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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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黑暗的胡同里,一个女人拎着一支价格昂贵的LV挎包慢慢的走着。并不算太漂亮,但身上透着一股朴实的气息,与那身上的名牌显得格格不入。
女人走在胡同中突然感觉似乎有人在跟着她,回头,什么都没有。难道产生错觉?女人暗暗想。再走,又有声音从身后传来,再回头,依旧什么也没有。今天真怪,平时半夜里回家总是会听到很多流浪猫的叫声,今天是怎么了,竟然这么静,让人觉得害怕。
走到胡同的尽头,女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从包里拿出钥匙,打开一道并不显眼的楼房外门,顺着楼梯走了上去。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女人顺手将挎包扔到了沙发上,哼着歌,脱起了衣服,此时再看她完全没有了那种朴实气息,在脱衣服的时候尽显出一种媚意,本不漂亮的她,在这脱衣之间,突然变得很有诱惑力。她的身材很好,并非是很多女人追求的那种瘦弱,反而有一种健康的丰满。肌肤雪白,却能给人一种流动着晕红的感觉。女人脱衣服时本就很美,此女无疑是个中高手。没有一定时间的训练是达不到这种效果的。
脱光衣服的女人,一对玉女峰向下微垂,却并不给人以扁塌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性暗示的意味。一双**修长,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床。站在镜子前照了一会,转了个身,玉女峰,微微晃动,女人着自己的身体,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对有的人来说看女人是不仅仅看脸蛋的,身材,气质,床上的功夫…。这一切有时比脸蛋更重要。尤其对那些成熟的成功男人。
洗了个澡之后,女人就这么浑身**着在屋里闲逛,走过来走过去,媚意十足,似乎在展现着自己女人的魅力。
“啊!”一声惊叫,女人在镜子中看到一个并不应该出现的男人的脸,确切地说是不应该还在人间的脸。莫非是鬼来索命,半夜中家里不声不响的出现一个人,而且是自己认为已经死去的人,任谁都会害怕的,更何况女人。
“你…你是?”女人战战兢兢的回过头来,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完全忘了自己还光着身子。
“麻衣。”来这正是神宗内地位仅次于破世的麻衣。此时麻衣就那么看着面前的**女人,只是一身的白色麻衣,让人感到不寒而栗。麻衣什么时候才有人穿,当然是有人死了的时候。
“你还没死?”女人渐渐平静了一点,觉得面前这个男人并不像是传说中的鬼。
“本来死了,却又活了过来。我还有些事没有明白,我不甘心就那么死去。”麻衣的话阴森森的,就好像真地从地狱中传来。
“你找我有什么事?”女人确定面对的并不是死人后,胆子大了很多。
“我想要知道,为什么你要下毒害我。”一年前麻衣的昏迷并非疾病,而是人为下毒,这个是出尘告诉破世的,然后又由破世转告给麻衣。麻衣醒来的这半年里,并没有闲着,而是不停的找着一个人。一个唯一有机会给他下毒的人。一个他曾经喜欢过的女人。
“有人花大价钱让我做,我就作了。”女人一脸的坦然,似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钱?多少钱?我倒想听听我的命值多少钱。”麻衣笑了,他想过很多可能,但就是没有想过会是钱。
“两百万。够我舒舒服服过很久了。”那女人很开心地说,似乎还在回味着拿到这笔钱时的那种兴奋。
“两百万?哈哈!没想到我的命就值这个数?哈哈!”麻衣放声大笑,笑得很狂放。
“那你以为你值几个钱啊?当初要不是看你好似很有钱的样子,我根本就不会跟你走,可你呢?一个月就给我不到一万块,还不够我买个包的呢!”这个女人似乎根本不了解麻衣的圈子。而且也不了解麻衣这个人。
麻衣听着女人的话,很想笑,却笑不出来,不让你知道我的身份,本来是为了你好,没想到…,原来有时太在乎就意味着失去。

“麻衣,你还不快点解决了她,要不我帮你。看着那一砣肉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就讨厌。”一个女子的声音从沙发上传来,声音冷漠。
女子听到沙发上传来的声音,不禁一惊。转过头去,一个通身黑色紧身衣的女子很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手中把玩着一柄大约有一尺长的匕首,匕首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幽幽的蓝光,有点经验的就知道这柄匕首上萃有剧毒。
**的女人一双眼睛盯着那放光的匕首,开始觉得事情好似没有那么简单。
“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解决。不用你操心。”麻衣很不领情,斜斜的瞥了一眼沙发上的女子。在神宗里,有几个人并不会买麻衣的帐。六指算一个,药剂师算一个,枪手算一个,死医算一个。而活医除了她的哥哥就谁的帐都不买。这些人中女人只有两个,活医当然不会拿着匕首到处去杀人,那么在这间房子里的那个女人是谁就不言而喻了,芒刺,暗杀高手。如果正规比武,或许她比不过麻衣,但真正杀人的时候,麻衣也无法躲过芒刺的诡异身法。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无数的高手死在芒刺手里。
“好,我不插手,但你可别丢神主的脸,否则你这第二把交椅也该挪挪了。十八地狱很久没去人了,你要不杀她,我就带她去那里。”芒刺一个闪身,就消失在窗口。
“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女子惊奇得问道,在她的心目中,麻衣应该是一个工资收入不少的白领,虽然他长得比较魁梧,但没有什么男子汉气概。有时男人的温柔到了女人眼睛里就是懦弱。
“我?在某种情况下,她得听我的。”麻衣的话语中带着自嘲,出现这样的情况的确让他这个神宗第二人很没有面子。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婊子就是婊子,动不得感情的。
“你”女子惊讶得看着面前这个她一直没有瞧得起的男人,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根本没有认识过他。看似很好笑,其实一点都不好笑,近在咫尺的人往往会被人熟悉的忽略。这或许就是熟悉之地无风景的误区吧!
麻衣看着对面那张看似朴实却媚到骨子里的脸,笑了,笑得很残忍,慢慢的一把尖刀出现在他的手中,刀身长三尺,2.75千克两端有出血槽,乃精钢打制,双刀中的子刀。母刀,刀长四尺三,5千克。杀一个人,一把刀就可以了。
女人看到刀的同时,也感觉到麻衣的形象瞬间高大了起来。女人就是这样,得到男人关心就以为男人是懦夫,看到男人杀人就感觉他是个男子汉。
“你不要杀我,好不好?我以后就属于你一个人。”女子将自己的**向前挺了挺,媚眼如丝,娇滴滴的说到。有几个男人能够忍住不被这个尤物诱惑。至今女子还没有见过,除非那人是阳痿。
但麻衣让她失望了,麻衣不阳痿,但也不是她见过的那些人。麻衣有男人该有的坚持。
刀落,血溅,人亡。一气呵成,刀身没留一滴血,让人觉得是那样的自然,好像是一种艺术,谁说杀人不能是一种艺术。
麻衣将窗帘掣下,扔到女子**着的身上。从女人的包中取走一张纸条。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是夜,西安三名企业家莫名死于家中,两名公子哥离奇死于女人的肚皮上,一个政府官员死于情妇的床上。他们的死有一个共同的地方,每个人的身上都刻有一个女人的名字——鲁晴,警察根据种种渠道查到了这个女人,才发现这个女人曾于这几个死者发生过性关系,当警察找到女人家的时候,才发现女人早已死在家中。后来省厅来电要求接管此案,从此石沉大海,再无消息。
麻衣有自己的原则,他知道鲁晴是妓女,所以她的过去他从不过问,但以后的就不一样了。不要说什么不知者不怪,既然你敢找我女人,我就敢杀你。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道理,拳头就是道理,这就是麻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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