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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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巨鼠川,莫尔斯他们又开始在一望无际的深山老林之中艰苦跋涉。不过,令人振奋的是,不久他们便开始在深山中发现了人的踪影。首先是一些猎人、采药者的偶尔出没;接着也陆续能看到散居在深山中的零星人家。只是这里人的语言他们听不懂,所以也没法跟他们打听汉人以及中原的消息。
一日三人行至傍晚,忽听不远处传来一阵喧闹之声,而且莫尔斯还注意到,在那纷乱嘈杂的声音中,偶尔还夹杂着好像是红毛国语的哭叫声。三位少年循声而去,不多时,就见一处山坡下的平地上,一群人正手举火把一边蹦跳一边叫喊着。场地的四周竖立着类似图腾样的东西,看样子像是个举行什么祭祀之类活动的地方。等到稍稍靠近些,莫尔斯他们这才发现,原来在那帮人中间的一堆木柴上还绑着一个人,正操着红毛国语在绝望地哭喊着。
“这些人这是要干什么啊?”莫尔斯自语道。
霞儿说:“大概是要把那人烤着吃了。”
“瞎说,”阿木在一旁抢白道:“哪有人吃人的?再说那绑的人还活着呢,那不成了‘大烤活人’啦?!”
霞儿不服地说:“怎么没有?我听师傅说过,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人吃人的!”
阿木没有再和霞儿斗嘴,他转向莫尔斯说:“师兄,我看咱们还别管这闲事,天快黑了,还是赶紧弄些吃的,找个睡觉的地方吧。”
莫尔斯说:“不,既然碰上了,总得弄明白。要是真像霞妹说的那样,那就得制止他们这种野蛮……再说,那被绑着的人说的是红毛国语,我们走了这么多日子,也不知方向到底对不对;咱们先救下那人,也好跟他打听打听。”
莫尔斯这里话音刚落,蓦地,就见那些围着柴堆狂舞的人们忽然一声喊叫,把手中的火把纷纷扔向被绑的那个人,待大火燃起来以后,这伙人便于一声喊叫,瞬间消失在了山林之中。
莫尔斯一见叫道:“不好,他们真的是要烧活人!霞妹,快,把火打灭!”
小霞儿应声飞下山坡,“轰、轰”几火剑炸散了燃烧的柴堆,救出了那个被烧之人。莫尔斯和阿木奔到近前一看,只见那人头发和衣服都已烧焦了,人虽然没有死,但已经昏厥过去了。
三个孩子把那人弄到一个干净的地方,连喊带叫的折腾了半天,就是不见那人有一点儿动静。天眼看就要黑了,总不能把一个要死的人扔在这荒山野岭啊!没办法,孩子们只好砍了些树枝,绑了个架子,抬着那人一同上路。所幸的是没走多远,他们便在一个山坳里发现了一个不小的山庄。于是,莫尔斯他们也没多想,加快脚步直朝庄子奔去——眼下最要紧的是得赶紧想办法救醒那被烧之人。
山庄的当家人似乎对莫尔斯他们的出现颇有些戒心。由于语言不通,莫尔斯连说带比划地告诉庄主,请允许他们在庄上借宿以及找人帮忙救治伤者。那位庄主仔仔细细地把莫尔斯三人和面目模糊的伤者好一番打量,也许是看他们还都是孩子的原故,最后总算让他们进了庄子。
莫尔斯他们被安排在了一处像教堂样的房子里。让莫尔斯没想到的是,在这样的深山密林中居然会有这种风格的建筑。
三个孩子进了屋刚刚卸下行装,那位受伤的人居然自己醒过来了。
“我还活着……?”
那人看来有些吓坏了,他看看身边三个陌生的孩子,又看看自己身上几乎烧光了的衣服,目光中依旧流露着难以掩饰的惊恐。
“是的,你还活着。”莫尔斯说着扶起他喝了两口水。“这位先生,不用害怕,这里不会有人再伤害你了。”
“是你们救了我?”
莫尔指指身边的霞儿:“是我的小师妹救了你。”
那人坐起来,双手放在胸前连连点头:“多谢几位小英雄的救命之恩,多谢……”
看来这个人伤得并不重,刚才大概是被吓晕的。虽说面容看上去一塌糊涂,但那主要是让烟给熏的,并无大碍。阿木帮他擦洗干净了脸上的灰土,正准备跟庄主找些治烧伤的药给这人用……猛然间,就见这家伙忽然像被蝎子蜇了似的,两眼恐惧盯着这屋子,手指莫尔斯他们叫道:
“你们……你们跟他们是一伙儿的!你们……”。
莫尔斯望着那人莫名其妙地说:“先生,您说什么哪,我们跟谁是一伙儿的?”
“你们……跟这庄上人是一伙儿的!”
莫尔斯说:“先生,你冷静一点,我们刚刚进庄,根本就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
“那……那你们为什么又把我弄回到这庄子里?”
霞儿一听忍不住说:“哎,我说你这人怎么不知好歹!你当时要死要活的,我们来这里还不是为了找人帮忙救你呀!”
接着,莫尔斯简要的描述了刚才救他的经过,那人听了似乎有些相信孩子们了,开始逐个儿打量起莫尔斯他们来。当他的目光碰到莫尔斯刚刚放到床头的那一双硕大的金翅膀时,那人的眼睛瞬间放出一股异样的光芒。
“你们……你们三个小孩子到这深山老林来干什么?”那人问。
霞儿说:“我们是飞来国的寻祖使者……”
莫尔斯止住霞儿的话,问那人:“这位先生,这庄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这么害怕来这里?”
伤者压低声音说:“孩子们,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要不然……”
那人话还没说完,这时就见房门开处,有人送来了香喷喷的饭菜。三个小家伙儿一见丰盛的饭食,简直高兴坏了。自从他们下山以来,住的是山洞、石崖,吃的是野果、山菇,从来还没有好好儿享受过一顿像样儿的人间烟火呢。三个孩子顾不上再听那位被救者的“下文”,准备先好好饱餐一顿再说;尤其是霞儿姑娘,简直有点迫不及待了,她不等人家把东西放好,上去抓起一只山鸡腿儿就往嘴里塞。哪知道就在这么个当口儿,只见那伤者忽然指着桌上的饭菜声嘶力竭地叫道:“孩子们……别吃,千万别吃,菜里有毒!”两个送饭的庄丁一抬头,看到说话的伤者,当时就像见鬼似的吓得怪叫一声扔了手中的食盒子,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屋子。莫尔斯一看,担心这山庄真的有什么问题,急忙招呼阿木、霞儿拿起行里准备另寻他处过夜。那位被救者一见,也赶忙寸步不离的紧紧跟在三个孩子出了房门。
几个人来到当街没走多远,忽然就见有上百名庄丁,手持刀枪棍棒吵吵嚷嚷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莫尔斯一见,心中不禁暗暗感谢身后的这位伤者:看来这庄子真的是有问题,亏得当时有这位先生的及时提醒,要不然他们吃了那有毒的饭菜,那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由于语言不通,说也说不清楚,莫尔斯轻声吩咐霞儿:“霞妹,吓唬吓唬他们。”霞儿一听纵身跳到空中,围着那伙人“轰轰”就是几剑,一刹时,只见四周到处火球滚滚,烈焰腾腾。庄丁们一见顿时吓得哭叫声一片、四散奔逃。莫尔斯他们则趁乱溜出了庄子。
山庄住不了了,几个人只好重新在山里找了个栖身的地方。
霞儿不无沮丧地叹道:“唉,看来我这辈子就是住山洞的命!”

莫尔斯拍拍霞儿的肩膀:“不用这么泄气,霞妹,等回到家里,我一定让你住上一间漂亮的大房子。”
“我要两间……不,要三间。”霞儿煞有介事地说。
阿木撇撇嘴说:“给你一百间!——凭什么你一个人就要那么多房子?”
“我怎么不能要?师兄是王子,那我就是公主——师兄,你们哪儿公主住多少间房?”
莫尔斯笑笑说:“好啦,好啦,你说几间就几间,我的公主殿下。”
“先生,那庄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安顿下来后,莫尔斯又问那人。
那伤者气愤地说:“这个山庄的庄主是个黑心的家伙。昨天我来庄上投宿,他看我身上有些值钱的东西,就在我的饭菜中下了毒。发现了他们对我心存歹意后,我便假装中毒,打算趁他们抛尸时逃命。没想到他们掠走我身上的东西后,还要焚‘尸’灭迹!要不是遇上几位小英雄相救,今天我可就真的没命了。”
“你怎么知道今天的饭菜里也被下了毒?”阿木插嘴说。
“我不知道今天的饭菜里到底有没有毒,不过我想这些没有人性的家伙为了点儿蝇头小利,就忍心对我下那样的毒手,哪里还会再乎多杀你们几个孩子。”那人说着伸手摸了摸二王子背上的那双闪闪发光的金翅膀,以一种长者的腔调说:“孩子们,你们太大意了,如此贵重的东西就这么背在身上,那贼人见了能不起歹心吗……我就是无意中看到了你们带的东西,担心贼人会对你们下毒手,所以才喊了那么一嗓子。没想到那些家伙做贼心虚,自己倒先露了马脚……”
莫尔斯点点头说:“先生所言极是,今日多亏了先生的提醒……”
霞儿一撸袖子说:“师兄,我回去把他这个黑庄子一把火烧了,也省得他们再害别人!”
莫尔斯制止说:“霞妹不可莽撞,有坏人也只不过是极少数而已,你烧了庄子会伤及无辜的……”
那人也在一旁劝道:“是啊,仁慈的上帝既然阻止了恶人对我们的伤害而未惩罚他们,这正是上帝有意留给恶人一个悔过的机会。我们若是再去以恶治恶,岂不是违背了万能的上帝……”
莫尔斯将那人打量了一番,说:“听先生的言语倒像个神父。”
“我就是一个神父啊!”那人说着连连在胸前划着十字:“在下禀承上帝的旨意,要把耶稣的精神播撒到天下每一个人的心中……”
这位神父说到他的上帝,顿时变得神采飞扬,侃侃而谈。莫尔斯虽然不信什么上帝耶稣,但他对神父的话倒是颇有几分认同。他觉得这个外夷和尚的心地还是蛮善良的,不愧是个传经布道之人。倒是霞儿似乎对神父那一套装腔作势的说教很是有些不以为然,她皱着眉头故意打断神父说:“唉,可惜了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妈呀,那鸡腿儿闻着真香……”小姑娘说着巴叽巴叽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阿木在一旁奚落道:“好啦,馋猫,等我们到了中原,天天让你吃鸡腿儿,撑死你!”
神父一听阿木说要去中原,似乎显得十分惊讶:“怎么,你们要去中原?”
通过这次山庄里的生死患难,莫尔斯觉得他们跟这位外国和尚也算是朋友了,所以他不想对这个善良的人撒谎。
“是啊,我们是汉人的后代,要到中原去认祖归宗。先生可知道中原在什么地方吗?”
“知道,知道!喔,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神父听了二王子这话,显得异常激动,“本人也正是要到中原大国去传经布道,我们是同路啊……喔,仁慈的上帝,一定是您给我送来了这几位善良的天使,让我的旅途从此不再孤独……”
莫尔斯一听神父知道中原在什么地方,当时也是高兴得不得了,心里忍不住一个劲儿的感谢老天爷,让他们碰上了这么一位不错的“向导”。
传教人的善良和孩子般的天真,还有他肚子的里那许多让孩子们耳目一新的知识,很快拉近他与三位少年之间的距离。没过多久,他在孩子们心目中,几乎成了他们旅途之上不可缺少的一员了。
接下来几天,神父一边陪着三个孩子跋山涉水,一边捧着圣经给他们传经讲道。三个孩子虽然对圣经里的枯燥的说教心不在焉,但他们对那里的许多的故事却颇有些兴趣。莫尔斯他们觉得,有这位神父一路同行相当不错,让他们忘记了许多的跋涉之苦。
由于神父说的是一口地道的红毛国语,所以莫尔斯与他闲聊时,两个人很自然便谈到了红毛国。神父告诉莫尔斯,他原本是红毛国都城大教堂里的一名神职人员,由于不满国王的暴政,遭到当局的迫害,所以教会不得已才把这个向神秘的中国传播上帝之音的任务交给了他。莫尔斯则好奇地不断向神父打听所有关于莫尔斯家族的事情。
这位神父好像对莫尔斯家族的所有情况都了如指掌。后来,莫尔斯对其中原委追问得急,神父才似乎极不情愿地告诉莫尔斯,其实他就是莫尔斯家族的人。当年战乱暴发时,他也和莫尔斯他们现的年龄差不多,父母怕他在战火之中身遭不测,所以才把他送到了教堂之中作了一名神职人员。
莫尔斯一听说神父也是莫尔斯家族的人,当时兴奋得跳了起来:
“真的?你真的是莫尔斯家族的后代?”
神父好像被莫尔斯这突然的情绪变化弄得有些莫名其妙:“是啊,我是男爵的儿子。怎么啦?”
“那你是不是也有一条……”莫尔斯没有往下说,而是用手在自己的颈下比划了一下。
“你是说莫尔斯家族的项坠儿……当然有啊,我把它藏在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
“为什么不带在身上?”莫尔斯问。
神父摇摇头道:“那东西可不能戴在身上。在红毛国佩戴那种饰物的人是要被杀头的!”
莫尔斯听了一边点头,一边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从身上拿出了自己的项坠儿。神父一看见项坠儿,当时情绪变得激动异常:
“怎么,你……你也是……”
莫尔斯使劲儿点点头说:“丽莎公主是我的母亲。”
“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神父像着了魔似的一遍遍在胸前画着十字,“没想到国王陛下还有后人……”
神父当时激动得热泪盈眶,他发誓,一定要竭尽全力帮助莫尔斯完成归国大计;而且,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保护莫尔斯这个国王陛下的唯一传人。
打那以后,莫尔斯不但开始对这位神父以兄长相称,而且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患难之交,他们之间已无任何秘密可言了。
然而,就在神父与孩子们同行的第十天,就在孩子们像相信自己一样相信了这位新的旅伴的时候,一个无情的事实就像一个晴天霹雳,几乎击碎了莫尔斯那美好而又单纯的心灵世界,毁了他的梦……
这天早晨,莫尔斯他们一觉醒来,发现他们的那位患难朋友、那位有着天使一样美好心灵、发誓要用毕生的精力把上帝的爱传播到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的神的使者,居然偷走了莫尔斯的背囊和那双金翅不辞而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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