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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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我离开了若兰她们温柔的怀抱,离开了美丽的唐镜城,离开里我的兄弟姐们,率领着700人的影魅佣兵团踏上了保卫边疆的征途。
在我的率领下,扫荡了周遭盘踞各处的土匪,强盗,山贼,还有一些来历不明十分可疑的商队。比如一支百多人的商队,出示的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城的手牌,我严重怀疑它们的真实性,并发现这些人行踪可疑,很可能是抢了别的商队然后自己伪装成商队的强盗。看那几个满脸都是刀疤的人,难道证据还不充足吗。
围而灭之,投降不杀,押送回唐镜城,修筑城墙。
又比如,一支百多人的商队出示的是雪岩帝国国都盐城的手牌。一看,就知道是正经的商人。这样的商人现在不多了啊,我们义务的充当了半天的护卫,离开时人家还硬是送给我们30枚金币,不收人家还不干,看到了吧,我都说人家是老实的商人了,多么好的人啊。
金币被我用来改善队伍的伙食,我还私人加了20枚凑够50枚金币,我不能辜负他们对我的拥戴和信任啊。
一处山头盘踞着二三百山贼,依靠天险死也不愿意投降。我只好忍痛对唐云说
“唐云啊,实在是难办啊,山的那边我刚才观察时发现有许多枯木,一直延伸到山顶,只是山势陡峭,不适合进攻,你去放一把火啊,如今这风向正好合适。”
唐云领命而去,我又命令其他将领在这边摆了一个口袋阵。我实在是不忍心杀害这些曾经的同道啊。
火起后迅速向山顶蔓延,浓烟滚滚。不一会就有人叫嚷着冲下山来,来一个被俘一个。一共下来一百五十多人,从口中我得知,还有近一百人,来不及逃跑,葬身火海。真是可怜啊。
我好好的安慰了一下这些人,问他们的头目在那里,都眼睛斜斜地盯着一个身材高大,黑不溜秋的大汉,此时他正在不断的咳嗽。
我骑在马上,在唐云的保护下走近他,这个家伙实在是长得五大三粗,四肢跟树干一般,比唐云还高了三分。我的爱才之心犹然而生。
“英雄为何如此狼狈啊?”
黑脸瞪着我,手里一把开山刀就要像我砍来。
“刷”的一声20把劲弓近距离对准了他的要害。
“哈,哈哈哈哈。明镜常常听闻黑风寨主凶猛非常,今天见到了,果然名不虚传啊。”说完我潇洒的用一把从来历不明的商队那借来的象牙扇子微微扇风,不愧是象牙扇,微风中都弥漫着一种纯洁。
“哼!老子既然被人抓住了,要杀要剐随便你,老子可没有空听你说些废话。”
脾气挺火爆,性子也直爽,嘿嘿,愤青一个,有用处。
我双眼微微闭气,嘴里含笑,手中扇轻轻扇动,高深莫测的居高看着黑脸愤青。
“你可知道你今日是怎么败在我手下的吗?”
“呸,要不是我家山寨后山突然燃起山火,你们哪里会赢!”
“哈,哈哈哈哈,英雄难道不奇怪不早不晚在这个时候燃起山火吗。”我把音都拖长了半截。
这个家伙还没有笨到家,稍一思索,就明白了。“唉!”了一声扔掉手中山刀,就这么盘腿坐到了地上,扭过头去不看我。我又道
“你们败是因为山火,胜也是因为山火,你们只需讲那后山的大片枯林砍下,截成一段一段,等待我们攻山之时从山上推它们滚下山坡,则可以不战而胜,倘若浇上煤油,燃烧着滚下来,那就更加好看了。”
这个黑脸汉抬起头,睁着铜铃大的眼睛看着我,我从他的眼里明显的找到了迷惑。显然是没有见过我这样的高人。
“哼,我就没有见过像你们这样雇佣军团,围了半天又不打,还放火,我告诉你,什么都烧光了,什么都没有了。你什么也得不到。”话里的语气明显没有刚才那么有气势。
我哈哈大笑几声说“区区一个小小山寨,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给我都要考虑要不要。”我说的不是大白话,看看他们一个个那可怜的样子,衣着破烂,看看这头黑脸头目的武器,一把蹦了几个口的山刀。他们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比起当初我上山聚义时遇到的唐某人差得多了。
听我这么说,黑脸大汉似乎很不高兴,我看见他满脸怒气的从衣服最里面哪个敌方掏出了一小袋东西,扔到我马下,脸上有些得意的道
“哼,迟早都会被搜去,还不如我自己拿出来呢。”
我低头一看,之间小口袋里面的东西掉了一下出来。原来是一袋金币,银币,还有铜币。嗯,确实挺富有的。我眼神示意唐云,唐云转身命令把一个大箱子搬到黑脸大汉身边。
他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我右手微微摆了摆,做了一个让他打开箱子的动作。
他很干脆的把盖子往上一翻,嘴巴慢慢地变成了一个原洞,眼睛都快要瞪出来了。区区一箱金币就惊讶成哪个样子,看来没有什么大志啊。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家伙居然也会变脸。无比坚决的把头一扭,不看箱子里的金币。还傲慢的说“哼,别想用金币来吓我,看你们这些人的衣着就知道不是好人,不知道是抢了谁的东西,据为己有。”
哦,难道我们军团的制服太过华丽了,他的意见我回去一定好好研究,说的好像他自己是冤枉的一样。
我依旧保持着高深莫测的表情。
“我明镜岂会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是……”我话没有说完,黑脸大汉“噔”地一下从地上蹦起来,我以为他要对我不利,身子急忙往后缩,唐云等人已经当在了我身前。
黑脸匪人站在原地急声说“你是那个前些日子率领千人雇佣军团成功夺取维柯公国的李明镜吗?”
我哈哈大笑数声,回答了他的问题“正是”
“碰”地一声,黑脸英雄跪倒在我面前,磕了一个头,异常诚恳的说“唐团长,小将彭越以前也是干佣兵的,自从听闻了团长的事迹,一心想要投靠,苦于没有门路,天可怜我彭越,今天让我碰到了团长,团长!你收留我吧。”
这个彭越小儿这会说话怎么如此动听和流利了。真是明天的希望啊。
我亲善的轻笑的数声,下马扶起彭越,对他说
“将军,我明镜早就等着你这句话呢。”说完又“哈”字分明地大笑起来,彭越也随着笑起来。
这几个月中我实践了我的谋略,收获很大,并且网罗了一批实战之士,他们是盘踞山川的卧龙,如彭越,奔走于平原的侠客,如前天那个矮小对我畏惧非常的霍地,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头领。他们都是有着远大理想的人,发誓要团结在我的周围,为天下苍生造福。
他们也有各自追随他们的人,这样我们的队伍就更大了。浩浩荡荡,我率领着三千多铁军归唐镜城。
见到了唐龙他们,我发现他们各自都有些发福,也可以理解,几个月守在城中没有战事,又花天酒地。
唐龙见了我有些抱怨太无聊了,见了带回的财物和人马之后就笑颜逐开了。
唐龙他们马上接收一切,打乱他们原来的编制,但不可以混入一二军团,成立第三和第四军团,团长分别是彭越和霍地。
我向唐龙请了假,事实上的意思是治军养民这些事情交给你了。反正大字方针我已经给你们定好了,照着做,当然也要像方针最后哪句“要灵活,便宜运用”就可以了。

唐龙他们知道战斗,不懂得谋略,没有了我他们一事无成,我要继续保持我超然的地位,不能让世俗污染了我的心灵啊。
唐龙每天黄昏在我吃饭的时候必派人来向我汇报情况,并传达大陆局势的最新情报。我们公国的国力一日千里,正在蓬勃发展,每日都有百多人报名参军,陆续成立了八个大队,每个大队人数都补充到了千人以上,我要求唐龙将总人数严格控制在三万人之内。
这样一个小公国,三万人已经是极限了吧,即便如此,这三万人在雪岩帝国这样的大国眼里,还是不值得一提。我沮丧的想到,基业太小,难以形成规模。从那史诗般的卷轴中我明白了基业的重要性。
这天我接到报告说一直没有参加战斗的奥斯帝国也加入了战争,并且他们发明了一种新式武器,叫做火枪,威力强悍,比弓箭的射程远,杀伤力也大。雪岩帝国的老皇帝死后,五王子在残酷的竞争中夺取了王位,新皇帝意气风发,使到战争逐渐进入了白热化。
我听故事一般听完了常常的报道,预料指挥者最迟在半年内就会结束。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此之前,征服邦汶公国,就是那个被唐云一矛刺死的倒霉大公的公国。这样一来唐镜公国就跃身成为中等规模的公国了,政治本钱翻了一翻,我认为,在军事上既然我国处于绝对的弱视,就要从其他方面寻找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政治。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如果我能在政治上取得胜利,在军事上便可以如入无人之境了。
“哈,哈哈哈哈。”如此,怎么我怎么能不发笑呢。
“找人去把那种叫火枪的武器给我找几个来,通知唐龙加紧操练兵马。把城墙修筑的再高些厚些表面好看些。增加打探情报的人员。嗯,先这样,你快去吧。”
“遵命。”向我汇报的这个挺讨人喜欢的军官领命而去。
霍地送给我一个女人,一个他们族里的女人,霍地的一个妹妹。叫霍娜,长的很高,皮肤黝黑发亮,手长脚长,异常丰满,她那件胸衣几乎要撑破,我想她要是深呼吸的话就糟糕了。一头齐耳短发,五官端正,一股英气飘逸而出。
在床上时英勇狂野非常,我第一次有被**的感觉,她的叫声让我觉得她比我快乐。
这个霍娜在穿上衣服后倒也惹人喜爱别有风骚。因此我也和若兰一样把她带着身边,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个霍娜身手很不错,一手飞刀玩的出神入化。
我明白霍地的一片苦心,很受用的接纳了。在霍地的族群里,家族观念是很强烈的,霍娜遵从她长兄的意愿,那是没的说的了。就算她不愿意,看到我这么英俊潇洒受万人敬仰,也会倾心的。霍娜是第一个我的女人当中不是奴隶出身,也不是战俘的女人。
九、
站在城堡最高的塔楼上,我望着军营中正在进行着阵形行训练的军队。心中感慨良多。想我堂堂麦蒂公国中最英俊聪明的公子,如今还有谁认得,和玛莉面对面,她不识。天下间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
泯灭过去的记忆?嘿嘿,那绝对不可能,等着吧,亡国之恨,背叛之仇,总有一天我会和你们一笔笔算得清清楚楚。
我是公子,生来就是贵族,注定要凌驾于别人之上。
我是佼佼者,大公之位无可非议的继承人,我的哥哥们哪里比得上我。
我是情场浪子,天蝎楼的玛莉小姐是我的俘虏。
我是乞丐,我挣扎在贱民之间,同他们一起乞讨,大打出手,仅仅为了一点点可以维持性命的变质了的粮食。
我是幸运的,是神指定的代理人,因为我得到不属于人间的卷轴。
我是山贼,我杀人放火,那是神的指意,伟大卷轴上讲了“宁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我必须遵守。
我是一名道长,道友们亲切的称呼我为寿仙居士。
我是一名慈善家,我救助了许许多多需要帮助的人们,他们主要效忠于我。
我是一名指挥行军打仗的茶馆军师,在我的总指挥下,我和战友们征服了一个公国,如今,我们正要征服第二个。
看到下面整齐划一,训练有素的军队了吗。他们都是我的棋子,我会好好使用他们的。
三万人,被划分成三个军团,十五个大队。
第一军团直接听命于唐龙,是公国的主力部队。
唐云为第二军团长,副团长是前守备军副团长凯特。
霍地为三军团长,副团长为黑脸彭越。
这所有的人,我都为他们描画一副美丽的前景画面,并已经实现一部分。现在他们每个都满怀**与斗志,认为自己是向着美好光明的前程进发。而他们的精神支柱,就是我,他们的大军师。
我已经下达了命令,明日清晨第二军团留守唐镜城,第一、三团出征,目的地邦汶公国,也就是被唐云一矛刺死的那个倒霉大公的地盘。
那两兄弟为了抢夺大公之位,致死方休,大哥略胜一筹夺得了大公之位,他的二弟和那名倒霉的郡主都被软禁了起来。更令我高兴的是,那场大兵败,邦汶公国实力大减,加上随后的争夺之战,国力大大锐减。嘿嘿,本来就不是什么实力雄厚的国家,哪里经得起这么折腾。根据情报,邦汶公国的普通平民也不怎么拥戴他们的大公。只要我李某人略施小计,邦汶公国便可手到擒来。
我命令两万人的大军不慌不忙的,有说有笑的缓缓像邦汶进军。在离邦汶城五十里处,第一军团全部埋伏在半山坡上。第三军团队伍扩散一倍继续前进,以防止敌方的探子发现我军人数突然减少。
我嘱咐彭越和霍地,新大公年少气盛,刚刚上任,需要用胜利来加深自己的统治,加之年少气盛,你们只需略加诱导,然后诈败,引得他出城追击即可,我料定他定会亲自领兵追击,绝对不会放过这样一个威风的机会。然后我令二人凑过来,将详细的计策教之。
我已经命令为了我指挥战争的方便,建造了一辆由八匹军马驱动的马车,马车上设两截车厢,前面作为流动茶馆,一纱之隔的后边作为休息的地方。
这样的马车在第三军团诈败的时候很是拖后腿,于是我命令帮我驱赶马匹的军士赶着马匹上了一处山顶。从山顶上,远远的可以看见邦汶城。转个角度,又可以看到唐龙埋伏的敌方。
地理位置非常的有利于督战。已经渐渐转入晚秋,天气渐渐凉了起来,若兰体贴的为我披上了一个白锦缎披风。
我身座八马大车,身披白锦缎披风,则有美人相伴,嘴尝极品龙井,周围是二百精锐铁军。此情此情,人生几何哉,在等待霍地引敌军来之前,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我第一次萌发在战场中作诗的宏伟情操。
身披锦袍则美人,
高瞻秋色多娇人。
不待银装饰此景,
邦汶鲜血遍山红。
“哈,哈哈哈哈,”我扔掉手中那难以书写的从苍龙帝国商人手中得来的毛笔,起身仰天大笑,若兰与霍娜一人挽住我一双手,不断的赞扬我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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