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11、极“左”思潮沉渣泛起 土改法律弃置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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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人虽然想避免土改中发生乱打乱杀的“流血斗争”,并用《土地改革法》给以约束。但是,“宁‘左’勿右”已经是痼疾,法律如何能约束得住?当年的土改干部何之光先生写了一篇文章,题名《土地改革法的夭折》,刊登在《炎黄春秋》杂志,2006年8期。该文叙述了新区土改时极“左”思潮沉渣泛起、《土地改革法》夭折的情况。摘编如下:
1950年7月,湖南邵阳地区土地改革开始试点,当时我在该地区负责青年团工作,地委派我参加邵阳县委,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搞土改。从一个乡的试点到全县基本完成,除“复查”外,我参加了土改全过程。
经过近五个月(其中约一个月搞征粮)夜以继日的工作,到同年12月,完成了包括三个试点乡在内的四个区的土改,并已按计划向其余13个区的60个重点乡铺开了。
前段土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下简称《土改法》)和**《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以下简称《政务院决定》)三个主要文件以及各级领导的具体部署实施的。
由于“依法土改”,贯彻执行了“团结中农、中立富农”的政策,地主分子陷入农民的汪洋大海,极其孤立和惶恐。在这种有声有势、合理合法的斗争形势下,即使是顽固地主也不能不看到,只有下决心把自己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才是唯一出路。
所以,四个区的土改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顽固抵抗和破坏,没有发生大乱子,进展顺利,做到了《**报告》所要求的“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广大农民特别是分得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的贫苦农民是满意的。
这样的“依法土改”,并不是不发动群众,而是发动群众按《土改法》的规范进行理性明智的土改。“土地回老家,合理又合法”是当时的主要口号,从而也可看到,土地是回农民老家,而不是哪一个“恩赐”的。
这样的土地改革,对于当时党和国家面临的主要任务——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与国民经济——是有利的,也是符合久经战乱的中国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的。可以说,这是党领导土地革命多年以来的一个历史性进步。
此时,突然下达“反对和平土改”的指示,文件我未看到,主要精神是说前段工作没有大胆放手发动群众把地主阶级斗倒斗垮,并说这是**亲自提出来的。立刻引起干部们的巨大震惊。于是层层作检讨,把四个区的土改说得一无是处,被认为是“煮了夹生饭”,“走了弯路”,“必须从头来”。由于高层强调说,这是“指导思想上方针路线的错误,由领导承担责任”,干部们的思想情绪才转过弯来。
于是,1747年土改时的极“左”沉渣泛起,中央颁布的《土地改革法》等土改法律夭折,一场“流血斗争”再一次横扫中国大陆。
首先,地委和县委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决定对全县工作重新作了如下部署:增加一个“反地主阶级当权派”或又叫“反霸”阶段。而且“乡有乡的当权派,村有村的当权派”,要发动群众“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给予无情打击。这叫“从政治上消灭地主阶级”。由于真正意义上的恶霸在以前一系列斗争中基本消灭,这是矮子中间挑长子,无疑是扩大了打击面。增加一项清算和分配地主果实的工作。不论浮财底财都要清算出来,作为“胜利果实”分配给农民。这叫“从经济上消灭地主阶级”。这样一来,打击面更大,无论大、中、小地主,开明地主,守法地主,都“一锅煮”了。发动群众派人将逃亡在外的地主都抓回来。各村农会都组织一个斗争委员会或叫贫雇农主席团,以加强和领导斗争。因人际关系而斗不起来的村,可调动外村外乡的积极分子去帮助。这些人几乎都是打手。为了加强干部力量,将原定60个重点乡减少为46个。为完成新增任务,将原计划定于1952年4月前结束土改(以便及时转人生产),延期至年底结束。这一延长耽误了一年的生产。同时,为了防止地主破坏,县委下令13个区尚未开始土改的面上乡,限在几天之内把地主统统抓起来。对于前四个区的问题,待土改复查时解决。

“反对和平土改”贯彻到村后,各村农会很快就把地主关押。干部、土改队员和农民中的极端分子很活跃。尤其是那些游民无产者包括流氓、地痞、兵痞等,出过远门,比一般农民见识广,善于出歪点子,有的早就想在土改中捞一把,如今机会来了,他们成了斗争急先锋,穷凶极恶,特别是追浮财挖底财,更不择手段。
斗争会上打人成风,有的甚至被当场打死。为了多搞钱财,尽可能抬高阶级成分,不是地主也要划地主。强迫地主供出埋藏金银财宝地点,否则非刑拷打,昼夜逼供,什么称半边猪、吊磨盘、踩杠子、割耳朵等都用上了。普遍抄家之外,还有的掘地三尺,有的扫地出门。打死人和被逼投水、上吊的,时有所闻。有的老公死了,老婆随后自杀,留下孤儿只好交给其亲戚或愿意收养者。1951年9月全省第三次党代会,邵阳县委书记钟石在地区代表团讨论时讲到:有一个村用铁钉钉死两个地主,还钉死了一个农民;有的叫地主女人当场脱了裤子斗争,不脱就打,打了还要脱;还有的强迫地主自己挖土坑,然后把他活埋了。隆回县委书记方明说:隆回问题也很多很严重,把中农划富农,富农划地主;关押吊打,非法斗争,不少富裕中农和富农都挨斗;还出现了所谓“贫农恶霸”,“中农恶霸”。其他县情况基本相似,不把人当人,死人不计其数。由此可见当时的混乱、残暴和野蛮,简直与流寇相差无几。“和平土改”变成了暴力土改。
农会派人去抓逃亡地主,一时农民纷纷到各城市集镇去抓人,几乎造成城市工作一个乱源。当时有些地主还有起义人员住在城市或兼营工商业,从此以后,集镇的店铺全部关门倒闭,农村经济一片萧条。当时只要能搞到钱财,哪管什么破坏工商业和统战政策。
在一片红色恐怖气氛笼罩下,一般农民特别是中农和妇女很是害怕,不敢参加斗争,有的连开会都不敢来了。
有的地主收藏有古瓷器皿字画古籍等,其中不乏上品,都被抄出糟蹋,或当引火材料和卷喇叭筒烟纸烧掉,毁了多少文物,无法计算。
乱抓乱打乱杀之风还影响到当时的镇反,并出了大乱子:邵阳县七区由于非刑拷打,“逼、供、信”,发生了抓捕中、小学教师百多人,打死多人,震惊全省的大错案。
胡绳主编的《中国**的七十年》第284页,关于土改有这样一句话:“党反对不发动群众,用行政命令方法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用这一句话略去了一段血淋淋的历史。
回首往事,可以清晰地看到,1950年反对和平土改,自毁国家法律,是在践踏法律、蔑视人权的极左道路上,跨出了严重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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