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钱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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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小球在空中飞过一道美丽的弧线,落到飞舞的手指间,又旋转着再次飞了起来,表演者的动作悠美轻盈。小球数量不断的增加着,由三个一直增加到五个。双手的交替速度越来越快,小球飞行的轨迹也变得越来越丰富,不再只是简单的弧线抛落。有时候,小球在会突然地改变轨迹,在空中拐一个弯后,又奇迹般的飞回表演者手中。
精彩的表演赢得了满堂喝彩。
表演者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年青小伙子,他优雅地将彩球收入囊中,向台下的顾客鞠躬致敬后,缓缓地走下不到4平米,位于“过路人旅店”一角的小舞台。
年经漂亮的女招待多芙,走上了舞台,她清脆动人地向旅店顾客介绍,“感谢来自天南郡白木村的水若火,带来的精彩表演,稍后他还会有更精彩的表演。接下来请云游天下的吟游诗人加缪,带来传说的诗歌——《永恒之墓》。”
婉转清澈的琴音响起,一头银发,长相俊美的加缪,唱着千年来流传至今的诗句,“在最高的天空之下,神山之中,魂牵梦绕的圣地……。”
悠扬动听的歌声充满了整个“过路人旅店”,讲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神离开了伊斯梅利亚大陆,永恒之墓埋藏着神的秘密,在无尽的岁月中,呼唤着英雄的到来。
水若火没有坐在台下,聆听加缪美妙的歌声。比起歌声,咕咕叫的肚子,才是最优先需要解决的。
他在旅店年轻的护卫马奎斯的带领下,来到厨房的角落处。一张狭小的餐桌上,摆着一大碗饭、一碗青汤、一碟青菜,青菜上面有几片肉片,几个烤马铃薯。这是他今天的晚餐,饭菜并不算丰盛,但他还是连说了好几声,“谢谢。”
三天了,他一直是在饿了啃两口冰冷梆硬的粗麦饼,渴了喝两口冰凉井水的凄惨经历中渡过。这是他三天来,第一次吃上热饭,有汤,有肉。这并不算丰盛美味的晚餐,让他想起母亲做的饭菜,现在才知道那是多么的幸福。
离家才三个月,水若火已经饱尝没钱的难处,现在更是穷困潦倒。三天前,在饿得快昏倒的情况下,他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卖掉了随身双刀中的一把,才勉强坚持下来。今天,卖刀所得的三个铜币,也只剩下最后一个铜币。
出门时,一心想着外面的世界,一定很大很精彩。
但现实是残酷的,三个月的游历中,除了第一个月,还算过得潇洒快活外。后面两个月,每天只有烦恼,为了一日三餐,为了晚上住宿而头痛。
白天忍饥挨饿,晚上夜宿街头田间,生活就在这样的节奏下艰难地渡过。
游历天下没有想像中的精彩,没有钱寸步难行。只能拉下脸,用学习斗气时,掌握的一些小技巧,做起了流浪的杂耍艺人。
但并不是每一家旅店,都会接纳一个流浪的杂耍艺人。
大型旅店都有长期雇用的表演艺人。而小旅店中许多老板根本就没想过,请艺人表演来增加顾客的满意度。“过路人旅店”是水若火在过去的五天里,找到的唯一一家接受他表演的旅店。虽然所得的报酬,只是一顿饭,一张床,但已经让他感激不尽。
水若火狼吞虎咽地消灭着餐桌上饭菜,根本没有按照习俗,做饭前的祷告。他太饿了,太需要一顿晚餐,来维持日渐虚弱的身体。
吃到一半的时候,刚才出去的马奎斯又回来了,直接走到餐桌旁边。
这个时候,水若火最不想遇到这种情况,这一般都是旅店老板催他回去表演。大口吃了两口饭菜,他才不甘心的放下筷子,无奈地站起来。
刚站起来却被马奎斯一把按住,示意他坐下,“别着急,离你表演还有一段时间,安心吃饭。”
马奎斯在他身边坐下,压低声音说,“我只是有件事跟你商量,我这有一个不错的消息,可以帮你挣一笔小钱,不知道你有兴趣没。”
马奎斯的话,甚至让水若火停下了手中的筷子。
钱,太需要了。对现在的水若火来说,钱远比一个美女对他的吸引力大。这段时间的经历,让他亲身体会到了钱的重要性。但是,他还是对这突如其来的好消息,保持着一丝警惕。虽然,这两个月一直在风餐露宿中渡过,让他对钱的渴望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是,他也一直保留着一个底线,绝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不能先透露一下,到底是什么事?”
马奎斯笑了笑,很干脆的就将事情告诉水若火,“我刚才在住店的客人中,发现了一个通缉犯。但旅店有规定:旅店的护卫,除非客人在店里闹事,否则不管客人是什么身份,都不许对客人做不利的事情。所以,就想问你有没有兴趣,抓他去领赏。”
一听是对付通缉犯,水若火悬着的心就落地了。
这两个月,他为了解决生活问题,也没少想过解决办法。作为武士,最容易想到的方法,就是成为佣兵,完成相应的任务。他也接过一个自认为最简单的任务。那是在吉亚斯城的佣兵公会,一个贵族发布的一条找狗任务,报酬还不算,有三个银币。结果,水若火在吉亚斯城转了十天,依然一无所获,天知道那条破狗,是不是已经进了谁的肚子。

追捕通缉犯,也是佣兵公会众多任务类型中的一种,而且还被单列出来,有许多专门从事追捕通缉犯的佣兵,也被称为赏金猎人。但是,水若火一直没有考虑过,成为专职的赏金猎人。第一:通缉犯都是到处乱跑的,以他现在的经验能力,根本就不知如何去寻找通缉犯。第二:他觉得赏金猎人,就是不断地在找人、抓人,甚至杀人中渡过,没有多少乐趣,却充满了血腥味。
虽然没想过成为专职的赏金猎人,但如果像这样碰上机会,随便抓一两个通缉犯,他还是非常乐意接受的。更何况现在的情况,根本就让水若火无法拒绝,他心中已经明确的想接下来,但还是问了一个问题,“你认为我能对付他吗?”
马奎斯一听水若火的问题就放心了,知道水若火接受了。根据佣兵们默认的规矩,他提供的情报,自然也能分一份。他拍了拍水若火的肩膀说,“这方面,你尽管放心。我来找你,自然是肯定你能完成,要不然我也不会跟你说。那个通缉犯叫阿普顿,是个最低通缉犯,只是一个二阶中级武士,跟我一样。你刚才抛球的技巧,我也曾经练过,就是一直无法掌握。那可是风系高级武士的入门技巧,看你的玩得那么轻松,至少是二阶以上的高级武士。如果方便的话,还想找老弟指点我一下。”
水若火听完马奎斯的话,无奈地笑了笑,没想到玩杂耍,将自己的实力给暴露了。
最低通缉犯所代表的含义,他也是知道的:最低通缉犯的悬赏额只有10个银币。这是佣兵公会接受通缉犯委托的最低限度,通常都是些本领低微,比较容易对付的通缉犯。
“不知道大哥,有没有阿普顿的通缉令?”水若火挺感激马奎斯的,正是马奎斯的帮忙,他才在这家旅店得到了表演的机会。现在又将这个消息告诉他,对他的帮助是非常大的。10个银币的最低赏金扣除佣兵公会10%的抽佣,再分给马奎斯一小半,虽然只剩下5、6个银币,但对水若火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我手上哪会有,让老板看到了,还不让我走人。我以前做过三、四年的佣兵,但就我那点本事,实在混不下去,才找了这份差事,混口饭吃。我一直挺喜欢佣兵的生活,喜欢那种自由、畅快,经常没事就去佣兵公会转转,看看有什么简单的任务,也丰富一下平日枯燥单调的生活。通缉犯一栏,我也只看最低通缉犯,所以才能记得阿普顿的样子。”马奎斯说的非常诚恳。
水若火决定接下这个任务。但追捕通缉犯,毕竟是件大事,一旦弄错就麻烦了。一旦动起手来,一个不小心杀错人了,也要跟着赔命的,还是要确认一下保险,“我还是先去佣兵公会确认一下。”
“那是当然。下次表演后,你就先去佣兵公会。表演这么久换一顿饭,老板也不会说什么。旅店关门后,我就去佣兵公会找你。今晚,你就睡我那,我再买点酒肉,晚上我们再好好商量一下。”马奎斯为人很爽快,他以前做佣兵的时候,喜欢的就是和其它的佣兵一起喝酒吃肉。
赫尔城的佣兵公会非常容易找到,就在“过路人旅店”所在街道的尽头,一座红绿相间的两层砖瓦房,十分的显眼。
水若火走进佣兵公会的时候,已经快到亥时了,但在佣兵公会的大厅里,还有十几个佣兵,懒懒散散的靠在前厅的墙壁上。今夜,他们会在佣兵公会过夜,明日一早再离开,或者再找找有没有合适的任务。他们大部分人都和水若火一样的年轻,一样的身无分文。怀着对外面世界的美好憧憬,离开了家乡,离开了父母。
佣兵公会虽然没有床,没有食物,但至少可以遮风避雨。
水若火也在佣兵公会里,睡过几个晚上,比睡在荒郊野外舒服很多。只是,佣兵公会并不是每一座城市都有,它只建在规模较大的城市。
水若火找到通缉犯一栏,在最底下看到了阿普顿的通缉令。通缉令上有阿普顿的画像,右脸上的一道疤痕特别的醒目,难怪马奎斯能够认得出来。画像下面还有几排小字:
姓名:阿普顿,二阶火系中级武士;
赏金:10银币;
所属:夜月帝国长林郡梅林镇;
罪状:拦路抢劫,杀死商人及其随从共三人。
这是一张最简单的通缉令,只有通缉犯的画像,以及廖廖几句话。
水若火知道长林郡梅林镇,他半个月之前曾经从那里经过。梅林镇是一个宁静的乡镇,与他的家乡白木村很像,只是规模上大了许多。
与佣兵公会的人交涉无果后,水若火豁出去了,用最后一个铜币,买下了包括阿普顿通缉令在内的三张最低赏金的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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