过五年,但是,对于托梅的这些莫名其妙的坚持,他终于无法理解。
奥兹曾经听托梅说起过兰斯大帝对布拉特邦的“文明改造”,布拉特邦的文明改造工程进行了近三百年,直到兰斯帝国衰落,无力支持布拉特邦的驻军才最终废止。以目前的眼光看来,兰斯大帝的做法是仁慈的典范,他既不希望屠灭野蛮的布拉特人,也不希望未来的兰斯人生活在布拉特空匪的野蛮劫掠之下。
托梅告诉奥兹,“大帝对布拉特邦的文明改造其实是出于对布拉特文化的尊重,大帝年轻时期曾作为冒险者多次深入布拉特邦,并在后来的统一战争中得到过布拉特人的支持。在现代人看来,布拉特邦的文明改造工程是完全失败了,但兰斯大帝则会欣慰地认为,一切都进行的很完美。”
奥兹反驳托梅,但托梅的几句话打破了他的所有理由:布拉特空匪完全可能深入兰斯内陆劫掠,他们为什么将自己的活动范围局限在布拉特邦?如果说他们这样做是出于他们的传统,那么,仔细回想,在兰斯大帝之前,布拉特空匪到过那些地方?即使是遥远的比斯开半岛也曾经留下过他们的足迹!
“大帝无意改变布拉特邦的传统,他只是向布拉特人灌输了两个理念:他们是兰斯人;布拉特邦是他们的土地。这两个理念将他们禁锢在布拉特邦的土地上,使他们不至于将自己的活动扩散到兰斯的其它地方。”
“这就是冒险者的精神。”托梅总结说,“发现,保护,平衡。身为冒险者,应该无私勇敢地探索未知的土地,体验未知的文化与传统,尊重各地的信仰和习俗,保护他们的文明传承,平衡各文明的关系,避免激烈的冲突;增进相互的了解而不是敌对;避免因偏见产生的傲慢和傲慢产生的鄙视,不将个人或一个文明的意愿或偏见强加给另一个文明。”
对于托梅的奇怪想法,奥兹也只能说一声,对不起,听不懂。有时候他甚至忍不住地想,难道托梅是皇族的混血,否则,他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智慧?那样高尚的思想?
冒险前的准备在行家托梅的协助下,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准备停当,却花了三天时间才正式启航,其中的原因是,茱蒂小姐的额外物资实在是太多了些,甚至于她爱吃的咋吧糖她也带了十几斤,按她的话说就是,冒险也不能苦了自己,让一边的托梅苦笑不已。
因为行李太多,加上托梅的有意建议,茱蒂不得不掏钱雇佣了一艘晶石运输舰和一支小佣兵,包括四艘枪骑兵和两艘云骑士。
对于茱蒂小姐的大手笔,托梅在采购装备的时候就习惯了,他甚至怀疑,如果可能的话,茱蒂会毫不犹豫地雇佣几艘刀轮母舰护航。
这支规模庞大的“冒险队”出发那天,有十几个贵族出身的冒险者闻讯赶来,也许是茱蒂小姐清亮可人的形象,也可能是因为仗着有这么庞大的军力,不再将布拉特空匪放在眼里,他们最后都加入了冒险队伍。托梅有心劝阻,不过想想茱蒂小姐的队伍就已经足够庞大,根本无法掩饰行迹,多几十艘飞船反而更安全,也就不再坚持了。
私下里,托梅与司各特商量,如果情况有变就挟持茱蒂小姐登上突击舰,抛开他们逃亡,以避免不必要的冒险——托梅并不认为这样做违背了冒险精神,他根本不认为这是一支“冒险队”。
也许许久没有见到近百艘飞船组成的大型商队——荣光城的人都认为如此,城市居民万人空巷地欢送他们离去,少数几个思想极端的市民甚至在想,莫非兰斯皇族决定对布拉特邦动武,以惩戒布拉特邦越来越猖獗的劫掠?
“我们的第一站是这里!”突击舰上,茱蒂大声对托梅宣布,手指指向地图上一个沼泽标志。
“耶夫尔?”托梅忍不住说,“这个地方可没有什么好玩的,到处是腥臭的淤泥,空气中的陈腐气味能够把人熏死!”
“可是,格雷兹的冒险日记中说,这里有食人花和泥怪!”茱蒂大声说,“还有深不见底的泥坑。”
托梅望向一边的司各特,正好司各特也望过来,两个人无奈地摇头,然后不再言语。
“去那个地方之前,我们或许应该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托梅决定打消茱蒂小姐那绝不让人愉快的旅行,手指指着一片荒漠绿洲,“这里是荒漠上不多的几片绿洲,冒险者经常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补充给养和适应荒原的气候——在这里,你能见到布拉特部落,感受布拉特文化的特色;在绿洲之外,也有不少的黄羊,它们跑的飞快,很多冒险者都会在这里狩猎,锻炼自己的反应速度。”
“布拉特部落?”茱蒂好奇地说,“格雷兹在书中说,布拉特人都是空匪,他们从不从事生产,以抢劫为荣耀,认为通过劳动获得生存所需是件耻辱的“很不男人”的事情!”
“格雷兹?”托梅郁闷地几乎要喊出来,“那个骗子你也信?他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荣光城!”
不过,托梅忍住了,他诚恳地解释:“布拉特人的确以抢劫为业,但这也是因为他们生活的地方条件太过于恶劣,这里大多数地方都无法从事生产。实际上,大多数布拉特人还是依靠狩猎维持生存的,他们往往数百人聚集成一个部落,四处游猎。每过十年,部落新的一代成长,狩猎无法支持过多人口,他们就会分离出一部分青年外出谋生,这部分青年就是你们所说的空匪。”
“可是,他们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飞船?”茱蒂大声反驳,“你骗人!”
托梅张口结舌,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他知道其中的缘由,但有些事情是不适合告诉他人的,想了想,他只好从简单解释:“布拉特空匪的传承和布拉特部落传承是共生的关系,飞船是空匪所有,但空匪则是来自那些分离的部落青年。”
“你还是没有解释那些飞船的来历耶。”茱蒂睁大眼睛,仿佛兴致盎然地看着一个撒谎的孩子,“不知道就不要说了,我告诉你。”
手捧《格雷兹冒险日记》,茱蒂清清嗓子读出大段内容:“……兰斯人万中无一的精神干扰天赋,对于布拉特人来说几乎是他们的本能,虽然他们大多数人最后都无法成为精神法师,但是,千里挑一的概率还是让布拉特的精神操控者数量庞大……不论是历史还是现在,布拉特精神操控者都是飞船操控者的噩梦,遭遇到精神干扰,大多数操控者都无法控制自己的飞船,而只能任由飞船坠毁……布拉特人通过缴获飞船改装成他们的空袭舰,空袭舰的造型近似枪骑兵,短促冲锋速度却比枪骑兵更快,他们往往能够迅速接近他们的猎物,施展精神干扰阻止对方逃跑,迫降或者直接跳梆,然后是毫不留情的洗劫……”
读完了她自认为的答案,茱蒂啪的一声将书关上,“现在明白了吧,布拉特人都是缴获飞船改造成他们的空袭舰。”
托梅差点笑出声来,“精神干扰?跳梆?能够利用精神干扰进攻飞船的精神操控者,如果用来对付刀轮母舰的刀轮无人机或许可以,用来对付枪骑兵和云骑士,未免太好笑了吧,至于跳梆,近距离射击下,除非是重装战甲,否则,两支割风枪能消灭所有来犯的敌人了。”
茱蒂被托梅的笑声激怒了,狠狠将书籍拍在托梅头上,幸亏是绢版,要是部装版,这一板砖差不多就要了他的命。
“我哥哥是——是军队里的人,他都说布拉特的精神操控师很厉害,即使是皇家——呃,即使是正规的舰队碰到他们也未必打得过他们!”
“拜托,那是对付刀轮母舰的无人机!枪骑兵的冲刺速度超过每小时五百公里,即使能够干扰到操控者,速度的惯性也足够枪骑兵完成它的冲刺了;云骑士的攻击范围超过一千米,兰斯历史上还没有精神操控者能够干扰到千米外的飞船呢。”
“那你说,为什么兰斯大帝用了近一百年才征服布拉特邦?”茱蒂气愤地说,她有心将哥哥的话照搬过来,但是,她发现自己将哥哥的话忘得差不多了,并且她并不理解哥哥所说的一些词汇。
托梅这次真的接不下去了,他熟悉布拉特空匪的战术,知道绝对不是那么回事情,至于布拉特邦当年是不是以此战术屡次击败兰斯帝国空军,他就不清楚了,他是个冒险者,对于这些军事历史上的事情还真没有什么了解。
“说不下去了吧?”茱蒂得意地说,“好好做你的向导,嗯,大概你还没有见识过布拉特空匪的战斗吧。”
“的确没有见识过,否则,格雷兹就不会写的这么漏洞百出了。”托梅从茱蒂手里借过几本《冒险日记》慢慢翻阅,他不得不佩服格雷兹的文采,他写的东西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枯燥乏味,但格雷兹却写的妙趣横生,每个新的物种,每次化险为夷,都让他写的栩栩如生跌宕起伏。甚至他那漏洞百出的空匪劫船,也因为对气氛的成功描写,让读者很容易忽略其中的不合理性,反而被其中的紧张刺激深深吸引。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茱蒂打断托梅的阅读,忽然问及他的名字。
“啊?托梅,托梅•皮雷斯。”
“你就是托梅•皮雷斯?!”茱蒂的语气中明显透着惊喜,然后,她从贴心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画像,“果然很像啊,不过你看上去怎么老了这么多?”
托梅差点被呛死,他一把抢过自己的画像,画中的确是他,意气风发地站在自己的冰原号上,大概是三年前,那天格雷兹骗他在冰原号上摆造型,说是为了见识冒险者的风采,也有助于他修改他那“粗陋不堪的日志”。
自从那次见面,托梅就再也没有见过格雷兹了,奥兹曾转送了一封信给他,信中,格雷兹狂妄地宣称自己已经用笔征服了世界,现在正出发去享受自己的胜利果实,并大言不惭地宣布,如果托梅那天要去找他,只需要去帝王谷,对帝王谷的守卫说一声“我是格雷兹的朋友”,就可以进去找他了。
托梅也只当格雷兹发了疯,至于奥兹告诉他,格雷兹将他的冒险日记据为己有,他有意地忽略了,格雷兹是个可怜的吟游诗人,往常他也没有少照顾他,这次就当是再照顾他一次好了。
茱蒂很快翻出另外一本书,指着书的封面对托梅说,“你跟我说说,你是不是这个托梅?”
托梅抢过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是他的头像,下面还有一行字:“献给我最亲密的伙伴,永远的朋友!”
“格雷兹的前三本书被法兰文学殿堂收录,如果不是他的行为不检点,说不定他已经是法兰的文学博士。文学博士们都说,这三本书生动的写出了德兰王国,布拉特邦和极北的冰原风情,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呢。”

托梅匆匆阅读起来,从书中读到了他曾经熟悉的往事,仿佛重新经历过一遍一般,“啊,啊!”托梅感动地想哭出来,历历在目的往事,字里行间里,透出的理解和支持,让他感觉到了知音两个字。
“格雷兹曾经说过,前三本书写的是他一个朋友的真实经历,这个朋友就是书中的托梅•皮雷斯,书中的形象真是太生动了,你知道吗,派——呃,我所在的城市里,几乎所有贵族青年都喜欢模仿他的装束,穿一件紧身风衣,带一个鸭嘴帽,嘴上叼一支吸管。”
“嘿,你跟我说说,你为什么要叼一根吸管?还有,你现在怎么不再装扮成那样了?还有,你的腿怎么瘸了?”茱蒂越说越兴奋,几乎喊出来。
托梅无言以对,郁闷地转过身,离开了她。
突击舰的空间不大,只有一个操控师和两个房间,从两个房间的布置来看,很明显地看到了军用痕迹,它们曾经是军舰的武器室和士兵休息室。茱蒂占据了相对宽阔的休息室,武器室里则紧巴巴地住着托梅、司各特,以及堆积的物资。
茱蒂是个活泼的女孩,不怎么在意他人分享她的空间,并且对于旅途中的枯燥很是不能适应,因此飞行期间,大多数时候托梅和司各特都呆在茱蒂的房间里,一方面是陪伴她,给她解闷,另一方面,两个人也的确忍受不了武器室的狭小。
突击舰的巡航速度是每小时一百五十公里,在中级能源操控师的调配下,一次充能能飞行两三个小时,每天的行程大约也就是五百公里,但这只是单独的情况下,枪骑兵的巡航速度是两百公里,但只能飞行一个小时,至于随行的运输舰,虽然飞的时间长些,但速度只能达到可怜的八十公里,经过一番调配下来,整个船队只能分成两个波次,每天行进两百公里。
缓慢的速度让托梅几乎无法忍受,作为冒险者,这样缓慢的速度唯一的命运就是被来自地面或者空中的危险吞没。在以往冒险的日子里,他每天的行进速度至少是一千公里,他的冰原号拥有八个能源供应系统和两个辅助系统,能持续巡航十个小时。这样,即使在遭遇空中危险的时候,他也可以从容逃离,他也有足够时间选择合适的宿营地点,并对宿营地周边百里的环境做一番简单的空中侦查。
“不过,何必呢,一个拥有三十几艘枪骑兵,十几艘云骑士,以及其它各类武装船舰的‘冒险队’何必需要一个冒险者的经验?”托梅自我解嘲地想。
第一个晚上,他们在一个叫洛登峡谷的地方停驻,这里是大多数商队驻留的地方,猛虎佣兵团和凤凰佣兵团都在这里修建有他们的堡垒,各自驻扎了一个中队的机动步兵。
托梅建议在猛虎堡休息,茱蒂认为凤凰的名字好听,强烈反对他的提议,司各特觉得两个堡垒的距离也不太远,而且,空匪也很少进攻地面堡垒,就无所谓地满足了茱蒂的建议,反而对托梅的小题大做心有不满了。
猛虎佣兵团有萨兰背景,作风正派硬朗,忠实的商人都会停驻在猛虎堡。凤凰佣兵团是彻头彻尾的商业运作,堡内乌烟瘴气,与其说是个驻兵堡垒和中继站,不如说是荒漠里的一个小型城市。人们都说,在猛虎堡可以得到安然的休息,在凤凰堡,男人只会加倍的劳累——佣兵们听到雇主要求停驻凤凰堡,都会要求增加佣兵费用,因为沿途不敢松懈的他们免不了要空听一个晚上**的声音。
猎奇的贵族有时候也会大胆地离开荣光城,最后在凤凰堡渡过几个风流的夜晚,时刻紧抓商机的凤凰佣兵团还特地在堡垒中划出一片贵族区,专门提供高档娱乐场所——随着旅游行业的繁荣,凤凰堡也扩建了多次,本能完整的防御系统变得支离破碎,哪怕佣兵团增加了一个小队的驻军,防御能力堪忧。
不确切的传闻中,凤凰佣兵团甚至借助凤凰堡为布拉特空匪销赃,堡内也经常出没布拉特的探子,在这里停留的商队,在接下来的道路上被劫的可能性高三成以上。
近百艘飞船的造访,无疑让凤凰堡驻军吃惊,哨兵远远看见大队空军武装的到来,几乎是下意识地拉响了警报。托梅对于这样的状况缺乏经验,佣兵们也极少碰到这样的状况,在空中听到堡垒中拉响的警报声,不敢过于靠近,只能环绕堡垒飞行。
这种紧张的对峙直到堡内的少数大胆的佣兵操控飞船升空才停止下来,他们在各自队伍中发现了自己熟悉的人。
两百多人的到来,小小的凤凰堡根本无法容纳,堡垒的极限是接纳三百人,倒是空降场足够宽大,毕竟,大多数商队都大量使用飞艇,人员上都是尽量精简——丢失几艘飞艇不算什么,但要是人员伤亡严重,抚恤金就可能让商队破产。
“冒险队”中的贵族们当然不愿意在空降场搭帐篷,佣兵们需要好好休息养足精神,也不愿意在空降场露宿一宿,体贴的佣兵团很干脆地在收了大笔费用之后,腾出了两个小队驻兵的宿舍。
对于佣兵们这样轻率的举动,托梅心中的不满更不用说,他暗地里忍不住嘀咕,如果空匪发动夜袭,在空旷的空降场歇息的两个小队三分钟内就可能被呼啸的空匪全歼。
“冒险队”中的贵族们聚集在贵族区,并很快迷失在别样的**当中,这里的女人或许不比其它地方的迷人,但荒漠的环境,加上贵族们些微的胆战心惊,让贵族们更容易沉迷。
“这些佣兵堡并不总是安全的,布拉特邦共有佣兵堡垒三十七个,平均每年都有二十个被摧毁重建。”托梅对司各特说,他看出司各特在茱蒂家族大约是护卫队长,首席武士之类的地位。
“这里距离荣光城不远,这边发出求援信号,不需要两个小时,荣光城派出的大批援军就能到达,历史上,凤凰堡和猛虎堡遭到攻击的记录屈指可数,你完全不用担心这个。”司各特淡淡回应,“如果茱蒂小姐能够在这里多停留几天,在其它危险的地方停留的时间就要少了,这才是我应该做的。”
“你应该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托梅不悦地说,手指指向贵族区,司各特将茱蒂也安排在那里。
“今晚,那里不会很过分的,我吩咐过驻军长官,钱照付,但是,他们不提供特别服务。”
托梅无言。
贵族区的确是一片祥和的景象,这次聚集的贵族太多,驻军长官为了给贵族们一个难忘的夜晚,主动客串舞会的主持人,举行了盛大的欢迎舞会。
茱蒂小姐丝毫没有看出舞会中大多数女人都是妓女,这些高级妓女都受过礼仪训练,却没有贵族圈子里小姐们的刻板,她们在舞会上狂野的动作让茱蒂脸红,也让不明真相的她很羡慕这些“小姐”的放任自由。晚上,她认识了很多的“姐姐”,这些交际花对于有机会认识一个真正的小姐也趋之若鹜,不断询问一些新潮的装扮和服饰之类,这不但让茱蒂感觉到恭维的虚荣,也让她加倍相信,这里的“小姐”没有受刻板的贵族礼仪毒害,天真、直率、可爱。
茱蒂在凤凰堡停留了三天,三天里,她学了数种“自由的舞蹈”,她的活泼也进化到了开放的地步。晚上的舞会上,她甚至模仿那些“小姐”做出各种挑逗动作,她的动作虽然生涩,但她优雅高洁的气质、天真单纯的处女风范却是交际花们学不来的,仿佛女神的诱惑,让那些贵族们想入非非,疯狂地追逐她。
托梅无所事事地在堡垒闲逛,也许一样地无聊,司各特和托梅认真聊上了,虽然有所保留,不过托梅也隐约知道茱蒂的身份并不仅仅是商人的女儿,他忍不住地说,他不应该将茱蒂留在这里,这里的氛围迟早会败坏茱蒂的气质和品德。
“嗨,伙计,这你就不知道了,贵族制度和那套贵族礼仪沿用了数百年,已经刻板僵化到了可笑的地步。如果你有机会出入他们的交际圈,也许最初会为他们自然优雅的动作震惊,但你多见识几次,就会发现,那**作几乎所有贵族都是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枯燥乏味到了极点!不仅是他们的动作,就是他们的语言都是千篇一律。”
“古板的贵族将那些动作和语言看成是贵族规范,以此瞧不起那些新晋的暴发户,但年轻的贵族们对于这些规范还是很容易厌烦的——我想你也会厌烦听到千篇一律的辞令,看到千篇一律的动作吧。”
“要说大多数贵族青年们不学无术并没有错,尽管他们都学的很刻苦,贵族的那套礼仪规范也让他们的一举一动无可挑剔,但他们都没有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不过是延续了贵族的那种所谓的规范传统而已。他们不关心社会的变革,不了解他们所处的世界,甚至不知道他们那些规范的辞令之外的任何语言!”
“试想,假若茱蒂有机会将她的变化带入贵族的圈子,在乏味的舞会上,她会怎样光彩照人?她一定会成为舞会中闪耀的明星。”
“你?”托梅听了司各特的长篇大论,几乎忍不住跳起来,“如果照你这么说,将整个堡垒里的交际花请入贵族圈,岂不是能够刮起一股旋风了?!”
“当然不一样了!”司各特大笑,“没有显赫的出身,哪怕交际花曾经守身如玉,进入贵族圈子也还是交际花。即使是普通的贵族,如果在贵族圈子里的动作和语言不合规范,也会被冒认为暴发户贵族,或者认为是贵族中败类!”
“照你这么说——”托梅说,“茱蒂小姐出身显赫的贵族世家?”
“不!”司各特忍住笑,“茱蒂小姐的确是南方商人的女儿,不过,谁娶了她每年就有上千万的年金。兰斯大陆的破落贵族多了,公爵世家也是一大把,他们在南方城市同盟欠下的债务即使把他们的封地卖掉也不足偿还,对于这些贵族世家来说,他们除了缺钱,其它可是什么都不缺!”
“茱蒂小姐还有个小她三岁的弟弟,为了家族的未来,免不了要将她嫁入豪门,礼仪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多认识些显赫的贵族才是最重要的。茱蒂小姐从小接受的也是贵族教育,她的礼仪无可挑剔,但是,光靠那些刻板的礼仪,是不能为家族带来繁荣的。”
托梅再次无言。
“今晚,我们一起去见识贵族的风范吧。”第三个晚上,司各特拉住托梅的手,两个人的关系亲密了不少,白天,两个人还借了军马出去打猎,两个人的箭术都不错,打下不少猎物,再回到城堡不由地有些惺惺相惜。
托梅对于贵族的“刻板的礼仪”也有些好奇,另外,作为一个平民,免不了对贵族圈子的事情有些莫名的期待。
两人进入舞会大厅的时候,大厅众人正在跳交踵舞,一群男人围着女人旋转,一群女人也在围着男人旋转。这种粗放的交谊舞本来只属于平民,但兰斯帝国某位大胆的亲王将它正式纳入贵族的交际圈,并受到贵族青年的广泛欢迎。即使后来老贵族委托礼仪专家和舞蹈专家设计了类似的军步舞,也无法取代交踵舞的位置,大多数青年都留恋这种交谊舞的自由气氛。
也许是托梅的瘸腿让大厅众人吃惊,大厅很快安静下来,交际花们纷纷议论起来,她们有时候不免接待那些发了横财的冒险者和佣兵,一眼就能看出托梅的身份,一个冒险者进入贵族的社交圈子,无疑是件让她们吃惊的事情,哪怕是在相对自由的凤凰堡。
“瘸子?也能跳舞吗?”某个有幸出席舞会的商队领队讥笑出声,贵族们虽然出于礼仪没有将挖苦的话说出来,但他们的讥诮的表情说明了一切,甚至有些贵族故意离开了大厅,以示自己不屑与平民共处。
托梅虽然心底恼怒,但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一个人有了自己的坚持,或者说有了坚定的信仰,他总是有理由保持他的骄傲。托梅不会因自己心底的骄傲轻视他人,当然也不会因他人对他的蔑视而表示过多的情绪。
“冒险者!你也来了!”茱蒂看出大厅众人对托梅的轻蔑,有些不满地跑过去,拉上托梅的手,将他引向大厅深处。
“我是个瘸子。”托梅没有甩开茱蒂的手,却轻轻提醒她。
茱蒂啊了一声,不好意思地引导托梅在某个角落坐下,“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你见多识广,肯定见过更多的舞蹈,我也能听听你的中肯评价呢。”
“就那样?”托梅指着大厅一边的某个劲舞的女子,如果他没有看错,那是布拉特女奴的肚皮舞,唯一的区别是服装。
“是啊,是啊,她跳的真漂亮!”茱蒂兴奋地说,“我要有她那样的腰就好了。”
托梅的眼光寻找着司各特,他觉得茱蒂这句话真应该让司各特听到,他也想看看到时候能看到怎样的表情!
“我跳给你看!”茱蒂没有看出托梅眼底的幸灾乐祸,一双修长健美的腿在他面前狠狠一摆,摇动腰肢就跳起来。
旁边的贵族青年纷纷呼哨起来,没过多久就围住了这个角落。
正如司各特所说,茱蒂并没有被影响,她的舞蹈让她优美的体态在舞蹈中尽情释放,优雅从容,丝毫没有布拉特女奴的放浪,舞蹈中她模仿的挑逗动作也不现放荡,反而带着纯纯的少女气息,活泼灵动,仿佛不染凡尘的精灵。
托梅目不转睛地看着跳舞的茱蒂,心底的某根弦被触动了,当茱蒂对他回眸一笑,他几乎失神地跪倒在地。他看不上羞涩的小家碧玉,瞧不起故作姿态的贵族少女,英姿飒爽的女武士也不能打动他,他期待一个女孩,她天真,善良,清纯,健美,大气,自然,清新,而此刻,这个女孩就在他身前
“我跳的怎么样?”茱蒂很没有自觉地拉起托梅的手,摇着寻求评价。
“也许,只是因为她照顾我的瘸腿,才没有叫我瘸腿叔叔。”托梅悲哀地想,他的年龄差不多是女孩的两倍,他想,还是断了这个念想吧。
“说嘛,跳的怎么样?”
托梅抬头,发现少女殷切的眼神里透着浓浓的期待,心底不由颤抖起来,瞬间的错觉几乎让他将她拥入怀中,尽心爱抚。
“唉?!”托梅叹息一声,决定将自己的心思暂时埋下,或许,他以后的日子里会多一个回忆的人影了。
“跳的不好吗?”茱蒂看托梅的表情,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旁边的贵族青年忍不住了,大声呵责起来,一个贵族甚至将白手绢扔向托梅,嚷嚷着要为了茱蒂小姐的“仙姿”决斗。
决斗是交踵舞最丰富的副产品,据说派瑞斯曾经在一次舞会后定下了十八次决斗,这个记录直到现在没有被打破。在平民的交踵舞中,为了得到心仪姑娘,青年们往往直接在舞会上就与竞争者大打出手;贵族舞会上讲究风度,于是,势在必得的贵族青年在围绕自己心仪的舞伴旋转时都会在胸口别上白手绢,不服气的青年就抢下对方的白手绢,或者将自己的白手绢扔给对方,表示自己决斗的决心——没胆的青年就滚一边去。
手绢在空中被一阵刀芒划为碎片,托梅感觉自己春情勃发,脸上恢复了曾经的意气风发,在手绢接触到他之前就迅捷地摸出一把飞刀,唰唰几下就显示了自己高明的武技。
扔手绢的贵族青年在发现托梅手上只是一把普通的飞刀时被吓坏了,自认武技不错,他当然知道有这样实力的人是怎样高明的武者,只有对力度,出刀角度的把握达到极致才可能做到这一点!
贵族青年灰溜溜地离开了大厅,这也算是交踵舞的默认规则:有时候,难免有不开眼的贵族主动向高明的武者,或者地位过于显赫的人挑战,这两种人都是他们不敢得罪的,只有灰溜溜地半途退场,虽然屈辱了点,但总比送命,或者给自己家族带去灾难要强。
围观的人都安静下来,茱蒂几乎是崇拜地看着托梅,觉得托梅玩刀子的这一手几乎酷呆了,她几乎忍不住想问,“你玩这手没有少诱骗女孩子吧。”当然了,即使托梅外表看上去和二十几岁的青年没有什么区别,知道他真实年龄的她也没有从男女关系上去考虑托梅耍酷的原因。兰斯人在一百岁以后才会迅速衰老,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在乎年龄的差距,年龄不仅代表外貌,也代表心理的成熟,相差十几岁就可能产生代沟了,忘年之恋还是很罕见的——比如,大学生会去找初中生恋爱吗?
“你是什么身份?!”某个贵族的跟班跳出来,指着托梅呵斥。
旁边的贵族立刻露出傲慢的表情,当然,免不了有些眼光是看向跟班的主人,有这样粗俗的跟班,这样的贵族也不值得他们交往啊。
对于跟班的呵斥,托梅无言以对,他轻轻哼了一声,就当没有听见,如果这个跟班得寸进尺,他不介意用刀子将他的嘴巴划开一道豁口,免得他继续在大众场合给他的主人丢脸。
跟班的眼光看向他的主人,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仆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丢脸,但这是他主人的命令,他想,自己的主人一定是昏头了。
迪尔•麦斯特子爵已经发觉其他贵族看向他的目光隐含不屑,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在此之前他也下定决心要赶走讨厌的托梅,就算不能给茱蒂小姐留下一个好印象,也首先要将她从卑微的冒险者的诱惑下解救出来!
凤凰堡的观光贵族虽然不知道茱蒂的身份,但看她的风范也知道是出身名门,门当户对加上茱蒂小姐表现出的美丽动人,特别是茱蒂小姐的活泼靓丽不同于大多贵族小姐的刻板,立刻吸引了所有贵族的目光。
三天来,贵族们暗地里已经较劲了多个会合,很多家世卑微的小贵族已经被残酷的排斥出竞争者的行列,有机会继续环绕在茱蒂小姐身边的,即使不是本身地位显赫,也是出身显贵家庭,其中甚至有千年望族的出身。
迪尔•麦斯特是留下来的竞争者中地位最低的,麦斯特家族只有三百年的历史,依靠兰斯帝国崩溃时的社会混乱,才从商人世家跻身贵族阶层。
在古老的世家子弟看来,麦斯特家族只是个铜臭味的商人世家,一个暴发户,即使麦斯特家族垄断法兰王国多菲行省的法兰绒贸易,富可敌国,也没有资格和他们竞争,但这里毕竟是凤凰堡,三百年的家族已经够罕见了,千年望族也不能借此打压,只能捏着鼻子承认这个不合格的竞争者。
迪尔的昏招无疑让其它竞争者心头窃喜,很有默契的互望一眼,他们默默交流了意见,准备在接下来的旅途上孤立迪尔了。
迪尔很有破罐破摔的架势,加上自我催眠这是为了将茱蒂小姐从冒险者的粗鄙中解救出来,他继续示意跟班挑衅,另一面给外面的护卫打信号,准备随时冲进来,将托梅扔出去,最好在过程中将托梅的两条胳膊也打断了,免得他还有机会**刀法。
托梅顺着跟班的目光发现了正主,并很快从迪尔的眼神中看到了疯狂和残忍,要是往常,他立马会找机会离开这里,避免不利于他的冲突,但此刻,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冲动冲昏头脑,托梅铁定心思要正面较量一番了,就算遭逢不幸,也要在自己心仪的女子面前表现一番英雄气概不是?
茱蒂丝毫没有从冲突中看到危险地气息,她很是不悦地看着指手画脚的跟班,忍不住求助地看向旁边的贵族青年,希望跟班的主人能够约束这样没有礼貌的仆人
她求助的眼神看在贵族们的眼里,他们几乎忍不住要笑出来,多么合适的英雄救美机会!
不等迪尔从自我催眠中回过神来,他就已经被他的情敌们出卖了,不仅他的跟班被其他跟班们扔出去,就连他自己也被几个仆人包围,用威胁的手势示意离开大厅。
迪尔•麦斯特悲愤地看向托梅,迟疑一番后,不得不放弃让护卫冲进来,这里的贵族太多,万一冲突中打伤了某一个,这些正难为他的贵族还不联合起来拆碎他全身的骨头?
“听着,我要你们时刻注意茱蒂小姐的那个向导,有机会,干掉他!”迪尔对自己的护卫队下令。
舞会结束之后,类似的命令被贵族们纷纷下达了,甚至有个别贵族直接向凤凰佣兵团下了委托,在托梅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大约已经有上百人将他当成猎物。贵族们在大众场合要维持自己的礼仪风度,但背后杀个把人算的了什么,也只有气昏头的迪尔•麦斯特才会在舞会当中就准备下手,徒然让自己落了面子,丢了尊严。
“你今天的举动不够慎重啊。”司各特在茱蒂小姐引领托梅进入舞会的时候就退在一边,舞会角落的冲突短暂,并且并不激烈,他并没有注意到。他是在临离开前才从一个交际花的嘴里知道这件事情的,几乎没有任何耽搁,他立刻找上托梅,他知道贵族青年们都是什么德行。
“没关系,那个贵族只有六个中级武士,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托梅的职业习惯,让他在“冒险队”出发前就摸清了队伍中的全部情况,迪尔•麦斯特护卫队的实力,他很清楚。
看司各特担心的样子,托梅淡淡说,“如果是在狭窄的大厅或者街道,即使是瘸腿之前我也对付不了,但如果是在野外,再多一倍我也不放在眼里。”
“恐怕,你得罪的不仅是迪尔,你把所有贵族都得罪了呀!”司各特忧心地说,“茱蒂小姐太单纯了,她哪里知道,她身边全是豺狼,否则,她也不会给你添这样的麻烦。”
“既然你认为这些贵族是一群豺狼,又怎么打算将单纯的茱蒂小姐嫁出去?”托梅几乎忍不住问出来,不过,他识趣地将问话闷在心底,毕竟,他只是个被雇佣的向导,交浅言深的话,最好还是少说为妙。
“唉,老实说,我很不赞成将茱蒂小姐嫁入豪门,她太善良天真,又过于活泼好动,没有出嫁前或许能在贵族圈子里掀起一番风潮,但嫁出去后,毕竟还是要遵循贵族生活的那一套,这几乎是把她往火笼里推呀。”司各特自顾感叹,却将心虚的托梅吓了一跳,他认为司各特已经看出他的意思了。
“这个,其实,也没有必要这样吧,这个——”托梅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他心里不免也在想,茱蒂小姐不嫁给贵族,难道嫁给铜臭商人?也不见得比贵族好。如果嫁给我——
“只是随便说说,茱蒂小姐总会不再天真不再单纯,总有一天,会和大多数贵妇人一样,雍容华贵,习惯贵族的那一套。”司各特奇怪地看着托梅,觉得托梅的表现和往常大相径庭。
“啊——”托梅在司各特的目光下感觉原形毕露,他急忙起身,“我想起来了,明天要启航了,今晚得好好检查一下飞船。”
“真是,像个坠入情网的小年轻——等等,不会是真的吧!”司各特本来心底想取笑一番,不过,他自己也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托梅听到上半句取笑他的话,已经恨不得肋生双翅,早就跑的没影了,他还真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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