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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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章前,建议先看第十三章续篇,变革,这样就是一个连贯的故事了。
“你们真没人才,连断了胳膊的都打发上来!”凌振看着这个比自己矮好多的人,“你就是三中王牌后卫,宫文笛么?”
“有眼力!”文笛说。他的眼睛始终没盯着凌振手中的篮球,那球和地面的撞击声,好像他的心脏在跳动。
凌振小心控球,然后猛地一个变向,向对方受伤一边突破——过去了!
凌振凭着他的步法稳稳得杀向对方的篮下,飞身而起,双手重扣——这一扣大概是要把以前的耻辱都找回来——如他所愿,耻辱来了——只见一个红色的身影高高跃起——这个身影显得有点瘦小,但跃起的力度却不输给任何一个在场的队员,只见他那支刚刚还打着石膏的手搭住篮球,用力的一拨——飞身盖帽!
人们没有欢呼,他们忘了怎样欢呼,体育馆出奇的静,当身披6号球衣的少年落在地上的时候,鞋和地板的撞击声响彻整个球馆——当他轻轻把篮球轻轻一拨,再向前轻轻一挑,留下道虚拟的影像在凌振眼前,真身早杀向四中的半场。
宫文笛!!!!观众终于喊出声来,宫文笛好好样的!
终于看到他出场了!
狂妄!狂妄!凌振大叫着追了上去,文笛闪电般杀向篮下,飞身起跳。“哼哼,灌吧,我还给你个盖帽!”想罢凌振也凌空飞起,试图封盖。没想到,篮球并没有灌向篮框,而是传了出去,一个身披9号战袍的少年在边线出现,接球后高高跳起,飘逸的投了个三分球。
“弟弟干得好!”
“哈哈!哪里!哥哥传得好!”
“又该你了!”文笛冲凌振挤挤眼,“放马过来!”
“阿!气死我了!”凌振大叫道,“杨林!”凌振作了个手势,杨林点点头。只见杨林把球抛给凌振,马上往对方的半场跑去,凌振将球高高抛起,恰到好处的送到了杨林手中,杨林接球也不停留,马上把球抛给石进。
石进接球后长叹一声,老天,终于传球了!我许久没有接到球了,我这个得分后卫倒是干什么用的?他心中抱怨着,三分球早已出手,球进。
文笛接到常箫的传球,笑着问道,“累么?”
“废话!你说呢?”
“再打一球,我放你假!”
“什么球?”
文笛作了个手势,常箫笑道,空接呀?
攻联防是文笛的拿手好戏,只见他东突一下,西突一下,终于在弟弟的挡拆下摆脱了凌振的纠缠,他当时已经突进禁区,但是每个人都在想:这个家伙又要传球了!
果然,文笛的身形从正面飞向篮筐,底线两个壮汉马上关门,但是文笛身体漂移,向右面推出篮球,文笙就站在右边的三分线!四中的队员连忙防守,不料文笛收回手腕,轻轻把球抛向脑后。
常箫就站在三分弧顶,看球向自己飞来,调整下气息高高跳起,双手接球,在空中调整了一下姿势,然后腰眼使劲,身子在空中停留了片刻,把握这次机会,左手轻轻地把球托起,然后右手使劲的在球上拍了一巴掌——篮球翻滚着飞向篮筐。球高高的落下,滑落篮筐。
我不生气,我不生气,我就是不生气!凌振心中反复念叨着,但是他的青筋都暴起来了。
“呵呵,你真的很逊,我哥哥都不防你了!”文笙笑道,“唉,其实我还得谢谢你请我们吃饭呢!就是你用来买情报的钱呀!真的是阿力啊多噢多一麻资(日语,谢谢的意思)呀~~~~~~!”
文笙把凌振挡在自家半场的三分线外,不住地出言挑衅,但是他的眼睛的余光死死盯着球,研究着他运球的规律。终于,一只手刷的向凌振左手运着的球探出,凌振马上背后换手,把球换到右边,没想到文笙的另一只手早已出动,将那只球断了下来,当那只球和地板再次接触,文笙早已从凌振眼前消失,把球拨向远方,运向对方的半场。这球以一个自抛自接,翻身重扣结束了进攻。
凌振马上策动进攻,这球吊进内线,杨林依靠个人的身高优势,侧身勾手,将球打进。
但是文笛马上还以颜色,他看着眼前防守的凌振,在三分弧顶走来走去,始终没办法摆脱。
“没辙了吧?”凌振笑道。
“这招怎么样!”说话间文笛球运右手,侧身勾手远投三分!
开玩笑!不会进!四中的队员心中道,就连三中的队员都觉得这球进不了,准备抢篮板——球抛得很高,落势很缓,终于滑进篮框。
凌振何等猛烈,接球的那一瞬间早已杀到了对方的弧顶,三中的队员早已退守联防。文笙盯着凌振运球的手,又一次盗球——三中大声欢呼。
成功了!文笙大喜,转身向四中的篮下杀去。但是他高兴得太早了——凌振早已转身跟上,闪电般的出手,把失去的球再次抢了回来,然后转身跳起,三分球进。
可恶!文笙大怒,但是他的脚步并没有停下,直杀向对方篮下,常箫的球早已高高抛出,飞向文笙。
看我的灌篮!文笙想着就要起跳接球,但是没有成功,球被四中林英抢断,林英的身体还在空中的时候,已经把球抛向三中的半场。
做得好!杨林大喜,只准备接球了,但是另一只手破坏了他的计划,“宫文笛!混蛋!”
只见文笛的球高高飞起,越过已经开始下落的林英的头顶,飞到篮板上,轻轻弹起——文笙空中接球,转体360度,跨下换手扣篮。
呵呵,差点又坏了事!文笙一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看着队友。
杨林的传球相比要到位多了,凌振接球后运过半场马上甩手传向石进,石进接球就投,早有人来封盖,但见石进球传身后,又给了凌振。
凌振在三分线外一米处起手投篮,球应声入网。
文笙控球,文笛在左,莫愁在右,三角型的快攻推进。当时早有四中队员全面退守。当三人杀到禁区时,文笙背后传球——动作之快,四中队员的视线随着他的手势看去,当他们发现这球只是个传球的假动作的时候,文笙早已三步跳起,单手扣篮。
凌振控球冲到篮下,高高跳起,准备射篮,但是眼前立刻出现一堵墙——常箫的封盖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躲过去的!
但见凌振嘴边滑过一丝微笑,球并没有射向篮框,而是向上抛去。这时一只大手已经触到了球——这个人是侧身飞向篮框的,接到球之后身体仍在滑翔——没有华丽的动作,只是朴实的一扣。
杨林!四中一片欢呼。
就在这欢呼声响起,还没平息的时候,文笛早已杀到过半场,接到常箫的传球,起手就投。
哼哼!凌振,不只是你一个人会超远距离三分球的!文笛心想。
他身体落下的那一霎,三中的欢呼声暴起。
球刚刚落地,就被杨林抓在手里,只见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高高抛起,准确地落在了凌振的手里,但见凌振接球马上吊进内线,林栋接球,强打内线不成,分球底线,石进接球,起手三分……
两个队终于都进入了状态,每次进攻都是以快攻取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不知道比赛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会更加精彩。
但是,时间到了。
每个队员都没有看记分牌——分数已经不重要了。三中的人们经历苦战,早就丧失了五感。
列队?听到裁判说什么了么?比分是什么?看不清楚!说什么?好像是赢了!对,没错,是赢了!
沉默,沉默——终于,每个三中的队员都欢呼起来——我们赢了!
“喂喂喂!完了,比赛完了!”文笛推了推已经看得入神的珠儿,“喂!!!你是不是有网费没出花了?”
“哦~?哦!完了!打得不错么!”珠儿的脑袋还没有完全醒过味来,“你真厉害!”
“哈哈!这有什么!”文笛自负的笑道,“其实文弱还要厉害!”
“我看文弱打球,很有气势!”
“咱们国家级的的首席中锋!唉,对了,高中连赛你怎么会没有看过?”
“其实我是最近才喜欢上篮球的!”
“是么?那么说你现在还不太会打球了?”
“是呀!”
“哈哈!我教你怎么样?”
“等你伤好了再说吧!”
呵呵,终于找到了共同语言了,文笛心想。这就是他的恋爱法则:先确定对方是否单身,在弄清对方有什么喜好,然后迎合对方的爱好来,这样成功的机会就会很大。
就在文笛想以这个话题来发挥一下的时候,房门开了——“兄弟!伤怎么样了?”
文笛顿时觉得房间亮了很多——哪来的这么大的灯泡?
但是当他看清来人的时候,不由大喜过望。
“刘川哥哥!”文笛兴奋的叫出声来。
来的正是化名刘川的落难王子。几年没有见面,他的脸越来越漂亮了。
看到有人来探望,珠儿抽身钻进厨房,为文笛准备晚饭。
“喂,伤的怎么样?”刘川坐在床边,关切地问。
“没什么,挨了一枪!”接着文笛小声问,“你不是说我会长高么?什么时候?”
“老天,你怎么一见面就是这句话?”刘川微微一笑,当初说这话本来是为了让他高兴,谁知道这小子当真了,当下只好敷衍,“快了,快了,别急么!”
“你还有别的什么事么?”文笛挤眉弄眼,显得很滑稽。
“我就是想看看你,好久不见了么!”
“可是不是时候!”
“怎么了?现在不是很好么?我可是一下班就来看你呀!”
“几瓦的?”
“什么?”
“灯泡!!”文笛小声地把这两个字挤了出来。
“没有呀?病房不是用荧光灯么?”
“喂,你是真傻还是装傻?我是说你!”
“哦!!明白,我知道,我是不会打扰你们的雅兴的,我马上就走!”
“嗯!这才够兄弟!”文笛笑道,换了个话题,“你最近又没有什么新发明?”
“有呀,我现在正在研究一种可以快速愈合伤口的机器,这种机器要是研究出来,像你这样的伤治疗起来就方便多了。”
“你不是有了断肢再植的机器了么?”
“哼哼,你难道没有发现么?那机器现在世界上才只有一台。修复你这样的小伤口,有点大材小用。”
“哈哈哈哈!!大材小用?我拜托你快点,我现在等不及想出院!这种不能运动,不能洗澡的罪我是受够了!”
“嗯,我会努力的,但是你不要忘了,欲速则不达。”
“可是太慢了也不达呀!”
这时,珠儿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开饭了!刘川,你是不是也在这吃点呢?”
“吃不吃呀?”文笛咬着牙道,“问你在这吃饭么?”
“想我走你说话就行了,干嘛摆出一副要吃人的架势?”
“那就快走!!!”
“哼!有异性没人性!”
“(咬牙)你说什么?”
“你心里明白!”刘川笑着离开了病房,“恋爱中的男人也很可怕哟!”
“咦?他怎么走了?”珠儿端了一大碗汤从厨房出来,“他真的是很忙呀!”
“咳,是呀,刚刚来电话找他,叫他回实验室。”
“唉,不说了,尝尝我的手艺!”
“(喝汤声)嗯!!不错呀!好喝!”文笛赞道,“我就是不擅长做汤!”
“哼,当然了,咱们的手艺,不知道有多少男人都拜倒在我的围裙下!”珠儿笑道。
呵呵,这句话好像很耳熟!文笛心中好笑,我多年前好像说过!
唉,这汤的手艺真不错!我会做菜,他会做汤,真是吃喝不愁!嘿嘿,不知道这个丫头又没有男朋友呢?嗯!这样也不错!有美女陪着,有美食吃着,真的是快乐似神仙呀!
等等!混蛋!难道你还想中枪么?下次再中枪的话兴许没有这么好运气了!
哼!咱们可没说下回中枪的时候!我是说呀,如果把珠儿姐姐追到手,那可是吃喝都不愁了!
呸!你美呀!人家是什么样的人?你是什么样的人?站直了才到人家胸口!人家怎么会看上你呢!
放屁!放屁!你莫非不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么?
不休!不休!
文笛心中正反两个声音正在辩论,珠儿打断了他,“喂!你在干什么?怎么一会咧嘴笑,一会皱眉头?”
“没有啦,我只是想受了伤还有人照顾,这么多人关心,这么多美食,还真的不错——但是要是隔三差五的让子弹给穿一下,那身体也受不了呀!”文笛傻笑道,“尤其是珠儿姐姐,这么漂亮!”
“哼,嘴抹了密了?这么甜?”珠儿笑起来的时候,鹅蛋脸上显出两个酒坑,“嗯,看在你嘴这么甜的份上,明天我给你加菜!”
“呵呵!珠儿姐姐对我真好!”文笛说着,假装又为难起来了,“珠儿姐,你对我这么好,又天天熬夜陪我,你男朋友不会吃醋么?”
这话显然是触动了珠儿的心事,只见她微微苦笑,“咳,我要是有男朋友就好了!我倒是怕你女朋友吃醋呢!”
“我女朋友?哈哈!我没有女朋友——从前是有的,那时候我是个篮球运动员,很受女孩子的欢迎呢!”
珠儿大喜,假装发愁,说:“咳!咱们干警察这行,整天早出晚归,哪有人会喜欢咱们呢!”
“嗯,说的是,我打算在警队找个对象就算了。”
“那两个人都不着家,不是更惨?”
“谁也别说谁呗!”
哼哼!就是他了,两个人心里同时想,人长得好,工作出色,还是单身一人!嗯,把握这个机会,一定不能放她(他)走了!
“喂,我们刚才说到哪了?”文笛问。
“说到篮球,我很早之前就看过一本叫《灌篮高手》的漫画,画的不错!”
“咳,都是古董了!这年头谁还看动画片呢?”

“那你看什么?”
“我这有套叫公牛王朝的片子,说的是乔丹带领公牛称霸的过程。”
“(眼睛放出了亮光)真的?在哪?”
“我手机里!在那边,大概已经充好电了!”
珠儿那还等他再说下去,早已经打开了他的手机。
只见娱乐栏里有几个文件夹——篮球,侦探,喜剧,评书——侦探?珠儿顿时被吸引了,“你这还有侦探剧?都是谁的?”
“我最喜欢的是克里斯蒂,还有几部日本的,像什么古佃任三郎,还有金田一耕助系列。”
“我最喜欢克里斯蒂了!”珠儿激动地大叫起来,“你这里面有没有尼罗河上的惨案呢?”
“当然有了!(兴奋的眼神放着光芒)我最喜欢那个片子了!”
“嗯!就是死的人太多了!”
“对呀!一船的人差不多都死光了!”
“这个故事写的真的不错,应该想到作者出生的年代,在那个年代写的书,故事流传至今经久不衰,而且多次被人模仿呢!”
“是呀,尤其是abc谋杀案,其中真正的被害者只有一个,为了掩盖真正的杀人动机杀死了不相干的a和c——这种犯案手法至今为人延用。”
“嗯!还有阳光下的罪恶,那本书写得也很不错!”
“是呀!那件案子的手法也很新颖!”
“居然装尸体来混淆死亡时间!”
“唉!可惜了,这么一个好侦探最后竟然自杀死了!你看过帷幕么?”
“没错!我也是觉得这书写得不好。但是这也没办法!当时的法律不健全么!”
“哼!我根本就没有看这本书!我只是翻了翻介绍,就没精神再看了。”
“我倒是不这么认为!我想一个作者,可以写出令人难忘的人物,这个作者是优秀的,但是这个作者能把自己的人物推向死亡,那这个读者是勇敢的!波罗死后不久,克里斯蒂也死了。”
“嗯,擅自杀死犯人再自杀这种行为太鲁莽了!怎么可以这样干呢!”
“(阴险的笑着)哼哼哼!要是我呀,我就宰了他,然后假装不知道!”
“(冷汗)呵呵,你好毒呀!”
“对了,你有没有看过柯南呢?”
“看过,但是我觉得编的不太好。如果我是工藤新一的话,我一定不会隐藏起来。这样做根本是于事无补!”
“但是这本漫画还是有人气的!我就很喜欢!”
“我也是看这本漫画长大的!缺点是有的,但是我喜欢!”
“嗯!工藤新一画的比较可爱!”
“好了!咱们看片吧!我往这边挪挪,你坐到床上来!这样看得清楚!”
“不过不会碰到你的伤口吧?”
“不会!”
月老的红绳和丘比特的弓箭都准备好了,但是这对有情人真的能轻而易举的走在一起么?
清晨的太阳准时地射进病房的窗子。珠儿和文笛并排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这时病房的门开了,文静端着注射器走了进来。
“痞子哥哥!打针了!”文静叫了一声,见他没反应,心想,就这么着给他来一针吧!于是他悄悄的撩开了文笛的被子,脱下他的病号裤,刷得一针——稳准狠。
“哎哟!”文笛大叫一声,翻身坐起,“什么东西?扎了我一下?”
“阿?不知道!”文静嘿嘿笑着,“我正想叫你呢,该打针了!”
“嘘!小点声!”文笛知道,要是把珠儿吵醒了的话,就什么商量都没有了,“喂,今天别打针了!”
“(假装吃惊)那怎么行?”
“没关系,我这样的铁人,少打几针是不会有什么关系的!”
“(假装为难)可是……”
“唉,什么都别说了,等我好了,我请你吃饭!”文笛很有诚意的说。
“阿?请客?(坏笑)那好吧!”
“好了,没事就快出去了!”
文静抱着个空针筒乐颠颠地离开了病房——活干完了,还捞了顿饭。
“嗯!!!”珠儿伸了个懒腰,揉了揉惺松的睡眼,“快起来了,该打针了!”
“打针?噢,刚刚打过了!”文笛道,“不信你可以去问护士。”
“嗯!这次你倒是很乖么,没有大呼小叫哟!”
“(流汗)我怕吵醒了你,所以强忍着痛呢!”文笛委屈道。
“嗯!乖!中午我给你做我最拿手的珍珠八宝莲子羹!”
“听着就好吃!”文笛心里嘿嘿直乐,逃避了打针还有奖品!
“咱们昨天几点睡的?”
“谁知道呢!我好困!”
“我们出去走走?透透气就不困了。”
秋天有秋天的美景。院子里种满了各色各样的树木,假山流水,波光鳞鳞。两个人漫步在林间的小道,天空晴朗,太阳温和的照射着大地。
“秋天的太阳,是一年四季中最棒的——即不像夏天那样毒辣,又不像冬天那样冷若冰霜。”
“是呀!我也有同感!”珠儿仰望蓝天,一缕晨曦洒在她的脸上,给那张美丽的脸蛋镀上了一层金。
文笛盯着珠儿美丽的脸蛋,心中激荡起伏。
“喂,你在看什么?我脸上有东西么?”
“没,没有!”文笛不好意思的低头。
“唉,你多看一眼就少一眼,我看你这龙精虎猛的样子大概马上就要出院了,到时候咱们不知道要隔多长时间才能见一面。”珠儿语气里透出一丝伤感。
“没什么,只要我们相见面,总还是能见面的。”
两个人边聊边逛,直到肚子饿了才往回返……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文笛的伤已经痊愈了。
“出院了!”文笛站在窗边,深深地吸了口新鲜空气,“我终于可以打篮球了!”
“哼,打篮球?你就没有别的事做么?”珠儿麻利的收拾着文笛的东西,一边暗自发笑,“我看你还是想想工作的事情吧!”
“工作?”文笛心中一惊,“难道我的工作调动出了什么问题么?”
“那倒没有,我是说你应该先熟悉下新环境,新同事,把事情安排一下然后再玩。”
“嗯,你说得有道理,那么你当我的向导怎么样?”
“没问题!”
文笛心中高兴,帮忙收拾东西。
——停车场——
“医疗费单位都给你报销了,你呀!下会小心点!别这么莽撞!就算不用你付医疗费,你也不能老往枪子上撞!”
文笛刚要反驳,但看到珠儿眼中流露出真诚的关切,文笛笑了笑,心想,这一次还没够么?
“喂,你的车在那里呀?”
“找找,有轮子的就是!”
“老天!太漂亮了!复古的轮胎设计,超级流线型的车身!”
“当然了,我的车子可是很不错的哟!”
“我可以开一下么?”
“当然……不能!!!”
“(失望)那好吧!”
“上车,我带你去咱们单位转转。”
只见车子微微浮起,接着像离弦的箭飞向天空。
十分钟的路程,珠儿只用了一半的时间。车子再度落地,车门再度打开的时候,文笛的小脸早已煞白,说不出一句话。
他可以说是被拖进警察局大门的。“我先带你去和新同事打个招呼!”
“有这个必要么?这帮人都是我以前的死党,我们早就认识了!”其实文笛是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这副狼狈相——坐车坐的腿酸脚麻,脸色苍白,这事要是传出去多丢人呀!
“也是,那么咱们就去抢房走走!我想你还没有配枪吧?”
“好,好,咱们就去枪房!”
“你喜欢什么样的枪呢?大的还是小的?”
“你呢?”
珠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柄枪管加长的以色列沙漠之鹰。“你看呢?”
“嗯,我比较喜欢小一号的。就像hkusp那样的,或者是hkp7那样的。”
“太小了!太小了!男人么,用枪当然是要用大的了!”
“拜托,你看看我的手好不好?”
“怎么了?”珠儿看着那双白晰的手掌,突然恍然大悟,对了,他的手太小了!
“喂,我们到了!”文笛远远的看见一扇大门上挑着‘枪房’两个字。
警队的枪械库可谓是包罗万种,大小长短,只要是枪你就可以在这里找到。文笛真恨自己的手为什么长得这么小,要不然的话自己就可以挑那把最喜欢的加重的沙漠之鹰了。
“怎么样?有合手的么?”
“嗯,我觉得这把hkusp还可以,就要这把吧!再来把p7。”
“这把?有点太小了吧?”
“没关系,我觉得还可以。”
“原来这位师兄喜欢小型号的手枪,”管理员听出了文笛的意思,马上推荐了几款不错的小型手枪,“咱们这有一款史密斯.维森m19点38式转轮手枪,你要不要看看!”
“好,那我就再要两把!”
“哈哈,好大的胃口!”
“身上多把枪,抓贼也方便点!”
“那么你就把枪库搬走好了!”
“你要不要试试新枪呢?”管理员问。
“当然!”文笛说罢转身问珠儿,“咱们来个比赛吧!看谁的枪法准!”
珠儿早就听说过文笛在学校的事迹,早就想和他一较高下,所以爽快地答应了。他们规定,看谁先射光50发子弹,并且命中率最高就算赢。于是一场射击比赛开始了。
文笛败北。珠儿先打光了50发子弹,并且全部是十环。
“哈哈哈!小鬼,你还得勤练习才行!”
“哼!这有什么!你只不过是比我多开了几年枪罢了!”
“熟能生巧,你只要勤学苦练,早晚也会赶上我的!”
“嗯。”
“你觉得枪还合手么?”
“相当的好用!我决定了,就选他了。”
“那好,咱们去看看体育馆怎么样?你不是想打篮球么?”
“体育馆?”文笛的眼睛顿时冒出了金光,“还等什么!”
两人向管理员道别,来到了体育馆。
“好大呀!”文笛赞叹道,“没想到你们这还有这么好的东西!”
“是呀,你跟我来!”珠儿说着拉着文笛的手挨个房间给他介绍,“这是棋牌馆,这是玩桌球,撞球,还有排球,羽毛球的地方,这里是柔道馆……原来有人在练习呀!”
正在练习的几个同事也注意到了珠儿,“咦,这不是我们的珠儿小姐么?”一个眼尖的大叫道,另外几个人马上围拢了过来,“珠儿,这么久没有见,你去哪了?”“听说你在在医院陪床?你妈妈病了么?”
“没有了,是一个同事受了伤,我只是照顾他一下。”
“男的女的?”“就是!男的女的?”
“这…这有什么关系么?”珠儿问。
“女的有可恕,男的不能饶!”这些人异口同声说。
“哈哈,当然是个女的了!”珠儿随口编了个瞎话,要是让这帮人知道自己这些天在照顾一个男人,这帮人不得把全世界的醋坛子都打翻了!
“好了,我带这位新同事到处走走,你们继续练习,要刻苦呀!”珠儿离开前回眸一笑,全场人都触电倒下……
“喂,你在这好像很受欢迎呀。”文笛酸溜溜的问,“我劝你离开那些男人们远点,男人,没有好东西!”
“那你呢?”珠儿笑道,“你不也是男人么!”
“我不同!你完全可以信任我!”
“咱们也转得差不多了,吃点东西,我领你去你看看你干活的地方。”
“篮球馆呢?”
“哎呀,笨蛋,此地不宜久留!要是这帮疯子看到我和你这样的帅哥在一起,非得把你撕了喂鹰不可!”
“(冷汗)阿,你说得有道理!”
中午时分,警察局的走廊里热闹起来。辛苦工作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
“我看你们这还真忙呢!”
“快吃,食不言寝不语!”
文笛答应了声,继续大吃大嚼。
“哎呀!痞子!”一个文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起——杨平不知道何时出现在了他身后,“小两口在这约会么?”
“住口!别乱说!”文笛的脸顿时通红,他想辩解,但是心中却有一个念头——最好是让这个长舌头败类把这件事到处宣扬一下。
“杨平,你好像还有几份报告没有交上来吧?”珠儿似笑非笑的问,“今天有没有兴趣加个班呢?”
“没有!我现在自动消失!”杨平临走前趴在文笛耳边小声道:“吃饭别那么大声,引得大家都看你,你不难为情么?”
“多事!”文笛狠狠白了他一眼。
家门口就是不一样,不但环境好,工作条件好,还有美女陪伴!真的是太幸福了!文笛心中越想越高兴,脸上流露出兴奋的笑容。
下午珠儿领着文笛转了转办公楼,给他介绍了单位的作息时间,然后用车把他送回家。
“我很想知道,”下车前的一刹那,文笛终于鼓足勇气把心里话说了出来,“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阿?怎么突然问这个?”珠儿迟愣了片刻,终于微笑道,“这个问题我还真的没想过,你容我想一晚上,明天再答复你好么?”
“其实,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你了。”文笛的声音连自己都听不清楚,“虽然不知道你的感觉,但是我希望你能认真地考虑一下,因为我是认真的。”这几句话出口,他也痛恨自己——笨蛋,你从前追女孩子的本事都到哪去了?
“好的,我会考虑的,”珠儿的心里就像装了几只小兔子,怦怦的直蹦,他向我表白了?这真是太好了!看来他对我有意思!答应他?不!还是在交往一阵再说吧!对了,就这么办,“我也觉得你是个优秀的男孩子,但是我们是不是合得来,还要一定的时间来交往,今天太晚了,咱们明天再约时间见面吧!”
“阿……”文笛还想说什么,但终于没有说出口,“那好吧,明天见!”
远望着珠儿的汽车开走,良久,文笛才钻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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