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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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开始步入正轨,渐渐接近最终目标。
虽然沈锥——的确是个难缠的狠角色。他总是把一切牢牢控制住,不给我们丝毫钻空子的机会。
而且这家伙,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没完没了地塞给我,事关公司生死的大问题一点口风也不透露——这样也好,我乐得清闲;而且不光是我,作为总裁的沈陌更过分,简直是到了毫不关心的地步,他还没有放弃N大那边带的几个研究生,时不时要抽空去指点一二,好像这段时间正在做法国天主教莫里雅克那群人的学术评论,估计大脑里塞的都是宗教争端吧,呵呵,我甚至担心如果跟他提锦隆嘉业的话他会不会满脸温文尔雅给我来一句:“写什么的?没听过啊。”
当初,公司可以说是我和他、顶多再加上小舅舅三个人策划成立起来的,现在我们仨倒成了名副其实的甩手闲士,一个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实际上的傀儡总裁,一个是做着打杂和初级秘书工作的总裁助理,还有一个是过河拆桥暂时用不着的合伙人……统统被挡在管理层外,任何事都无权干预,什么叫为他人作嫁衣,搁我们这儿多形象啊。
可这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事,甚至,是情理之中的事,所以发生了也并不愤懑。说得再确切一点,我不急,不生气,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有利用价值,总有一刻沈锥会记起并回过头来拜托当初被他闲置的那三个人,到时候看我怎么千方百计地“爱戴”我亲爱的小叔叔,真是想想就兴奋。

这么做,说实话,是想给沈陌出口气。他一早就知道沈锥不会爽快地让他插手,索性什么都不闻不问,那个人啊,骨子里到底还是傲慢的呢。虽然,直到现在我也想不通为什么这种傲慢的人要费劲去争夺那份差点失之交臂的家产。也许他的文字已经揭示玄机,将答案送至眼前,只是我太笨,看不出来。
“你们就好了,什么都不用管,我还得呆在写字间里成天看那个烂人的脸色。”
晚上,小舅舅请我和沈陌吃饭时,我朝另两个合谋者抱怨连天:“反正公司的大事也轮不到我说话,干脆我卷铺盖回家继续写小说。”
“少来,我们两个现在都插不上手,你再甩膀子不干,整间锦隆不等于白送给沈锥?!”小舅舅白我一眼。
沈陌淡淡笑道:“怎么可能是白送,锦隆嘉业里有我的股份,我随时可以抽掉。”
“难讲。沈锥在投资锦隆的时候向我们索要了51%的股份,是控股人,这意味着即使我们两人加起来也不够否决他所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长期下去,他想一步步吞并你和我的股份,不是做不到的事情。”
我说:“我同意,沈锥狼子野心,跟个吸血鬼一样,我对他没好感,就会耍手段折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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