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魔教教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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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魔教教主2
没办法,在过去的那个社会,主人的意思代表一切,所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第二天一早,众人向着山东出发了。一路上,我是主张吃好的住好的,可是,青衣红袖众人却不认同。
青衣冷着脸,像谁欠他八百吊钱似的,不满的道:“小姐,我们的钱财有数,应该节俭一些,不然,我们很快就要做乞丐了,尤其是,现在多了三个人。”
“呵呵!”我笑道:“青衣,出门在外,不能亏了自己,吃不好,住不好,等生了病,会花更多钱的。再说,你愁什么,他们三人的餐宿自理,而且,咱们的钱花光了,咱们可以劫富济贫啊!”聪明人自有聪明人的办法!
“劫富济贫?”众人齐声问道。
“是啊!”天才果然是寂寞的,见他们一幅白痴状,我好心解答一下吧!
“呵呵,天下当官的有的是吧?”
众人点头,还是一副茫然的状态。
我叹气!
“有当官的,就有贪官吧?”
众人又点头,还是不明白吗?
我再叹!
“贪官的钱财是搜刮民脂民膏得来的吧?”
还不懂吗?
我真是无奈了。
“既然贪官的钱是属于非法所得,那我们劫他们的富,济我们的贫还不行吗?应该也不算违法吧,也许老百姓还会说我们行侠仗义呢!”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小秋小声说:“那不就是‘打劫’吗?”
我狂怒,“什么打劫?那是说强盗,对我们来说就是劫富济贫!劫富济贫!!懂吗?”
花花三人相互看看,说:“那让谁去啊,该——不会是让我们三人去吧?”
我嘿嘿阴笑,“你们以为呢?”
“不要!”
“呵呵!拒绝的真干脆,那——这个月的解药,免了!”小样儿,还治不了你们了!
“不要啊!我们去还不行吗?”
呵呵,真乖!
看看,我如此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财务危机,高手吧!能人吧!天才出场果然是不一样的!(红袖:北在哪儿?某傻:好像在地图的下方。红袖:果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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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树林深处,一伙黑衣蒙面人正在合力攻击一蓝衣人,蓝衣人已是强弩之末,但却依然彪悍无比,每一击必然有人受伤,只是——双拳难敌四手。一阵金铁交鸣之后,双方各自退开,蓝衣人以剑撑地,怨毒的眼光看向一身形高大的黑衣人,“武慕田,我待你不薄,你竟然联合外人害我?”
那黑衣人桀桀笑道:“待我不薄?呵呵,你要是早把教主的位置让给我,就不会发生这些事儿了,谁不想坐那个位置,我更想。而且,你不该杀了木青云,得罪了白道的老大,早晚得死,木老儿已经答应我,你死之后,就由我来坐那个位置。”
“所有人都参与了?”不甘啊!居然让这个无耻的小人给算计了。
“哈哈哈!告诉你也无妨,要你做个明白鬼。知道毒是谁下的吗?就是你那宠妾——淡水,天下至毒——‘逍遥’,给你也不算可惜了。”
“噗!”一口鲜血吐出,蓝衣人颓然倒地,生命迅速从他身上流失。除了‘逍遥’外,他身上恐怕至少还有十几种毒,无一不是当世难解之毒,可最让他悲痛的是——他最宠爱的女人要他死!为什么?为什么?他真的不容于世吗?真是那样,就如了他们的意吧!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逍遥’!是好名字!
意识逐渐飘远,直到黑暗覆盖了一切。
半晌,
高个黑衣人小心翼翼的上前,用剑碰碰地上的人,毫无动静,又探了下鼻息,抬头,“已经死了。”然后,又用剑在蓝衣人身上扎了若干个洞,还挑断四肢的筋脉才罢手。想想又提剑向眼睛剜去,只是被人拦住。
那人道:“你做什么?”
“我要剜了他那双魔眼!”
“你剜了他的眼睛,就没办法证明他是谁了!”
高个黑衣人一愣,“也是,算了。”
另一黑衣人道:“何不直接砍了他的头?”
“我怕做梦时梦见无头鬼啊?”
那人嗤笑。
“再说,木老头等着分他的尸呢,用不着我动手,走了,派人通知木老头来领尸体。”
瞬间,人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除了地上的几具尸体,一切又回归平静。这帮人居然连自己同伴的尸体也不掩埋,就不怕日后自己也落得暴尸荒野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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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风景好原始,一点儿都没经过人工雕琢,就连道路都是。纯是人马走出来的,原始的尘土飞扬,坑坑洼洼,再加上花花天生蠢才,我的臀部已经保受荼毒。
“臭花花,你成心往坑里赶是不是?旧账还没算,你又想添新帐是不?”我怒道。
花花满脸凄苦:“小姐,我哪敢啊!人家真的不会赶车。”
“不会?不会不会学啊?会吃饭不?再赶不好车,就别吃饭了,还有,解药也免了!”有些人,不修理就是不行。
“呜——,我学、我学,我一定用最快的速度学好赶车。”开玩笑,饭可以不吃,解药不给哪行!那岂不痒死?那万蚁钻心的滋味儿尝一次就够了。
“小姐好恐怖啊!”小秋小声嘀咕。
“嗯哼?小秋美女,你说什么?”难道她也欠收拾了?
“呵呵,”小秋傻笑:“没、没什么,我说小姐好聪明!”
以前总当好人,总被人欺负,现在当恶人欺负别人,你别说,感觉真不错,呵呵呵呵——
已经是六月的天气了,很是闷热,我这边在马车里已经是香汗淋淋了,衣服湿湿的粘在身上,很不舒服。
“青衣,找个地方休息下吧!咱们也不急着赶路,实在是太热了,最好找个有水源的地儿。”
青衣点头去找水源,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把我们带到树林深处一条溪水旁。
溪水凉凉的,感觉很舒服,索性脱了鞋,把脚也泡里,好享受啊!红袖小秋这两个丫头,死也不肯脱鞋,脚很好看,怕人看到怎的!
我这边泡脚泡得不亦乐乎,红袖悄悄与青衣走到一边,也不知在密谋什么?
红袖低声说:“大哥,有人跟着我们,而且人数不少于十人。”
“嗯,我早就发现了,你留在这里保护小姐,我去看看。”
“大哥,你自己太危险了,这里让花蝴蝶保护就好,我与你同去。”
“不可,我不相信他们,放心,我只是去看看。”

“好吧!大哥小心!”
青衣点头转身消失。
另一处。
“江头儿,咱们要一直跟着他们吗?”一黑衣人问。
“是,直到爷说不的时候。”江平答道。
“天!那这位主子要是走遍天涯海角,咱们岂不是惨?”
江平恶寒,好像有这种可能。突然杀气陡增——
“谁?”司马长风喝道,十余人立即面朝外,进入战备状态,嗯,训练有素!
青衣缓缓从一棵树后走出来,冷着脸问道:“不知江兄和司马兄为何要跟着我们主仆?”
二人相互看一眼,江平道:“我家爷让我们跟在后面保护小姐。”
“哼!不必,想必我家小姐已经和任公子说清楚,这里就不劳你们费心了。”
江平硬着头皮道:“等爷让我们走的时候,我等自然会走。”他发现,在面对青衣的时候,并不比面对他们的主子轻松。这个人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有这么强的杀气?
青衣还想说什么,这时耳边响起清脆的啸声,青衣转身疾驰而去,江平等众人见状也连忙跟上。
青衣回首对江平道:“喜欢跟着随你们便,但——别让小姐发现,她不会喜欢见到你们的,如果惹她不高兴的话,我会杀了你们!”说完加快了速度,转瞬,不见了。
江平停下,和司马长风相对苦笑,长风凝重的问:“你对他有几成把握?”
江平头痛的皱了皱眉:“别开玩笑了,咱俩加起来能保命就行。现在怎么办?”
“哎——,爷的命令还得执行,咱们小心点,只要别让叶小姐发现就行,走吧!”
青衣回到刚才休息的地方,惊呆了,居然一个人都没有,而且连打斗的痕迹都没有。那这敌人也太可怕了,花花兄弟三人武功也不弱,红袖更在三人之上,怎么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就不见了?
这时,啸声又起,青衣连忙向啸声处奔去。等到了,青衣鼻子差点没气歪了。就在前边不远处的溪水旁,叶琉璃和红袖等人正不知围着什么东西,在那里争论着什么。
青衣有些生气:“红袖,发生了什么事?居然用紧急信号,我还以为你们遇到强敌。”
红袖努努嘴:“你问小姐吧,她要救那个来路不明的家伙。”
“青衣!”我可怜兮兮的看着他,“这个人还没死呐!救他吧!”
青衣上前查看一番,回首道:“他身上中了十几种剧毒,四肢筋脉具断,流血过多,已经死了,就是不死,恐怕也无力回天了,就算他命大,勉强活了,他也是个残废,也许死对他来说是种解脱。”
“可是我看到他刚才在动哎!”那‘死人’真的有动,会动就代表他没有死,没有死,就要抢救,救不救的活,那是另说,我可是有职业道德的,哪能见死不救呢!
“会惹上麻烦。”
我笑道:“他总不会因为我救了他,而让我赔医药费吧?”在二十一世纪,这种情况是很多的。
“白痴!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呐?”红袖都要气疯了,这白痴什么人都敢救,万一此人是魔教教主怎么办,那他们岂不是被整个武林追杀?
“需要救助的人!”我无知的笑笑。
“那他如果是坏人怎么办?”红袖已经用吼的了。
“再杀了他!”
咚!红袖气晕了。我看着青衣,“我也救过你们不是吗?那时我也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人。”我当时是个傻子都知道救人,现在变聪明了怎能不救!
青衣只是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就招呼花花三人开始救人了。
这人不是普通的惨,身上刀伤剑伤加上不知什么兵器伤无数,四肢筋脉具断,脸也被人划花了,光是毒就够头疼的,他居然还有气在,真乃神人也!
当然,也不排除,他是上天安排,专门等着我来救的。
这么多外伤需要包扎,金创药和低级解毒丹很快就用光了,不过我看到花花居然私藏了一瓶,趁他不备,我拿起来就打开,一股脑儿的全撒在那‘尸体’身上。
“小姐,你、你怎么把那瓶药用了?”花花急道。
“本小姐要救人,你敢藏私?活腻了,是吧?”
“小姐,那瓶药不能用!”
“为什么?”
“那是、那是‘合家欢’!”
“什么!你居然还带着这破药,是不是还有想法?青衣,现在就阉了他!”我怒了。
青衣毫不犹豫,立即准备执行,花花已经要晕了,这时,花小三发出惊叫。
“小姐,小、小姐!”
“鬼叫什么,你也想挨刀吗?”我可不在乎多两个太监。
花小三连忙摇头:“不、不是,你们看他的眼睛。”
“怎么了?”我探头,“天——蓝色的眼睛,太漂亮了,呜——我喜欢,快!一定要救活他!”
花小三等人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糊糊颤抖地说:“圣火教的教主的眼睛就是蓝色的!”
“圣火教教主?”
红袖不屑地说:“就是魔教教主!”
我笑了:“哪儿那么巧,武林大会还没开,他就被人追杀成这样,也太菜了吧!再说——这世上蓝眼睛的人多着呢!你能肯定就是他吗?”
“这还有一把剑,好像是传说中的‘日照’剑,是莫问天的剑。”
“莫问天?”我皱眉。
红袖哼道:“魔教教主!还救不救?”
我沉思片刻,“他只是个垂死的人,我的职责只在救人,不分男女国籍好坏贵富贫贱,先救了再说,而且,人家喜欢他的眼睛。”某傻的眼睛冒着粉红的桃心,浮想连篇……
红袖翻了翻白眼,心想:这白痴谁都敢救,哪天怎么死得都不知道!我们幸是不幸啊,跟了这么个主儿。
在我的坚持下,青衣他们继续救人,半晌,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依然不见那人转醒的迹象,无奈,先把他抬上马车。青衣把其余的尸体放在一起,然后从一个瓶里倒出一些粉末,只见那些尸体一会儿就都不见了。
我惊道:“化骨水?你怎么有这种东西?”
青衣拽都不拽我,“我们马上离开此地,这把剑怎么办?”
我连忙摆摆手,“扔掉,扔掉!这么明显的标志,戴在身边,不是找死吗?我可不想让天下人都追杀我!”
众人嗤鼻,更明显的,你不是也带着了吗?
“还去山东吗?”
我一脸的失望:“算了,还是去杭州吧!”武林大会是参加不成了,还是去看荷花吧!
青衣在后面掩藏消灭我们来过的踪迹,我们一行人改道去杭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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