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水价涨至五元,官员说了算,或是法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水价涨至五元,官员说了算,或是法律说了算
此前,曾传出近年水价要涨的消息,市民不以为然。因为媒体的报导说归说,又没有报出说话者的姓名、职位,权当它是一股耳边风。
昨日,重庆晚报的报导则不然。这水价说涨硬是要涨,因为文章有鼻子,有眼睛,要涨仿佛是铁板钉钉,扳也扳不脱。
原文如下:明后年水价每吨涨至5元
---------------------------------------------------------
重庆晚报2004年3月29日5:18:00
中国青年报3月28日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日前指出,我国水价在未来一两年每立方米将由目前的2.9元升至5元。
汪纪戎说,为缓解中国水资源紧缺的状况,提高水价与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处理后的水的回用率都是十分必要的措施。提高水价这一措施是为推动社会和公民节约用水。她说,水价的提高是渐进的,未来几年的水价还将持续上扬。
汪女士系环保总局干部,不知她对中国人大制定的价格法,以及此前制定的有关水价的相关法规清不清楚?
说白了,这水价的变动,是官员说了算,或是法律及法规说了算?
她的说法,传达出两点信息:1、我国水价在未来一两年每立方米将由目前的2.9元升至5元。2、未来几年的水价还将持续上扬。
老百姓感到的是,与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粮食、蔬菜、肉副食品一路高歌之后,下一轮就是不明就理的水价猛涨?
其理由如下,如果说粮食、蔬菜、肉副食品,尚属市场经济的范畴的话,那么这水价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经营,未纳入市场经济定价的水价,却是由国家制定的价格法严格管理。
其定价程序十分明确,一是要开价格听证会,二是要由经营自来水的企业申报生产成本、经营状况,且要由政府部门审查通过。而经不住推敲的成本和经营状况,都不能成为提价或涨价的理由。

事实上,《价格法》及其相应法规的出台,至少从法律和法理上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不受垄断经营的伤害。
而细看汪女士的说话,好象在她心目中没有国家法律和法理的概念。信马由缰,任其不负责任地乱说一气。
她说“提高水价这一措施是为推动社会和公民节约用水。”
两年前的四月,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出台,明确地提出用阶梯式水价的方式,推进中国水价的改革。笔者曾著文“实行阶梯式水价的问题与对策”响应。
若说“推动社会和公民节约用水”非阶梯式水价莫属。因为它在保护公民基本用水的前提下,体现了多用水,或者浪费水多付钱的原则。既保护了一般非高薪收入人群的利益,也让那些自以为钱多,对浪费无所谓的人为他的奢侈买单。
就是这样一个由国务院批准,五部委发出的通知,至今两年有余,执行得怎样?少有下文。
而汪女士的发言,与上述文件相比,则是自出一格。朝令夕改,靠什么取信于民?
想请教的是,一个与价格制定不大沾边的环保总局,为何能就关系国计民生的如此大事,信口开河呢?
水价涨至五元,到底是官员说了算,或者是法律说了算?
阳关2004.3.30A10:50
附笔者两年前写的文章“阶梯式水价的问题与对策”
******
时间过去4年,好在“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女士的说法未兑现。
若兑现,一吨自来水都卖到五元的话,一斤食用油该多少钱?一斤猪肉该多少钱(猪场喂猎不用水嗦!?)?物价会涨得稀里哗拉!!
上文说过:政府定价是制度优越性的底线,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以保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为己任,就是这个道理。
哪有官员置法律于不顾,鼓吹涨价的道理?去前年房价上涨,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币服务”的官员功不可没!?08.11.17注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