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丹蒙vs飞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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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纱幔,笼去了都市的喧哗,静静的夜空中不时传来几声鸦叫。让人心中生出一阵凉意。
但事情总会有例外,一个酒吧中,热闹并没有因为夜的侵扰而散去,反而更加疯狂。
角落里一个异域男子在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当你看到他面前摆放的酒瓶时,你一定会大吃一惊,他面前的空酒瓶如果装满酒的话一定连大象都能够醉倒,但他仅仅是腹部微微隆起而已,却丝毫没有醉意,不但没有醉意,那双眼睛亮的简直吓人。为什么他的眼睛会那样的亮?为什么已是深夜他还在独自喝酒?为什么他身边没有朋友?太多的为什么没有人知道。
如果你仔细看他的手的话,你一定会看得出来,他的手异常的稳定,什么样的人需要一双稳定的手,雕刻大师,画家?无疑他们都是需要这样一双手的,但最需要的却并不是他们。最最需要这样一双手的是杀手,只有拥有这样一双手才能够成功的一击致命。
这个异域男子似乎很想一个人清静一下,谁说嘈杂的地方不能够清净?嘈杂往往能够将很多事情掩盖起来,包括你的外貌,声音等等。“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似乎就是这个道理。
有时当你想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有人不让你做。就在此时一个微醉的年轻人带着一群狐朋狗友走到此处来。
“滚开,没看到大爷累了吗?还不把凳子让给大爷。”微醉的男子借着酒劲很有一番男子汉气概,他身后有几个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浑身上下无不透着骚劲,让人看了就想将她们按倒在地。只是画得浓妆让人看了就觉得有点恶心。真让人感叹“这个世道变了,化妆不是为了美容,而是为了毁容。”
按照惯例,捣乱的人如果运气好的话,遇到一个软柿子那就随他们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了,但大多数的结果往往都是他们被人痛扁一顿。当然还有更糟糕的。似乎今天的这几个人的运气就不怎么好,岂止是不怎么好,简直是糟透了。
异域男子听到醉汉的话,抬头看了看,然后又继续低头喝酒,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看到异域男子的反应,后面的女子都嗤嗤地笑出声来。醉汉觉得自己的尊严遭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不禁面色沉了下来。如果在平常的活,这个男子或许会忍忍就算了。但此时他喝了酒,身边有自己的所谓的朋友,身后还有几双女人的眼睛。都说酒壮英雄胆,但既然是英雄又何必酒来壮胆,所以说喝酒壮胆的一般都是狗熊,而英雄喝酒只为痛快。再者都说美女是红颜祸水,但往往不是美女也有做祸水的天分,只是她们不能被称为红颜罢了。因此也就不会出名了。
醉汉觉得自己的尊严遭到了侵犯,随手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向异域男子的头颅砸去,就在此时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事情出现了。那个醉汉的酒瓶尚未砸到,整个人就直挺挺的倒了下去。站在他身旁的人都是一愣,低头想醉汉看去,只是这一眼就让所有人不想再看到第二眼,因为他们看到的醉汉模样实在恐怖。
醉汉倒在地上,一张脸扭曲的吓人,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喉咙处鲜血像泉水一样向外涌动,醉汉的一只手搭在喉咙处,似乎想阻住鲜血的喷涌,但却丝毫都无济于事。男子已经死了。死不瞑目。
此时人们在看异域男子的眼神彻底的变了,因为他们看到那异域男子的右手指上还带着一丝鲜血,但他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依旧静静地喝着酒。
醉汉的死带给酒吧一阵令人恐惧的沉寂,但只是一瞬间,沉寂转为了混乱。杀人与打架不同,如果是打架的话,一定会有围观的观众,因为打架给人带来的仅仅是刺激而已,而杀人带来的则是恐惧。
混乱中异域男子依旧在喝着酒,但他身边已没有了人,就连酒吧的服务生也不见了踪影,而那醉汉的所谓朋友和那些女子早就开始跑了,只是他们并没有跑出太远,因为他们的腿已经软了。他们的心脏已经被吓的跳动不正常了。

异域男子终于喝完了最后一杯酒,看着混乱的酒吧他依旧面不改色,在吧台上找了点纸擦了擦手上的鲜血,转身离开。奇怪的是再者拥挤而混乱的酒吧里,很多人想挤都挤不出去,但他走到哪里,那里的人就像被什么奇异的力量推开了一样,异域男子闲庭漫步般就已走出了酒吧。转眼消失在茫茫黑夜中。似乎他根本就没来过一样。但那酒吧中的死者无疑是他来过的痕迹。
夜月下,衰颓的西安古城墙上拖曳出两个长长的影子,一个高大魁梧若高山,一个纤瘦轻盈若扶风。
“金字塔死灵卫队,丹蒙。”高大的身影自报家门,声音如人,朗若洪钟。
“敦煌飞天,飞痕。”女子声音清幽,缈音绕梁。
这两个人为什么会在一起,他们到底是为了什么都聚到了西安?一个在埃及,一个在敦煌。一个信仰灵魂永存的法老,一个信仰度人入极乐的如来。他们本没有任何共同住处,为什么他们会走到一起?
“难道你们敦煌已经没有人了吗?竟然派一个小姑娘来应付,可笑啊可笑。”丹蒙看着对面的飞痕,脸上带着不屑。尽管飞痕长得很漂亮,但对于只崇拜武力的丹蒙来说,脸蛋和排泄物一样无用。“难道你们想用色诱吗?”丹蒙的话很难听。
飞痕看着对面那张带着十足男人味的脸,丝毫没有因为丹蒙的话而气愤,不管她心中如何,但她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的变化。
“我与他交过手。”飞痕只说了这一句话,她知道这一句话已经够了。
果然,丹蒙听到飞痕的话后,脸上的不屑尽消,上下反复打量了一遍对面看似柔弱的女子。
“既然你与他交过手,那就让我再试试你的功夫。”丹蒙也不待飞痕同意,取出兵刃向飞痕攻去,月光下隐约可见他手中取出的是一把重剑,剑身宽而厚,有点像金庸武侠小说中的玄铁重剑,但一定不是玄铁打造。
飞痕不慌不忙的取出自己的兵刃,传说中的十大兵器——承影,承影是一把精致优雅之剑,飞痕使用此剑正和剑意。丹蒙的攻势与破世有几分相似,都是大开大阖,凌厉无比,唯一的区别是破世常以命相搏,如同呼啸山林的绿林,而丹蒙却庄严郑重,如同古欧洲的骑士。
丹蒙的剑影重重叠叠,如同巨大的剑网向飞痕扑来。飞痕似难抵挡,却偏偏承影剑出必将剑网划出一道缺口,然后从容而退。如果说丹蒙的招式如同大海惊涛,那么飞痕的剑式就如同海上舞蹈的海鸥,无论海涛如何汹涌,海鸥依旧时而掠过浪尖。波涛虽伤不了海鸥,但海鸥想要彻底击破浪涛也是不可能的。
“他败了?”丹蒙知道再打下去已经没有意义,退步撤剑。他们打得时间并不短,以丹蒙的剑招风格,耗力必巨,但此时他却气息如常,脸上甚至没有出汗。
“不,我败了。”飞痕淡淡地说道,似乎并不将成败放在心中。
丹蒙一愣,似乎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答案,“他的功夫较我略差,而你与我半斤八两,你如何会输?”
“你见的是过去的他,而与我战斗的是现在的他。不要小看了他的成长速度。”飞痕说到他时,脸上竟微起涟漪。只是夜太黑,丹蒙并没有瞧见。
“那此次行动岂不是会有差错?”丹蒙似乎很是震惊。语气显得十分的郑重。
“他已受伤,伤在我的承影之下。”飞痕的声音很小,似乎她也不愿提起这件事,但又不得不提。
丹蒙又是一愣,败的人安然无事,而胜的人却已然受伤,这的确是一件令人玩味的事情。此时丹蒙看飞痕的眼神已经变了。一个女人被人置于死地却没有死,这似乎只有一个原因,她出卖了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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