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旅行商人和护腕_10号的,求PK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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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疚的小三补更ing~!
这章是昨天滴。
前两天肚子疼,晚上睡不好。昨天想着睡个晚饭后开始的午觉再码字……结果一口气睡到今天早上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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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鸽不久就回到了大路上,追上了我们。她还给尤里和我带了一大捧各色各样的莓子。说真的,味道很好。比用大棚和化肥种出来的草莓好吃多了。当然不是因为个儿大,也不是因为味道更甜。
这些野果胜在色泽自然,口感丰盈。
一方面,一颗小小的莓子上,朝阳面背阳面被晒出不同层次的色泽,这可不是“滴红”的蔬果能有的风情。另一方面,它们入口的味道有酸有甜,但是不管酸甜,果汁口味都饱满宜人。不像大棚和化肥捂大的那些,甜虽甜,却像白糖兑开水,一抹平。
——这才是真正的水果呀!
吃着野莓子,走在沓实的林间土路上,望着宽敞的路面上顽强不息的野草,以及路两旁郁郁葱葱的树林,我心情渐渐好了起来。大自然总有令人心旷神怡的魅力。不管怎么样,这样无污染的大片森林,我在前世可从来没有见过。
我们离开镇子的时候,已经不算早了。遇到小牧师后,又赶了一个小时左右的路,也就差不多吃午饭了。于是在路边近处找了块树荫下平整的地方,歇下来咬干粮。
我咬完一块面包,因为之前落入肚里的果子,就觉得饱了。于是摊开手脚,倚着树根躺到草地上。
“你吃完了?”
“嗯。”
“不行。”尤里把自己的三明治往嘴里一咬,又从背包里翻出一片厚厚的面包,另削了也同样厚厚的一片咸火腿,夹在一起塞过来,居高临下,一脸的教训人:“要好好吃饭。那些野果子不耐饿的,一泡尿就撒没了。”
叫人多吃点午饭也就罢了,可最后一句话实在多余,一下子戳破了我所有的好心情。木然接过简单的三明治,我实在无语。白鸽在一旁看看我,又瞧瞧尤里,忽然哈哈乐起来,很有幸灾乐祸的意思。
“说的对,年轻人。吃饭对健康很重要。”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插话的是个中年人,背着好大一个包裹。刚刚下了大路,拐向我们这里,“不过有女士在,又是用餐时间,不那么正式的词儿,还是换一种说法吧。”
我们闻声望去,来人已经站到了我们旁边五步远的地方,但他并没有急着再靠近来,而是自我介绍道:“我是旅行商人安东尼奥.皮雷利,正朝闪金镇去。一个人赶路真无聊,可以和你们搭个伴歇歇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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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欢迎的。如果他也是离开闪金镇而去的话,可能还要谈谈顺路护送的价款,才能欣然聚餐。但既然我们从相反的方向来,又要朝对方来的方向去,那么相聚在午饭这一会儿,就只是简简单单的旅伴了。
安东尼奥.皮雷利不愧为做生意的,说话风趣,口才也很好。一顿饭吃得很愉快。饭后并不适宜立即赶路,毕竟按照旅行者的步行速度,运动量可不小。趁着休息的时光,安东尼奥给我们将起了他到过的地方。
“这一趟,我刚刚离开夜色镇。哦……光明在上,暮色森林现在可真是名副其实了……”
说到这里,兴高采烈的商人情绪低落起来,摇了摇头。
白鸽追问道:“那儿发生了什么?”

安东尼奥抓抓头发:“请原谅,远道而来的暗夜女猎手小姐。可是,我是从湖畔镇去夜色镇的,暮色森林的深处发生了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你们……”他倏然收住了话头,打量了我们一下:“对不起,我无意冒犯几位。但我还是要劝告各位,在变得更强大之前,别去暮色森林。”
我默然。尤里和白鸽面面相觑。夜色镇面临的危机我知道,可眼下我们的确没有实力去做些什么。我只能表态:
“谢谢您的忠告。我们会谨记的。”
旅行商人呼出一口气,转开话题:“啊,来,虽然现在暮色森林并不合适旅行,但这并不妨碍大家看看我从夜色带来的货物。镇子上守夜人的最好的战利品,伊瓦夫人的加工,没准有你们合意的呢。”
他拿出来三叠护腕。
“看看吧,野狼,熊皮,还有猫头鹰护腕。啊哈,刚好适合三位。每双三十五个银币。如果买三双,就一个金币好啦。”
这个价钱很公道。
格朗姆不满被忽略,哼哼两声,翻了个身,继续睡它的午觉。
白鸽挠挠大野猪的肚皮当作安慰,一边拿起了一双野狼的。
游戏世界中为了平衡,对各种职业的武器和护甲都有限制。比如猎人不能拿锤子,而盗贼不可以拿斧头。法师只能穿布甲,萨满永远别想穿板甲。现实的情况与此不同。在这里,法师完全可以穿板甲:
——如果穿上那沉重的盔甲后,一个法师还能有足够的体力跟上他的同伴、并且有效地参与战斗的话。
不过好歹皮护腕还算是挺轻便的。所以我也拿起三双护腕翻了翻。
安东尼奥没有夸耀,只是进行了最实在的介绍:“其实猫头鹰这双,主料也是狼皮,毕竟暮色森林里狼最多。但是伊瓦夫人使用的起到决定作用的素材,是猫头鹰头顶的羽毛。”
熊皮护腕呈棕黑色,会让人觉得自己拥有和熊一样的生命力。另外两种的外观看起来差不多,都是深灰色,不过猫头鹰护腕上编织进去了一些羽毛。戴上它,手腕上传递过来的,是一股充盈的法力。相比而言,野狼护腕则更多地带来矫健和轻盈的感觉,以及一定的生命力。
尤里放下了熊皮的,拿起了野狼护腕,把它当作衬甲戴在锁甲内试了试。作为一名战士,固然需要过人的力量,但各人的情况并不一样。至少对于目前的尤里而言,他不用担心力量的事。
我思考了一会儿,也取了一双野狼护腕。那股法力只够我施放一个半的寒冰箭。如果将冰凌压缩得更为紧密一点,一个还有点儿勉强了。相比之下,在森林走得更快更轻捷,显然更为重要。而且,这双护腕的属性,和平衡长棍正可以相得益彰。
没有最重要,只有最需要。
安东尼奥对我们的选择有些惊讶,但白鸽一句话令他释然:“我们要去伐木场那边。那儿到处都是森林。”
我很满意自己的选择:“它可以令我们在山野跋涉中更轻松。一旦半路发生遭遇战,体力充沛的,无论做什么,都占了便宜。”
尤里耸耸肩:“我只是觉得比起熊皮的,自己更需要它。”
旅行商人笑了:“在森林里来去,的确是这双护腕最合适。”他撸起了自己的袖子,上面赫然一双野狼护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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