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盗贼难防-凡人烦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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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难防-凡人烦事(3)
不知从哪年、哪月开始,不缺吃穿的大陆人,不管平民百姓、达官贵人、白领蓝领,把防盗摆在了前所未有的地位,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心病。
花园小区保安二十四小时昼夜巡逻,高楼大厦各种质地的防盗窗、防盗网,栉次鳞比,走廊巷道形形色色的防盗门森严壁垒,早已众志成城。
论房子本幢宿舍是片区当街住房中的最差,论家庭收入至令还找不出一家全家收入过两千的小康人家。就是这样一个只解决了温饱的平民小宅,前不久,劫贼接二连三地光顾。损失不大,但对人生命的威胁、心灵的创伤却不言而喻。
三楼巷道,两边早已是防盗门伺侯,如此设施应该能睡一个安稳觉,其实不然,劫贼偏偏看中了一户的小窗,找来楼梯,提着停电宝,堂而皇之,居然趁夜半三更,觑视作案。
惊醒的住户,被灯光晃醒,急呼有贼。睡梦中的儿子闻声起床,一头撞在门上,顿时鲜血淋漓,反身奔向大街一侧的窗口呼救,双腿又被椅子砸中。贼跑了,需要救治的是受伤的儿子,不多,就诊一次花了六百来元(腿骨裂)。
紧急的补救办法是小窗增加防盗网,上三楼处再增加一道金属的防盗门,至少从心底里感觉到了踏实。有了这一次的遇险,读小学的孙女,闻声色变,稍有响动,急告婆婆,有强盗!
邻居都为这家的不幸,深表同情,唏嘘之余,都说贼人无眼。你偷穷人,人家连复诊的钱都舍不得花,脚肿起,好遭孽!
按道理讲,这不愁吃,不愁穿的太平盛事,何以窃贼横行?这横行的窃贼,社会真拿它没有办法?
七月二日,也就是昨天,笔者收到了由驻地派出所和街道发来的公开信,称要成立八十人的治安巡逻队,由民警带队,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逐步减少发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公开信最后说,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这八十人的工资、保险及工作经费,由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承担。根据文件精神,社会单位、商业门点每户每月50-200元,居民每户2-3元。低保家庭免交。
窃贼行窃要的是钱,而社会治安的受益者百姓上交的税款养活的公安人员,维持不了治安,需要成立什么巡逻队,又要喊百姓出钱?一个窃贼的问题,最终演变成了钱的问题,只不过一个是暗来,另一个是明要。
就以商业店铺来说吧?五十元就那么好挣,多数人经营店铺就为图有一口饭吃,有点余钱供孩子读书,供自己养老,二十米不到,光理发的店铺就是三、四家,又不当道,竞争的惨烈可见一般。你一开口,就是五十,好象这钱能从天上掉下来?
国家用纳税人的钱,不断地为公务员增加工资(包括公安人员),为什么就不用这第二次,第三次增加的工资,用来改善治安状况呢?这不正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么?
凭一个条子、一个文件,任何人都可以向老百姓伸手要钱,这国家还有个法制么?
想一想,老百姓花钱买财产保险,双方还有个约定,责权利一目了然。我只想问一句,你既然开口就要钱,尽管是明要,我们不妨仿效保险公司签个君子协定,单位、店铺或私人因失窃,损失由巡逻队赔偿如何?
我敢说,他百分之一百不干!那么这明要的钱,换来的是连保险公司都不如的保障,对百姓、单位、商铺而言,却实实在在地是一笔负担。
试想一想,那高新开发区引进的外资企业,你能凭此条向他收取,二百元或更多的治安巡逻费么?外国人不敢收,专收中国人的,中国人硬是比外国人低一等?(营业额上千万,上亿的外国企业,也和营业额数千元的店铺收费,能一样吗?那在小区已经实行了安保的住户,你还能收钱么?)

事实上,说起防盗,笔者对此现象虽说不上深入研究,但至少比浮在面上的社会学家,要深透得多,因为我跟踪观察了将近两年。一些文章发于新华网发展论坛,可惜,谁听你的,谁又愿意承认自己管辖之下,窃贼横行?
当我向有关部门反映,专事偷盗建筑材料的窃贼,成群结队作案时,回函称,他们的调查成群结队不是事实。要知道成群结队,是这类犯案的一般规律,当这段回答在百姓中作为笑谈的时候,真的,我有话也说不出来。
治安的管理,本来就是派出所的职责,现在到好,该管的不管,要成立八十人的巡逻队,负担又落在百姓头上。笔者认为,只要派出所和街道一起,认真做好,租赁户的管理,很多没有正当谋生职业的窃贼,自然会浮出水面。
问题在于派出所他打麻将都搞不赢,谁又愿意劳心费神,自断财路呢?没有了窃贼,又那来抓住贼赃后的数千、乃至上万元的罚款!不信就借笔者长达十万字的“与窃贼为邻”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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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公安人员的接触中,至少有一点我为他们鸣不平,如果因公负伤,留下后遗症,乍办?因为至今医疗费都是限额报销。一次负伤,救治好办,留下终生后遗症,又乍办?至今都没有下文。
媒体的有关报导中,明确指出,问题出在租赁户,那么对症下药,认真做好租赁户管理,不是事倍功半么?既不劳心,也不费神,还不增加百姓负担,巡逻队,走在大街上要武扬威,看是那么一回事,实际上是做给百姓看的,窃贼不会卖他的帐,正如历次的公安打击风暴一样。
第1条回复:作者:阳关(2002-07-0310:42:33.0)
治安的管理,本来就是派出所的职责,现在到好,该管的不管,要成立八十人的巡逻队,负担又落在百姓头上。笔者认为,只要派出所和街道一起,认真做好,租赁户的管理,很多没有正当谋生职业的窃贼,自然会浮出水面。
第2条回复:作者:东篱客(2002-07-0310:49:26.0)
养一只猛犬!
第3条回复:作者:阳关(2002-07-0310:56:27.0)
媒体的有关报导中,明确指出,问题出在租赁户,那么对症下药,认真做好租赁户管理,不是事倍功半么?既不劳心,也不费神,还不增加百姓负担
第4条回复:作者:晨晨爸爸(2002-07-0315:26:26.0)
防盗门防盗窗只能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
关键还是治安环境和物业管理的改善
否则一个环境优美的生活小区
却笼罩在一片钢筋铁索如同牢狱的氛围里
如何谈得上美观
第5条回复:作者:丽水(2002-07-0412:08:29.0)
讨厌防盗网!那种如入囚牢的感觉打击人的心灵.而且它还阻碍无线电波,听广播打手机很不方便.
第6条回复:作者:北部湾鲨鱼(2002-07-0422:05:40.0)
阳老兄,你总是关注老百姓的真实问题,且是有理有节的长篇大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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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鉴正笔者对盗贼问题的认识,转登笔者十万字跟踪文章的结尾部份,只要是明白人,谁也清楚这个问题的症结何在。没有结果的结尾(详情见:纪实文学“与窃贼为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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