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第六章 修筑龙溪路(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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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冬天正是农闲的时候。和平县政府号召各地利用农闲季节大力兴修水利和道路。作为山区,修路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高山乡也进行了布署,而对高岭村来说,就是按照乡里的规划,修筑龙溪路。
龙溪路的起点在高岭村部到龙头村民组,中间要经过龙腰村民组、龙岩村民组,全长2公里,但离龙溪瀑布还有五公里。从龙头村民组再往里去,就是陕窄的山谷,里面也没有人家,不适宜修路,如果修路,就会破坏自然景观。这一段路乡里是审慎的,争议也比较大。而2公里的通村民组道路是乡里规划的,必须尽快修通。
这条路的修建还有一个插曲。今年四月份,正是山区旅游旺季的时候,县委书记胡佳军在县旅游局长、县博物馆长及陈安邦书记的陪同下,到高山乡检查旅游工作,亲自到龙溪瀑布察看。他们一行人走走停停,花了近两个多小时才走完全程。胡书记看了龙溪瀑布后,很是兴奋,认为这样的自然景观很值得开发,但不能破坏性开发,必须保持自然的本色和野趣。他当场题写了“江北第一瀑”的题词,并指示尽快落实修通到龙头村民组的道路,减少行程,让不通道路的路段保持在五公里以内,行程在四十分钟左右。
陈安邦书记请求胡书记支援点资金,胡书记答应了,表示回去后向交通局交代,必要时召集一个专题协调会,落实这条路的修建问题。
很快这个专题协调会就召开了。在中国,领导的重视是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法宝。在会上,就道路的修建单位问题大家展开了争论。交通局不愿揽这件事,他们经过测算,如果要他们修建,至少要十几万元。现在全市的重点修建道路资金缺口比较大,难以挤出资金。县道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副县长程大元也提出这是村级公路,根据上面和县里的政策,应当由村里组织修建,政府只能以奖代补。最后胡佳军书记发话了,他要求这条路由高岭村组织修建,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发动群众筹集一部分资金或义务投劳,高山乡党委政府负责抓落实,交通局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修成后奖励3万元,以弥补资金缺口。会后形成了会议纪要。
高山乡党委政府立即责成朱乡长主抓这项工作,在龙岩村民组召开三个村民组的村民大会,宣布了上面的决定和要求。朱乡长表示这条路的修建是上述三个村民组约200余村民受益,群众必须投资投劳,上级给予补助扶持。参与修建的农民都有一点工资,不是很高,只能算是一点补助,另外侵占的农田免除农业税,沿途的茶树要进行移栽,一棵补助损失5元钱,群众很是拥护。

高岭村高德标书记可不想修这条路,因为这点钱实在是太少了。3万元能做什么事?他是山里人,知道这一段路的成本,光龙腰组一段大坝岸就要一两万元,还要修两座落水桥,其他的还修不修?另外此路涉及三个村民组,村民关系复杂,矛盾难以处理,修路还牵涉到移电线杆和电话杆,工作量不是一般的大。高向朱乡长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朱乡长说这些情况乡领导也考虑到了,也都跟胡书记说了,胡书记说先动起来,后期遇上困难再找他协调,今年不行还有明年嘛,缺口的部分每年在修路资金中补一部分,慢慢补齐不就行了。
高德标还在犹疑的时候,陈安邦书记找他谈了话。谈话的意思大致是资金只有三万元,如果不动起来,这钱就要不到。“剥萝卜是剥一截吃一截嘛,有多少粉就做多大的饼。你回去马上组织施工,我这边安排人去交通局要钱。”高德标这才放心的回去,他想不能一窝蜂上,首先从龙腰组大坝开始。他找了村民组长胡成,让胡成承包,胡成一听说一个平方40块钱,马上摇头不干。胡称自己干泥瓦匠,少说一天也有30多元进帐。高一再劝说,并承诺今后的工程都给他包,村民组的投工投劳由他负责,工人每个平方10元钱的工资由村里支付等等,胡成才勉强同意。
工程只要一动工,进度就很快。高德标到乡政府支了4000元的炸药钱,又让胡成找了邻村一个开拖拉机的名叫潘明的,给他承包拉石头,一平方20块钱,石头由胡成负责炸好,潘明只管运输。胡成组织了十几个人,在工地上干了起来,那时正值盛夏,也就是在我下派之前的一个多月,这伙农民真的是战高温、冒酷暑,一个个晒得像黑铁似的,终于将坝岸砌好了,远远望去,白色的片石犬牙交错,咬合紧密,像一条长龙,卧伏在龙溪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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