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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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躺在沙发上陷入安静,伸出手温柔的抚摸我的头发,好像生病的不是他而是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让我进入他的生活。或许我根本不应该介入他的世界,他的充溢着痛苦与无力的孤立世界。我本来可以逃过他避开他进入另一种生活,像卫普像糖葛,继续当我的朋克不顾现实毁灭明天。爱情,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们可以拥抱可以亲吻可以进入彼此的身体,但它什么都不是。爱情只发生在一瞬间,像**,让人总想尝试,结束之后只留下难以数计的寂寞与空虚。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口。他的身体很温暖,我却只能感觉到一片冰凉。
“好了格子,枕头底下有止疼药帮我拿过来,顺便点根烟。”
我抬起头看他,他的表情平静柔和,像大病初愈。
“干嘛吃药?”
“偏头痛,老毛病。”
他转了身平躺过去,静静看着天花板。
我站起来去卧室把药片摸出来倒杯热水递给他,磕出根烟塞嘴里点着看着他弄出两片吃了,再把烟塞他嘴里。
“放张碟听。”
他狠狠抽口烟看看我,过滤嘴上浸了点血。
我过去弄出张Emilie·Simon按下播放,给自己点根三五坐在地板上看着他。他很快抽完一根烟,烟**上基本被血染成红色。
音乐很美,像流水。天色已暗,我打开窗户看着夜色弥漫。空气之中弥漫着树的香味,夹杂着夜风涌进房间。
呆站一会儿过去开电脑,继续奋战论文。他躺在沙发上脸转过去对着靠背,没有要跟我说话的意思。
聚精会神捣鼓出一千字,彻底写不出来了。连续抽过十一根三五脑子发晕难受得想吐。二百五似的关了电脑走到沙发跟前揪他起来,头晕得太厉害又想吐,结果没把他拽起来自己倒一头攮到他身上。
他迷迷糊糊睁眼看我,我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挺狼狈,不然他不会露出此种笑容。
突然来劲了,我站起来硬是把他从沙发推进卧室甩到床上,像他第一次搞我一样把他的双手按在床上,然后非常暴力的去亲吻他的嘴唇。他嘴里有血丝,渗进味蕾让我莫名兴奋。头还在发晕力气却大得出奇,我一把撕掉他的衣服啃上他的锁骨,能感觉到他在轻轻颤抖。他没有丝毫抵抗,只有喘息异常强烈。我继续向下脱掉他的裤子为他**,他全身都在颤抖嘴里也渐渐呻吟出声。
我想上他。我第一次有这种想法。我轻轻抚摸着他的小腹,另一只手装作漫不经心的分开他的双腿。
很细微的动作,却让他瞬间清醒。不知道他哪来的力气刚才还像条死鱼现在却突然翻身把我压在下面。看来又只剩下我被搞的份,我轻轻叹口气,听天由命的接受了他的亲吻。
这是我第一次生出试图控制他把他踩在脚下的念头。之前他总是异常强势的出现在我面前,只有今天,我看到了部分属于他的真实。他并不强大,他并不能完全控制我。他温柔的亲吻我的身体,异常珍惜并亲密。我知道他喜欢我。我知道现在他同样离不开我。我知道我可以控制局面,只要真相永远不要出现。

在他突兀进入的时候我抱紧他的肩膀。我伸出手抚摸他的脸。他的眼角冰凉湿润,像条遗落岸边的鱼。
我不知道他的眼泪从何而来。强硬进入的快感渐渐让我脑中一片空白。我听见自己放纵的声音和他深重的喘息。只有**是完全真实的,它能够抛弃语言的虚妄时间的残酷,思维全部变为**的奴隶,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身体器官与快感狼狈为奸。
这是最为直接的交流方式,它龌龊低级却永远最为接近真实。我们拒绝不了同样安慰无能。它只能让我们叫喊射精却不能满足灵魂之中的巨大黑洞。我们变成两台机器被**操控着只会索取,在疯狂之中虚妄验证着荒谬的爱情。
**之后只剩下失落。我们浑身粘湿抱在一块谁也不想离开谁。我忽然想笑,我伸出手探进他的头发慢慢亲吻。他任我抚摸任我亲吻,安静得像个孩子。
就这么睡过去,不想与对方分开哪怕一秒一毫。身体的疲累让我们很快进入梦乡,拥抱的姿势也没有保持很久。
他转过身面朝墙壁蜷成一团,形成一个婴儿的姿势。我轻轻把手搭在他的腰间,彻底向黑暗缴械投降。
再次醒过来已经是日上三竿,李革非已经起床上班。地上扔着用过的避孕套,干瘪肮脏的卷成一团。我起来把它扔进垃圾筐,迷迷糊糊走进浴室。
被热水刺激着完全清醒,发现牙刷牙膏忘了摆过来。懒得出去随便拿了他的塞进嘴里,站在热水里边刷牙边去看窗外满是乌云的天。
也许会下雨。我在心里嘀咕着漱了口胡乱洗好走出浴室,到房子里搜出件他的黑T恤套上,看见饭桌上摆着柳橙汁和小圆蛋糕。
突然想起他温柔的表情,心里变得很暖。微笑瞬间不自知的爬上嘴角,拿起杯子坐下吃饭。
吃饱喝足甩到床上看书,还是卫普搜来的疯癫与文明。两小时后彻底被福柯这家伙洗脑,觉得纵欲并非罪过。看完一半窝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半小时,随后以光速跑去打开电脑继续码字。
不知不觉弄到十二点四十,肚子里一堆想法却蹦不出来几个字。我站起来在客厅烦躁的走来走去,最后决定电脑休眠继续看书。
刚准备窝进沙发电话响了,李革非打过来让我下楼跟他吃饭。刚好我也憋得难受,连乱翘的头发也懒得管叼着烟穿着他的衣服裤子找双球鞋套上拿着钥匙开门下楼。
外面在刮风,看样子我穿少了。我点了烟裹紧袖子往前走,看见他站在街角等我。
还是穿制服有味道,我在心里暗自打趣。我跟个流氓一样走过去搂住他的肩膀,问他要去吃什么。
他说跟我走就对了。他看着我的衣服有点想笑。他个子比我高衣服穿我身上就大一号,我又瘦的根本撑不起来。裤子也有点长,碎布一样堆在鞋面上。
我没理他,这么穿我乐意。我喜欢他衣服上的味道,更喜欢被这种味道亲密包围。
我们叼着烟弓腰驼背往前走,风已经不再让我感觉冰冷。他的温度渗进皮肤,已经足够驱走所有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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