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蝴蝶 第七十三章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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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
阿枕
“娘!”院子里一棵桃树下,霍光挺的嘴唇干瘪中带着枯黄,不知所以的呆呆的站着,“‘阿黑’把‘猢狲’咬死了……”
“阿黑”是一条小黑狗,还是光挺的外祖母去年走亲戚的时候带来的,特别的聪明伶俐,性情也算温和。“阿黑”有一双特别灵动的大眼睛,总是忽闪忽闪的和看着他的人对视着。“阿黑”很顾家,从不会到院子外面去追着小孩子跑,没人的时候,总是静静的趴在树下看着柴扉。光挺非常喜欢它,总是想着办法逗着它玩。有的时候光挺要出门,“阿黑”就会连蹦带跳的跑到门口去,紧盯着光挺;有的时候,光挺带着它出门耍闹,“阿黑”总是飞奔在前头,不时停下来,对自己的矫健表示满意,又挺着胸脯,对着一块烂木头“汪汪”的叫上几声,神气俨然。
可是俗话说的好“鸡狗不到头”,“阿黑”却有一个坏毛病,总是喜欢咬鸡。它接二连三地把外祖母养的鸡咬死,真是把外祖母气坏了。光挺现在依然清晰地记着外祖母咬牙切齿要用拐杖打它的样子,不过他却不用担心,外祖母的拐杖是绝不会落到“阿黑”身上的。
“阿黑”一声不吭的抖抖身子,依旧不肯张开嘴,坐在那里,卷拢了尾巴,把眼睛眯着,似乎对光挺的喊叫无动于衷。
“杀千刀的畜生!”霍任氏脸色煞白,下巴颤抖着,胸脯起伏着,似乎把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在脚尖,没好气的揣了“阿黑”一脚,然后只是瞪着两眼,呼呼直喘气。
“阿黑”尖利而短暂的叫了一声,抖落在撒在鼻子尖的尘土,一脸委屈,掂着脚尖走到了柴扉下。又似乎忘记了刚才的遭遇,回头要咬自己的尾巴,却始终不能咬到,却被一圈一圈的弄晕了头。
“猢狲”并不是猴子,它是一只鸡。一到晚上,别家的鸡都入鸡舍了,唯独这只鸡扑楞着翅膀慢腾腾地飞上树,那神态悠然自得的让人羡慕。
“猢狲”脖子里没毛,特滑稽的样子,所以光挺给他取了个猴子的名字。光挺清楚地记得那他总在想两个问题,一个是“它为何夜间在树上睡着了也没掉下来过?”,另一个是“它脖子没毛,冬天冷不冷?”,总之看到它那没毛的脖子光挺就觉得它特可怜。
“那是给你爹补身子养的鸡。”霍任氏的眼神里有一种奇怪的颜色,她已经失去一只鸡了,不想在失去一只狗。
“阿黑”的如意算盘也就变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霍任氏把‘猢狲’埋在了那棵桃树底下。
天到正午的时候,光挺带着“阿黑”在寨子里转了一圈,也都走累了,和其他十几个一般大的童子军一起躲到寨边林子里树下歇凉了。
一条小溪穿过林子,欢快的蜿蜒着向前跑去,林子那边是一块块收割过的、鲜明的棕黄色的田地。在田地的边上,是一个打麦场,肥大的麦捆和草垛,堆成了黄金色的圆顶,人们像小甲虫一样热闹而快乐的忙碌着。麦束飞扬中,迸出兴奋的人声和少女细珠般清脆的欢笑声。
光挺躺在树木的浓荫中,闭着眼睛假寐,嘴里却嚼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麦粒。新鲜的麦粒在嘴里反复嚼一嚼就会特有韧性,粘性也比较强,显得特别有味道。
光挺有好几年没有能嚼上麦粒了。那一年,还是光挺八岁的时候,当桃花杏花相继开放了,清明时节也就到了。外祖母给光挺用杂面蒸了个小燕子,蒸熟的小燕子被插在新鲜的柳枝上在屋里高高的挂起,煞是好看。过不了几天便有真的燕子绕梁飞了,光挺一直以为那是外祖母蒸的燕子太真才把它们吸引过来安家落户的。
后来,柳枝上的燕子也就风干透了,那会儿麦子也黄了。光挺为了吃到柳枝上的燕子,便往往会谎称麦芒扎在了喉咙上。
“哗啦”一捧溪水溅的光挺满身都是,光挺“砰”的一声坐起了身子,用他那破成几缕的袖子胡乱抹了把脸。
“唐奇!”光挺把袖子一抖,又挤了挤水,高声叫着另外一个伙伴的名字。
如果没有人见过唐小松,初次见到他的人多半会认为他是个财主膏子。唐小松从远处看了,就像一个白面馒首,身材高高胖胖的,胸脯宽宽的。他的大脑袋上头发油亮油亮的,一双浓眉下,闪着一对快乐的斗鸡眼。
唐奇和光挺是光**玩尿泥的发小,父亲是个木匠,家里还有一个失明多年的祖母。唐木匠的手艺在十里八村的,若是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小到桌椅杌凳、曲画勾栏、大到房梁上栋,没有一个大户地主兴建、翻修房屋的时候能少得了刘木匠,可是也没有一个财主能让刘木匠一家吃饱穿暖。

唐奇生在腊月,那个深黑的夜里,地球就像是冻死了一样。干冷的空气冰冻透了,仿佛能让人摸着它残酷的喘息。
唐奇最终没有死,那时还没有失明的祖母在那个北风呼啸的夜晚,把他从林子的黑暗中捡了回来。
“大小是条性命。”祖母冻成紫色的脸一松一紧,“你们养活不成,我便来养活他。”
“你如何有这麦子?”唐奇的拳头就像老虎的脚爪一样,指着光挺,“你爹是农会的知事,莫不是你爹寻机偷来的?!”
“你少放罗圈屁!”光挺愤怒了,他的脸膛涨的红红的,一左一右两只手,好像两只暴烈的猛兽一样挥舞着,“那是包家帐房前几日送来的麦样!我不过顺手拿了几个,如何就说到偷了!”
为了掌握每一个业主大户家收成情况,程升化责令每家大户都把田里的麦子留一些样本送到农会,以便统计整个抱犊寨一年来普遍的收成。
“哦!”唐奇的斗鸡眼眨了眨,又笑着凑近了,说道:“寻些时日,也弄个竹篓去摸鱼吧,这几日我都乏透了。”
“少废话!”光挺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泥土,“曹抚军有令,这些时日还要仔细查哨。”光挺又顺手从地上捡起个土坷拉,没好气的向唐奇砸了过去,“叫你个臭小子胡咧咧!”
“哎呦!”,唐奇好奇的望着身后十几步的草丛,因为光挺那块土坷拉并没有砸到他。
“谁!”
浓绿色的蒿草丛中一阵骚动,然后又忽然停止了摇摆。
“何人在此!”光挺从身边的树旁一把抓过那支比他高了大半截的长枪,大声喝到。
没有人应声,草尖在阳光地下没精打采的耷拉着。
虽说童子军的训练不如正规的义军一般严格,唐奇他们十几个半大孩子还是一骨碌身子爬了起来,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器械,在一旁大声助威。
“定是细作在此,围起来,拿了!”山区里的半大孩子都是天不收地不管的性子,自从当了童子军的小头目后,光挺的胆子也随着见长,何况有程升化的命令在先。
十几个半大孩子带着兴奋与紧张乱哄哄的一拥而上,手中的长抢、短刀、铁尺、弓箭不停的旋舞着,朝着丛蒿草铺展了过去。山区的农人,自小走得山路,只一会儿,便把草丛围住了。
“不是细作,是我,是我!”
草丛中踉跄的走出了一个人,中等身材,身体也算是结实。脸色黄中带青,微微的发涨,两个眼皮仿佛比寻常的人重了二两,微红发肿。这人头劲上还带着几块紫色的淤痕,几条暗红的抓痕让他的脸更加狰狞。他一身的绸缎被树枝和荆棘挂的破烂溜丢的,鞋底上还带着个踩碎了壳的蜗牛。
“哦,包有富。你却在此做甚?”光挺楞了一下,随即问到。
“我,我,我……我是来查看打麦的。”或许是遗传,包有富和包有贵一样,长着个蹋鼻子。两个深黑的鼻孔,一捧兜腮胡子一直生到了鼻孔的边上,初次见到那一片森林和两个深窟的人都会不自然的感到一阵恶心。
“这并非是你包家的田产,你却查看个甚?!”光挺把长枪握的紧了紧,脑袋上的汗水又不自觉的流淌着。
包有富惊慌的退了几步,稍过了一下,却又笑了起来。
“光挺,我是奉了程知事的命查看打麦的。”
包有富并不常笑,但是在他笑的时候,两片薄嘴唇张开着,不但露出了他的黄板牙,还露出了他的牙床,在他的鼻子周围也会隆起一种像野兽的嘴一样扁圆短粗的皱纹。
“那便是了。”光挺紧张的神经放松了一下,“可你如何这般模样?”
“你也知,我好喜杯中之物,见这好收成,昨夜也多吃了几碗。”包有富一边掸掸衣衫上的泥土,一边靠近了,眼中闪烁着一中奇怪的目光。
“醉鬼”光挺腾出一只手,扇了扇周围浓重的酒气,“这几日寨中盘查细作,你可仔细些。便是我认得你,曹抚军的令牌可是不认人的。”
“那是,那是”包有富还在打着哈哈……,……
“光挺!……快拿了他,……他的事犯了!”林子边上,一个驼背老汉费劲的跑着,用尽了气力,仿佛要把肺管子都喊出来了,赫然是霍延良!
包有富眼中那奇怪的神情突然变的凶猛起来,他闪电般的冲向了光挺,乘着光挺一瞬间的楞神,用粗暴的手一拳把光挺打到在地,然后像草丛中受惊的野兔一样嗖的拼命奔跑!
“唐奇,射他!”光挺一嘴的泥土,他的脸因愤怒和羞愧变的黢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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