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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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吁了一口气道:“我必须要去的理由,一则是为了谭姑娘,除非我亲自去,大概很难请得动她了,二来是避免乡中一些戚友的误会,以为我蔑视张氏的祖先,连带也使爷落了褒贬,三来是我自己私人的意愿,说句不怕你见笑的话,我出自娘胎以来,就没出过内城的大门,除了我自己的家,就是皇宫大内,没到过第三处。”
秋苹笑道:“郡主!有什么地方比得上您那两处地方呢,天下最好的地方恐怕就是皇宫了,有人想瞧一眼都没那个福份呢?”
郡主一笑道:“那是一般人的看法,我却不同,就以这探花府来说,当然比不上皇宫,而且比我的娘家国丈王府也差多了,可是我觉得此地美得多了。”
“这自然,这儿是您的家。”
郡主笑道:“这儿也不过是寄居的地方,住不久的,爷升了官要搬出来,调了职也要迁出去,在湘中才是我真正的家,我一定要去看看!可是这一次不去,以后就更难有机会了,我这一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出去见识一趟,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以后更难有理由离开了。”
这一点秋苹是相信的,郡主是幼女,从国丈、国母以及皇后、国舅等人对她都极为锺爱,何况她平素身子又弱,经常还降尊纡贵,到这儿来看望她,若是没有一个重大的理由,恐怕是极难放她远行的,而祭祖省亲,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由。
再者,她也看出了,郡主是个很有教养,很讲情理的人。但也有她执着的地方,她如果决定了一件事,是很难改变的。因此,她也不再多劝了。
郡主把家务果真都交给她了,甚至于把身边的一个贴身侍婢也拨到她的身边来听候使唤。
那个侍婢叫秋芙,是宫中的宫女,拨到国丈府中的,因为跟着郡主,又陪嫁了过来,算得上是郡主的亲信了,年纪也比较大。
这样的一个人,身份地位应该是不会比秋苹低的,可是郡主把秋芙指派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秋芙改名字,把名字中的那个秋字删去,叫做芙蓉,为的是不重秋苹的讳,也为的是避免让人误会她舆秋苹的地位,用心若此,秋苹又怎不感澈心脾呢。
好在她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跟谭意哥半年多的薰陶,也把她在妙贞观中养出的那些浮荡习气改掉了,端庄持重。行事不卑不亢,规矩中节,做事有条有理,不出半个月,她不但已经熟悉了家务,而且治理得很好。
湘如郡主十分满意,先还偶而帮帮她的忙,替她处理一些较为重大的事,到后来则整个放手,听任她去独当一面地当家了。
而且湘如也实在没空,她忙着要辞行。准备随着夫婿张玉朗返里祭扫了。
前前后后、也忙了半个月,张玉朗与湘如郡主终于启程了。行列是很壮观的,张玉朗的探花虽已中了将近有一年了,但他仍然是新贵,是京中灸手可热的第一大红人。
虽然他的官阶只得六品,而且官职只是列秩的兵部行走,未列朝班,但是他仍然能每天到朝,参议军机,重大事故,也经常有人问问他的意见。
这当然是因为他的岳父--被封为吴王的刘三泰以及他的两位舅兄刘国栋、国梁的提拔,但也只是个开始而已,他自己的超人学识,也是他日受重视的原因。尤其是他发表了几次议论,都能切中时弊,别具见解之,连他的襟兄当今的天子也对他特别注意起来,凡事总也要问一下他的意见。
这眼看着他的锦绣前程,已经在等候着,蟒袍玉带,一品前程,等于已在囊中,只是朝廷吏铨,本身有个制度,不能一下就把他升起来,但是只要有机会,他总是第一优先的。
所以他离京的时候,一二品大员送行的大有人在,走在路上自然也不会寂寞,地方督抚,府台刺史、太守等行政长官,无不亲自相迎,殷勤款待。
他们的官品级衔都比他高,对他如此逢迎巴结,本是不合礼制的,好在他有个郡主老婆,他的妻子刘湘如是帝后的妹妹,凭着这个身份,要那些大官们出来相迎,也有了个藉口了。
这虽说是夫以妻贵,但是张玉朗却受之坦然,那是因为郡主处理得当,毫无一点骄气,处处都对他极端尊重,使别人也很快地得到了暗示--他才是重心之所在。这种情形在他回到家乡后,尤为显着。
郡主很守本分,没有因为自己是金枝玉叶而骄奢,待人平易,事亲至孝,每天都是很早就起来,赶到上房去侍奉婆婆起身。
不管家中的下人有多少,一定出她亲手捧上第一盅茶,这不是一个形式,茶是由别人泡好冲就,一直递到她的手上,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虔敬。
所以,他们在家中停留的时间虽不长,却已经给家乡留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特别是那些在娘家骄生惯养已成习惯的新妇们,可就苦了,以往,她们可以睡到日上三竿才懒洋洋的起来,家中反正有下人代他们去伺奉堂上的翁姑,只要老年人有了照顾,她们乐得轻松点。
现在可不行了,不管她们多骄贵,总贵不过金枚玉叶的郡主去吧。郡主都不敢缺了人子之礼,她们又凭什么搭架子呢。
所以对张玉朗的衣锦荣归,祭扫庐墓,大部份人都感到很兴奋,与有荣焉,但多少也有人在暗地里埋怨的,但不管如何,这一阵风扫过后,留下的馀波是很大的,也很久的?一直到他们离开了十来天,家乡的人仍是在津津乐道着种种的一切。
那已经是四月里了,天气是暖洋洋的,人也是懒洋洋的?刘湘如的肚子已经微隆,连夹衣都遮不住了。
有了重身的人在四月里是最不得劲的,整天都慵悃悃的想睡觉,可是刘湘如却很兴奋。
因为她要去探视谭意哥。
到湖州并不顺路,她跟张玉朗是专程来访的,两口子为了怕惊动人,都是轻车微服简从地,悄悄上路来的,直到湘州城外,两个人伫立踟蹰,良久不前,那是为了一个问题--谁先前去较为妥当。
不管是谁先去都有不妥之处,而一起去也不好,张玉朗原是希望有一段私下谭意哥把晤的时间,如果他们双双到达,谭意哥很可能会避嫌不再跟他把晤了,踌躇良久,终于还是决定了。
让张玉朗先去,刘湘如歇后半日再行到达,那好让其他人也有个准备。
因为杨岸现在也毕竟是地方上的士绅了,跟湘如又是初会,可不能太过草率。
虽然大家都不是世俗富贵之徒,但当地的人都是极重势利的,而基于某些原因,刘湘如的来临,对杨岸他们是极具影响的。
主要因为杨岸过去的一段日子在黑暗中混过,尽管他干的劫富济贫的义举,没有一分银子落入私囊过,但盗贼就是盗贼,地方守官一时虽然没找上门,如若遇上一个存心找麻烦的,麻烦就大了。
刘湘如很清楚这个情形,私下也曾运用过她的影响力,对当地的守官作过暗示,但亲自来一趟,那意义又是不同了。
刘氏一族在朝在野的势力与地位,都够显达的,累世王爵,一直都跟皇帝家攀上亲谊,关系尤为密切。
刘湘如能以郡主之尊亲访,等于告诉别人杨家与刘氏的关系非同泛泛,那些有心找麻烦的官儿们心知肚明,就不会去碰钉子了。
他们最后的决定是在路上为了省掉噜苏,要悄悄地前进,但是在抵莅时,却不必瞒人了。
这封谭意哥也具有不同的意义,她虽是一个奇女子,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不过她的身世,她的行业,难免形成她的自卑感。虽然她一再在言语中不以自己的身世为羞,表现得很坦然,但真正是一种极度自卑而形成的自尊。

刘湘如考虑得很多,她悄悄地前去,会造成谭意哥的误解,以为是怕人家知道这次降尊纡贵的探访。但如果公然地大兴仪仗地前往,则又迹近招摇,恐怕会招来挟势凌人的误解。
所以,这个方式是最好的了,张玉朗自然是万分同意的,他迫不及待地想见到谭意哥,虽然见到了,他自己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但是他仍然急急地赶着。
他跟湘如在百里外分的手,只身单骑,拼命地催着马,中途连口水都没停下来喝过。
马是他从京中骑出来,是千中选一的上好战驹,脚程快,耐力足,每天跑个两三百里,原是很轻松的事,但是却也经不起他这样的急赶,一口气奔到了城门口,马匹前肢一屈,已经跪了下来。口中直吐白沫。
张玉朗倒好,他乾脆跑到守城的官兵那儿,亮出自己的身份道:“新科探花,兵部军机行走张其到此公干。”
守城门的只是名不入品的小官,被他一连串显赫的头衔吓坏了,他不知道兵部军机行走是多大的官儿,但新科探花四个字,也足使他慌了手脚。
连忙端整了袍带,急跑出来请安,张玉朗却不多说话,只是问道:“请问本城杨大官人所设的义盛粮号在什么地方?”
城官手指道:“在西城,由这儿过去,穿过大街,一直过去就到了,大人是要到那儿去?小的派人为大人引路,请大人稍候,小的这就为大人准备轿子去。”
张玉朗道:“不必了,那马匹可是贵属的?我借骑了,至于我骑来的那匹马,麻烦足下命人善加调理一下,再牵过去,这是京中国丈府刘王爷的常用座骑,可怠误不得。”
又是国丈府,又是刘王爷,那位门官几乎吓得要发抖,连忙一连声的答应着,亲自把马解下来交上,又把在门楼里休息的几个兵丁部叫了起来,侍候那匹跑累的畜牲时,张玉朗已经扬鞭飞骑而去。
城并不大,不过是四五里见方,他这一纵马急行,没多久就到了,老远就看见了义盛两个大字招牌,也看见了忙忙碌碌,不断进进出出的人,他倒是近乡情怯,不敢急着过去。
在远处下了马,牵了马,慢慢地走过去,他才发现这义盛两个字是怎么由来的了。
一个衣服上打了五六块补钉的老婆婆,拿了个小布口袋,瑟瑟缩缩地走近去,轻声地问道:“大爷,听说你们店里可以挂帐的,我……姓陈,我儿子叫陈小毛,前个月出门做生意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能不能先馀个半斗米,等我儿子回来再给钱……”
店里的伙计笑着道:“老大娘,您太客气了,老主顾嘛,吩咐一声就行,来,我给您装上。”
老妇似乎没想到会这么顺利,颤抖着手,递出了袋子,那伙计根本没用斗量,直往里装,一直到袋子装不下了,他才用绳子把袋口扎上笑道:“老大娘,您住那儿,我看看有没有顺路的车子,给您家送了去。”
老妇道:“我……住南城,远着呢,半斗米嘛,我自己还抗得动。”
店伙笑道:“正巧着呢,我们正好有辆空车要到南城去,反正是顺路嘛,送你一趟,也免得走路了!”
他招呼了歇在大门院子里的一个小伙子,过来叫把米袋抗过去放在车上,又指点他把老妇送回家去。
老妇看着那口袋子道:“这……儿是半斗吗?”
那袋子里的米已经有两斗上下了,店伙笑道:“老主顾了,不会少份量,老大娘,你回去如若发现份量不够,告诉赶车的小顺子,明儿准给你补上。”
老妇道:“不!不!我是说……”
店伙笑道:“你别担心钱,左右亲邻嘛,等你少爷回来再说……”
不由老妇多说,就叫那小伙子把老妇扶着走向车子去了,老妇的眼睛红红的,口中直念着阿弥陀佛,表示她心中的感激。
张玉朗在旁边看了微微点头,忍不住问道:“你认识那位老太太吗?”
“啊!不认识,否则也不用她自己来了,我们会替她把米送去,南城到这儿去有七八里路呢,叫老人家走了来,真是太辛苦了。”
“莫非你们还打算先替她送了去。”
店伙笑道:“可不是,若是我们知道她有困难,不必等她来,我们就会去替她解决了,这次我叫个人驾车送她回去,就是记住她家住的地方,计算她家中的人口,等那些米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好再给她送去。”
张玉朗叹了口气道:“像你们这样子做生意,得有多少本钱来赔累?”
店伙笑笑道:“这位官人,不瞒你说,本号不但不会亏累,而且还有盈利!”
“哦!还有盈利?”
“那是因为本地物阜民裕,穷人少,最多是像那位老大娘那样,只是一时的不便,却很少有穷至三餐不继的人家,等他儿子货贩回来,多少总是会来归还一点买米的钱的!”
“有没有不还的呢?”
“自然也有,那是出了意外,实在没办法的,本号也会一直供应下去,以免他们有饥馁之崽,这种人家不多,大概是三五十户而已。”
“三五十户还不多?”
店伙笑道:“这位官人,由于本号以所得盈利,多半用来作善举,而且价格公道,所以生意越做越好,这儿的居民多半是在本号粜米食用,算来有两三千人呢,以这么多的人力,供养百来个人,总是没问题的。”
“有没有人有了钱而不来归还的呢?”
“那自然是难免的,可是本号绝不计较,不过人总有是非,善恶之心,很少有人愿意那么做的,而且如果被人家发现了那个人是故意有心占我们的便宜,大家都会不齿交往,连家中的子女都抬不了头,因此发生过两三次后,就没有那种人了。”
“贵号又怎么知道对方是否在欺骗你们呢?”
店伙道:“我们不知道,但是左邻右舍会知道,因为本号对赊欠的人家,都是以车辆计日送米,对现银购买的客户,则以人力担送,每隔十天半月送一次,如若常常有车辆停在那家的门口,大家就知道是在向本号赊欠米粮了,如若他们有偿还的能力,而赊欠如故,乡里间的口舌言谈,就会制裁他了。”
“那岂不是有失忠厚。”
店伙道:“以前我们东家就是被一些贪小便宜而没良心的人拖垮了的,后来有一位谭姑娘来帮同经营,才想出这个办法,本号以义盛为名,是帮助那些真正有需要而肯自助的人,却不是没无标准去供养一批贪心而倚赖成性的人,所以本号可以长期赊欠,计算人口之所需,宁可十天送一次,却不一次多送点去,也就是避免对方把米粮拿去变卖了另作他用。”
张玉朗听了点头,店伙是个很健谈的人,说得很高兴,又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我们供应粮食,使贫困者无饥饿之患,但生活之所需并不止此,所以他们仍然要去设法工作来使得有衣服穿,有地方住,久而久之,也就渐有发展而且自谋生活之力。那位谭姑娘真了不起,本号自她接手管理后,不再受人欺弄,业务蒸蒸日上而真正受惠的人也多了。”
张玉朗听了心中又是一番赞叹,而且很得意,似乎这些赞词,他也有一份光荣似的。
因为谭意哥是他的人,是他所爱的人。
虽然因为一些意外的变化,未来的聚散难卜,但是影响谭意哥从风尘中振拔而出,成为一个有口皆碑,像观音菩萨一样的救世传奇人物,却是他张玉朗的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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