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魔教教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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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魔教教主3
‘逍遥’,这种毒你听说过吗?
没有?
呵呵,你当然没听说过,连本人也是第一次听说。绝对无解!因为制这种毒的人,自己也被它毒死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到了别人的手里了。
不过——
今天,它被我解了,你信不信?
红袖:我信你——才怪!青衣和小秋更是紧着翻白眼,只有花花三兄弟一脸的崇拜。
红袖是嫉妒我,不理她!
知道怎么解的吗?
哈哈哈哈——
真是好笑,哈哈哈——
红袖:白痴,别笑了,快说!
是、是——哈哈,是用‘合家欢’解的!哈哈哈——制‘逍遥’的笨蛋,如果知道用春药就能解的话,岂不得从棺材中蹦出来,再气死,我都替他呕的慌。哈哈哈——
红袖青衣等人一副看白痴的表情,花花三人则是一幅茫然状。
我也很茫然耶,怎就误打误撞得解了呢?
当然这也只是我分析得来的,后来那‘尸体’醒来后,自己又分析的。
看吧!老天也支持我救他呢!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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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停停走走,不敢在同一个地方多作停留,多半是买了伤药和解毒丹就走,而且也不敢多买。怕万一被人察觉,我就要过逃亡生活了,其实现在也差不多。
我们这么辛苦,那具‘尸体’一点醒来的意思都没有,只是还没有死就是了,生命的迹象很是微弱,让人几乎感觉不到他还活着。当然,很自豪的告诉大家,他身上虽然多处受伤,但是一点都没感染,在如此恶劣的医疗条件下,能做到这样相当的不简单呢!为了不砸自己的招牌,我督促花花他们每日给他换药,虽然辛苦些,但是如果能救活也值啊!(红袖:还砸自己招牌?当自己是神医在世啊!唉!某傻叹气:有人嫉妒我!)
已经十天了,这家伙不吃不喝靠什么活着呀!他到底能不能醒?呜——不会永远不醒了吧?那我不是白忙活了?(红袖:有没有搞错!你除了让我们救他,自己好像什么也没干吧?某傻:呵呵,是、是吗?)
我打了个寒颤,这种可能也不是没有,前天有个庸医就这样说过,被我骂走了。
昨天我们到了一个大点的城镇,在一家大客栈包了一个跨院。有句话说得好:大隐隐于市嘛!(乱用的,大家别挑我呀!)
看着那家伙一点动静都没有,青衣冷冷得说:“小姐,万一他永远不醒怎么办,咱们要一直带着他吗?”
“哎!青衣,你怎么这么点儿常识都没有,你不吃不喝,能活几天?十五天应该是极限了吧?何况他还失血过多,身受重伤,身中剧毒呼?”累死他也活不了十五天!
青衣满脸黑线。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等他死透了再说吧!最多也就五天了。”
转身看着床上的人,“醒过来吧,让我看看你的眼睛,那像天空一样蓝的眼睛,闭上——太可惜了!”我喃喃自语。
床上的人。
我在哪儿?已经死了吗?可——为什么身上这么痛,死人不应该有痛觉的!是谁在说话?阎王吗?(他真是被毒傻了,阎王怎会发女声?红袖:谁告诉你阎王是男的?某傻:是哦!我又没验明正身,没准他就是女的,当然也不排除他是阴阳人!阎王狂怒:我哪儿得罪这白痴了?某傻:叫我白痴就得罪我了!阎王倒地。)
不管是不是阎王,这个声音都很讨厌,扰人清静呢!
“快醒吧!只要你醒了,就算你向我索赔药费,我也认了。嗬嗬,当然是开玩笑的,我救了你,虽说是;大恩不言谢,但你要谢我的,‘以身相许’就不必了,来个‘以心相许’就行!还有、还有,不是有句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既然我给了你若干滴水,你当还我一个太平洋,就是说:我花了很多银子在你身上,你要还我一座金山银山;还有,我救了你一条命,你要还我若干条命哦!还有——”
“闭嘴!”一个虚弱的声音。
“什么?青衣,你敢叫我闭嘴?不想听可以出去!”估计我在那里絮絮叨叨的,死人也能被我烦活了。

青衣很委屈:“小姐,不是我说的。”
“不是你难道是我啊?”屋里只有青衣一位男生。(红袖:床上那位算什么?某傻:呃——他不算人,他是半个‘尸体’,简称‘植物人’。)
“再说了,青衣,做错事要勇于承担责任,男子汉大丈夫嘛!错了就该,改了再犯,犯了再改——”
“闭嘴!”声音大了些。
我呆了,呃,是目瞪口呆!因为真的不是青衣说的,那就是——
我迅速回身,兴奋的摇着床上的‘尸体’。
“你醒了,你真的醒了?快睁开眼睛给我看看!”
床上的人一阵闷哼。
小秋急道:“小姐,别摇了,再摇他就真的死了。”
“乱讲!他哪有那么脆弱,这么重的伤都没死,被我摇几下就死了?”何况我想证明是不是他在说话呀,心肺复苏的第一步骤:判断患者的意识。绝对不会错的!当然,第二步,人工呼吸,我是绝不会对一具‘尸体’做的。
红袖幸灾乐祸的:“摇吧!随便摇,用力摇!”他好了,这傻子离死就不远了。
“你让我摇,我就摇啊!哼!本小姐不摇了!喂——,魔男,睁开眼睛让我看看!”
众人皆倒!
魔、魔男?什么新词儿?
女的叫魔女,男的自然叫魔男了,就像我外甥女两岁,吃猪肉时的理解:瘦的肉叫‘瘦肉’,那——胖的自然叫‘胖肉’了,有意见吗?
没、没有,您随意、您随意——
“小姐,您让他怎么睁眼啊?他的眼睛不是被你包上了吗?”小秋虚弱的提醒。
是哦!蓝眼睛虽然在二十一世纪很常见,但在这儿,据说,恐怕,大概,也许,其实是比较肯定的是:天下人知道得也只有他吧!所以,我只好把那漂亮的眼睛当伤口包上了。
“水!”床上的人虚弱的提出要求。
“噢!噢!来了,小秋快拿水来!”我转头看着他,“你现在只能喝些水,还不能吃东西,不然肠胃会受不了的。”
“为什么救我?”
“因为你需要救助,而我们正好经过。”理所当然啦!
“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们有问过我的意见吗?”
什、什么?问你的意见?凭什么啊,我想救就救啊!管你同不同意!
“呵呵!受伤的人,需要救助的人!”我命中注定要救的人,而你就是注定要被我救的人!怎样?
“我是魔教教主莫问天!”
“呵呵!莫问天吗?他已经死了,我亲眼所见,他的剑还是我让扔的呐!”在已经被全武林追杀的情况下,还有人主动承认自己是魔教教主的?不是疯了就是活腻了!
“你、你扔了我的剑?”
“呵呵!我扔了莫问天的剑!好了,喝水吧!醒了就好,把身体养好,也不枉我们救你一场!”我转身,“花花,你们三人好好伺候他,别让他死了,否则——你们就跟着陪葬吧!”
“小姐,太没天理了吧?”三人哀号。
“嗯哼?说什么?”
“没、没什么!只是,小姐,今天是十五。”
“十五?十五怎么了?”我疑惑。
“我们的解药?”花花小心的提醒道。
“呵呵!这个呀,好,等一下让红袖给你们送来。”我全忘了,还好他们自己记着呢,不然,岂不是穿帮!
回到我的房中,倒了三杯白糖水让小秋给那三个白痴送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咱们总算没白忙活。”
红袖冷声道:“就是不知道他好了后,会不会恩将仇报,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呵呵!”我傻笑:“应该不会,不然他不会主动告诉我他是谁了。如果他真的凶性大发,到时候,——你和青衣带着小秋先逃,不用管我。”看阎王拿我怎么办?我这辈子是缠定你了!(阎王在阎罗殿打了个冷战。)
红袖愣愣的看着我,我笑笑:“呵呵!不用太感动,我自愿献身的。”
红袖转过脸去,哽咽道:“白痴!”又快速转回,“我们都发了誓的,你最好给我好好活着!不然,我就是追到地府也会向阎王告你的状!”
我捂着耳朵,说就说呗,喊什么呀?不过,还是乱感动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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