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拿出真本事的老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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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长歌说罢后,所有人都沉默了。 更新最快
不是他们不想说什么,是实在没什么可说的啊!
《红楼梦》中谁最喜欢做微商?
薛宝钗,王熙凤。
人家说的有理有据,从书中人物性格、为人处事、情商等各个方面分析,说得头头是道。
有毛病吗?
完全没毛病啊!
本来很多人与吕志翔想的一样,都以为这些“奇葩问题”是靳长歌现场乱编的,可是没想到,前者还真是将那些问题给解答出来了。
而且不仅解答出来了,还解答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至少现在所有人都挑不出瑕疵!
但是他们肯定的是,靳长歌在上台来之前,是绝对没有想到会有这些“奇葩问题”,所以就谈不上什么提前准备,既然这样的话,那问题就来了——
没有提前准备,却是能够现场提出那样“奇葩”的问题,还能完美解释出来,这说明什么?
说明人家对《红楼梦》也极有研究啊!
一瞬间,很多人脑海中都浮现出了这个想法!
网上。
“我靠啊,老靳这也太厉害了吧!”
“我看他这是扮猪吃虎啊!”
“我看也是!”
“你看那货还怀里抱本《红楼梦》,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他不懂呢!”
“太会装了!”
“他这思维也太天马行空了,竟然都能将《红楼梦》与微商联系在一起!”
“你别说,他刚才说的,真给了我很多启发!”
“我朋友前天还说带我去做微商呢,说能挣大钱,嘿,若不是老靳讲,我特么还真就信了!”
“不得不说,你这是真朋友!”
“老铁,没毛病!”
“哈哈哈,好朋友要珍惜啊!”
“......”
.......
台上。
靳长歌抬了抬眼皮,似笑非笑问道:
“要不要再来一道?这种题目我真是好多的,随口就能来!”
此时的吕志翔脸色一片铁青。
他忽然发现自己貌似犯了三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抹不开面子答应了汪真平的请求。
第二个错误,开始的时候自己作死率先提了一个“《红楼梦》中那个丸药最神奇最金贵”奇葩问题,想要先声夺人,结果反被人家给步步紧逼到了这个田地!
第三个错误,就是招惹了这年轻人!
看着面前盘腿而坐的笑眯眯的靳长歌,似乎人畜无害,可是他知道,他真是小瞧了这个年轻人,那些网上的关于后者的事迹与评价,看来并不是空穴来风。
现在他虽然现在台上,却是能够想象到台下有多少人在憋笑,在屏幕前,更是有多少人在哈哈大笑。
他感觉现在似乎成了一只猴子。
他狠心甩袖下台,但是却有些不甘心,让他一个堂堂的研究“红学”的专家输给一个年轻人,准确来说,是输给了两个如此“奇葩”问题,不说别的,就单说以后他在同行面前怎么混?怎么抬得起头来?
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他开口说道:
“既然这一关是“说书”,那咱们就聊一点正常的,文学性比较强一点的,你刚才说的那些太过于儿戏了,我们就权当一个热身,现在我们真正说一说这个《红楼梦》。”
“吁!”
台下吁声不断!
屏幕前的很多观众,也是满脸的鄙夷。
权当热身?
你丫倒是真好意思!
靳长歌倒是掀了掀唇角,笑道:“你的意思是谈点正统的?”
“当然。”
吕志翔点了点头,此时他被逼到这个份上,骑虎难下了!
“那聊什么?”
靳长歌问道。
看到前者答应了下来,吕志翔顿时感觉身体一轻,暗中松了一口气,在《红楼》方面,只要不是太偏僻太怪异的问题,他这种研究了十几年的人,还真不怕任何人。
“太祖曾经说:“《红楼梦》我至少读了3遍……我是把它当历史读的。”
鲁迅也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而至少把红楼读了二三十遍的美学家蒋勋,看到的却是慈悲,在观自身、天地、众生的时候,更多了一份领悟与包容他曾说:“我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里面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而人跟人之间所有的嫉妒,其实都是欣赏。”
吕志翔一开口,就引经据典,将《红楼梦》的文学地位摆了出来,身上也不自觉流露出一点点傲气。
“前面几位大家肯定都知道,现在我说说这个蒋勋,蒋勋其人,他是当代知名画家、作家、诗人。但大家最熟悉的,是美学家的蒋勋。
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写孤独:“孤独没有什么不好。使孤独变得不好,是因为你害怕孤独。”
他写品味:“在匆忙紧迫的生活里,感觉不到美。”
他写生命:“生命怎么活都会有遗憾,关键在于你怎么去领悟。”他读《红楼梦》,最早是十二三岁,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的,至今已读了二三十遍。
林青霞把他当成唯一的偶像:“听老师讲《红楼梦》的光盘,心里很安定,很容易入睡。中国古典文化学者叶嘉莹也大力称赞:“蒋先生的感觉非常敏锐,他讲《红楼梦》,不但是细致,而且非常深刻,尤其他能够把这种细致深刻的感情用很有学理的语言表达出来。”

蒋勋?
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靳长歌轻轻嘀咕了一声,然后他也好奇的听着。
吕志翔说到这个的时候,双目中也散发出异样的光彩,只见得他一手背在身后,一手在胸前比划着:
“蒋勋如此解读《红楼梦》:大观园,就是一座秘密的青春王国。通俗来说,《红楼梦》其实是写青少年的一本书。小说里面,王熙凤大概17岁,林黛玉进贾府时才12岁左右,宝玉大黛玉1岁,宝钗又大一点。这一群小孩住在大观园里,就是一个青春王国。在传统的封建社会里,人是没有“青春”可言的。什么是“青春”?青春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它有一种浪漫,刚刚发育,生理起了变化,对生死爱恨懵懵懂懂,充满梦幻、忧伤、不确定,充满性的**和爱的渴望,也开始尝到人生的失落与幻灭之苦。蒋勋认为,《红楼梦》里对青少年**的描写就很真实。”
咦......
《红楼梦》是一本写给青少年的书?
这个说法,有点意思哈.......
很多人也来了也来了兴趣。
吕志翔说道:“《红楼梦》第五回,宝玉是在秦可卿的房间里睡着后,再游太虚幻境的。曹雪芹细细描写了秦氏的卧室,里面摆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
“蒋勋说,曹雪芹在这里不是实写,而是虚笔,意在表现一个酒醉少年**的觉醒。宝玉偷偷读的《太真外传》、《西厢记》,都不是“正经书”。他看到的那些镜子、盘子、木瓜、床榻、被子、枕头,实则暗示着他对于性的幻想。”
听到这儿,网上很多网友顿时炸了!
“我草,他还真敢说!”
“性幻想?”
“这不会就是青春期遗.精吧?”
“肯定是啊!”
“嘿呦,你别说,这个谁,他讲的还真是有那么一点道理!”
“老子昨天梦见镜子了,难不成......”
“我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去吧兄弟,放心大胆的去做吧!”
“......”
这时,吕志翔终于体现出他一个专家学者该有的水平来了:
“许多人会问《红楼梦》十二钗,你最喜欢谁?最不喜欢谁?林语堂说:最喜欢探春,最不喜欢妙玉。每个人心中或许都有”最喜欢”和”最不喜欢”。人生看来很简单,却很难说”喜欢”或”不喜欢”。”
“探春是贾政的女儿、宝玉的妹妹,她的母亲是赵姨娘,一个丫头出身的妾。因为卑微的出身,赵姨娘似乎总是愤愤不平,嫉妒他人,总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也把这委屈转化成报复他人的恶毒语言或行为,连自己亲生的女儿--探春,也不例外。探春聪明、大器,极力想摆脱母亲卑贱的出身牵连,她努力为自己的生命开创出不同于母亲的格局。她处事公正不徇私,曾经在短时间代理王熙凤管理家务,有条不紊,兴利除弊,展现了她精明干练的管理才能。”
吕志翔双眼看着台下,说道:
“但是妙玉呢?妙玉是一个没落的官宦人家的女儿,因为家道败落,不得不出家为尼,她寄养在贾家的寺庙中,看来是修行,却当然心中积压着不可说的郁浊的苦闷。妙玉孤傲,看不起俗世的人,对乡下来的刘姥姥嗤之以鼻,她有严重的洁癖,孤芳自赏。这样的性格,即使在今日,恐怕也很难有朋友,在世俗社会,总是招人嫌怨。”
“但是,《红楼梦》的作者,很委婉也使人们感受到妙玉洁癖背后隐藏的热情,她极爱宝玉,但她的爱是不可能说出口的。她的孤芳自赏变成一种怕受伤的保护,像最柔软的蛤蜊,往往需要最坚硬的外壳来防卫。妙玉的不近人情,正是一种防卫的硬壳。”
吕志翔也讲兴奋了,甚至靳长歌能够看到从他嘴里飞出来的唾液。
这时,靳长歌才真正发现,原来这个老家伙,还真是有点本事儿的!
带着抑扬顿挫的声音,吕志翔激情飞扬的说道:
“总而言之,《红楼梦》的作者,没有”嘲笑”,只有”悲悯”;没有”不喜欢”,只有”包容”。《红楼梦》的作者引领我们去看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命,高贵的、卑贱的、残酷的、富有的、贫穷的、美的、丑的。《红楼梦》的作者通过一个一个不同形式的生命,使我们知道他们为什么”上进”,为什么”洁癖”,为什么”爱”,为什么”恨”。生命是一种”因果”,看到”因”和”果”的循环轮替,也就有了真正的”慈悲”。
“曹雪芹想要告诉我们,一切都是假的,可我们大多数却信假为真。《红楼梦》里,写了很多美食:莲叶羹、烤鹿肉、茄鲞、蒸螃蟹,样样精致、百看不厌。”
正当靳长歌也听得津津有味时,突然,只见得吕志翔将脑袋偏过头,出声问道:
“年轻人,你知道“茄鲞”怎么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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